蓟州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docx
《蓟州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蓟州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docx(5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蓟州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为稳定粮食生产面积,充分调动农民保护耕地、提升地力的 积极性和主动性,按照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 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农委计财【2021】31 号)文件要求,将原有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名称修改为耕地地力 保护补贴,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本区粮食生产者、包含村基本农户、村集体耕地 承包户、国有农场职工、国有农场耕地承包户以及种粮大户、家 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二、补贴标准按照粮食作物实际种植面积,每亩补贴95元。耕地地力保 护补贴资金由中央、市和区三级财政共同承担,其中,中央和市 财政每亩承
2、担83元,区财政每亩承担12元。三、补贴范围对本区耕地上种植粮食作物给予补贴。粮食作物包括谷物 (小麦、玉米、水稻和其他谷物)、豆类和薯类(甘薯、马铃薯)。 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 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占补平 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再给予补贴。四、实施步骤(一)以村单位对种粮生产者实际种植粮食作物种植面积、 身份证号、卡折账号等各项信息进行登记造册。对非村属地块(含 区、乡镇属国有农场耕地,乡镇、村托管耕地等),由种粮生产 者直接报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其粮食作物实际种 植面积。(二)镇乡人民政府
3、将各项补贴信息录入表格后,以村为单 位进行张榜公示,公示由村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组织逐村进行,公 示结果由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保存并分别上报 区农业中心和区财政局,各镇乡人民政府要严格确保所报信息的 真实性。(三)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采取预拨结算制。区农业农村 委会同区财政局于每年10月底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向市农业农村 委、市财政局报送当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落实面积和结算资金需 求。待中央和市、区财政资金到位后,及时通过“一卡通”方式 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等种粮生产者。(四)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原则上分夏粮、秋粮两次进行。夏 粮每年5月底前完成公示程序,7月底前兑付完毕;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蓟州区 耕地 地力 保护 补贴 实施方案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