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3200.74-20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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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ICS 点击此处添加 ICS 号 点击此处添加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 GB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井冈霉素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National food safety standards Determination of validamycin residue in foods Liquid chromatography-mass spectrometry 2016-12-18 发布 2017-06-18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发布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 23200.74201
2、6 代替SN/T 23872009 GB 23200.742016 I 前前 言言 本标准代替SN/T 2387-2009进出口食品中井冈霉素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本标准与SN/T 2387-200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标准文本格式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文本格式;标准名称中“进出口食品”改为“食品”;标准名称中“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改为“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标准范围中增加“其它食品可参照执行”。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SN/T 2387-2009。GB 23200.742016 II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食品中井冈霉素井冈霉素残留量残留
3、量的测定的测定 液相色谱液相色谱-质谱质谱/质谱质谱法法 1 1 范围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井冈霉素残留量的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检测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大米、卷心菜、葱、胡萝卜、番茄、黄瓜、菠菜、木耳、梨、柠檬、杏仁、茶叶、猪肉、猪肝、罗非鱼、虾中井冈霉素残留的检测和确证,其它食品可参照执行。2 2 规范性引用文件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3
4、 3 原理原理 试样中的井冈霉素残留用甲醇水溶液提取,经HLB固相萃取柱或乙酸乙酯液液萃取净化,用液相色谱-质谱/质谱仪检测和确证,外标法定量。4 4 试剂和材料试剂和材料 除非另有说明,本方法所用试剂均为液相色谱纯,水为符合GB/T 6682中规定的一级水。4.14.1 试剂试剂 4.1.1 乙酸铵(CH3COONH4,CAS 号:631-61-8)。4.1.2 甲醇(CH3OH,CAS 号:67-56-1)。4.1.3 乙腈(CH3CN,CAS 号:75-05-8)。4.1.4 乙酸乙酯(CH3COOCH2CH3,CAS 号:141-78-6)。4.1.5 冰乙酸(CH3COOH,CAS
5、号:64-19-7)。4.2 4.2 溶液配制溶液配制 4.2.1 甲醇溶液(9+1):量取 90 mL 甲醇加入 10 mL 水中,混匀。4.2.2 5 mmol/L 乙酸铵缓冲溶液:称取 0.385 g 乙酸铵,用水溶解并定容至 1 000 mL,以冰乙酸调节pH 到 4.50.1。4.3 标准品标准品 4,3.1 井冈霉素标准品(Validamycin A,分子式:C20H35NO13,CAS:37248-47-8):纯度91.0。4.4 4.4 标准溶液配制标准溶液配制 4.4.1 井冈霉素标准储备溶液:称取 2 mg(精确到 0.1 mg)井冈霉素的标准品,用水溶解并定容至25 mL
6、 棕色容量瓶中,配制成浓度为 80 mg/L 的标准储备溶液。4.4.2 井冈霉素基质标准工作溶液:根据需要,用空白样品按照样品处理步骤得到的提取液,配制不同浓度的基质标准溶液,现用现配。4.5 4.5 材料材料 4.5.1 HLB 柱:6 mL/200 mg 或相当者;使用前依次用 6 mL 甲醇和 6 mL 水活化。4.5.2 滤膜:0.22 m,双相。GB 23200.742016 III 5 仪器和设备仪器和设备 5.1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仪:配大气压化学电离源(APCI)。5.2 分析天平:感量 0.01 g 和 0.0001 g。5.3 旋涡混合器。5.4 均质器。5.5 离心机
7、:转速大于 3 000 r/min。5.6 氮吹浓缩仪。5.7 离心管:50 mL 聚四氟乙烯离心管和 50 mL 具塞玻璃离心管。5.8 刻度试管:30 mL,最小刻度为 0.1 mL。5.9 pH 计:感量 0.1。6 6 样品制备与保存样品制备与保存 6.1 制样要求制样要求 制样操作过程中应防止样品受到污染或发生残留物含量的变化。6.2 茶叶及粮谷类茶叶及粮谷类 取代表性样品约500 g,经磨碎机全部磨碎并通过2.0 mm圆孔筛,混匀,装入洁净容器内密封,标明标记,于0 4 冷藏存放。6.3 蔬菜及水果类蔬菜及水果类 取代表性样品约500 g,切碎,经多功能食品搅拌机充分捣碎均匀,装入
8、洁净容器内密封,标明标记,于-18 以下冷冻存放。6.4 坚果坚果 取代表性样品约500 g,用磨碎机全部磨碎并通过20 mm圆孔筛,混匀,装入洁净容器内密封,标明标记,于0 4 冷藏存放。6.5 动物肌肉、肝脏、鱼肉、虾动物肌肉、肝脏、鱼肉、虾 取代表性样品部分约500 g,切碎,经多功能食品搅拌机充分捣碎均匀,装入洁净容器内密封,标明标记,于-18 以下冷冻存放。注:以上样品取样部位按GB 2763附录A执行。7 7 分析步骤分析步骤 7.1 7.1 提取提取 7.1.1 7.1.1 大米、木耳、杏仁大米、木耳、杏仁 称取2.5 g试样(精确至0.01 g),置于50 mL聚四氟乙烯离心管
9、中,加入20 mL甲醇溶液,用均质器高速匀浆提取2 min,3 000 r/min离心5 min,收集上清液于一刻度试管中。离心后的残渣用5 mL甲醇溶液重复上述提取步骤1次,合并上清液,在45 水浴下吹氮浓缩至2.5 mL以下,待净化。7.1.2 7.1.2 卷心菜、葱、胡萝卜、番茄、黄瓜、菠菜、梨、柠檬、猪肉、猪肝、鱼肉、虾卷心菜、葱、胡萝卜、番茄、黄瓜、菠菜、梨、柠檬、猪肉、猪肝、鱼肉、虾 称取2.5 g试样(精确至0.01 g),置于50 mL聚四氟乙烯离心管中,加入20 mL甲醇,用均质器高速匀浆提取2 min,3 000 r/min离心5 min,收集上清液于一刻度试管中。离心后的
10、残渣用5 mL甲醇溶液重复上述提取步骤1次,合并上清液,在45 水浴下吹氮浓缩至2.5 mL以下,待净化。7.1.3 7.1.3 茶叶茶叶 称取1 g试样(精确到0.01 g),加1.5 mL水,混匀,其余按7.1.1操作。7.2 7.2 净化净化 7.2.1 7.2.1 固相萃取(固相萃取(SPESPE)净化)净化 GB 23200.742016 IV 将7.1中所得提取溶液转入经过预处理的HLB固相萃取柱中,以约1 滴/s流速使样品溶液通过固相萃取柱,用2 mL水淋洗柱子,收集全部流出液和淋洗液到一刻度试管,加水定容至5.00 mL,混匀,过0.22 m滤膜,供测定。7.2.2 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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