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难大事专项应急预案三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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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质灾难大事专项应急预案三篇 地质灾难是指在自然或人为因素作用下形成的地质过程或地质现象,给人类生命财产造成损失,对环境造成破坏。地质灾难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分布和变化规律不仅受自然环境的影响,而且与人类活动有关。它往往是人与自然相互作用的结果。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地质灾难大事专项应急预案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 第一篇: 地质灾难大事专项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我校地质灾难的防范工作,确保大风、暴雨、洪涝和地质灾难发生时,能够准时有效地组织抢险救灾,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条例的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应急演练预案。 一、地质灾难抢险工作方针 地质灾难工作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
2、抢险的方针。 二、领导成员及职责 1.如发生地质灾难和出现严峻地质灾难险情时,白云学校马上成立地质灾难抢险救灾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依据地质灾难险情或灾情,打算是否启动本预案;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难抢险救灾工作;执行区地质灾难抢险救灾指挥部下达的地质灾难防治救灾任务。 2.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现场抢险组、引导同学疏散组、治安保卫组、各工作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1)综合协调组:由校长于以佳负责。 主要职责:调查、核实险情或灾情,组织险情或灾情监测和评估,猜测灾难进展趋势和潜在威逼,提出应急防范对策、措施。负责协调、落实并督促、检查各项应急工作;有关信息收集
3、、汇总上报和现场联络等工作。 2)现场抢险组:由教务主任韦昌贵、安全管理员姚福洲和少先队辅导员沈定翠负责。 主要职责:组织抢险救灾队伍和必要的设备,抢救被压埋人员;依据实际状况,准时组织受到地质灾难威逼的人员财产转移到安全地带,状况紧急时,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3)引导同学疏散组。由生管老师及各班班主任担当。 主要职责:负责清点班级同学人数并组织本班同学有秩序逃。 4)治安保卫组:由体育教研组吴炳云、数学教研组组长杨天寿、语文教研组组长吴蕾和门卫陈支书负责。 主要职责:快速组建现场治安队伍,维护校内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组织现场爱护,疏散受灾校内内无关人员,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当进行。 3.担负地质
4、灾难抢险救灾任务的老师和个人,必需听从区地质灾难抢险救灾指挥领导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三、险情汇报和抢险处理程序 (一)险情汇报 一旦发生地质灾难或者有地质灾难险情,学校要坚持昼夜24小时值班制度。发觉灾情须向当地政府和镇中心学校防汛抗洪抢险工作小组或训练局值班人员汇报,同时马上启动应急避险预案。 (二)抢险处理程序 1、当地质灾难险情发生时学校防汛抗洪抢险工作小组依据险情拟订抢险方案、实行必要措施,并指派老师在第一时间奔赴现场、其他各组根据职责开展工作。 2、当重大险情发生时我校地质灾难抢险协调领导小组协调各成员单位协同行动。 3、转移信号、路线及地点当险情发生时,由学校向全体师生发出险情信号
5、,并按指定的线路、地点进行紧急疏散,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其次篇: 地质灾难大事专项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快速、处置有力的突发地质灾难应急体系,高效有序地做好省内突发地质灾难应急防治,避开和最大程度地减轻灾难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地质灾难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地质灾难应急预案、福建省突发公共大事总体应急预案、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地质灾难防治工作的通知,结合福建实际,制定本预案。 1.3指导思想 在.、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坚固树立和仔细落实全面、协调、可
6、持续的.。坚持以人为本、立.为公、执政为民,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建立健全处置突发地质灾难的长效机制,把握应对突发地质灾难的主动权。 1.4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建立健全群测群防、专业监测网络和地质灾难预报预警、应急处置机制,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动身点和落脚点。 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各级.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亲密协作,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难应急处置工作。 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建立健全按灾难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各级人民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 1.5适用范围 处置因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或者可能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倒塌、滑坡、泥石
7、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难,适用本预案。 地震和洪水引发的地质灾难依照相关的规定处置。 2机构和职责 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地质灾难应急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出现超出事发地设区市人民政府处置力量,需要省人民政府帮助、指导应急和救灾工作的特大型、大型地质灾难时,依据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议,由省地质灾难应急指挥部(下称省应急指挥部)负责特大型、大型地质灾难应急防治工作的指挥和部署。需要国务院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派出专家组的,由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议,报省应急指挥部批准后上报国务院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市、县(区)人民
8、政府可参照省应急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结合本地实际状况成立相应的地质灾难应急防治指挥部。 发生地质灾难灾情或者发觉地质灾难险情时,所在地市、县(区)人民政府可以依据地质灾难抢险救灾的需要,成立地质灾难抢险救灾指挥机构。 3地质灾难险情与灾情分级 地质灾难根据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难险情和地质灾难灾情四级。 3.1特大型地质灾难险情和灾情 受地质灾难威逼,需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者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难险情; 因山体倒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灾难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难灾情; 因地质灾难造成大
9、江大河及其支流被阻断,严峻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2大型地质灾难险情和灾情 受地质灾难威逼,需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者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难险情; 因山体倒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灾难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难灾情; 因地质灾难造成铁路繁忙干线、国家高速大路网线路、民航和航道中断,或者严峻威逼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重大.影响的地质灾难。 3.3中型地质灾难险情和灾情 受地质灾难威逼,需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者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10、的地质灾难险情; 因山体倒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灾难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难灾情。 3.4小型地质灾难险情和灾情 受地质灾难威逼,需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者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难险情; 因山体倒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灾难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难灾情。 4监测、预防预警和报告 4.1监测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快建立以预防为主的地质灾难监测、预报、预警、报告网络体系建设,开展地质灾难调查,加强对台风、暴雨引发的地质灾难的应急调查,编制地质灾难防治规划,建立和完善
11、地质灾难群测群防网络和专业监测网络。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地震、气象、水利等部门要亲密合作,构建防汛、气象、地震互联并掩盖全省的地质灾难监测网络,连接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市、县(区)的地质灾难监测、报告、信息系统,准时传递地质灾难防治指挥和险情灾情、汛情、气象等信息。 负责地质灾难监测的单位,要广泛收集整理地质灾难预防预警的有关数据资料和信息,进行地质灾难中、短期趋势猜测,建立地质灾难监测、预报、预警等资料数据库,实现各部门监测、预报、预警等资源的共享,不断提高监测质量。 4.2预防预警 4.2.1编制年度地质灾难防治方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本级地质灾难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
12、部门,在每年第一季度拟订年度地质灾难防治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年度地质灾难防治方案要标明辖区内主要灾难点的分布,特殊是受台风影响严峻的地区还应标明台风可能引发地质灾难危急点,说明主要灾难点的威逼对象和范围,明确重点防范期,制订详细有效的地质灾难防治措施,确定地质灾难的监测、预防责任单位与责任人。 4.2.2值班制度 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在汛期,各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实行24小时值班;凡逢台风暴雨时,根据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部署,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实行双人值班,领导带班;当发生地质灾难时,依据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值班,仔细接听各地雨情、汛情、险情、灾情报告,并按规定报告、转达、处理
13、。 4.2.3地质灾难险情巡查 在汛期,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人员加强对地质灾难重点地区、地质灾难隐患点和易发生地质灾难地区的巡查、监测和防范,发觉灾情和险情要准时处理和报告。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已划定的地质灾难危急区,要予以公告;并在地质灾难危急区的边界设置明显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依据险情变化准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者实行排险防治措施。状况紧急时,应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4.2.4倒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难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的发放 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依据已查出的地质灾难危急点、隐患点,准时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详细单位,落实到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和村(
14、居)委会主任以及受灾难威逼的村(居)民;将涉及地质灾难防治内容的倒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难防灾工作明白卡(下称防灾明白卡)和倒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难防灾避险明白卡(下称避险明白卡)发放到村(居)民手中,以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和力量。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印制,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发放。其内容包括地质灾难点的概况、威逼对象及范围、监测责任人、避险方式、避险场所与撤离转移路线、灾情预警与报告、联系人电话等。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对所选定的避险场所和避险路线进行安全性评估,确保避险场所和避险路线万无一失。 4.2.5汛期地质灾难
15、气象预报预警与防备措施 依据福建省防洪条例规定:汛期为每年4月1日至10月15日。 地质灾难气象预报预警由弱到强依次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等五个等级,三级、四级、五级时预报。 三级:地质灾难发生可能性较大; 四级:地质灾难发生可能性大; 五级:地质灾难发生可能性很大。 福建省地质灾难气象预报预警由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气象局负责,预报预警结果准时报告省人民政府和有关设区市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同时通过福建电视台等媒体向.发布。 设区市人民政府接到本区域有可能发生地质灾难的预报预警后,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逐级将有关信息快速通知到地质灾难危急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区域内的
16、村(居)民。各单位和当地村(居)民对比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的要求,做好防灾的各项工作。 当地质灾难气象预报预警为三级时,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应依据雨情做好值班工作;按年度地质灾难防治方案部署防灾工作;乡(镇、街)、村(居)防灾负责人应适时组织对地质灾难隐患点和危急区域进行巡查;隐患点和危急区域防灾责任人、监测人、村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协管员(下称协管员)应加强对地质灾难隐患点和危急区域的监测、巡查和防范。一旦发觉险情马上报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准时实行防灾避险措施。 当地质灾难气象预报预警为四级时,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24小时值班室值班,做好抢险
17、救灾预备;乡(镇、街)、村(居)防灾负责人组织对地质灾难隐患点和危急区域进行巡查,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协管员加强地质灾难隐患点和危急区域的监测、巡查和防范;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准时启动村(居)汛期地质灾难防备群众转移预案,依据地质灾难险情和灾情,准时组织危急性较大的地质灾难隐患点和危急区域内的群众转移避让。 当地质灾难气象预报预警为五级时,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24小时值班室值班,领导带班,并组织做好防灾救灾工作;县(市、区)应准时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抢险救灾指挥系统,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准时启动村(居)汛期地质灾难防备群众转移预案,马上组织地质灾难隐患点和危急区
18、域内的群众转移,并组织对其它区域进行巡查和防范,派出应急小分队或者包村干部指导防灾抗灾救灾工作。 汛期地质灾难转移对象:易发生地质灾难的山坡、边坡建筑物内的群众;易发生泥石流山沟及沟口(低洼)地带的群众;已查明的地质灾难隐患点的群众;其他在汛期易发生地质灾难、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地带的群众。 4.3速报制度 4.3.1速报范围 发生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质灾难险情和灾情;发生人员死亡和失踪的小型地质灾难灾情;避开人员死亡的胜利预报实例。 4.3.2速报时限 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发生特大型、大型地质灾难险情和灾情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速报设区市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
19、门,同时应速报省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在1小时内向省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接到中、小型地质灾难报告后,应在2小时内报告设区市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同时直接报省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报告后,在1小时内向省人民政府报告。 禁止隐瞒、谎报或者接受他人隐瞒、谎报地质灾难险情和灾情。 4.3.3速报内容 地质灾难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难险情或者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地质灾难类型、灾难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进展趋势和受威
20、逼的人员与财产等,同时提出实行的对策与措施。对发生的地质灾难灾情速报内容,还应包括死亡、失踪和受伤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等。发觉地质灾难险情或者灾情有新的变化时,必需准时续报。 5应急响应 地质灾难应急工作根据险情和灾情等级,实行分级响应。地质灾难应急处置实行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的方式,防止灾情的加剧和危害的扩大。必要时,可以在抢险救灾区域范围内实行交通管制等措施。 省应急指挥部在省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指挥、协调特大型地质灾难的应急和救灾工作。设区市人民政府负责详细组织特大型、大型地质灾难的应急和救灾工作,负责指挥、协调中型地质灾难的应急和救灾工作。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详细组织中型
21、地质灾难的应急和救灾工作,负责小型地质灾难的应急和救灾工作。 5.1特大型地质灾难险情和灾情的应急响应(级) 发生和发觉特大型地质灾难灾情和险情后,发生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应马上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和抢险救灾指挥系统,开展应急调查与监测,划定危急区域并设立警示标志,判定地质灾难级别及引发因素、灾难体规模等。依据地质灾难灾情和险情,马上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难危急点的有关责任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组织群众转移避灾,状况危险时应强制组织受威逼群众避灾疏散。 设区市人民政府接到险情和灾情报告后,马上向省人民政府、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马上启动本级应急预案和抢险救灾指挥系统,调集有关部门和抢险救灾力气赶
22、赴现场,帮助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开展抢险救灾工作,防止灾难发生或者险情和灾情进一步扩大,避开抢险救灾可能造成二次人员伤亡。 特大型地质灾难险情和灾情发生后,在省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省应急指挥部马上启动省级相应应急预案,组织省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的专家和人员准时赶赴现场,组成应急处置小组,加强监测,调查地质灾难成因,分析其进展趋势,判定地质灾难级别和灾难体规模,讨论实行相应的应急防治措施。各有关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现场调查防范、抢险救灾、善后处置、信息报送以及交通、医疗、物资、通讯、电力、治安保障等各项工作。准时将地质灾难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状况和调查处置结果向省政府和国务院国土资源行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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