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纵横—大连铁龙股份—清欠办-清欠管理制度-FINAL.docx
《北大纵横—大连铁龙股份—清欠办-清欠管理制度-FINAL.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北大纵横—大连铁龙股份—清欠办-清欠管理制度-FINAL.docx(8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机密清欠管理制度大连铁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二零零五年一月第一章总则3第二章职责分工3第三章清欠管理规定3第一节以物抵债管理规定3第二节坏账核销管理规定4第三节清欠档案建立及保管规定5第四节清欠预警管理规定5第四章附则6附件7附件1 :清欠管理流程7大连铁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清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使集团公司不良资产得到有效追偿,最大限度减小集团公司的 损失,维护集团公司的合法权益,保证清欠工作能够在协调、有序的环境中顺利 进行,使集团公司不良资产得到有效管理和控制,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是集团公司清欠工作组织和行为的基本规则,对集团公司清 欠工作具有约束力。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条清欠办
2、公室负责集团公司的整体清欠工作,职责如下。1、负责清欠工作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2、负责制定清欠规则和措施并组织实施;3、负责组织建立清欠档案;4、负责组织建立和实施清欠预警机制;5、负责停业公司财务核算工作。第四条财务部负责集团公司清欠工作中的财务核算和财务监督工作,职责 如下。1、负责制定清欠工作中有关业务的财务核算规则并组织实施;2、负责建立公司信用管理政策;3、负责清欠工作中相关财务管理工作,发挥财务监督职能。第五条技术工程部负责集团公司清欠工作中的非货币资产鉴定评估工作。1、负责组织成立非货币性资产鉴定评估小组并组织实施;2、负责聘请有资质的行业专门机构进行鉴定评估。第六条经营管理部
3、负责协助实施清欠预警机制。1、负责合同期限的管理工作;2、负责督促有关分子公司催收应收帐款。第三章清欠管理规定第一节以物抵债管理规定第七条所谓以物抵债是指债务人转让其非货币资产给债权人以清偿债务。第八条 对于确实无法以货币资金收回或难以收回需要以物抵债的债权,不 论数额大小,必须将清单(财务存货盘点表)上报公司清欠办、技术工程部、财 务部各一份。经技术工程部做出鉴定意见(必要时可成立鉴定小组或聘请专业机 构进行鉴定),报请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第九条各分子公司对以物抵债收回的物品,应详细列出清单(财务存货盘 点表),由该公司经理、财务主管及保管、验收人员签字,交集团公司财务部、 技术工程部、
4、清欠办各一份,以备检查核实。第十条各分子公司财务部门根据批准的鉴定报告按照总公司财务部有关 财务核算要求列账。第十一条 以物抵债坚持“谁抵债谁变现”的原则。对各分、子公司以物抵 债物品的处理,原则上应不低于所抵债权额。如因物品贬值,需降价处理时,应 报公司技术工程部进行质量鉴定(必要时可成立鉴定小组或聘请专业机构进行鉴 定),技术工程部做出鉴定意见后,该公司写出书面报告,说明降价原因和理由, 报总经理审核批准。第十二条各分子公司根据批准的报告处理相关抵债物品,同时各分子公司 财务部门根据批准的报告及有关单据按照总公司财务部有关财务核算要求列账。第二节坏账核销管理规定第十三条 坏账是指企业无法收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北大 纵横 大连 股份 清欠 管理制度 FINAL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