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用工培训.docx
《《劳动合同法》用工培训.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劳动合同法》用工培训.docx(7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用工管理培训资料:劳动合同法疑难解答摘自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操作指南(浙江省人民出版社)一、离职职工是否有权领取年终奖?答:年终奖的设立是企业内部管理事务的一部分,而不是劳动法及相关法规强制调整的 内容。劳动法是社会法,兼具公法和私法的性质。其公法性质主要体现在对员工的基本生活 保障上,如最低工资标准的执行、社会保险费的缴纳等。此类劳动法强制规定的内容,公司 和员工都应当严格依法履行,若有违反,将由劳动行政等有关部门强制执行。但年终奖则完 全不同了,它属于劳动法私法性质的内容,劳动法并没有规定公司必须给员工发放年终奖, 因此,公司完全有权决定不发放年终奖,也有权自主决定年终奖发放的具体标准和方
2、式。因此,在年终奖的问题上,公司要充分利用好规章制度、劳动合同等工具。年终奖并非 法定的劳动报酬,在不违反同工同酬、公平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完全有权通过规章制度和劳 动合同等手段决定年终奖的发放范围、发放标准、考核扣减办法和发放方式。完善的年终奖 制度不但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凝聚力和员工工作积极性,也能更好地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二、用人单位能否单方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答:岗位变更属于劳动合同变更内容,故一般情况下岗位变更应依据劳动法第十七 条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进行。某些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不经劳动者同意变 更劳动者的岗位,具体是:1)发生事故或灾害,需要及时抢修或救灾;2)因生产、工作需
3、 要,单位内部机构或工种、岗位之间的临时调动;3)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况。在 劳动合同明确约定了劳动者工作岗位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变更劳动者工作岗位,除上述情形 可以单方变更的情况下,一般应与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不能单方变更劳动者工作岗位。三、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有无限制?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在试用期中,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六种情形之一或存在该法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两种情形之一时,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而且,用人单位在试 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在试用
4、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随时解除劳动 合同,但其前提是:(一)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且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的。比如,在用人单 位的招聘简章、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约定中有明确的录用人员的条件,经考核、考试能证明 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文字记载,以及用人单位考核方面的规章制度等。如果用人单位不 能举证,则仍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二)该录用条件的设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果用人 单位设定的录用条件不合法,如涉嫌以民族歧视、身高、相貌设定录用条件,亦不能产生预 期的法律后果。四、如何确定劳动者擅自离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答:擅自离职又称自动离职,是指劳动者不辞而别的一种违法行为,其与用人单位的劳
5、 动关系实际上处于一种尚未结束的状态。因此,用人单位应及时作出相应的处理,包括结束 彼此的劳动关系。按照法律规定,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严格按照规定,提前30日以书面 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职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 者应当按照规定承担赔偿以上损失的责任:(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所支付的费用;(2)用人 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 接经济损失;(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五、劳动者擅自离职后,用人单位一般应采取哪些措施?答:对于擅自离职的职工,用人单位一般应采取以下措施:1)送达书面通知,限期上班, 对
6、逾期不上班的处理措施。2)对逾期未上班着,按规定或按通知作违规辞退解除合同,并书 面通知其前来办理手续,其中包括索赔数额等内容。3)对不来办理手续的,依据规定办理解 除劳动关系手续,同时可依法申请仲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应当注意的是,用人单位不 可对擅自离职职工在本单位的配偶,亲属采取株连式的处罚行为。六、对擅自离职的职工,用人单位应如何送达相关处理通知?答:对于擅自理智的职工,用人单位需要送达相关处理通知的,应本着对职工负责的原 则,以书面形式送达为主。在具体操作中,送达主要有三种方式:首先是直接交给对方当事 人,由其签收,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成年亲属签收;若直接送达有困难,客采取邮寄送达
7、 方式,以挂号查询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受送达员工下落不明,或者用上述两 种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则可采取公告方式送达,可在报刊上刊登通告,自刊登之日起满 30日,即视为送达。但能用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而未用,直接采取公告送达,视为无效。七、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满后,通知劳动者不要上班,但正常发放劳动者工资至劳动 合同期满,劳动者申诉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本单位全部工作年限经济补偿 金的应当如何处理?答: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满前通知劳动者不要上班,但正常发放劳动者工资至劳动合 同期满,应视为用人单位提前通知劳动者在合同期满后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应当允许。该 情形用人单位只需
8、支付2008年1月1日后本单位工作年限的经济补偿,而不应视为用人单位 单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承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八、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劳动者实际停止了工作,应如何认定 劳动者在停止工作时间内的工资收入损失?答: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劳动者实际停止了工作,在认定劳动 者工资损失方面,应区分以下三种情况分别处理:1)如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导致劳动者未能提供正常劳动(如对劳动者无故解除劳动合同 等),但由于为提供正常劳动是因用人单位违法行为所致,而非劳动者的故意或过失,则用人 单位应支付劳动者停工期间的工资;2)如果用人单位虽对劳动者做出了违法
9、行为,但该行为并不影响劳动者继续提供工作(如 对劳动者进行违法处分、警告等),而劳动者据此停止工作,则即使有关机关认定用人单位的 行为违法并予以撤销,也不予补发劳动者停工期间的工资损失;3)如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做出的处理决定正确,而劳动者因此停止工作的,则不予发放该 劳动者停工期间的损失。九、女职工违反国家计划生育的规定怀孕,用人单位责令其流产未果,故以其严重违反 企业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了预期的劳动合同关系,女职工据此申诉要求企业支付解除劳动合同 的经济补偿金的,应否支持?答:女职工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也严重违反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用人单位据此解除与其劳动合同关系,并无不当,无
10、需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十、用人单位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的应 否支持?答:对此,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第一、在一般情况下,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用人单位不能够以工作需要的名义,不 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随意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而应当与劳动者协商。如果劳动者不同意 工作岗位调整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第二、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职工因岗位变更与企业发生争议等有关问题的复函第一 条规定,关于用人单位能否变更职工岗位问题,按照劳动法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第 三十一条规定的精神办理。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
11、合同无法履行而变更劳动合同,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若不能达成协议,则可按法定程 序解除劳动合同;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变更、调整职工工作岗位,则属于用人单位的自 主权。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亦与上述精神一致。第三、在下列特殊情况下,用人单位可灵活调动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劳动者不得无故拒 绝:1)发生事故或灾害,需要及时抢修或救灾;2)因生产、工作需要,单位内部机构工种、 岗位之间的临时调换;3)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况,如符合上述情形,应当允许用 人单位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如劳动者拒绝而导致劳动合同解除的,劳动者要求支付经济 补偿金的,应不予支持。十一、对于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如何认
12、定其标准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答:所谓计件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完成一定劳动定额为标准的时间,对实行计件工作的 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实行 计件工作的用人单位,必须以劳动者在一个标准工作日(一昼夜工作8小时)和一个标准工 作周(一周工作40小时、每周工作5天)的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的计件数量为标准,确定劳 动者日或周的劳动定额,超过这个标准就等于延长了职工的工作时间。由此可见,计件工作 时间实际上是标准时间的特殊转化形式,但又比标准工作时间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实行计件 工作时间的劳动者,在8小时工作时间内完成了当日的劳动定额,则可以把剩余时间作为休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劳动合同法 劳动 合同法 用工 培训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