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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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 行监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央关于“在全国选择一批有基础、有 优势、有特色、有前景的龙头企业作为国家支持的重点”的 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以下简 称“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和运行监测工作,加强对 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服务与扶持,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增强 辐射带动能力,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是指以农产品生产、加工 或流通为主业,通过合同、合作、股份合作等利益联结方式 直接与农户紧密联系,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 相互促进,在规模和经营指标上达到规定标准并经全国农业 产业化联席会议认定的农业企业。第三条.
2、对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和运行监测工 作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引进竞争淘汰机制,发挥中介组织 和专家的作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干预企业经 营自主权。第四条凡申报或已获准作为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 企业,适用本办法。第四条.凡申报或已获准作为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 企业,适用本方法。第二章申报第五条.申报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标准:1 .企业组织形式。依法设立的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或流 通为主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依照公司法 设立的公司,其他形式的国有、集体、私营企业以及中外合 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外商独资企业,直接在工商行政管 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等。2 .企业经营的产品。
3、企业中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的 销售收入(交易额)占总销售收入(总交易额)70%以上。3 .生产、加工、流通企业规模。总资产规模:东部地区 1.5亿元以上,中部地区1亿元以上,西部地区5000万元以 上;固定资产规模:东部地区5000万元以上,中部地区3000 万元以上,西部地区2000万元以上;年销售收入:东部地 区2亿元以上,中部地区1.3亿元以上,西部地区6000万 元以上。4 .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年交易规模:东部地区15亿元 以上,中部地区10亿元以上,西部地区8亿元以上。5 .企业效益。企业的总资产报酬率应高于现行一年期银 行贷款基准利率;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应按时发放工资、按 时缴纳
4、社会保险、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无重大涉税违法 行为,产销率达93%以上。6 .企业负债与信用。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应低于60%; 有银行贷款的企业,近2年内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7 .企业带动能力。鼓励龙头企业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 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接带动农户。通过建立合 同、合作、股份合作等利益联结方式带动农户的数量一般应 达到:东部地区4000户以上,中部地区3500户以上,西部 地区1500户以上。企业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过程 中,通过合同、合作和股份合作方式从农民、新型农业经营 主体或自建基地直接采购的原料或购进的货物占所需原料 量或所销售货物量的70%以上。8 .企业产
5、品竞争力。在同行业中企业的产品质量、产品 科技含量、新产品开发能力处于领先水平,企业有注册商标 和品牌。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绿色发展要求, 并获得相关质量管理标准体系认证,近2年内没有发生产品 质量安全事件。9 .申报企业原则上是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第六条.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1、2、3、5、6、7、8、 9款要求的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可以申报作为国家重点龙 头企业;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1、2、4、5、6、8、9款要求 的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可以申报作为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符 合本办法第五条第1、2、6、8、9款要求,以及第5款中“企 业诚信守法经营,应按时发放工资、按时缴纳社会保
6、险、按 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无重大涉税违法行为,产销率达93% 以上”要求;且企业成立3年以上,年销售收入10亿元以 上,以互联网方式销售农产品收入占农产品销售收入之比达 到60%以上,从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建基地或省级 以上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直接采购的农产品占所销售农产品 总量的比例达到50%以上,带动农户数量3500户以上农产品 电商企业,可以申报国家重点龙头企业。鼓励具有自主知识 产权、科技创新能力强、资源优势明显、产业增值效益大、 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并紧密带动农户的农业企业申报国家重 点龙头企业。鼓励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农业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参与乡村振兴以及发展农业产业
7、化联合 体、创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的农业企业申报国家重点龙头 企业。对申报前2年销售收入增长都不低于30%,以及与建 档立卡贫困户建立稳定农产品产销关系或者帮扶关系的农 业企业优先支持申报。第七条.申报材料。申报企业应提供企业的基本情况 并按照本办法第五条要求提供有关申报材料。1 .企业的资产和效益情况须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 定。2 .企业须提供资信情况证明。3 .企业的带动能力、带动方式和利益联结关系情况须由 县以上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提供说明,应将企业带动农户情况 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4 .企业的纳税情况须由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企业 近3年内纳税情况证明。5 .企业产品质量安全情况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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