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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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编制目的提高政府应对水上突发事件的能力,迅速、有序、高效 地组织水上突发事件的应急行动,救助遇险人员,控制水上 突发事件扩展,最大限度地减少水上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 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保障人民群众水上生产生活安全。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省安全生产条例省水路交 通管理办法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省安全生 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省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市安 全生产职责清单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 案。1.3 适用范围3. 1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水上突发事件
2、的应急行动。1.1.1 参与水上突发事件应急行动的单位、船舶、航 空器、设施及人员。1.1.2 水上突发事件是指船舶、设施在水上发生火灾、 爆炸、碰撞、搁浅、沉没、油类物质或危险化学品泄漏以及 采取预防措施,做好应急响应准备。3. 1预测预警系统市指挥部各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建立健全监 测机构,综合分析可能引发水上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并及时 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送。各成员单位监测机构要根据事态发 展的最新情况,及时进行后续报告。市指挥部办公室要建立完善水上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信 息系统和统一的水上突发事件信息平台,与市安委会实现联 网互通;接收市指挥部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水上突发 事件应急
3、指挥工作机构、企事业单位和船舶报送的水上突发 事件信息和预警信息,并及时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报告。3.2预警信息监测与报告预警信息包括:气象、水文、地质等自然灾害预报信息; 其他可能威胁水上人身、财产、环境安全或造成水上突发事 件的信息。3.2. 1预警信息来源与监测(1)气象部门:对天气形势(如强对流、大风、寒潮、 大雾、沙尘暴)进行监测分析,预报可能引发水上突发事件 的气象信息。(2)水利部门:根据需要检测分析河道、水库水文变 化(如水位、流量、流速),预报可能引发水上突发事件的 水情信息。(3)有关部门、单位和船舶通报的水上突发事件信息。预警信息风险等级及发布水上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的风险等级分
4、为四级:(1)特别重大风险信息(I级),以“红色”预警报 告表示并发布,包括:大风:预计未来48小时全市将有6个及以上县(市、 区)出现平均风力12级或者阵风14级以上大风天气,或者 过去24小时6个及以上县(市、区)出现平均风力12级或 者阵风14级以上大风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县(市、 区)将持续维持上述大风天气。寒潮:预计未来24小时全市将有6个及以上县(市、 区)出现最低气温下降16C以上,其中2个及以上县(市、 区)最低气温下降18。以上,并伴有平均风力6级及以上大 风,且上述县(市、区)最低气温降至0C以下。大雾:预计未来24小时全市将有6个及以上县(市、 区)出现能见度低于5
5、0米的特强浓雾,或者已经出现并将 持续。(2)重大风险信息(II级),以“橙色”预警报告表 示并发布,包括:强对流:预计未来24小时全市将有3个及以上县(市、 区)出现12级以上雷暴大风,或者直径20毫米以上冰雹, 或者50毫米/小时以上强度的短时强降水并伴随雷暴大风或 冰雹或龙卷风,或者80毫米/小时以上强度的短时强降水, 或者上述任一类情况已经出现并可能持续。大风:预计未来24小时全市将有6个及以上县(市、 区)出现平均风力10级或者阵风12级以上大风天气,或者 过去24小时6个及以上县(市、区)出现平均风力10级或 者阵风12级以上大风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县(市、 区)将持续维持上
6、述大风天气。寒潮:预计未来48小时全市将有6个及以上县(市、 区)出现最低气温下降149以上,并伴有平均风力6级及以 上大风,且上述县(市、区)最低气温降至0以下。大雾:预计未来24小时全市将有6个及以上县(市、 区)出现能见度低于200米的强浓雾,其中2个及以上县(市、 区)出现能见度低于50米的特强浓雾,或者已经出现并将 持续。沙尘暴:预计未来24小时全市将有3个及以上县(市、区)出现强沙尘暴(能见度小于500米),并有成片的特强 沙尘暴(能见度小于50米),或者已经出现并可能持续。(3)较大风险信息(in级),以“黄色”预警报告表示并发布,包括:强对流:预计未来24小时全市将有3个及以上
7、县(市、区)出现10级以上雷暴大风,或者直径15毫米以上冰雹, 或者30毫米/小时以上强度的短时强降水并伴随雷暴大风或 冰雹或龙卷风,或者50毫米/小时以上强度的短时强降水, 或者上述任一类情况已经出现并可能持续。大风:预计未来24小时全市将有6个及以上县(市、 区)出现平均风力8级或者阵风10级以上大风天气,或者 过去24小时6个及以上县(市、区)出现平均风力8级或 者阵风10级以上大风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县(市、 区)将持续维持上述大风天气。寒潮:预计未来48小时全市将有6个及以上县(市、 区)出现最低气温下降12七以上,并伴有平均风力5级及以 上大风,且上述县(市、区)最低气温降至
8、4C以下。大雾:预计未来24小时全市将有6个及以上县(市、 区)出现能见度低于500米的强浓雾,其中2个及以上县(市、 区)出现能见度低于200米的强浓雾,或者已经出现并将持 续。沙尘暴:预计未来24小时全市将有3个及以上县(市、 区)出现沙尘暴(能见度小于1000米),并有成片的强沙 尘暴(能见度小于500米),或者已经出现并可能持续。(4) 一般风险信息(W级),以“蓝色”预警报告表示并发布,包括:强对流:预计未来24小时全市将有3个及以上县(市、区)出现8级以上雷暴大风,或者直径10毫米以上冰雹, 或者20毫米/小时以上强度的短时强降水并伴随雷暴大风或 冰雹或龙卷风,或者上述任一类情况已
9、经出现并可能持续。大风:预计未来24小时全市将有3个及以上县(市、区)出现平均风力6级或者阵风8级以上大风天气。寒潮:预计未来48小时全市将有6个及以上县(市、区)出现最低气温下降1(TC以上,并伴有平均风力45级 及以上大风,且上述县(市、区)最低气温降至4T以下。沙尘暴:预计未来24小时全市将有3个及以上县(市、区)出现扬沙天气,并有成片的沙尘暴(能见度小于1000 米),或者已经出现并可能持续。市气象、水利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别通过信息播发 渠道向有关方面发布气象、水文等预警信息。3.3 预警预防行动3 . 3.1市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要根据预警信息和各自 职责,迅速做好应急准备工作。水
10、上专业应急搜救力量要进 入待命状态,做好应急准备工作。4 .3.2从事水上活动的有关单位、船舶和人员要注意 接收预警信息,根据不同预警级别采取相应预防措施,防止 水上突发事件对人身、财产和环境造成危害。3.4 预警支持系统预警支持系统由公共信息播发系统、水上安全信息告知 系统等组成。相关风险信息发布责任部门要及时准确播发信 息。4水上突发事件的险情分级与上报4. 1水上突发事件险情分为四级4.1.1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险情(I级):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2)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3)载员30人以上的民用航空器在水上发生突发事件;(4)危及30人以上人员安全的水
11、上安保事件;(5)亟需国务院协调有关地区、部门或军队共同组织 救援的水上突发事件;(6)其他造成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危害、社会影响的 水上突发事件。4.1.2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重大险情(II级):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 (2)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3)载员30人以下的民用航空器在水上发生突发事件;(4) 3000总吨以上的非客船发生碰撞、触礁、火灾等 对船舶及人员生命安全造成威胁的水上突发事件;(5)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的水上安保事 件;(6)其他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危害、社会影响的水上 突发事件。4.1.3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较大险情
12、(in级):(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2)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3) 500总吨以上3000总吨以下的非客船发生碰撞、 触礁、火灾等对船舶及人员生命安全造成威胁的水上突发事 件;(4)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的水上安保事件;(5)其他造成或可能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险情。4.1.4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般险情(IV级):(1)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2)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3) 500总吨以下的非客船发生碰撞、触礁、火灾等对 船舶及人员生命安全造成威胁的水上突发事件;(4)其他造成或可能造成一般危害后果的水上突发事 件。4. 2水上突发事件险情的
13、处理各级水上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接到水上突发事件险 情信息报告后,对险情信息进行分析与核实并按照程序上报。 事故现场有关人员要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 报告后要在1小时内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当地政 府及有关部门要逐级上报事故情况,同时通报宣传部门。每 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紧急情况可越级上报。不得 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发生水上险情后,所在地县(市、区)水上突 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要立即向同级政府和市水上突发事件 应急指挥机构报告,需通报相关部门的要及时通报。当县(市、区)或市水上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接到n 级以上险情报告后,要及时向省安委会办公室报告。在特殊情况下,事
14、发地政府、水上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及有关部门值班人员对I级或n级险情可直接向省安委 会办公室报告,并同时报告上一级政府;对I级险情中的第 一条险情,可直接向市、省安委会办公室直至国务院报告, 并同时报告上一级政府。4. 2. 2发生水上险情后,市指挥部办公室要在规定时 间内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报告;对HI级以上险情,要立即向 省水上搜救中心报告,需通报相关部门的要及时通报。5水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和处置1水上突发事件报警发生水上突发事件后,遇险人或现场附近目击人应立即 向当地交通运输或公安、消防部门报告,遇险船舶同时向其 所属单位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和船舶单位接到报告后,要 及时报告当地水上突发事
15、件应急指挥机构。5.1.1 报警电话。为方便遇险人员和船舶报警,在全 市范围内统一使用专用电话号码12328o其他遇险信息来源。民用和军用航空器、目击 者或知情者、其他接到报警的部门、其他组织或机构。5.1.2 报告或发送水上遇险信息时应包括事件发生的 时间、地点、遇险状况,遇险船舶、航空器或遇险者的名称、 种类、国籍、呼号、联系方式、救助请求等。5.1.3 报警者应尽可能提供船舶或航空器的主要参数、 所有人、代理人、经营人、承运人,遇险人员的数量及伤亡 情况,载货情况及货物(特别是危险货物)的名称、种类、 数量等,事发直接原因、已采取的措施、救助请求,事发现 场的天气、水流等有关信息及情况。
16、5.2水上突发事件险情的分析与核实水上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通过直接或间接的途径对 水上突发事件险情进行核实与研判。1. 2.1直接与遇险或事故船舶、设施、航空器及其所 有人、经营人、承运人、代理人进行联系。5. 2.2向遇险或事故船舶、设施、航空器始发港或目 的港查寻或核实相关信息或资料。6. 2.3通过现场附近的过往船舶、人员或知情者核实。7. 2. 4通过船舶交通管理系统核实。8. 2. 5派出船舶等应急力量到现场核实。5. 2.6其他途径。5.3 水上突发事件险情的处置3. 1水上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接到本行政区域内 水上突发事件险情报告后,要按照规定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 响应。5. 3.
17、2事发地不在本行政区域的水上突发事件,接报 的水上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要立即直接向事发地水上突 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通报并同时向上级水上突发事件应急 指挥机构报告。6. 3. 3市指挥部办公室若直接接到水上突发事件报告, 要立即通知事发地县(市、区)水上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 和相关部门。7. 3.4涉及船舶造成污染的,按有关船舶油污应急响 应程序处理和通报。8. 3. 5涉及水上安保事件的,按水上安保事件处置程 序处理和通报。5.4 先期处置水上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政府(管委会)及其水上 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控制事态发展, 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政府和水上突发事
18、件 应急指挥机构报告。5. 5分级响应水上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其分级标准,按照县(市、 区)水上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市处置水上突发事件应急 指挥机构、市指挥部从低到高依次响应。民用航空器水上遇险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 事件。1.4工作原则1.1.1 1政府领导,社会参与,依法规范。政府对处置 水上突发事件实行统一领导,及时、有效地组织社会资源, 形成专业力量与社会力量相结合、多部门参加、全社会参与 的高效应急响应机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各相关部 门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规范应急响应的组织、协调、指挥 行为。1.1.2 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水上突发事 件应急响应实行统
19、一指挥、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管理机制, 协调各方行动,确保及时分析判断形势、正确决策,增强应 急响应的及时性和有效性。1.1.3 防应结合,资源共享,团结协作。做好水上突 发事件预防预警工作,以防为主,防应结合,充分利用各方 有效资源,协作应对,形成合力。1.1.4 以人为本,科学决策,快速高效。坚持救人第 一的原则,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发挥专家和专业人员的 决策支撑作用,提高应急响应的效能和水平。2组织体系及职责2. 1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2. 1. 1市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5. 5. 1对任何水上突发事件,事发地最低一级水上突 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首先进行响应。对一般水上突发事件,一般由事发地
20、县(市、 区)水上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进行响应,事发地水上应急 力量不足或无法控制事态发展的,请求上一级水上突发事件 应急指挥机构开展应急响应。5. 5. 3对较大水上突发事件,市指挥部办公室要立即 报请市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对特别重大、重大水上突发事件,市指挥部办 公室要立即报请省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5 . 5. 5上一级水上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要对下一级 水上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应急响应给予技术指导。6 .5.6上级应急响应启动后,事发地水上突发事件应 急指挥机构仍对水上突发事件承担相应责任。5.6指挥与协调1.1.1 1水上突发事件发生后,各级水上突发事件应急 指挥机构的主要任务是:(
21、1)组织协调有关地方和部门负责人、专家和应急队 伍参与紧急救援,通知有关人员进入指挥位置;(2)在已掌握情况基础上,制定并组织实施抢险救援 方案,确定救援区域,明确救援工作任务与具体救援措施, 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3)协调有关地方和部门提供应急保障,包括协调事 发地省、市属单位与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的关系, 调度各方应急资源,调动事发附近水域船舶前往实施救援等;(4)部署做好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和当地社会稳定工作;(5)根据事故救援现场的需要,实行水上和陆上交通 管制;(6)建立应急通信机制;(7)根据救助情况,及时调整救援措施;(8)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9)
22、做好现场的媒体管理和舆论引导工作。1.1.2 水上突发事件发生后,由事发地政府(管委会) 负责成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1.1.3 6. 3搜救指令的内容。对需动用的、当时有能力进 行水上搜救的救援力量,水上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要及时 下达行动指令,明确任务,并将以下事项告知各种救援力量:(1)险情种类、遇险者情况及所需要的救援、所执行 任务的目的;(2)险情发生的时间、位置;(3)搜救区域和该区域的情况;(4)通信联络要求;(5)救援过程中的工作与现场情况报告;(6)其他所需信息。1.1.4 水上突发事件处置保障措施。根据救援情况及 需要,水上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要及时协
23、调安排下列事项:(1)做好遇险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2)当险情可能对公众造成危害时,通知有关部门组 织人员疏散或转移;(3)维护治安秩序;(4)责令有关部门为水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提供相 应支持和保障。1.1.5 救援力量与现场指挥机构的任务(1)水上专业救援力量要将值班待命的布设方案和值 班计划向水上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报告。值班计划临时调 整的要提前报告,调整到位后要进行确认报告。(2)救援力量与现场指挥机构要将出动情况、已开展 的行动情况、现场及救援进展情况向水上突发事件应急指挥 机构报告,并及时提出有利于应急行动的建议,如条件许可, 要尽快提供现场图像等有关信息。1.1.6 水上搜救力
24、量的调用与指挥(1)水上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搜救 力量。未经应急指挥机构批准,任何单位不得调用承担救援 值班任务的专业救援力量。(2)参加救援的军队由军队指挥机关指挥。5. 7 水上应急通信5. 7. 1通信方式。水上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在开展 水上应急行动时,可根据现场具体情况,指定参加应急行动 所有部门的应急通信方式。通信方式包括水上通信、公众通 信网(电话、传真、因特网等)和其他一切可用的通信手段。分级联系方式。市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收集市内 与水上应急工作有关的部门、单位的联系方式,制发市水 上应急通信联系表。各县(市、区)水上突发事件应急指 挥机构负责收集辖区内与水上应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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