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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公耗材管理办法范文范文第1篇为合理有效使用耗材,加强办公耗材管理,严格控制耗材费用,特制定本 规定。一、办公耗材是指除电脑硬件设备以外,日常办公易消耗、需更换的物品, 具体包括打印机色带、色带架、喷墨打印机墨盒、激光打印机硒鼓及碳粉、键 盘、鼠标、CPU风扇、网线等。二、办公耗材管理细则1、本着节约成本的原则,对于喷墨、激光打印机的耗材,必须做到物尽其 用。2、所有耗材必须经网络管理员检验后方可入库,对于不合格或品牌型号不 对的耗材不予接收。3、喷墨打印机墨盒、针式打印机色带架、复印机硒鼓、碳粉盒、键盘、鼠 标等电脑耗材的领用,由部门内勤填制领料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到网 络管理员处以坏换新
2、。4、网络管理员在每年的6月、12月,对废旧的墨盒、硒鼓、碳粉盒和坏键 盘、坏鼠标申请报废处理,报废申请报告及清单,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处理。5、依据公司电脑使用配发情况,由网络管理员负责对办公耗材的配备及使 用作出合理的调整并提供专业建议,杜绝资源浪费。6、办公耗材归口行政部门统一管理,由网络管理员负责采购。三、耗材费用考核标准1、公司20xx年每月耗材费用标准为:1500元/月。风景区规划按照法定程序编制和报批后,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 不得擅自调整和变更。确需调整和变更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办理。第七条风景区的一切自然景物和人文景物及其所处的环境,均属风景名 胜资源。国家所有、集体
3、所有的风景名胜资源均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进 行保护和管理。第八条 对风景区内的寺庙、碑碣、石刻、石雕、古建筑、古墓葬等人文 景物必须严格保护,禁止占用、拆迁、损毁、破坏等行为。对具有历史、艺术、 科学价值的文物,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有关规定严格保 护,及时修缮。第九条 对风景区的古树、名木、奇峰、异石、地热水、名泉和冰川遗迹 必须实行特殊保护,应当建立档案,悬挂标牌,制定保护措施。第十条 在风景区内禁止开山、采石、开矿、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 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动。第十一条 对风景区的水体,除按风景区规划的要求整修、利用外,均应 当保持原状,不得截流、改向或者作其他改变。
4、禁止向前款规定的水体排放、倾倒污水、垃圾及其他污染物。管委会应当会同市相关部门对水体进行定期检测。第十二条 加强风景区林木的保护,做好植树绿化、封山育林、护林防火 和防止病虫害工作,按照规划要求进行抚育管理。风景区内国有林木的抚育、更新性采伐,管委会必须预先提出计划,报林 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禁止采伐名木古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伐风景区内集体所有的林木及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 个人承包集体的林木,必须经管委会同意,再按有关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不得擅自采挖苗木、花、草、药材及珍稀植物。因科研、教学需要采集标 本、野生药材及其他林产品的,必须经管委会同意,在指定地点限量采集。第十三条风景区应当切实
5、维护好动物的栖息、繁殖环境,为野生动物创 造必要的栖息、繁殖条件。禁止猎捕和伤害野生动物。第十四条风景区和保护地带内,应当加强防火管理工作。管委会防火指 挥部全面负责防火、灭火的组织领导;凡在风景区内和保护地带内的机关、部队、 企事业单位和居(村)民委员会均为联防单位,应当签订联防协议;健全防火组织, 完善防火设施,划定责任区,落实责任制。一切进入风景区的机动车辆,必须配带灭火器,进入风景区的人员,禁止 在规定的吸烟地点以外区域吸烟;禁止携带、存放易燃、易爆品;禁止篝火、野 炊、烧荒、烧纸;禁止损坏防火设施。第十五条 风景区内各项建设应当严格执行风景区规划。风景区内的建筑 物布局、设计,均应当
6、与周围景观相协调。工程施工时,必须严格保护施工现 场周围的景物与环境。禁止违反风景区规划,在风景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在核心景区内建设宾 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已经 建设的,应当按照风景区规划,逐步迁出。禁止在风景区内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 的设施。在风景区内从事以上两款禁止范围以外的建设活动,应当经管委会审核后,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第十六条风景区内禁止建设工矿企业及有碍景观的工程设施。对原有企 业及工程设施应当进行清理整顿,凡有碍观瞻的,应当限期改造、拆除或者外 迁。禁止在风景区内从事木材加工经营活动。
7、第十七条 在风景区内进行下列活动,应当经管委会审核后,依照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一)设置、张贴商业广告;(二)举办大型游乐等活动;(三)改变水资源、水环境自然状态的活动;(四)其他影响生态和景观的活动。第十八条 保护地带内要保护好地貌、山体、林木植被,搞好封山育林、 植树绿化。保护地带内的各项建设,都应当与景观相协调,不得建设破坏景观、污染 环境、妨碍游览的设施。保护地带原行政管理和隶属关系、权属不变。管委会根据规划对保护地带 提出环境要求,由当地行政管理机关实施。千山东路倪家台至千山正门段公路两侧,鞍会公路上石桥至庙宇岭段公路 两侧的建设规划、建筑物的设计,应当与风景区
8、的景观相协调。第十九条 管委会应当确定各景区、景点的游览接待容量和游览路线,制 定旅游旺季疏导游客的具体方案,有计划地组织游览活动。不得超过允许容量 接纳游人。风景区的游览票价应当根据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确定。第二十条进入各游览区的车辆,必须执行管委会关于车辆的管理的规定, 按指定路线行驶,在规定的地点停放。第二十一条风景区的服务网点和公用设施,由管委会统一规划和管理。 进入风景区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的地点和经营范围文明经营。禁止倒卖风景区各类门票(证)。第二十二条 管委会应当加强风景区内的卫生防疫监察管理。设置必要的 卫生设施,妥善处理污水、垃圾,保持整洁优美的游览环境。对不符合卫
9、生标 准的,应当及时处理。第二十三条管委会应当加强风景区的安全管理。游览区的险要部位,都 应当设置安全设施。未设安全设施或者安全设施损坏的,应当暂时封闭。危岩 险石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及时排除,险峰峭壁应当设警牌,保障游人安全。第二十四条 风景区应当加强治安管理,经常进行治安巡逻检查,及时制 止、处理破坏风景名胜资源和危及游人安全的行为。第二十五条进入风景区的旅游者和其他人员,应当爱护风景名胜资源和 各项安全设施、公共设施,维护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遵守风景区的有关规定。 不准私自在景物上刻划、涂写;不准随地吐痰、便溺;不准乱扔果皮、食品、包 装物;不准乱倒垃圾、污物。第二十六条违反本条例,有下
10、列行为之一的,由管委会依据下列规定予 以处罚:(一)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在风景区内进行开山、采石、开矿等破坏景 观、植被、地形地貌的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限期拆除,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在风景区内进行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地形地貌的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 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00元以上I万元以 下的罚款;(二)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 复原状或者限期拆除,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三)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四款规定,在风景区内从事
11、禁止范围以外的建 设活动,未经管委会审核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对个人处2万元以上5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四)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 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 严重的,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景物、设施上刻划、涂污或者在风景区内乱扔 垃圾的,责令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处50元的罚款;刻划、涂污或 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 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
12、二十七条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的规定,有关部门已经予以处罚的,管委会不再处罚。第二十八条风景区工作人员因失职而造成火灾、人身伤亡、景物损毁及 其他事故的,分别由市人民XXX、管委会根据情节轻重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九条 本条例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办公耗材管理办法范文范文第4篇为加强公司办公设备及耗材管理,降低办公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环境污 染,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一、办公设备及耗材的购置1、办公设备及耗材(指: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电脑等各种电子设备及打 印纸、墨盒等易消耗品)的购置一律由行政部集中负责审批采
13、购,各部门不得自 行购买,自行购买的公司财务不予结账;2、行政部在购买前应对供应商的价格进行评比,尽量选择质优价廉的供货 商;3、行政部在采购不可回收利用的办公耗材(如:各种打印机耗材色带,墨盒, 硒鼓,电池等)时,要尽量购置环保标准较高的产品;4、墨盒尽可能购置注入式灌装墨盒及代用墨水,提高墨盒的利用率,节省打 印成本,降低空墨盒的废弃率;二、办公用品及耗材的使用1、在使用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的耗材(指:色带,墨盒,硒鼓)各电子 设备的电池等不可回收利用的物品时,采取以旧换新的方式,行政部负责做好登 记工作;2、公司机关,直属单位打印,复印办公用纸按照核定的指标统一到行政部 领取。特殊原因
14、超出核定指标的由部室另行报告,经总经理审批后追加费用;3、电脑,局域网络,打印机故障维修由行政部负责安排人员维修;三、办公耗材及废弃物的管理和回收1、各种硒鼓,墨盒,色带,电池,等不可回收利用的危险废弃物统一由行 政部负责回收;2、废旧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电话机电路板等各种固体废弃物由行政部 集中存放;3、对各种办公设备的泡末,塑料,纸箱等包装物由行政部集中处理,不得 丢弃;4、行政部应定期检查废弃物的存放状态,防止发生泄露,飞扬而污染环境。附:采购流程嵯州市新高轮制冷设备有限公司20xx年12月28日办公耗材管理办法范文范文 第5篇为加强企业管理,建立健全培训机制,使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15、、经常 化、创新化、强化其考核力度,特制定本员工培训考核方法。一、培训领导机构各单位上报培训计划,由人力资源部审定后实施,人力资源部是员工培训 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并全面负责对各单位的考核工作。二、考核标准(一)安环知识标准1、掌握安全生产、环保方针、政策和公司安环的规章制度及有关安全技术 规定。2、懂得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3、基本掌握本岗位的生产工艺及主要设备概况。4、能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消防器材、工器具及本岗位的仪表设施、防护装 置、安全装置等。5、能准确掌握本岗位的安全规程。6、掌握一般职工的安环职责。(二)生产技术和工艺知识标准1、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规程。2、掌握本单位和本
16、岗位工艺流程知识。3、懂得设备性能、原理、维护保养及操作。4、熟悉本岗位安全生产、防尘、防毒知识。5、做到“四懂”,即懂知识、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三会”即会使 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三、考核办法本考核办法只从安环知识和生产技术知识方面考核,涉及其他方面由公司 相关部门根据实际加以考核。1、各单位根据培训时间要求组织培训,结束后由公司安环部和生产技术部 联合出题考试,并负责考试管理和试卷评阅工作,全过程本着公平、公正、公 开的原则。2、考试成绩汇总各方面评定出优(95分以上)、良(8095分)、中(6080 分)、差(60分以下)等,并按单位(可按车间统计)算出优秀率和及格率,评阅
17、完毕后公布结果,并整理上报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特殊情况下考试成绩评定标 准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变的形式)。3、公司安环部和生产技术部负责对各厂进行培训考核,由公司人力资源部 监督。(1)及格率达95%以上的,奖励单位负责人人民币200元,凡成绩达95分以 上的员工,将给予50元的奖励。(2)凡未及格人员进行待岗12个月处理,限期学习补考,期间只发个人 岗位工资的60%,补考合格后上岗,否则予以辞退。(3)对及格低于80%的,处罚其单位负责人200元。4、各单位根据培训及考核情况,按10%的比例,评选“岗位操作能手”, “最佳学习标兵”,“最佳创新成果”等,评选可个人申请或车间申报,经厂 部
18、审核,再上报公司审批。评选采用“逐级递减法”确定人员,除发给荣誉证 书外,还给予获得者50元奖励。四、本考核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办公耗材管理办法范文范文第6篇为了确保生态卫生厕所和沼气系统稳定安全的运转,防止沼液冲厕循环系 统的堵塞,保持厕所的清洁卫生,特制定生态卫生厕所使用管理制度。1 .管理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管理。夏季高温期要开窗通风,雨天或 冬季低温要关闭窗户,挂上保温门帘。2 .大便后要手纸入篓,严禁投入池内,切勿将废塑料、垃圾等杂物投入池 内。3 .大小便入池,严禁在厕所随意随地大小便。4 .非工作人员严禁使用冲厕系统。5 .卫生厕所粪池严禁使用农药及有害化学药品。6 .保持
19、地面、墙体、屋顶干净卫生,严禁在墙面乱写乱画。7 .按时打扫厕所卫生。各班级学生轮流每天清扫两次(早上7:10-7:40, 下午1:00-1:30),不能将污水排入便池内,不能在厕所内的水龙头上涮拖把。8 .学校把卫生厕所打扫纳入班级评估,如打扫不彻底将扣除班级积分。9 .如果检查发现将手纸没有投入纸篓,要进行处罚。10 .每个学生要爱护厕所及沼气池内设施。办公耗材管理办法范文范文第7篇为加强公司办公设备及耗材管理,降低办公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环境污 染,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2、各部门耗材费用标准(单位:元/月)3、新增或部门变更,由行政部门参照原标准制定新标准,报公司领导审批, 产生的费
20、用另行考核。4、各部门耗材费用按上表以年度为周期进行考核,超出部分由部门承担, 并作为部门负责人节约管理水平的衡量标准之一。行政部门在每年的12月下达 扣款通知单,由财务部从其部门经费中扣除,并在全公司发文通报。四、附则本管理规定从颁布之日起实施,由行政部门负责解释与修订。办公耗材管理办法范文范文 第2篇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千山风景名胜区的管理,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风景名 胜资源,根据XXX风景名胜区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鞍山市行政区域内的千山风景名胜区(以下简称风 景区)及保护地带。第三条 凡进入风景区的国内外旅游者,风景区和保护地带内的单位、居 民与保护、管理、利
21、用和开发风景名胜资源相关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 单位及其他组织、个人,均须遵守本条例。第四条 鞍山市千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是鞍山市人 民XXX的派出机构,代表市XXX对风景区的规划、保护和利用实行统一管理。其主要职责是:、办公设备及耗材的购置1、办公设备及耗材(指: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电脑等各种电子设备及打 印纸、墨盒等易消耗品)的购置一律由行政部集中负责审批采购,各部门不得自 行购买,自行购买的公司财务不予结账;2、行政部在购买前应对供应商的价格进行评比,尽量选择质优价廉的供货 商;3、行政部在采购不可回收利用的办公耗材(如:各种打印机耗材色带,墨盒, 硒鼓,电池
22、等)时,要尽量购置环保标准较高的产品;4、墨盒尽可能购置注入式灌装墨盒及代用墨水,提高墨盒的利用率,节省打 印成本,降低空墨盒的废弃率;二、办公用品及耗材的使用1、在使用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的耗材(指:色带,墨盒,硒鼓)各电子 设备的电池等不可回收利用的物品时,采取以旧换新的方式,行政部负责做好登 记工作;2、公司机关,直属单位打印,复印办公用纸按照核定的指标统一到行政部 领取。特殊原因超出核定指标的由部室另行报告,经总经理审批后追加费用;3、电脑,局域网络,打印机故障维修由行政部负责安排人员维修;三、办公耗材及废弃物的管理和回收1、各种硒鼓,墨盒,色带,电池,等不可回收利用的危险废弃物统一
23、由行 政部负责回收;2、废旧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电话机电路板等各种固体废弃物由行政部集中存放;3、对各种办公设备的泡末,塑料,纸箱等包装物由行政部集中处理,不得丢弃;4、行政部应定期检查废弃物的存放状态,防止发生泄露,飞扬而污染环境。附:采购流程竦州市新高轮制冷设备有限公司20xx年12月28日办公耗材管理办法范文范文第8篇一、办公用品发放管理责任部门办公用品发放管理统一归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做到办公用品发放统一 管理,统一配发。严控指标,厉行节约。二、办公用品本制度所称办公用品为:办公耗材、易损配件、办公家具等。办公耗材包 含:笔、刀、纸、墨水、笔记本、复写纸、胶水、钉书机(针)等;易损
24、配件包含: 墨盒、硒鼓、u盘、鼠标等;办公家具包含:办公桌、椅、沙发、文件柜等。三、办公用品领用标准办公用品分为两部分:个人所需用品和部门所需用品。(一)个人所需用品1、个人所需用品包括:签字笔(芯)、圆珠笔(芯)、铅笔、橡皮、文具刀、 尺子、墨水、笔记本、双面胶、透明胶、胶水(胶棒)、钉书钉、回形针、大头 针、燕尾夹、双面夹、橡胶手套等。2、个人所需用品的领用标准各部室工作人员每人每月按规定标准领用,如有所需,另行申报。各部室工作人员物品领用时要求做到交旧领新;对于因个人原因造成的物品 损坏,由个人负责。(二)部室所需用品1、部室所需用品包括:复印纸、打印纸、墨盒、硒鼓、鼠标、办公桌、椅、
25、沙发、文件柜等。2、部室领用标准部室负责人每月按需要和规定标准领用向经理申报。四、其它规定1、部室使用的办公家具桌、椅、文件柜等应由个人负责保管,公用文件柜 由使用部门指定专人管理,单位监督。综合办公室对在用办公家具负责统一检 查管理,统一登记、存档。每年核对1次。2、职工如有调动,所领办公用品不可随身携带,由接替人使用或由综合办公室收回;新安排或新调入的管理人员,提交申请方可办理领用手续。(一)保护风景区名胜资源、文物、自然生态环境;(二)实施风景区规划,科学利用、合理开发风景名胜资源;(三)植树绿化,护林防火,防治林木病虫害和防止水土流失;(四)建设、管理和保护风景区设施,改善游览服务条件
26、;(五)审查、监督风景区内的建设项目和卫生防疫监察管理;(六)保护佛教、道教正常的宗教活动;(七)其他管理事项。第五条 市XXX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按照各自职责协助管委会做好风景区 管理工作。第六条管委会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经批准的风景区总体规划及其详细规划。 风景区内村镇建设规划及集体土地、山林利用规划,应当服从风景区规划。保护地带各项专业规划及其所在地城市分区规划的编制,应当征求管委会 意见。风景区规划按照法定程序编制和报批后,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 不得擅自调整和变更。确需调整和变更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办理。第七条风景区的一切自然景物和人文景物及其所处的环境,均属风景名 胜资源。国家所
27、有、集体所有的风景名胜资源均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进 行保护和管理。第八条 对风景区内的寺庙、碑碣、石刻、石雕、古建筑、古墓葬等人文 景物必须严格保护,禁止占用、拆迁、损毁、破坏等行为。对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有关规定严格保 护,及时修缮。第九条 对风景区的古树、名木、奇峰、异石、地热水、名泉和冰川遗迹 必须实行特殊保护,应当建立档案,悬挂标牌,制定保护措施。第十条 在风景区内禁止开山、采石、开矿、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 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动。第十一条 对风景区的水体,除按风景区规划的要求整修、利用外,均应 当保持原状,不得截流、改向或者作其他
28、改变。禁止向前款规定的水体排放、倾倒污水、垃圾及其他污染物。管委会应当会同市相关部门对水体进行定期检测。第十二条 加强风景区林木的保护,做好植树绿化、封山育林、护林防火 和防止病虫害工作,按照规划要求进行抚育管理。风景区内国有林木的抚育、更新性采伐,管委会必须预先提出计划,报林 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禁止采伐名木古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伐风景区内集体所有的林木及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 个人承包集体的林木,必须经管委会同意,再按有关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不得擅自采挖苗木、花、草、药材及珍稀植物。因科研、教学需要采集标 本、野生药材及其他林产品的,必须经管委会同意,在指定地点限量采集。第十三条风景区应
29、当切实维护好动物的栖息、繁殖环境,为野生动物创 造必要的栖息、繁殖条件。禁止猎捕和伤害野生动物。第十四条风景区和保护地带内,应当加强防火管理工作。管委会防火指 挥部全面负责防火、灭火的组织领导;凡在风景区内和保护地带内的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居(村)民委员会均为联防单位,应当签订联防协议;健全防火组织, 完善防火设施,划定责任区,落实责任制。一切进入风景区的机动车辆,必须配带灭火器,进入风景区的人员,禁止 在规定的吸烟地点以外区域吸烟;禁止携带、存放易燃、易爆品;禁止篝火、野 炊、烧荒、烧纸;禁止损坏防火设施。第十五条 风景区内各项建设应当严格执行风景区规划。风景区内的建筑 物布局、设计,均
30、应当与周围景观相协调。工程施工时,必须严格保护施工现 场周围的景物与环境。禁止违反风景区规划,在风景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在核心景区内建设宾 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已经 建设的,应当按照风景区规划,逐步迁出。禁止在风景区内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 的设施。在风景区内从事以上两款禁止范围以外的建设活动,应当经管委会审核后,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第十六条风景区内禁止建设工矿企业及有碍景观的工程设施。对原有企 业及工程设施应当进行清理整顿,凡有碍观瞻的,应当限期改造、拆除或者外 迁。禁止在风景区内从事木材加工经营活
31、动。第十七条 在风景区内进行下列活动,应当经管委会审核后,依照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一)设置、张贴商业广告;(二)举办大型游乐等活动;(三)改变水资源、水环境自然状态的活动;(四)其他影响生态和景观的活动。第十八条 保护地带内要保护好地貌、山体、林木植被,搞好封山育林、 植树绿化。保护地带内的各项建设,都应当与景观相协调,不得建设破坏景观、污染 环境、妨碍游览的设施。保护地带原行政管理和隶属关系、权属不变。管委会根据规划对保护地带 提出环境要求,由当地行政管理机关实施。千山东路倪家台至千山正门段公路两侧,鞍会公路上石桥至庙宇岭段公路 两侧的建设规划、建筑物的设计,应当与风
32、景区的景观相协调。第十九条管委会应当确定各景区、景点的游览接待容量和游览路线,制 定旅游旺季疏导游客的具体方案,有计划地组织游览活动。不得超过允许容量 接纳游人。风景区的游览票价应当根据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确定。第二十条进入各游览区的车辆,必须执行管委会关于车辆的管理的规定, 按指定路线行驶,在规定的地点停放。第二十一条 风景区的服务网点和公用设施,由管委会统一规划和管理。 进入风景区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的地点和经营范围文明经营。禁止倒卖风景区各类门票(证)。第二十二条 管委会应当加强风景区内的卫生防疫监察管理。设置必要的 卫生设施,妥善处理污水、垃圾,保持整洁优美的游览环境。对不符
33、合卫生标 准的,应当及时处理。第二十三条管委会应当加强风景区的安全管理。游览区的险要部位,都 应当设置安全设施。未设安全设施或者安全设施损坏的,应当暂时封闭。危岩 险石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及时排除,险峰峭壁应当设警牌,保障游人安全。第二十四条 风景区应当加强治安管理,经常进行治安巡逻检查,及时制 止、处理破坏风景名胜资源和危及游人安全的行为。第二十五条进入风景区的旅游者和其他人员,应当爱护风景名胜资源和 各项安全设施、公共设施,维护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遵守风景区的有关规定。 不准私自在景物上刻划、涂写;不准随地吐痰、便溺;不准乱扔果皮、食品、包 装物;不准乱倒垃圾、污物。第二十六条违反本条例,
34、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管委会依据下列规定予 以处罚:(一)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在风景区内进行开山、采石、开矿等破坏景 观、植被、地形地貌的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限期拆除,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在风景区内进行开 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地形地貌的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 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 下的罚款;(二)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 复原状或者限期拆除,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三)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四款规定,在风景区
35、内从事禁止范围以外的建 设活动,未经管委会审核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对个人处2万元以上5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四)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 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 严重的,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景物、设施上刻划、涂污或者在风景区内乱扔 垃圾的,责令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处50元的罚款;刻划、涂污或 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 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36、任。第二十七条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的规定,有关部门已经予以处罚的,管委会不再处罚。第二十八条风景区工作人员因失职而造成火灾、人身伤亡、景物损毁及 其他事故的,分别由市人民XXX、管委会根据情节轻重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九条 本条例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办公耗材管理办法范文范文第3篇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千山风景名胜区的管理,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风景名 胜资源,根据XXX风景名胜区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鞍山市行政区域内的千山风景名胜区(以下简称风 景区)及保护地带。第三条 凡进入风景区的国内外
37、旅游者,风景区和保护地带内的单位、居 民与保护、管理、利用和开发风景名胜资源相关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 单位及其他组织、个人,均须遵守本条例。第四条 鞍山市千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是鞍山市人 民XXX的派出机构,代表市XXX对风景区的规划、保护和利用实行统一管理。 其主要职责是:(一)保护风景区名胜资源、文物、自然生态环境;(二)实施风景区规划,科学利用、合理开发风景名胜资源;(三)植树绿化,护林防火,防治林木病虫害和防止水土流失;(四)建设、管理和保护风景区设施,改善游览服务条件;(五)审查、监督风景区内的建设项目和卫生防疫监察管理;(六)保护佛教、道教正常的宗教活动;(七)其他管理事项。第五条 市XXX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按照各自职责协助管委会做好风景区 管理工作。第六条管委会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经批准的风景区总体规划及其详细规划。 风景区内村镇建设规划及集体土地、山林利用规划,应当服从风景区规划。保护地带各项专业规划及其所在地城市分区规划的编制,应当征求管委会 意见。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