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脑立体定向仪系统及手术计划系统项目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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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脑立体定向仪系统及手术计划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电子标)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6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1 .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 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采购机构与采购人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将以公告 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6 . 2采购机构如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 网站上发布更正、补遗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公告澄清或者 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更正、补遗公告的澄清、修改的内容编制,又不符合实质 性要求的,投标无效。三、投标7 .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附件中直接下载仅供浏览使用。未按照公告要求完成招标文件获取的,投标无效。8 .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如果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 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采购人不单独或 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9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0 .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
3、使用中文。11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资格文件、报价文件、资信技术文件。投标文件应 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11.1 资格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均需使用电子签章):证明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和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条件(如果项目要求) 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提 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 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税务登记证(或其它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复印 件、社保登记证(或其它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4、;实施“多证合一、 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只需提供改革后取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 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 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 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11. 1.2最近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或审计报告等财务报表资料文件(新成立的公司,必 须提供情况说明);11.1.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5、;11.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11.1. 5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特别声明;授权书(如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并对相应文件签字的,只需提供其身份 证复印件正反面;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按招标文件有关格式范例提供联 合体投标授权书)。11. 1.7提供有效的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表扫描件;11.1. 8投标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投标产品属第一、第二类医疗器械,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供应 商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 证、第一类医疗器
6、械生产企业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许可证生产范围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范围是与投标产品相适用的。食品药品 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完整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证明;(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 产品,如非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需提供;)11 . 1.9进口产品国内总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授权委托书及中文翻译件;区域代理 商、经销商须提供国内总代理商授权委托书(如是进口产品提供);12 .1.10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1.2投标人的报价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均需使用电子签章):11. 2. 1投标响应函;12. 2. 2投标(开标)一览表;13. 2.3中小企业声明
7、函。11.3投标人的资信技术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均需使用电子签章):11.3.1 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 自然人的,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1.3.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件);如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并对相应文件签字的,只需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 面复印件);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所载内容与本项目内容有异的,投标无效。11.3.3 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授权其 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采购机构提交 由所有联合体
8、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同时应当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 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协议中应当注明由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中仅约定由牵头人或联合体 成员中某一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联合体协议中仅约定由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某一 方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责任的,视为联合体协议不成立,该联合体投标文 件将被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协议不符 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联合体协议要求的,投标无效。)11.3.4 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投标人的相同设备业绩证明材料即合同;1.1.1 3. 5
9、资信文件: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述;1.3.6 6资信技术评分中涉及的内容;1.3.7 7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商务文件或说明;11. 3. 8关于对招标文件商务、合同中有关条款的拒绝声明。(如果有)投标文件组成漏项,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根据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认为应当作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况。 12.投标文件的编制11.1 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资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 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 标委员
10、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1.2 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一“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 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 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 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 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3 .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3.1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3.2 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
11、成在“政 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 电子签章。14 .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1 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 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 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 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2 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 或提取投标文件。14.3 采购机
12、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机构 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 期。15 .备份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的递交15.1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U盘中。备 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合体 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体协议中约 定的牵头人的名称)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 效。15.4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
13、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 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 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5.5 采购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机构 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 期。15.6 如项目须备份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按“招标公告”及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 完成招标文件获取手续并将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机构,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投 标文件和未按公告要求完成招标文件获取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16 .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有招
14、标文件第四部分第13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7 .投标有效期17.1 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 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7.2 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7.3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机构可以以公告形式通知 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 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 .开标18. 1采购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 当准时在线参加。
15、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9. 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机构依托电子交 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 密。20. 3项目允许提供备份文件时,仅因政采云平台或CA原因无法读取或电子开评标无法 正常进行,采购代理将按顺序启用备份文件完成开标。投标人因自身原因(不会使用、使 用不当等)未按时完成解密的,投标无效,不启用备份文件。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 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21. 4备份投标文件的接收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进行。19、资格审查19.1开标后,采购人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9. 2采购人
16、或采购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 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19. 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 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9. 4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 5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20、信用信息查询19.1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 creditchina. gov. 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渠道查询投标人投标截 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1
17、9.2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 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招标文件一起存档。19.3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 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 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 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标21. 1评标委员会评标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5人。21 . 2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
18、“评标标准和方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 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标准和方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 为评标依据。六、定标22 .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机构将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将自收到 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23.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1. .1采购机构将在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公告 中标结果,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25. 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
19、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 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26. 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合同授予.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4 .合同的签订24.1 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 定的事项双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4.2 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 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 表签订合同。24.3 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 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4.4 中标供应商
20、拒绝或逾期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 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 活动。25 .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 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 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O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6 .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 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1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1.2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
21、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3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9.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0.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 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第三部分采购需求标明的属于实质性要求条款,标明的属于核心技术参数。脑立体定向仪系统及手术计划系统采购项目1.1 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概述:本次招标采购设备为脑立体定向仪系统及手术计划系统采购项目,投标方应根据招标文 件所提出的设备技术规格、产品、数量和服务要求,综合考虑设
22、备和适应性,选择具有最佳性能价格 比的设备前来投标,希望投标方以精良的设备,优良的服务和优惠的价格,充分显示贵公司的竞争实 力。序号货物名称数量主要技术规格交货期目的地1脑立体定向仪系统及手术计 划系统采购项目1套见技术要求合同签订后二个 月内完成设备安 装、调试和验收。柯城区人民医悦2技术资料全套提供3投标方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货物提供1.2 技术参数要求与配置表序号招标要求设备适用范围及总体要求:1.1适用范围:适用于神经外科脑出血、脑肿瘤、功能神经外科手术。技术要求:2. 1脑立体定向仪技术要求2. 1. 1框架转座圆心Z向等高位置差W0.25mm,框架立方体Z向垂直度WO. 25nmi,
23、框架转座 圆心Y向等高位置差W0.25mm,靶点命中准确度WL 0mm (产品注册证附件技术要求 符合此参数)。2. 1.2根据迪卡尔三维坐标系理论和球心原理为基础设计出来。2. 1.3可允许的手术入颅点探针活动范围:弓形架上的托板沿弧形架作左右滑动10 -170 o弓形架沿框架作前后转动20。-240 (产品注册证附件技术要求符合此参 数)。2. 1.4具有国内领先的坐标系转换,X/Y轴坐标互换技术,解除手术死角,扩大了手术范围。2. 1. 5能够适配不同型号的CT/MRI,支持完成立体定向可以完成的任何手术。2. 1.6可允许的靶点位置范围:X 方向 55T45mmY 方向 30-17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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