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甲种本)(示本)范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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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甲种本)(示本)范文第一部分、合同条件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第一条、词语含义。在本合同中,下列词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 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1 .合同:是指为实施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 关系的协议,包括合同条件、协议条款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 件。2 .协议条款:是指结合具体工程,除合同条件外,经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达 成一致意见的条款。3 .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 价款能力的当事人。甲方的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协议条款内约定。4 .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
2、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 受的当事人。5 .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 负责人。6 .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 负责人。7 .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8 .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9 .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本合同工程的装饰或二次及以上的装饰,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且 乙方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10 .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 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
3、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包括对 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的装饰处理。11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 量(以下简称计量),并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 参加。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代表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 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 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不按 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 工程量,不予计量。第二十三条、工程
4、款支付。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根据甲方代 表确认的工程量,以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出工程价款, 经甲方代表签字后支付。甲方在计量结果签字后超过7天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 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 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甲方可延期付款。协议需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并由 甲方支付给乙方从计量结果签字后第8天起计算的应付工程价款利息。六、材料供应第二十四条、材料样品或样本。不论甲乙任何一方供应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 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甲方或设 计单位指定的
5、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第二十五条、甲方提供材料。甲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种类、规格、数 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 明。甲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 起验收。无论乙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应的 保管费用。发生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乙 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或丢失由甲方负责。甲方供应的材料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1 .材料单价与清单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差价;2 .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清单
6、或样品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 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3 .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约定地点;104 .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数量时,甲方 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5 .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时间,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时间供应而导致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发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并由甲方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检验通过之后仍发现有与清单和样品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甲 方还应承担重新采购及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第二十六条、乙方供应材料。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规范和样 品的要
7、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 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应禁止 使用,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 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甲方未能按时到场验收,以后发现材料不符合 规范、设计和样品要求,乙方仍应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 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第二十七条、材料试验。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论甲乙双方 任何一方供应,按协议条款的约定,由乙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不 具备测试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甲方承担。测试结果不合格 的材料,凡
8、未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采购方运出现 场,因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方承担。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 不合格,由甲方承担全部材料采购费用。七、设计变更第二十八条、甲方变更设计。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 乙方。乙方已经施工的工程,甲方变更设计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立即停止施工。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0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回合同价款和相应损失均由甲方 承担,相应顺延工期。第二十九条、乙方变更设计。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 材料的换用,必须经甲方代表及有关部门批
9、准。合理化建议节约的金额,甲乙双 方协商分享。11第三十条、设计变更对工程影响。所有设计变更,双方均应办理变更洽商签 证。发生设计变更后,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进行下列对工程影响的变更:1 .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2 .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3 .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4 .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5 .改变有关工程施工时间和顺序。第三十一条、确定变更合同价款及工期。发生设计变更后,在双方协商时间内,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送甲 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1 .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2 .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
10、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 合同价款;3 .合同中没有适用和类似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 批准后执行。设计变更影响到工期,由乙方提出变更工期,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竣工日 期。甲方代表不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格及工期,在乙方提出后7天内通知乙方 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或有关工期管理部门裁定,对裁定有异议,按第三十五条 约定的方法解决。八、竣工与结算第三十二条、竣工验收。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 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 期和份数向甲方提交竣工图。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协议条款约定的 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
11、验收,并在验收后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 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7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 验收后7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 办理结算手续。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12 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 担保管费用。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 各方责任。第三十三条、竣工结算。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协议条 款约定的时间、方式
12、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代表收到结 算报告后应在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拨款通 知送经办银行支付工程款,并将副本送乙方。乙方收到工程款14天内将竣工工 程交付甲方。甲方无正当理由收到竣工报告后14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15天起按施工企 业向银行同期贷款的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第三十四条、保修。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 范围、期限及保修金额和支付办法,进行保修并支付保修金。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分单项验收的工程,按 单项工程分别计算保修期。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后7天内派人
13、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 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 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采取按合同价款约定比率,在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内预留保修金办法的,甲 方应在保修期满后14天内结算,将剩余保修金和按协议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 息一起退还 乙方。九、争议、违约和索赔第三十五条、争议。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或请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在 协议条款内约定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 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发生争议后,除出现
14、以下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 保护好已完工程:1 .合同确已无法履行;132 .双方协议停止施工;3 .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所接受;4 .仲裁委员会要求停止施工;5 .法院要求停止施工。第三十六条、违约。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 同约定支付款项或履行自己的其他义务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 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费用和从支付之日计算的应支付款 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乙 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 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15、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协议条款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 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 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 通知违约方,违约方必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内作出答复,超过7天不予答复 视为同意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第三十七条、索赔。甲方未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提供条件、支付各种费用、顺 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1 .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2 .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甲方代表发出要求索赔的意向;3
16、.在发出索赔意向后14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交全部和详细的索赔资料和金 额;4 .甲方在接到索赔资料后7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 和证据,甲方在7天内未作答复,视为该索赔已经批准;5 .双方协议实行一揽子索赔,索赔意向不得迟于工程竣工日期前14天提出。十、其它第三十八条、安全施工。乙方要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和防火措 施,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非乙方责任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14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 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要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
17、。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 任方承担。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 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 后实施。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费用。在不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乙方应制定周密的安全保护和防火 措施,确保建筑物内的财产和人员的安全,并报甲方代表批准。安全保护措施费 用,由甲方承担。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 关费用。第三十九条、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的使用。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 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实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 求使用,并负责实验等有关
18、工作。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 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双方按协议条款约定分摊或分享。第四十条、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 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灾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报 告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 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因不可抗力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1 .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2 .人员伤亡由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3 .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4 .所需清理和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
19、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第四十一条、保险。在施工场地内,甲乙双方认为有保险的必要时,甲方按 协议条款的约定,办理建筑物和施工场地内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保险, 并支付一切费用。乙方办理施工场地内自己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当乙方为分包或在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乙方办理自己的各类保险。15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4天内向甲方提供建筑工程(建筑物)损失情 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4天后每7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 结束。第四十二条、工程停建或缓建。由于不可抗力及其它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 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
20、已购材料、 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 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费用,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 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已经定货的材料、设备由定货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 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第四十三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 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 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第四十四条、合同份数。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答 字盖章后分别保存。副本份数按协议条款约定,
21、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第二部分、协议条款甲方: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 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1条、工程概况1. 1工程名称:工程地点:承包范围:承包方式:1.2 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总日历工期天数:1.3 质量等级:1.4 合同价款:16第2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第3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和适用标准及法律3. 1合同语言:4. 2适用标准、规范:5. 3适用法律、法规:第4条、图纸4.1图纸提供日期:4. 2图纸提供套数:6. 3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第5条、甲方代表7. 1甲方代表姓名和职称(职务):7.2 甲方赋予甲方代表的职
22、权:7.3 甲方代表委派人员的名单及责任范围:第6条、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8. 1监理单位名称:9. 2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称:10. 3总监理工程师职责:11. 、乙方驻工地代表12. 、甲方工作8.1提供具备开工条件施工场地的时间和要求:8. 2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8. 3需要与有关部门联系和协调工作的内容及完成时间:8. 4需要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关系的工作内容和完成时间:8. 5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8. 6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8. 7向乙方提供的设施内容:第9条、乙方工作9.1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及要求:9. 2提供计划
23、、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9. 3施工场地防护工作的要求:179. 4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控制的要求:9. 5符合施工场地规定的要求:9. 6保护建筑物结构及相应管线和设备的措施:9. 7建筑成品保护的措施:第10条、进度计划10. 1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10.2甲方代表批准进度计划的时间:第11条、延期开工第12条、暂停施工第13条、工期延误第14条、工期提前第15条、工程样板15. 1对工程样板间的要求:第16条、检查和返工第17条、工程质量等级1. .1工程质量等级要求的追加合同价款:17. 2质量评定部门名称:第18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8. 1中间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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