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现行有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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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现行有效)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GA/T 1 1 93-201 4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于201 4年1 1月26日发布,201 4年1 1月26 日实施。目录前51范围2术语和定义3总则4头部损伤5面部损伤6颈部损伤7胸部损伤8腹部损伤S39. 9059脊柱、骨盆部损伤10肢体与关节损伤11其他损伤附录A (规范性附录)判定基准的补充附录B (规范性附录)损伤分级的依据刖B本标准按照GB/T 1.2009给出的规则起 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 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
2、中国法 医学会和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提出。一本标准由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 会(SAC/TC179)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一院、中国法医学会、公安 部物证鉴定中心。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旭、宁锦、王岩、常一林、田 雪梅、刘会、杜雁、郭兆明、项剑、狄胜一禾h张凤芹、李屹兰、杨天潼、 何光龙。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一营养期评定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一养期评定的原则、方法和 内容。一本标准适用于人身伤害、道路交通事故、工一伤事故、医疗损害 等人身损害赔偿中受伤人员的一误工期、一护理期和营养期评定。2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2. 1误工期
3、loss of working time period 人体损伤后经过诊断、治疗达 到临床医学般原则所承认的治愈(即临床症状和体征消失)一或体征固定所需要的时间。3外伤性椎间盘突出9.3.1 非手术治疗:误工60120日,护理 3060日,营养3060 日。9.3.2 手术治疗:误工90150日,护理60 90日,营养6090日。9.4 脊髓损伤S14. 101、S24.101、S34. 10K S34. 4019. 4. 1脊髓震荡:误工3060日,护理30 45日,营养2030日。脊髓挫伤、脊髓压迫:根据临床治疗情况确定。9.5骨盆骨折骨32. 8019. 5. 1稳定型骨折:误工6012
4、0日,护理 2030日,营养3060 日。9. 5. 2不稳定型骨折:误工120180日,护 理6090日,营养60 90日。9.6阴茎损伤S39. 9049.6. 1挫伤S30.252:误工130日,护理17日,营养115日。裂伤531.251:误工1560日,护一理130日,营养130 日。9. 6. 3脱位:误工3060日,护理3060 日,营养3060日。断裂或缺损。38.201:误工3090 一日,护理4560日,营养 4560 日。9.7. 囊损伤S39. 9589.7.1 阴囊血肿、鞘膜积血S30.202:误工 1560日,护理730 日,营养730日。9.7.2 阴囊撕裂伤S3
5、L3 51(阴囊开放性一伤口 S3L 301):误工30 90日,护理2030 日,营养2030日。9.8. 丸损伤S39. 9599.9. 1睾丸挫伤或脱位S30.258:误工30 60日,护理2030日, 营养2030日。9.10. 睾丸破裂S3L 352:误工6090日,一护理3060日,营养30 60日。9.11. 3-侧睾丸切除62.301:误工6090 一日,护理4560日,营养 4560日o9.12. 9女性外阴裂伤S3L 452 一误工6090日,护理2030日,营养 20 30 日。9.13. 10阴道损伤S39. 955 一误工6090日,护理2030日,营养 20 30
6、日。9. n外伤性流产、早产4吴工6090日,护理2030日,营养3060 日。10肢体与关节损伤10. 1肢体软组织损伤皮肤擦、挫伤:误工715日,10. 1. 2皮肤创长度小于或等于20 cm:误一工1520日,护理17日, 营养115日。10. 1. 3皮肤创长度大于20 cll1:误工20 30日,护理115日,营养1530 Ho1.1.1 折1.1.2 1 锁骨骨折S24. 0:a)非手术治疗:误工60120日,护理30 60日,营养6090日;b)手术治疗:误工90120日,护理30 60日,营养6090日。1.1.3 2肩胛骨骨折骨42. 1:a)非手术治疗:误工60120日,护
7、理30 60日,营养3060日;b)手术治疗:误工90180日,护理30 60日,营养6090日。1.1.4 3 肱骨骨折骨42.2、S42.3、S42. 4:a)非手术治疗:误工60180日,护理30 60日,营养6090日;b)手术治疗:误工90270日,护理60 90日,营养6090日。1.1.5 4尺骨鹰嘴骨折S52. 003:a)非手术治疗:误工6090日,护理30 60日,营养3060日;b)手术治疗:误工90-120日,护理30 60日,营养6090日。1.1.6 5 尺槎骨折S52.4051:a)非手术治疗:误工90120日,护理30 v60日,营养6090日;b)手术治疗:误
8、工90180日,护理30 60日,营养6090日。1.1.7 6 腕骨骨折S62. 101:a)骨折:误工90180日,护理3060日,一营养2030日;b)脱位:误工120180日,护理3060 一日,营养2030日。1.1.8 7 指、掌骨骨折S62.602、S62. 301:a)非手术治疗:误工4560日,护理20 30日,营养2030日;b)手术治疗:误工3090日,护理2030 一日,营养2030日。1.1.9 8 股骨颈骨折S72.002:a)非手术治疗:误工240365日,护理120 180日,营养3090 日;b)手术治疗:误工180365日,护理90 150日,营养90180
9、日。1.1.10 2. 9股骨粗隆间骨折S72. 101:a)非手术治疗:误工180270日,护理120 180日,营养3090日;b)手术治疗:误工180270日,护理90 180日,营养90180日。1.1.11 10 股骨干骨折S72. 301:a)非手术治疗:误工90180日,护理60 120日,营养3090日;b)手术治疗:误工90300日,护理60 120日,营养6090日。1.1.12 11股骨远端骨折S72. 404;a)非手术治疗:误工90180日,护理60 120日,营养3090日; b)手术治疗:误工120270日,护理60 120日,营养3090日。 10.2. 12
10、骸骨骨折S82.001:a)非手术治疗:误工120150日,护理3060日,营养3060日;b)手术治疗:误工120180日,护理60 90日,营养3060日。10. 2. 13胫骨平台骨折:a)非手术治疗:误工90150日,护理60 90日,营养3060日;b)手术治疗:误工120180日,护理60 90日,营养3060日。11. 2.14胫腓骨骨折S82.201:a)胫骨骨折:误工120-180日,护理3090 b)腓骨骨折:误工60-90日,护理3060 c)胫腓骨双骨折:误工120180日,护理d)开放性骨折:误工150180日,护理60-90e)胫骨近端粉碎性骨折:误工150180日
11、, 90日12. 2.15踝部骨折S82.801:a)单踝骨折:误工90120日,护理3060b)双踝骨折:误工90L80日,护理3060c)三踝骨折:误工90180日,护理306013. 2.16舟、楔骨骨折:误工120日,护理 日。14. 2. 17 跟距骨骨折S92. 001/S92. 101:a)单纯骨折:误工90-180日,护理60-90 -b)累及关节面:误工90-240日,护理60一c)手术治疗:误工90240日,护理60-90 15. 3. 1肩关节脱位S43. 001a)非手术治疗:误工6090日,护理301b)手术治疗:误工60180日,护理3060 10. 3.2 肘关节
12、脱位S53. 101:a)非手术治疗:误工60-90日,护理3060b)手术治疗:误工60180日,护理306016. 3.3 小关节脱位S73. 052:a)非手术治疗:误工90150日,护理30 b)手术治疗:误工90180日,护理3090 10. 3. 4其他关节脱位a)胸锁/肩锁关节脱位S43.201/S43. 151: 日,营养30日;b)腕部脱位脱63.001:误工60180日,护 30日;c)掌指/指间关节脱位脱位.153/S63. 151: 60日,营养30日;日,营养60-90日、日,营养3060日;3090日,营养6090日; 日,营养60-90日;护理6090日,营养60
13、 日,营养609D日, 日,铭养6090日I 日,营养6090日。 3060日,营养6090日,营养6090日; 90日,营养90120日; 日,营养6090日。 60日,营养2030日; 日,营养20-30日。,日,营养2030日; 日,营养6090日。90日,营养3060日; 日,营养60-90日o误工60-180日,护理30-60理3060日,营养20误工6090日,护理30 理3090日,营养20d)距骨脱位S93.054:误工60120日,护30日;e)附骨间/附跖关节脱位S93. 353/S93. 352:误工60-120日,护理30-90日,营养2030 一日;f)跖趾/趾间关节
14、脱位S93. 151/S93. 101: 一误工6090日,护理30 90日,营养2030 日;g)趾间关节/跑足关节骨折脱位:误工6(b180日,护理3090日, 营养6090日o10.4 四肢大关节韧带损伤一误工60T20日,护理60-90日,营养 30-60 日。10.5 主要肌腱断裂吴工60-150日,护理和营养根据治疗情况确一定。10.6 肢体离断10.6.1 断肢:误工120180日,护理30 90日,营养90日。断肢 需持续治疗的,可视临床治疗情况确定。10.6.2 断指:误工6090日,护理3090 一日,营养3060日。多指 离断可视临床治疗情况确定。10.7 断肢(指、趾)
15、再植一根据临床治疗恢复情况确定。10.8 8周围神经损伤10. 8.1臂丛及其重要分支神经损伤(尺神经 /挠神经/正中神经/腋神 经/肌皮神经) S14. 301:误工180365日,护理30150日,一营养 3060日。腰、舐丛及其重要分支神经(坐骨神一经/股神经/胫神经/腓总 神经)S34. 451:误工 180365日,护理30150日,营养3060日。10.9四肢主要血管损伤误工90180日,护理3060日,营养30 60日。11其他损伤11. 1烧烫伤T20T32轻度:误工3045日,护理130 日,营养2030日。II . 1.2中度:误工6090日,护理3060 一日,营养60日
16、。III 3重度:误工120日,护理60120日,一营养90120日。特重度:根据临床治疗情况确定。1.2 2 冻伤T331.3 2. 1局部冻伤:a)I度:误工1530 口,护理130日,营养130日;b) II度:误工3045日,护理1530日,一营养3060日;c) III度:误工6090日,护理6090日,一营养6090日;d) IV度:误工120150日,护理6090日, 营养6090日。2. .2. 2全身冻伤:根据临床治疗情况确定。11. 3其他物理化学生物因素损伤参照有关条款。12. 4损伤致皮下软组织出血达全身体表面积的30%以上,误工60 120日,护理和营养根据临床治疗情
17、况确定。11. 5损伤致创伤性休克、失血性休克或感染性休克误工6090日,护理和营养根据临床治疗情一况确定。11.6损伤致异物存留在脑、心等重要器官内一误工90120日,护理和 营养根据临床治疗确定。1L7损伤致挤压综合征误工90120日,护理和营养根据临床治疗一情况确定。附录A(规范性附录)判定基准的补充A.1本标准中的“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一,是指本次损伤/事故所致 的期限,需排除既往损一伤、疾病。A. 2本标准中的“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一为各类损伤/事故的一般 性期限,在具体案件的评一定中,应遵循个性化为主、循证化为辅的原 则,一考虑不同个体的自身情况、损伤情况、临床治疗恢复等因
18、素具体分析,综合评定,不可机械照搬。A. 3人身损害后的临床“误工期、护理期、一营养期”低于本标准期限的, 按临床实际发生的期限计算。A.4多处损伤,不能将多处损伤的“误工期、一护理期、营养期”进行简 单累加;一般以“误工一期、护理期、营养期”较长的损伤为主,并结合一其 他损伤的期限综合考虑,必要时酌情延长。A. 5对于一些损伤后恢复期较长,但已进入一调解程序或诉讼程序的,“误 工期、护理期、营一养期”评定的一上限可以至伤残评定前一日。A.6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原则上不超一过24个月。A. 7遇有本标准以外的损伤,应根据临床治一疗情况,或比照本标准相 类似损伤所需的“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
19、”进行评定。A.8继发性损伤、合并症、并发症或需二期一治疗的,根据临床治疗恢 复情况确定。A. 9由于个体差异、潜在疾病、年龄等因素一介入导致“误工期、护理 期、营养期”有所变化一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评定。附录B(规范性附录)损伤分级的依据B. 1颅脑损伤分级B.L1轻型颅脑损伤:无颅骨骨折,昏迷时一间不超过0.5 h,有轻度头 痛、头晕等症状。神一经系统检查和脑脊液检查均正常。B. 1.2中型颅脑损伤:相当于轻的脑挫裂伤一有或无颅骨骨折,蛛网膜 下腔出血,无脑受压征一象。昏迷时间不超过12 h,有轻度神经系统病一理 体征,体温、脉搏、呼吸及血压均有轻度改变。B. 1.3重型颅脑损伤:相当于
20、广泛的脑挫裂一伤,脑干损伤或急性颅内 血肿,深昏迷在12h j以上。有明显的神经系统病理体征,如瘫痪、脑一疝 综合征、去大脑强直等,有明显的体温、脉搏、一呼吸和血压变化。B.L 4特重型颅脑损伤:伤后立即出现深昏一迷,去大脑强直或伴有其 他脏器损伤、休克等。一足速出现脑疝、双瞳孔散大、生命体征严重紊乱一筹, 甚至出现呼吸停止。B. 2烧烫伤程度分级B. 2.1成人烧烫伤程度划分:a)轻度烧烫伤:烧烫伤总面积小于或等于10%, III度烧烫伤面积小于或 等于5%;b)中度烧烫伤:烧烫伤总面积10%30%, III 一度烧烫伤面积5%10%;c)重度烧烫伤:烧烫伤总面积31%50%, III度烧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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