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卫生防治指南——精神障碍三级预防.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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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神卫生防治指南一一精神障碍三级预防预防精神病学是临床精神病学范畴的延伸和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制定了符合现实特点的“三级预防”体系。一、精神卫生的一级预防一级预防不仅包括特异性的病因预防,即通过消除或减少 病因或致病因素,促进保护因素来防止或减少精神障碍的发生, 最终消灭此类疾病的发生。还包括非特异性的预防措施,即人群 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一级预防属于最积极、最主动的预防 措施。一级预防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增进精神健康的保健工作,充分加强精神卫生知识的 普及和宣教,及时提供正确的心理咨询服务,提高人们对精神健 康的自我保健能力,减少与各种应激因素有关的心理障碍的发生。(二)大力提倡优生、优
2、育、优教,加强遗传咨询,防止近亲 结婚,减少精神障碍发生率;积极开展精神障碍病因学研究,尽早 阐明精神障碍的病因,从根本上预防精神障碍的发生。(三)对病因已明的精神障碍,可针对病因采取果断预防 措施,消除疾病发生。(四)对一些具有易患精神障碍的“高危人群”,包括具有 特殊心理素质者和从事高心理压力职业者,应采取特殊的心理 干预措施,提供心理宣泄的途径,预防和减少精神障碍的出现。(五)积极开展各年龄阶段的心理卫生咨询及行为指导工作。 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全额资助严重精神 障碍患者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9年省委办公厅、省政 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保障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
3、疗的若干规 定的通知,探索推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救治救助+补充 医疗保险”四位一体工作机制,实行健康扶贫政策(即“985”政 策),并存贫困人口在县城内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 例达到90%左右;大病、特殊慢性病县城内门诊,政策范围内医 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80%左右。农村贫困人口县域内就医,年度 个人负担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控制在5000元以内。(三)民政部门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精神障碍患者全部纳入 基本生活救助范围,对低收入家庭中的三级及以上精神残疾人, 依据申请,将其参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残联为 符合条件的精神残疾人提供每人每月70元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和100元的重度
4、残疾人护理补贴。(四)卫生健康部门对纳入社区管理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实行免费随访服务和健康体检,每年至少随访4次及1次健康 体检。精神病专科医院协调当地民政、残联等部门,对门诊、住院 治疗的患者落实“一站式”结算服务。“中央补助地方严重精神 障碍管理治疗项目”(简称“686”项目)每年拨付专项资金,用于 各地严重精神障碍贫困患者门诊服药补助。(五)乡镇、村成立综合管理小组和关爱帮扶小组,对严重 精神障碍患者及其家庭落实关爱帮扶措施。五、精神卫生防治的法律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已于2013年5月1日正式 实施,2018年4月2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
5、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等六部 法律的决定又进行了修正,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精神卫生法 的出台,规范了社会不同组织、部门及人员的职责,保护了患者 和医护人员双方的权益,有利于提高公众心理健康水平,维护 精神障碍患者合法权益,保障和促进精神卫生事业发展。2020年 5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中国法制史历史性 的进步,其在内容和形式上也对精神卫生事业的相关主体、客体 以及权利义务关系进行了新的法条阐述,使精神障碍健康管理的 实行有法可依、有法可施。六、精神卫生法的主要内容(一)明确精神障碍患者的权益精神卫生立法的主要目的除了发展精神卫生事业,规范精神 卫生服务,更重要的是维护精神障碍患者
6、的合法权益。因此,精 神卫生法明确精神障碍患者的人格尊严、人身安全等宪法规定的 公民基本权利不受侵犯,其享有的受教育、劳动、医疗、隐私、从 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全社会应当 尊重、理解、关爱精神障碍患者,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歧视、侮辱、 虐待精神障碍患者,不得非法限制精神障碍患者的人身自由。(二)明确精神卫生工作相关主体职责国家积极发展精神卫生事业,为了精神卫生工作的有效开展, 需要明确各相关主体的职责。为此,精神卫生法明确规定精神卫 生工作实行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家庭和单位尽力尽责、 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综合管理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领导精神 卫生工作,乡镇人民政府
7、和街道办事处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 组织开展预防精神障碍发生、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康复等工作;国 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精神卫生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精神卫生工作。县级以上 人民政府司法行政、民政、公安、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 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精神卫生工作。同时,精神卫生法 还明确了社会团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职责,强调了监护人 的职责,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精神卫生事业的建设。另外,值得 一提的是,精神卫生法还专门明确了监狱、看守所、拘留所、强制 隔离戒毒所的职责,法条强调应当关注服刑人员,被依法拘留、 逮捕、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等的心理健康状况
8、,不仅需要开展精神 卫生知识宣传,还应在必要的时候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三)建立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制度精神卫生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预防、治疗和康复 相结合的原则。对于任何疾病来说,预防比治疗更为重要,因此 精神卫生法专章对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制度进行规定:1 .明确各方主体的权责。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社会团体、 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各级各类学校、医疗卫生 机构、监狱等场所在开展精神卫生的宣传和健康教育方面都负有 责任和义务。2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加入心理援助内容。各级人民政府 XX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针对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时, 应当包括心理援助的
9、内容,并根据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组织开展 心理援助工作。3 .设定了心理咨询工作的基本规范。心理咨询与治疗有着 本质区别,所以心理咨询人员不得从事心理治疗或者精神障碍的 诊断、治疗。如果发现接受咨询的人员可能患有精神障碍的,应当 建议其到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就诊。心理咨询时应注意保护接受 咨询人员隐私。4 .建立监测网络与工作信息共享机制。由国务院卫生行政 部门建立精神卫生监测网络,制定精神卫生监测和严重精神障碍 发病报告管理办法,组织开展相关监测和专题调查工作,并建立 精神卫生工作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信息互联互通、交流共享。(四)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医疗机构的相关要求1 .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医
10、疗机构的基本要求。精神卫生 法对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医疗机构的条件,诊疗活动应遵循的 原则,精神障碍诊断的依据进行了规定,同时授予国务院卫生 行政部门对精神障碍分类、诊断标准和治疗规范的制定权。医疗 机构在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过程中还应注意配备适宜的设施、 设备,为住院患者创造安全适宜的环境。另外,精神卫生法还对 病历资料记录与保存,药物的使用,保护性医疗措施和特殊治疗 措施的程序与适用情形做了明确规定。2 .医疗机构的告知义务。精神卫生法强调医疗机构负有告 知义务,其对于患者本人及其监护人,不仅应告知精神障碍患者 享有的权利,还应说明为患者所制定的周详治疗方案及有关治疗 方法、目的以及可能产
11、生的后果等。同时还明确医疗机构接到 送诊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不得拒绝为其作出诊断。3 .医疗机构的禁止行为。医疗机构不得强迫精神障碍患者 从事生产劳动;除在急性发病期或者为了避免妨碍治疗可以暂时 性限制外,不得限制患者的通讯和会见探访者等权利;不得因就 诊者是精神障碍患者,推诿或者拒绝为其治疗属于本医疗机构 诊疗范围的其他疾病;禁止利用约束、隔离等保护性医疗措施 惩罚精神障碍患者;禁止对非自愿住院医疗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 实施以治疗精神障碍为目的的外科手术;禁止对精神障碍患者 实施与治疗其精神障碍无关的实验性临床医疗。(五)明确疑似精神疾病患者的送治权送治权也就是谁有权把人送进精神病院,为了杜绝
12、诸如导入 案例中的“被精神病”现象,精神卫生法对疑似精神障碍患者 送治权的规定主要分为三种情况:第一,除个人自行到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外,疑似精 神障碍患者的近亲属可以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第二,对查找不到近亲属的流浪乞讨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由当地民政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帮助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 障碍诊断。第三,对于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 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其近亲属、 所在单位、当地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将其 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六)规范精神障碍患者住院医疗制度1 .明确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
13、人身自由是宪法 所明确的公民基本权利,在“被精神病”案例中强制精神障碍患者 住院,侵犯其人生自由的事情大量存在。为此,精神卫生法明确 规定,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自愿住院治疗的精神 障碍患者可以随时要求出院,医疗机构应当同意。这体现了对精神 障碍患者基本权利的尊重和保护。2 .关于精神障碍患者的非自愿住院医疗问题。非自愿住院 是精神障碍患者住院医疗制度中的特殊情形,因此,精神卫生法 做了详细规定:第一,明确规定非自愿住院医疗措施的适用条件。就诊者为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在两种情况下应当对其实施住院治疗,一种 是已经发生伤害自身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的危险的,并且 经其监护人同意;另一种
14、是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 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第二,为精神障碍患者及其监护人提供异议程序。患者或者 其监护人对需要住院治疗的诊断结论有异议,不同意对患者实施 住院治疗的,可以自收到诊断结论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医疗机构 或者其他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机构提出再次诊断要求。再次诊断需要由二名初次诊断医师以外的精神科执业医师 进行,并及时出具再次诊断结论。如果对再次诊断结论有异议的, 可以自主委托依法取得执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精神障碍医学 鉴定。鉴定需要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二名以上鉴定人共同 进行鉴定,并及时出具鉴定报告。精神卫生法还对鉴定人回避制度, 以及鉴定的基本要求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15、再次诊断、鉴XX论表明当事人不是精神障碍患者或者不需 要实施非自愿住院医疗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限制其离开医 疗机构。第三,规定入院后的纠错机制。对非自愿住院患者,医疗机 构应当组织精神科执业医师定期进行检查评估,评估结果表明患 者不需要继续住院治疗的,医疗机构应当立即通知患者本人及其 监护人,患者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依法办理出院手续;县级卫 生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内从事精神障碍诊断和治疗 的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发现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制止或者责令 纠正,并依法作出处理。3 .精神障碍患者的出院制度。自愿住院治疗的精神障碍患 者可以随时要求出院,医疗机构应当同意。对于非自愿住院治疗 精
16、神障碍患者的出院问题,精神卫生法分两种情况进行规定,对 于已经发生伤害自身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的危险的严重精神 障碍患者,监护人可以随时要求患者出院,医疗机构应当同意; 对于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 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机构认为患者可以出院的,应当立即 告知患者及其监护人。但对于非自愿住院治疗精神障碍患者,医 疗机构认为不宜出院的,应当告知不宜出院的理由;患者或者其 监护人仍要求出院的,执业医师应当在病历资料中详细记录告知 的过程,同时提出出院后的医学建议,患者或者其监护人应当签 字确认。(七)精神障碍的康复制度对于精神障碍的康复方面,精神卫生法主要明确了社区
17、康复 机构、医疗机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残疾人组织、用人单位、 监护人的义务。具体包括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规划, 建立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机构,并采取措施鼓励社会力量建立 精神障碍患者康复机构;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应当对出院的患者进 行定期随访,指导患者服药,开展康复训练,并对监护人进行精 神卫生知识和看护知识的培训;残疾人组织应当根据精神障碍患 者康复的需要组织患者参加康复活动;用人单位应当根据精神障 碍患者的实际情况,安排其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保障患者享有 同等待遇等等。(八)发展精神卫生事业,建构精神卫生保障体系精神卫生法明确了各级政府和相关机构发展精神卫生事业 的责任;保障精神卫
18、生工作所需经费,将精神卫生工作经费列入 本级财政预算;加强基层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综合性医疗机 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开设精神科门诊或者心 理治疗门诊;医学院校应当加强精神医学的教学和研究,培养精 神医学专门人才;广泛开展精神卫生知识培训;师范院校应当为 学生开设精神卫生课程等等。精神卫生法还强调了精神障碍患者的医疗保障问题。县级以 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医疗机构为严重精神障碍患 者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精神障碍患者纳入国家基本医疗 保险,医疗费用按照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基 金支付;精神障碍患者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后仍有困 难,或者不能通过基本
19、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的,民政部门应当 优先给予医疗救助。民政部门主要负责对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的社会救助;对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民政部门应当XX有关部门及时将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另外,精神卫生法还提出,保障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的人格尊严、 人身安全,加强对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的职业保护,提高精神卫生 工作人员的待遇水平,并按照规定给予适当的X贴。(九)明确精神卫生相关法律责任精神卫生法还对不同主体和行为的相关法律责任进行明确 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精神卫生工作 的法律责任,其主要承担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 除等行政处分责任。不符合规定条件
20、的医疗机构的法律责任主要 包括警告,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以及相 关行政处分责任。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不仅包括警 告、撤职、开除等行政处分,还可以责令有关医务人员暂停一个 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执业活动。对于心理咨询、心理治疗违法行为 的不仅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对有关医务人员,暂停六个 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还可以给予或者责令给 予开除的处分,并吊销有关医务人员的执业证书。法条还规定了 监护人的相关法律责任。精神卫生法还明确了侵犯精神障碍患者隐私权,侵犯精神障 碍患者或其他公民合法权益的民事赔偿责任;以及涉及治安管理 处罚领域的法律责任;违反本法规定,
21、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十)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是指依照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可以 担任监护人的人。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维 护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禁止对精神障碍患者实施家庭暴力, 禁止遗弃精神障碍患者。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应当妥善看护未住院治疗的患者,按 照医嘱督促其按时服药、接受随访或者治疗。村民委员会、居民 委员会、患者所在单位等应当依患者或者其监护人的请求,对监 重视家庭教育,开设幼儿心理卫生课程,注意培养儿童健全的人 格,尤其重视对独生子女进行良好、健康的个性培养,及时纠正 儿童行为问题、情绪问题和青少年违纪行为,培养他们爱劳动、 爱集
22、体的品德与作风,养成诚实、坚强、克制和心情开朗的性格。 青少年心理问题主要是学习类问题、人际关系问题、青春期心理 问题和挫折适应问题。针对这些问题,要注意学习上的心理平衡,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增进自我了解,培养中学生自我接受的态度; 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培养青少年健全的情绪生活;树立科学的 人生观,正确对待成功和失败。老年人的心理问题具有高龄性、 广泛性、时代性和多样性四个特征,针对老年人心理问题的特点, 一是要重新适应社会和家庭环境的角色转变与;二是要保持乐观 情绪,保持时刻积极向上的心理状态;三是要勤于学习,科学用脑, 更新观念,跟上时代的步伐。(六)在有条件的学校、社区设立“心理驿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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