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一体化课程选讲优秀PPT.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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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工薪酬体系设计职工薪酬体系设计财税一体化课程选讲财税一体化课程选讲 主讲:葛长银主讲:葛长银邮箱:poemistsina微信:gechangyin0926_ _ _ 葛长银葛长银 中国农业高校经济管理学院教授、探讨生导师中国农业高校经济管理学院教授、探讨生导师中粮屯河(中粮屯河(600737)、中工国际()、中工国际(002051)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航天信息合作讲师、实战派财税专家航天信息合作讲师、实战派财税专家 Blog:/blog.sina /u/gechangyin主讲教授简介主讲教授简介_ _ _ 探讨领域:会计、财务管理、纳税筹划探讨领域:会计、财务管理、纳税筹划 主要成果:主要成
2、果:撰写我国第一部大众会计学;撰写我国第一部大众会计学;所著领导者会计学被中共中心党校选为干部培训教材;所著领导者会计学被中共中心党校选为干部培训教材;2009年年-2011年在财会学习开设年在财会学习开设“节税高招节税高招”专栏;专栏;2012年隆重推出长银财智丛书一套年隆重推出长银财智丛书一套8本,上市即热销;本,上市即热销;人民日报、北京日报、北京青年报、中华读人民日报、北京日报、北京青年报、中华读书报以及中共党建类权威刊物现代领导等重要媒体对书报以及中共党建类权威刊物现代领导等重要媒体对其成果进行过专访报道。其成果进行过专访报道。主讲教授简介主讲教授简介_ _ _ 重要文章:重要文章:
3、发放年终酬劳的节税建议;发放年终酬劳的节税建议;利用利用“低纳高抵低纳高抵”税收政策空间节税;税收政策空间节税;专票、普票和无票的税负比较;专票、普票和无票的税负比较;“营改增营改增”企业的税负比较;企业的税负比较;同一限制企业合并的财税处理;同一限制企业合并的财税处理;增值税发票对利润质量的影响。增值税发票对利润质量的影响。主讲教授简介主讲教授简介1 1职工薪酬体系设计职工薪酬体系设计2 2面对企业实践的财税一体化课程面对企业实践的财税一体化课程3ATT3ATT财税一体化课程简介财税一体化课程简介讲座提纲讲座提纲11职工薪酬体系设计职工薪酬体系设计1.1企业回报职工的酬劳方式及其相关政策1.
4、2职工薪酬体系设计1.3薪酬的财税处理1.11.1企业回报职工的酬劳方式及其相关政策企业回报职工的酬劳方式及其相关政策 工资:个税,社保;工资:个税,社保;3 5003 500元免征额元免征额 奖金:个税,社保;奖金:个税,社保;20052005年年9 9号号 福利:个税,福利:个税,14%14%限制限制 劳务酬劳:个税,低税区劳务酬劳:个税,低税区职工薪酬体系设计职工薪酬体系设计1.21.2职工薪酬体系设计:职工薪酬体系设计:分开发与平均发 年薪制:职工薪酬体系设计职工薪酬体系设计表表1-1 税率表一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职工薪酬体系设计职工薪酬体系设计举例说明如下
5、:举例说明如下:依据2005年9号文,年终奖可以除以12个月,按得到的数额适用相应的税率。假设某单位发给职工小李年终奖18000元,除以12个月,为1500元,适用3%的税率,纳税540元(180003%),小李拿到手的奖金为17460元(18000-540);而发给小张年终奖18001元,除以12个月,为1500.08元,适用10%的税率,速算扣除数105元,纳税1695.1元(1800110%-105),小张拿到手的奖金为16305.9元(18001-1695.1)。因多领1元钱,小张比小李净损失1154.1元。这是比较冤的。为便于比较,我们把不同税率下,因多发1元钱所带来的纳税成本计算并
6、列为表3-2所示:职工薪酬体系设计职工薪酬体系设计表表1-2 1-2 不同税率超标发放年终奖纳税比较表不同税率超标发放年终奖纳税比较表从表2-2可以看出,在现行税率下,多发1元钱,最大可增加纳税成本88000.45元。所以,在发放年终奖时,确定要留意临界点,牢牢把握“不超标”的原则。职工薪酬体系设计职工薪酬体系设计应当强调的是,2005年9号文一年只能运用一次。一些单位按季度发奖金的制度应当调整一下,将奖金的大头放在年终发放,发放时运用2005年9号文的实惠,以降低职工的个人所得税。薪酬体系:3%、10%、20%、25%、30%、35%、45%。我们把薪酬节税设计思路列表如2-3所示:职工薪酬
7、体系设计职工薪酬体系设计 1-3 1-3 高管薪酬节税设计思路一览表高管薪酬节税设计思路一览表 单位:元职工薪酬体系设计职工薪酬体系设计1.31.3薪酬的财税处理薪酬的财税处理(1)工资的财税处理(2)福利费用的财税处理(3)劳务酬劳的财税处理(1 1)工资的财税处理)工资的财税处理(1 1)合理工资及其工资总额的确定)合理工资及其工资总额的确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员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关于合理工资薪金问题”对合理工资进行了界定:1)政策: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的)政策: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合理工资薪金”,是指,是指企业依据股东大会
8、、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企业依据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驾驭: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驾驭:(一)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一)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二)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二)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三)企业在确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三)企业在确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
9、有序进行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四)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四)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人所得税义务。(五)有关工资薪金的支配,不以削减或躲避税款为目的。(五)有关工资薪金的支配,不以削减或躲避税款为目的。国税函国税函20093号文其次条又对工资总额进行了界定:号文其次条又对工资总额进行了界定: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依据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员工福利费、员工教化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
10、公积金。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赐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2 2)薪酬发放特殊状况的财税处理)薪酬发放特殊状况的财税处理 在两处取得薪酬的财税处理在两处取得薪酬的财税处理 国税发国税发1994089199408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的通知规定:为了有利于征管,的通知规定:为了有利于征管,对雇佣单位和派遣单位分别支付工资、薪金的,实行由支付者对雇佣单位和派遣单位分别支付工资、薪金的,实行由支付者中的一方减除费用的方法,即只由雇佣单位在支付工资、薪金中的一方减除费用的方法,即只由雇佣
11、单位在支付工资、薪金时,按税法规定减除费用,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派遣单位支时,按税法规定减除费用,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派遣单位支付的工资、薪金不再减除费用,以支付全额干脆确定适用税率,付的工资、薪金不再减除费用,以支付全额干脆确定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税法又明确:纳税义务人应持两处支付单位供应的税法又明确:纳税义务人应持两处支付单位供应的原始明细工资、薪金单(书)和完税凭证原件,选择并固定到原始明细工资、薪金单(书)和完税凭证原件,选择并固定到一地税务机关申报每月工资、薪金收入,汇算清缴其工资、薪一地税务机关申报每月工资、薪金收入,汇算清缴其工资、薪金收入的个人所得
12、税,多退少补。金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多退少补。案例案例 张某为一企业总部人员被派遣到子公司工作。2012年10月,企业总部支付张某10000元薪金,同月,张某还收到子公司发放的工资4000元。张某实际应缴的个人所得税额计算如下:1)企业总部为派遣单位,应为张某扣缴的个税为:)企业总部为派遣单位,应为张某扣缴的个税为:扣缴税额=每月收入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000025%-1005=1495(元)2)子公司为雇佣单位,应为张某扣缴的个税为:)子公司为雇佣单位,应为张某扣缴的个税为:扣缴税额=(每月收入额费用扣除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4000-3500)3%=15(元)3)张某实际应缴的个税
13、为:)张某实际应缴的个税为:应纳税额=(每月收入额-35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0000+4000-3500)25%-1005=1620(元)因此,张某到税务机关申报时,还应补税110元(1620-1495-15)。会计处理如下:借:其他应收款借:其他应收款 110 贷:应交税费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应交个人所得税 110 借:应交税费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应交个人所得税 110 贷:银行存款贷:银行存款 110内部员工薪酬的财税处理内部员工薪酬的财税处理 依据现行税法精神,员工在本单位取得的任何应税所得,依据现行税法精神,员工在本单位取得的任何应税所得,都应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
14、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内都应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内部兼职取酬不属于劳务酬劳性质,不能走劳务费发放。部兼职取酬不属于劳务酬劳性质,不能走劳务费发放。农夫工薪酬的财税处理农夫工薪酬的财税处理 很多企业雇佣农夫工。依据中共中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很多企业雇佣农夫工。依据中共中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号)的规定,企业招用农夫工,应签订劳动合同,也必需依法缴的规定,企业招用农夫工,应签订劳动合同,也必需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国家税务总局没有特地针对农夫工的工资扣纳社会保险费。国家税务总局没有特
15、地针对农夫工的工资扣除问题发过文件,但是农夫工也属于企业员工,发放给农夫除问题发过文件,但是农夫工也属于企业员工,发放给农夫工的工资,要与企业正常员工一样进行财税处理。工的工资,要与企业正常员工一样进行财税处理。离退休人员再任职薪酬的财税处理离退休人员再任职薪酬的财税处理 依据国办发依据国办发1991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杰出高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杰出高级专家暂缓离退休审批问题的通知规定,达到离休、退级专家暂缓离退休审批问题的通知规定,达到离休、退休年龄,但确因工作须要,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休年龄,但确因工作须要,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指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
16、专家(指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其在延长离休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视同退休工资、其在延长离休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视同退休工资、离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离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返聘工资或自行再就业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返聘工资或自行再就业取得的工资收入应当征税。取得的工资收入应当征税。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526号):“退休人员再任职”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二、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缘由不能正常出
17、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三、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员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训及其他待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四、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同时符合以上四个条件,离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核算在计税时也可以扣除起征点3500元;否则按劳务酬劳核算。(2 2)职工福利的财税处理)职工福利的财税处理1 1)基本规定)基本规定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明确要将职工福利费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目的是堵塞因滥发职工福利而导致的个人所得税的流失。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
18、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进一步明确职工福利费的内容,第四条则强调了单独核算的问题:(一)尚未实行分别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一)尚未实行分别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修理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部门的设备、设施及修理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19、(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给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工供给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交通补贴等。(三)依据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三)依据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
20、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四)关于职工福利费核算问题(四)关于职工福利费核算问题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当单独设置账册,进行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当单独设置账册,进行精确核算。没有单独设置账册精确核算的,税务机关应精确核算。没有单独设置账册精确核算的,税务机关应责令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责令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税务机关可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进行合理的核定。税务机关可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进行合理的核定。财政部与国家税总的这两个文件是相辅相成的。在具体实务操作中,企业的会计处理要执行财企200
21、9242号文件的规定;企业的纳税处理要依据国税函20093号的规定。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2 2)一些具体福利业务的财税处理)一些具体福利业务的财税处理 员工在企业享受的福利,概括起来无员工在企业享受的福利,概括起来无非是两种形式:货币性福利和非货币性福利。非是两种形式:货币性福利和非货币性福利。实物福利非实物福利货币性福利的财税处理货币性福利的财税处理对于发给员工的合理(不是统一发放)的货币性福利,依据对于发给员工的合理(不是统一发放)的货币性福利,依据目前的税收政策,在工
22、资总额目前的税收政策,在工资总额14%以内的,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以内的,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则不得在税前扣除。税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则不得在税前扣除。对于取得货币福利的员工来说,依据现行的税收政策,除了除了丧葬补助费、抚恤费以及安家费、探亲假路费外,一些货币福利丧葬补助费、抚恤费以及安家费、探亲假路费外,一些货币福利要并入工资总额纳税。要并入工资总额纳税。例如,在午餐费补贴方面,国税函20093号规定,职工食堂经费补贴属于福利费范围,包括自办食堂或未办食堂统一供应午餐,则可在福利费列支。但是,对未统一供餐而按月以现金发放发给职工的人人有份的午餐补贴,则应并入职工的工资薪金总额,
23、计征个人所得税。在住房、医疗补贴方面,财税字1997144号文规定,企业以现金形式发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医疗补助应全额计入领取人当月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非货币福利的财税处理非货币福利的财税处理 依据会计准则指南规定,非货币性福利是指企业把依据会计准则指南规定,非货币性福利是指企业把自产产品发给职工作福利;企业拥有资产无偿供应应职工运自产产品发给职工作福利;企业拥有资产无偿供应应职工运用(如上下班班车、集体宿舍);企业为职工无偿供应医疗用(如上下班班车、集体宿舍);企业为职工无偿供应医疗服务等。服务等。非货币福利包括实物福利和非实物福利。对于实物福利,非货币福利包括实物福利和非实物福利。
24、对于实物福利,视同货币福利,税法认同的,可以在税前扣除,并减免个人视同货币福利,税法认同的,可以在税前扣除,并减免个人所得税;税法不认同的,一般都属于超标发放,则要进行纳所得税;税法不认同的,一般都属于超标发放,则要进行纳税调整,计缴个人所得税(国税函税调整,计缴个人所得税(国税函20093号文对此规定得号文对此规定得比较具体,大家可以参照执行)。比较具体,大家可以参照执行)。对于非实物福利,比如嘉奖员工免费旅游等,国家税务总局也出台过相关规定。关于企业以免费旅游方式供应对营销人员个人嘉奖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11号)规定:依据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对商品营销活动
25、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人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嘉奖(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依据所发生费用全额计入营销人员应税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供应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其中,对企业雇员享受的此类嘉奖,应与当期的工资薪金合并,依据“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其他人员享受的此类嘉奖,应作为当期的劳务收入,依据“劳务酬劳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在职工福利的财税处理中,还有一些特殊问题须要正确处理:1)企业将自产产品当福利发放给职工。比如食品生产企业给员工发放自己生产的食品,这要当做“视同销售”来进行财税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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