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出口商品技术指南 欧盟和美国食品包装.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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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出口商品技术指南 欧盟和美国食品包装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11 月 20 日 出 口 商 品 技 术 指 南 欧 盟 和 美 国 食 品 包 装 摘 要 (2018 年第一次修订)本指南根据商务部“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建设出口商品技术指南”项目计划,由中国出口商品包装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指南 2018 年修订版根据商务部批准建立的出口商品技术服务中心(包装)的工作计划提出。本指南修订版在研究和分析欧盟、美国食品包装相关法规和指令的基础上,归纳和解读了出口欧盟和美国的食品包装应符合的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和标签技术要求,给出了可参考的标签示例和有代表性的问题案例。本指南适用于出口欧盟和美国的食品包装,
2、出口其他国家和地区可参考。本指南分六章。第一章介绍欧盟和美国食品包装概况。第二章介绍欧盟食品包装法规。第三章介绍欧盟食品包装标签。第四章介绍美国食品包装安全管理。第五章介绍美国食品包装标签。第六章介绍出口欧盟和美国食品包装问题案例。本指南以欧盟和美国的食品包装为目标市场,主要研究了欧盟和美国食品包装相关法规和标签法规。目的在于使企业清楚地了解和掌握进入欧盟和美国市场的食品包装应采取的技术对策,有效地 规避经营风险。为便于我国食品出口企业的实际应用,使我国食品包装更好地满足欧盟和美国市场的要求,本次指南修订过程中,起草组系统整理并研究了截至 2018 年 11 月欧盟和美国食品包装安全管理的最近
3、进展情况,其中:指南共纳入欧盟和美国食品包装相关法规、指令、标准及其他技术文件近 30 项,对其中 15 项进行了重点研究与解读,收录了法规或指令原文 8 项,提供了来自欧盟官方公报和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等官方渠道的法规信息链接 21 项。与 2012 年第一版相比较,删除了 14 项已经失效的、已被取代的或相关性小的法规、指令和技术文件。增加了欧盟关于食品接触陶瓷制品的理事会指令 84/500/EEC、指令 84/500/EEC 的修正案 2005/31/EC、美国 FDA 编号 3479 号表-食品接触物质成分通报表、美国 FDA编号 3480 号表-新食品接触物质通报、预通报咨询
4、及食品主文件表、美国 FDA 列出的 126 种受法律豁免的食品接触物质清单及其使用限制、美国联邦法规第 21 卷第 179 章-食品生产加工和处理方面的辐射等技术内容。本次修订本着方便、实用的原则,结合欧盟和美国食品包装法规和标签的特点,对原指南进行了重新编写。指南第二、三、四、五章是本次修订的重点。第二章主要对对欧盟食品包装法规体系下的框架法规、针对特定材料的法规和指令、针对特定化学物质的法规和标准进行技术性解读,还介绍了 REACH 法规对食品接触材料相关管理要求和成员国的食品包装法规。第三章主要介绍了欧盟食品 包装标签通用法规以及产品标签法规和要求。第四章主要介绍美国食品包装安全法规体
5、系,并对美国联邦法规第 21 卷中食品包装相关法规进行详细解读。第五章主要介绍美国食品包装标签相关法规,包括美国联邦法规第 21 卷(CFR)第 101 章食品标签、第19 卷(CFR)第 134 章原产国标识、食品过敏原标识和消费者保护法规及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FFDCA)中对过敏原食品及其标签的规定。此外,本次修订还增加了第一章和第六章的内容。第一章欧盟和美国食品包装概况中,主要介绍欧盟和美国食品包装现状和发展、欧盟食品包装安全管理体系和美国食品安全法规体系和监管机制概况;第六章介绍了出口欧盟和美国食品包装的问题案例和分析。本修订版采纳的技术文献的颁布日期截止于 2018 年 11
6、月,分析研究截止于 2018 年 11 月。商务部世界贸易组织司 出口商品技术服务中心(包装)2018 年 11 月修订 目 录 1.欧盟和美国食品包装概况.1 1.1 欧盟食品包装现状和发展.1 1.2 欧盟食品包装安全管理体系简介.4 1.2.1 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法规和指令.4 1.2.2 食品标签与营养法规.5 1.2.3 REACH 法规.6 1.3 美国食品包装现状和发展.7 1.4 美国食品安全法规体系和监管机制.8 1.4.1 美国食品接触材料法规.9 1.4.2 美国食品标签要求.10 2.欧盟食品包装法规.11 2.1 欧盟食品包装法规体系.11 2.1.1 框架法规.13
7、 2.1.1.1 欧盟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法规 1935/2004/EC.13 2.1.1.2 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良好生产规范 2023/2006/EC.15 2.1.2 针对特定材料的法规和指令.16 2.1.2.1 欧盟食品接触塑料材料和制品.16 2.1.2.2 欧盟食品接触再生纤维素薄膜指令 2007/42/EC.23 2.1.2.3 欧盟食品接触陶瓷制品指令 84/500/EEC 及其修正案 2005/31/EC.24 2.1.2.4 欧盟食品接触活性及智能材料和制品法规 450/2009/EC.25 2.1.3 针对特定化学物质的法规和标准.26 2.1.3.1 亚硝基胺类物质.26
8、 2.1.3.2 环氧衍生物.27 2.1.3.3 氯乙烯单体.28 2.2 REACH 法规对食品接触材料相关管理要求.29 2.2.1 REACH 注册和评估要求.29 2.2.2 REACH 高关注物质清单.30 2.2.3 REACH 授权要求.30 2.2.4 REACH 限制要求.30 2.3 成员国的食品包装法规.31 2.3.1 德国食品、烟草制品、化妆品和其他日用品管理法(LFGB).31 2.3.2 法国 Dcret no 2007-766.32 2.3.3 意大利 777 号 DPR 法令.32 2.3.4 英国 SI 文件.32 3.欧盟食品包装标签.33 3.1 概况
9、.33 3.2 食品包装标签通用法规.34 3.3 产品标签法规和要求.36 4.美国食品包装安全管理.38 4.1 美国食品包装法规体系简介.38 4.2 美国联邦法规第 21 卷中食品包装相关法规详解.38 4.2.1 食品接触物质符合规定的判定方法.41 4.2.2 21 CFR第 174179 章节 间接食品添加剂.42 4.2.2.1 21 CFR第 174 章 间接食品添加剂一般要求.42 4.2.2.2 21 CFR第 175 章 间接食品添加剂粘合剂和涂层的成分.42 4.2.2.3 21 CFR第 176 章 间接食品添加剂纸和纸板的成分 44 4.2.2.4 21 CFR第
10、 177 章 间接食品添加剂聚合物.44 4.2.2.5 21 CFR第 178 章 间接食品添加剂辅料、生产助剂和清洗剂.45 4.2.2.6 21 CFR第 179 章 食品生产加工和处理方面的辐射.46 4.2.3 21 CFR第 186 章 食品包装中的 GRAS 物质.47 4.2.4 21 CFR第 25 章 环境法规.48 4.2.5 21 CFR第 189 章 禁止在人类食品中使用的物质.49 5.美国食品包装标签.51 5.1 美国联邦法规第 21 卷第 101 章内容简介.51 5.1.1 食品包装标签主要显示版面相关要求.52 5.1.2 食品特性标识相关要求.53 5.
11、1.3 食品制造商、包装商或销售商企业名称及地址相关要求.54 5.1.4 食品配料标注相关要求.54 5.1.5 食品营养标签相关要求.55 5.1.6 食品标注中的警告语及注意事项说明相关要求.58 5.1.7 净含量声明相关要求.58 5.2 美国联邦法规第 19 卷第 134 章内容简介.59 5.3 食品过敏原标识和消费者保护法规及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FFDCA)中对过敏原食品及其标签的规定.60 6.出口欧盟和美国食品包装问题案例.62 6.1 出口欧盟食品包装问题案例.62 6.1.1 通报总体情况.62 6.1.2 典型案例.63 6.1.2.1 标签问题.63 6.1.
12、2.2 迁移量超标.63 6.1.2.3 有迁移物.64 6.1.2.4 包装缺陷.64 6.2 出口美国食品包装问题案例.65 附录 1 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关于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的第 1935/2004/EC 号法规.68 附录 2 欧盟食品接触塑料材料和制品法规 10/2011/EU.90 附录 3 欧盟关于食品接触陶瓷制品的理事会指令 84/500/EEC.196 附录 4 欧盟关于修订 84/500/EEC 中分析方法符合性声明和性能标准的指令 2005/31/EC.201 附录 5 FDA 编号 3479 号表 食品接触物质成分通报表.206 附录 6 FDA 编号 3480 号表
13、 新食品接触物质通报、预通报咨询及食品主文件表.213 附录 7 FDA 列出的 126 种受法律豁免的食品接触物质清单及其使用限制.228 附录 8 美国联邦法规第 21 卷 第 174 章179 章 间接食品添加剂.269 1 1.欧盟和美国食品包装概况 食品安全是一个永恒的话题,食品包装材料的安全是食品安全领域不容忽视的一个重点,也是长期以来备受世界各国关注的一个重要领域。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科学的食品接触材料的法律法规体系,是关系到整个食品产业链(包括包装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之一。食品接触材料是对所有可能与食品接触的材料的统称,包括包装材料、食品容器、食品包装设备及其他可能与食品接触的
14、材料等。食品接触材料中的包装材料和食品容器对于食品安全是一把双刃剑合适的包装可以保护食品,防止生物、化学、物理等外来因素的损害;而倘若包装材料中的化学成分迁移到食品中,且迁移量超过某一标准值,则会影响到食品的安全。因此,世界各国都十分重视食品接触材料的质量安全问题,并通过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法规、制定相关质量安全标准和开发检测技术等措施,来保障食品接触材料的质量安全,进而确保食品安全。1.1 欧盟食品包装现状和发展 包装一直是食品行业不可缺少的产业,Smithers Pira 公司最新市场调查报告显示:欧洲带包装的食品和饮料的消费额有望保持3%的年增长率,到 2020 年将达到 9530 亿个包装
15、,这对于包装业无疑是个好消息。传统包装的主要目的是保护产品、方便储运和促进销售。而现在,欧洲的包装正在向便利性和环保性方面发展。在便利性包装方面,欧洲的即食性快餐、冷冻食品和营养早餐棒等类别的食品变得越来越流行,因此欧洲新鲜食材的增长率降低,而包装食材则完全不同,快餐类食品的发展也正改变着包装。而在环保包装方面,欧 2 盟市场上的发展主要集中在减量化、可重复灌装、使用单层薄膜和组合包装,而且这样的包装已变得越来越普遍。轻质包装已经成为欧盟包装市场的一种重要趋势,在饮料包装方面,这种趋势更为明显。在很多场合,环保包装已同消费方式联系在一起,如预制食品、快餐食品包装、小吃、软饮料的消费等也相应地得
16、到发展。结合欧洲最新消费趋势的变化,欧盟食品的塑料包装、金属包装、纸类包装、玻璃包装四大类也有相应的变化和发展。塑料包装在欧盟的需求以每年 3.3%的速度增长,塑料包装材料的硬度、耐热性、强度等性能日趋改善,不仅常见于柔软的小袋和薄膜,也多见于硬质容器。在许多应用领域,塑料包装代替了传统的纸、玻璃和金属包装。增长速度最快的是聚丙烯(PP)薄膜,其次是聚酯(PET)。由于能节约材料,袋子已被开发用于某些软饮料的包装。目前,多层复合袋在欧洲食品市场主要用于果汁、汤、生面团和调味品的包装,干制食品和饼干用直立袋也有可观的潜在市场,用于果蔬、食品包装的气调包装袋也已进入欧洲市场。在欧洲,PET 瓶的市
17、场占有率为 60%,而铝罐为 33%。用于饮料和食品业的特形罐技术发展很快,特有形状的罐子也正在把食品市场作为目标。除此以外,硬塑料容器则用于干货食品的包装,如:预制谷类食品、酱等,糖果工业中的纸板盒将改用塑料立式袋或镀铝薄膜。金属罐包装在欧盟仍然占有较大的市场,主要产品为食品罐、饮料罐、瓶盖等。金属食品罐近年没有增长,饮料罐也受到 PET 瓶的冲击,出现逐年下降的趋势。金属罐有铁和铝两种,由于铝罐的回收率高,同铁罐比较,呈现出增长的趋势。金属包装广泛应用于食品包装、医药品包装、日用品包装、仪器仪表包装、工业品包装等方面,其中用于食品包装的数量最大。金属包装因为其材质特性,比一般包装抗压能力更
18、好,方便运输。而且,近年来金属包装 3 制品的减量化趋势盛行,在保证强度的前提下,罐身减重所节约的成本可以抵消其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花费。欧洲用于食品的纸类包装,一般都采用纸盒、纸袋、纸筒等形式。欧洲餐馆中各类熟食、快餐、点心等食品的打包方式多采用单张的纸。各类纸质食品包装中,纸袋用量占比最大,第二位是一次性纸质容器,第三位是饮料包装,如牛奶纸罐。而欧盟成员国之一德国早在 1991 年就对包装立法,随后欧盟颁布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指令 94/62/EC。各国政府对于进口产品包装的环保要求都十分严格。其中,德国针对我国食品出口包装用瓦楞纸箱有如下限制措施:第一,外包装箱不能用蜡纸或油质隔纸;第二,封箱尽
19、可能都用胶水,不能用 PVC 或任何其他塑料胶带。如果不得不使用塑料胶带封箱,则只能用 PEPB 材料;第三,外纸箱不能用任何金属或塑料钉或夹,只能用胶水粘牢各面。德国对食品纸箱包装的这些要求,其目的是使纸箱便于回收,减少对环境的污染,防止包装纸箱在食品贮存过程中对食品造成污染。玻璃瓶在欧洲仍广泛应用于食品、饮料、药品、化妆品和日用品等行业,其中尤以饮料行业的应用量最大。在欧美日等发达国家,轻量瓶已是玻璃瓶罐的主导产品。然而,玻璃容器前景并不乐观,特别是啤酒和饮料的包装受到塑料瓶和金属罐的强烈冲击。欧盟的一些技术专家以节约能源的视角,得出了一项对玻璃容器不利的结论。他们认为,如果玻璃容器不能够
20、实现具有商业意义的重复使用,就是最昂贵的包装。理由是玻璃固然可以循环再生,但是与制造新玻璃瓶比较,用旧玻璃瓶循环再生,少消耗的能源很有限。况且,生产玻璃的原料丰富,价格低廉。与此相反,也有不同的看法:玻璃容器的优良性能和高贵品质是无可替代的。无论从哪个角度分析,可能都有道理。今日之欧盟,玻璃容器确实逐步退出某些 4 应用市场或减少了份额。然而,玻璃包装在饮用酒、药品、化妆品等市场却独树一帜,似乎无可替代。1.2 欧盟食品包装安全管理体系简介 1.2.1 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法规和指令 食品包装属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范畴,早在 1972 年欧盟就开始制定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法规,并通过数十年不断地
21、修正和完善,形成了一套相对健全的欧盟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法规和标准体系,以确保欧盟境内生产、进口和销售的食品安全。欧盟法规和标准对食品接触性材料的多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包装材料允许使用的物质名单、迁移量标准、渗透量标准、成型品质量规格标准、测试及分析方法等。欧盟主要负责食品安全管理的机构是欧洲食品安全局(European Food Safety Authority,EFSA),该机构的主要任务是提供独立整合的科学意见,让欧盟决策单位面对食物链直接与间接相关问题及潜在风险能做出适当的决定,以提供欧洲公民安全高品质的食物。欧盟的法律法规体系主要包括四种形式:法规(Regulation)、指令(
22、Directive)、决议(Decision)、建议与意见(Recommendation and Opinion)。“法规”,具有普遍、统一适用的约束力,在各成员国都具有直接法律效力,需要被无条件地执行。“指令”,仅规定了各成员国必须达到的标准,而实现标准的具体方式则由各成员国自定,因此成员国需将“指令”转换为国内法才能执行。“决议”,一般由欧盟委员会制定,其对象既可能是某成员国,也可能是某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决议”是对个案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仅对指明的成员国或个体具有约束力。“建议与意见”,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而是欧盟理事会对某个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并形成指令 5 时,向各成员国提出的
23、建议,可作为欧盟立法趋势和政策导向,供各成员国参考。欧盟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法规包括框架法规、专项法规和单独法规三类:(1)第一类框架法规包括欧盟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法规 1935/2004/EC 和欧盟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良好生产规范 2023/2006/EC,两者为欧盟现有与食品接触材料有关的主导性规章。(2)第二类专项指令规定了框架法规中列举的每一类物质的特殊要求。在欧盟规定的必须制定专门管理要求的 17 类物质中,目前仅有活性和智能材料(450/2009/EC)、再生纤维素薄膜(2007/42/EC)、陶瓷(84/500/EEC)、塑料(10/2011/EU)四类物质颁布了专项法规和指令。
24、(3)第三类单独法规是针对特定化学物质所作的特殊规定,具有强烈的针对性。目前,欧盟针对氯乙烯单体(78/142/EEC)、亚硝基胺类(93/11/EEC)和环氧衍生物(2005/1895/EC)分别制定了单独法规。欧盟主要成员国的食品接触材料法规及标准不仅限于欧盟的食品包装安全管理体系。这是因为框架性法规 1935/2004/EC 目录内仅列出 17 类食品接触材料。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与食物接触的材料种类远超出此目录范围。根据 1935/2004/EC 第 6 条规定,对于未制定统一欧盟标准的新包装材料,各成员国可自行规定。因此,出口到欧盟的产品不仅要考虑满足欧盟法规的要求,还需考虑具体出口
25、国的相关法规。1.2.2 食品标签与营养法规 食品标签问题虽然不是食品本身的质量问题,但对于消费者来说,获得食品信息的最主要途径就是食品标签。为了保障消费者的 6 健康,同时也为了对进口食品加以限制,欧盟制定了详细的食品标签法规,并且根据形势的变化经常进行补充和修正。欧盟对食品包装标签的立法分为欧盟层级和成员国层级。当食品进入欧盟国家时,标签不但要遵守欧盟法规,还要符合具体输往国的规定。根据法规技术内容,欧盟现行的食品包装标签法规可划分为横向法规和纵向法规两种类别。横向法规是指食品包装标签通用法规,具有普遍适用性,包括关于向消费者提供食品信息法规 1169/2011/EU、食品营养和健康声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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