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公司考勤制度(十三).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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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物业管理公司考勤制度(十三)_物业经理人 物业治理公司考勤制度(十三) 一、考勤打卡 1、员工工作日必需打卡,打卡时间为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共四次。 2、严禁代(托)人打卡。 3、员工因公外出或安排其他临时性工作,而未能打卡的,应于次日填写未打卡说明单说明状况,经部门经理签批后送办公室办理;若部门经理因公外出而未能打卡的,由分管领导或总经理批准后,交办公室备案。 二、迟到和早退 1、超过上班时间5分钟以上到岗者,即为迟到。 2、未到下班时间下班者,即为早退。 三、旷工 1、因公未能打卡,又未填写未打卡说明单予以说明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2、未经公司领导批准而擅自不到岗者,即为旷工。 3、
2、未按正常程序请假而休假者,即为旷工。 4、超过国家规定的有关假期或所请病、事假的期限,未能按时上班又未准时通知公司领导者,即为旷工。 四、病假 1、员工请病假,除了填写请假条,由部门经理签批后送办公室备查外,还要持有区级以上医院的病假条(含病历),没有病假条的一律按事假计,得到批准前方可休假。 2、每次请病假3天以内(不包括第3天)者,必需通过部门经理签批。3天以上(包括第3天)者,必需由部门经理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送办公室备案。 3、如遇突发疾病或所请病假天数已到,不能按时到达公司者,必需在当日上班时间10分钟内电话通知部门经理或相关负责人。 五、事假 1、请事假必需提前一天递交请假条,得到批准前方可休假。 2、每次请假3天以内(不包括第3天),必需由部门经理批准,3天以上(包括第3天),必需由部门经理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送办公室备案。 3、如因突发大事不能按时到达公司者,必需在当日上班10分钟内电话通知部门经理或相关负责人。 4、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准办私事,如状况紧急,必需向部门经理请假。 起草人:审核人:审批人: 日期: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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