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2023年修编).docx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2023年修编).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2023年修编).docx(2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2023修编) 一、井下电钳工、金属焊接切割、爆破、通风、提升运输、采掘等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需经过特地的安全培训,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或安全工作资格证后,才能上岗作业。 二、依据上级有关规定,我矿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实行外培。 三、安全培训中心负责本矿范围内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规划的制定和培训组织落实工作,负责本矿特种作业人员参培档案资料的收集和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保管工作。 四、安全培训中心依据上级下达给我矿的外培规划,结合我矿安全生产的实际需要,制定特种作业人员年度安全培训规划,并依据年度规划制定月度分解规划。 五、各工区应定期照实向安全培训中心报送特种
2、作业人员实际现状和培训需求状况,并根据培训中心下达的月度分解培训规划,积极组织本单位人员外出参与培训。 六、各工区外出参与培训人员,经培训取得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应准时上缴安培中心统一保管。 七、外培人员参与培训期间,必需遵守培训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行为标准;凡旷课、违规者,每人每天罚款100元;迟到早退的,每发觉一次罚50元。 八、月度分解培训规划一经下达,凡不准时安排人员参与的,每缺一人次,对单位负责人罚款100元;由此造成岗位工数量缺乏,影响安全生产的,将追究单位负责人行政责任。 九、每期培训完毕,学员都必需经过统一考试,考试不合格或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不得上岗,其学费、路费自负;参与补考的,补考费、路费、住宿费等费用自负。 十、外培人员培训完毕后,应准时将参培状况和有关学员档案资料等证明材料报送安全培训中心备案;凡不按上述规定执行的,每消失一次,罚责任人50元,罚单位负责人20元。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特种 作业 人员培训 管理制度 2023 年修编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