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模板集合5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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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模板集合5篇试用期劳动合同 篇1 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职工的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力量、身体状况等进展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试用期内,劳动关系处于非正式状态,试用期制度的设立有助于用人单位防范用工风险,也有利于劳动者防范劳动风险。 一、商定试用期的留意事项 (一)局部劳动合同不得商定试用期 并非全部的劳动合同均可商定试用期,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以下三类劳动合同不得商定试用期:1、短期劳动合同,即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劳动合同;2、以完成肯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商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3、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是
2、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二)试用期不能单独设定 个别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被形象地称为“空城计”。对此,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商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三)试用期只能适用一次 实践中某些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反复商定试用期,反复试用,此为“连环计”。劳动合同法对此也有明确制止,即“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商定一次试用期”,该规定在实践中引发的争议较多。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又重新与该用人单位建立劳动
3、关系,此时双方能否再次商定试用期? 同意是否认的,从劳动合同法的条文来看,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商定一次试用期,并无例外规定,故应当理解为不允许例外情形的消失。 2、有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商定的试用期低于试用期的法定上限,此时是否可以延长试用期? 比方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商定的试用期为3个月,在3个月的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全都将试用期从三个月变更为六个月,这属于试用期的变更,可以理解为双方只商定了一次试用期,并不违反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假如3个月的试用期已经届满,则不能再将试用期延长至六个月,由于双方商定的试用期已经完毕,此时假如再将试用期延长至六个月的话,相当于再商
4、定一次试用期,与劳动合同法相悖。 3、试用期与医疗期、产期重合,导致试用期虚设,是否可以延长试用期? 此时,尽管用人单位未能对劳动者进展实质性的考察,但仍不能单方延长试用期,只能在协商全都的根底上延长,而且需满意以下条件:一是双方商定的原试用期不低于试用期的法定上限;二是在原试用期届满前就延长试用期达成全都。 4、劳动者转岗或升职后,能否再次商定试用期? 答案是否认的,理由同上。用人单位此时可以与劳动者商定转岗考察期之类的期限,在该期限内,假如劳动者能够胜任新岗位工作的话,则予以转正;假如不能胜任的话,则可以回到原先的岗位。 (四)试用期不得突破法定上限 1、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试用期=0 2
5、、3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 试用期1个月; 3、一年劳动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2个月; 4、劳动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6个月; 5、劳动合同期限为无固定期限,试用期6个月。 (五)试用期工资不能突破法定下限 1、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一样岗位最低档工资的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商定工资的,这是选择性下限,满意二者之一即可; 2、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此为强制性的下限。 (六)试用期商定违法的法律后果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商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商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
6、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比方小A与某用人单位签订了为期二年的劳动合同,商定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工资为3000元,试用期满后的工资为3500元。假如该试用期全部履行,则该用人单位应当从第三个月开头每月根据3500元的标准支付小张赔偿金14000元(3500元4个月),该赔偿金不包含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的工资18000元(3000元6个月)。也就是说该用人单位不但未获得任何好处,还白搭了四个月的试用期工资12023元(30004个月)。 二、在试用期内如何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依据劳动合同法其次十一条之规定,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下: 1、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被证明不符
7、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合同,此时,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2、劳动者有过错而解除劳动合同,包括:(1)严峻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2)严峻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3)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本钱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峻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4)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反真实意思的状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使劳动合同无效的;(5)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以如上情形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亦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3、劳动者非过错而解除劳动合同,包括:(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
8、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此种期限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此外,用人单位还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三、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风险掌握 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八种情形中,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是最为常见的一种。制定清楚、详细的录用条件,不仅为用人单位解除与处于试用期的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供应了合法依据,也是降低用工风险的有效措施。 (一)实体掌握 录用条件是应聘者符合某一职位的详细要求所包括的全部条件。录用条件的设定是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
9、的关键,假如用人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那么必需事先有明确的录用条件,而且要让劳动者知晓。 从证据的角度来看,试用期间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对此负有举证责任,假如录用条件中缺少可量化的标准,用人单位将很难证明自己的主见,往往面临败诉的风险。 录用条件应当包括资质条件、工作力量条件以及专业道德条件三方面的内容。资质条件主要包括学历学位、工作经受、技术职称或资格、外语水公平硬件要求。对于全部的劳动者均应具备的根本条件,比方诚恳守信等具有共性的录用条件,可以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对于每个岗位自身所需的特别要求,比方学历要求、技能要求等,应单独设定。 用人单位通常可以 设定
10、如下一些常用的录用条件:不具备政府规定的就业手续;无法供应办理录用、社会保险等所需要的证明材料;不能胜任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任务和岗位职责;患有精神病或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制止工作的传染病;与原用人单位未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与原用人单位存在竞业限制商定且仍在限制范围之内;通缉在案或者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未经单位书面许可不按商定时间到岗;入职后不同意购置社会保险;隐瞒曾经受过法律惩罚或者纪律处分的事实。 (二)试用期解除的程序掌握 1、明示录用条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可以制作录用条件确认函,也可以将录用条件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 2、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一般应实行书面说明的
11、方式。 3、经过工会程序。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商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订正。用人单位应当讨论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可见,辞退员工的最终打算权还在用人单位手里。 4、时间限制。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可以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而不需要提前通知。这一点与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有很大不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 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解除打算必需在试用期内做出并送达劳动者,这也意味着试用期评估也应当提前,
12、尽量不要在试用期马上届满时才进展,要预留出充裕的时间。 试用期劳动合同 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双方在遵循公平自愿、协商全都、诚恳信用的原则下,经协商同意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于_年_月_日解除劳动合同。 二、甲方连续支付乙方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的工资,共_元,于年_月_日前打到乙方的工资卡里。 三、甲方依据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赐予乙方相当于乙方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共计_元,于_年_月_日一次性打到乙方的工资卡里。 四、乙方应于_年_月_日前办
13、理相关的离职手续,及与甲方办理劳动合同解除及劳动关系转出手续。 五、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做任何有损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否则甲方除有权停顿向乙方支付本协议商定的全部款项外,还有权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乙方进展诋毁、诽谤、恶意中伤、及任何有损乙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否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在乙方离职后两年内,乙方必需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 防止泄露甲方的商业隐秘。甲方于_年_月_日一次性付给乙方保密费_元。 1、保密内容 (1)甲方的交易隐秘,包括商品产、供、销渠道,客户名单,买卖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格,商品性能、
14、质量、数量、交货日期; (2)甲方的经营隐秘,包括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产品效劳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 (3)甲方的治理隐秘,包括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物流资料; (4)甲方的技术隐秘,包括产品设计、产品图纸、生产模具、作业蓝图、工程设计图、生产制造工艺、制造技术、计算机程序、技术数据、专利技术、科研成果。 2、违约责任 (1)在保密协议期内,乙方违反本协议的,应按甲方治理制度规定承受相应惩罚。 (2)在保密协议期内,乙方违反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全部损失,返还保密费并处_元的罚款。 (3)在保密协议期内,乙方违反本协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争议 甲
15、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协调未果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八、补充说明: 由于乙方从事本公司_岗位,对本公司经营进展起着特别重要的作用,该岗位假如工作未交接清晰势必会导致公司工程建立等工作消失断层,会给公司带来肯定的经济损失和声誉损失,为了保障公司经营的连续性和正常进展,乙方必需与接替其工作岗位的人交接清晰,让其尽快熟识和了解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并在其能独立主持工作之后再办理离职手续,由双方共同交接完毕签订确认工作交接清单。 由于乙方现在还处在试用期内,三天内可以申请离职。 九、甲乙双方没有其他争议。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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