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5篇)_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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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5篇)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 _,男,汉族,身份证号:_,系_有限公司员工。 _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擅自离开单位,连续旷工已超过 天以上,严峻违反了劳动纪律,影响极坏。为严峻劳动纪律,教育他人,依据 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方法第三百六十条之规定。经总行争论,并经 届职工代表大会第 次会议审议通过,准备解除与_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解除。 特此公告。 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2 _(身份证号:_): 由于你自 年 月 日起未经公司允许的状况下,无故连续多日未到公司上班,严峻违反公司劳动纪律等相关规章制度。公司准备与你解除劳动合同! 年 月 日
2、为你的劳动合同解除之日及你在公司工作的最终一天,工资结算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公司已通过EMS(_)向你寄递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再次向你公告,自本公告之日起 日内到 办理离职手续。逾期未办理即视为自动解除劳动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你自行担当,特此公告。 _公司 年 月 日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3 一、单位在医疗期内能否解除合同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在医疗期内的员工,除非员工有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严峻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峻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另外,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员工劳动者患病在规定的医
3、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支配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且需要依据法律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因此,单位以请病假时间长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假如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提起劳动仲裁,要求连续履行劳动合同并补发解除劳动合同至仲裁或诉讼期间的劳动酬劳或者要求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2倍经济补偿金。 二、法律对员工医疗期有何具体规定 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依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赐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因此,在
4、当事人的确有病需要治疗的状况下,只要请病假的时间不超出医疗期,单位应当批准病假并支付病假期间的工资。 除非职工在医疗期内有重大的违规违法行为,否则单位是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这也是在确保每个处于医疗期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被用人单位侵害。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4 劳动合同的解除可以分为劳动者单方解除、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和协商解除。那么在用人单位想要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哪些情形下是不能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呢?下面,就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些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学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9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丢失或者
5、部分丢失劳动力气的。 劳动者患职业病或因公负伤,是否丢失或部分丢失劳动力气,需要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的鉴定,被确认为已丢失或部分丢失劳动力气,用人单位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这里的负伤指非因公负伤。对患病或者负伤,我国法律规定允许劳动者有确定的治疗期。例如,依据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1986年7月12日国务院发布)第21条的规定,企业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的职工,应当依据其在本单位工作时间的长短,赐予3个月至1年的医疗期,在本单位工作20年以上的,医疗期可以适当延长。在上述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假如合同到期,则应顺延到医疗期满。 (3)女
6、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连续至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比如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役期内的、参加公正协商的职工方代表在集体合同期限内的,等等。这些状况一经消逝,用人单位都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然而,上述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状况并不是确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看法(劳部发1995309号)第30条的规定,即使存在上述规定的状况
7、,但只要劳动者存在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峻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峻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我国为了爱惜宽阔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法律中规定了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但是各位劳动者请留意,即使存在单位不得解除的情形,但是在满足某些条件的时候, 用人单位照旧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5 单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吗?这是很多劳动者都比较担忧的一个问题,可怕一觉醒来就被单位给解除了。那么针对这种状况,法律是否规定了
8、单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呢?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有以下三种方式: (1)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峻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峻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峻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其次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反真实意思的状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
9、刑事责任的。 (2)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接受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方可解除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支配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
10、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状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看法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峻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
11、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用人单位在解除合同时的程序应留意,工会要发挥作用。 劳动合同法第43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商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订正。用人单位应当争论工会的看法,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通过介绍,信任大家都已经知道单位是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与此同时,法律对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又是作出了条件限制的,用以爱惜宽阔劳动者的权益。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6 用人单位名称:_ 地址:_ 联系电话:_ 劳动者姓名:_ 身
12、份证号码:_ 工作岗位: 入职日期:_年_月_日 解除日期:_年_月_日 在本单位工作时间:_年_月 依据的法律条文:劳动民法典第_条第_款第_项 解除缘由(打) 劳动者单方解除用人单位按劳动民法典39条解除 劳动者试用期内解除用人单位按劳动民法典40条解除 劳动者按劳动民法典38条解除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 协商全都解除:单位缘由个人缘由 单位名称(盖章)_ _年_月_日 签收人:_ 签收日期:_年_月_日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7 甲方(用人单位):_ 乙方(劳动者):_ 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公司依法解除此前您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解除您的理由是: 、过
13、失性解除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峻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的; ()严峻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峻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劳动合同法其次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您的劳动合同于_年_月_日解除。 您需要结算以下薪资和补偿金事项: 、您薪资结算至_年_月_日;计_元; 您薪资结算至_年_月_日;计_元; 、经济补偿金计_元。 以上事宜完成后,依据公司离职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通知方:_ _年_月_日 被通知方:_ _年_
14、月_日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8 一、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制度现行规定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缘由导致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提前毁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我国现行劳动合同单方解除制度,由我国现行劳动合同单方解除的情形、劳动合同单方解除的条件和程序及限制、劳动合同单方解除的经济补偿及解除手续和后果等内容构成。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分为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一般称为解雇)和劳动者单方解除合同(一般称为辞职)两种状况。我国现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状况: (一) 用人单位预报解除劳动合同 (也称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的解除不是由于劳动者的过错,而
15、是由于一些特殊状况的发生,使双方的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用人单位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者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合同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支配的工作的;其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第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16、 (二) 用人单位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即时解除劳动合同(也称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存在确定过错的状况下,而不必事先通知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其次,严峻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第三,严峻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第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峻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第五,因本法第26条第1款第1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第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 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所谓经济性裁员,是“用
17、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状况发生变化而消逝劳动力过剩,通过一次性辞退部分劳动者以改善生产经营状况的一种手段。” 但是,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状况,听取工会或全体职工的看法,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才可以裁员。用人单位自裁减人员之日起6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经济性裁员的,应当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了经济性裁员的条件及程序。 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制度的不足 (一) 用人单位预报解除劳动合同制度的不足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我们可以看出,我国劳动法对用人单位预报解除劳动合同规定了较为严格的条件,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但
18、也存在很多问题。 1、预报通知期的规定过于单一 现行劳动合同法规定预报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但没有区分劳动者的年龄和工作岗位及工作年限等的不同。目前我国的就业形势严峻,用人单位使用劳动者青春期现象普遍存在,40岁以上的失业人员重新就业难,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和谐和稳定的重要因素。假如法律规定一律提前30日通知,未免一刀切。对于年龄偏大,工作时间较长又缺少确定就业力气的家庭负担较重的职工来说,30天的通知期明显太短。通知期限没有和职工的工作时间长短、年龄大小结合起来。 2、解除程序缺少规范 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单方预报解除的条件限制很严格,但仍缺少程序上的规范,如书面
19、通知的内容和形式,应包括解除合同的明确表示以及应有解除合同的理由等均未明确规定。如蚌埠市某企业工作,改制为制造有限公司。改制方案规定:新公司全部接受原企业的全部职工,解除原企业与职工的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变更。公司在报纸上通知原企业员工于登报十五日内来公司办理安置手续。但是有些员工没有看到报纸通知而引发纠纷,诉至法院。本案中,如何界定企业在报纸刊登通知的效力? (二) 用人单位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制度的不足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可以看出,我国关于用人单位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法律规定,是实行列举式,将劳动者的过失行为列举出来,只要符合条件的,就可以依法即时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20、这在实践中也暴露出了许多问题,包括立法技术方面的、法律适用方面,有实体方面的还有程序方面的,这些问题的根源是劳动合同制度的不完善。 1、立法技术接受完全列举式规定,不能满足特殊简洁多变的现实状况 假如劳动者消逝了法律列举之外的,应当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用人单位是否能解除合同,立法未作规定。又比如严峻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即时解除劳动合同,至于何谓“严峻违反”?何谓“一般违反”?立法上也未作界定。实践中,用人单位在利益驱动下,对实际上犯小错误的劳动者也可按严峻违纪来解除劳动合同。如某单位的机器操作员,在一次不当操作中给企业带来了20xx多元的损失,企业就对其赐予辞退,秦某
21、不服诉至劳动仲裁委员会。在此,秦某对企业造成的20xx多元损失是属于“严峻违反”还是“一般违反”,如何认定? 2、试用期的录用条件规定不明确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被即时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录用条件”是否符合都是用人单位准备的,劳动者没有任何权利可言。立法将录用条件的制定权、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的准备权授予了用人单位,劳动者没有任何救济权利。由于立法存在这一漏洞,致使在实践中,一些不诚信的企业利用这一法律规定,廉价使用试用期内的劳动者,试用届满,被告不符合录用条件,即被解除劳动合同,然后以同样的方法再录用,再解除,使用人单位廉价使用劳动者。如曹凌是刚刚毕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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