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员工管理制度范本(12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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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离职员工管理制度范本(12篇)离职员工治理制度1 一、目的 为确保员工离职时,其工作能明确地转移,以利接交人完整地接任工作,特制定本方法。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离职时的处理程序。 三、离职治理 1、辞职 1.1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30天向其主管领导提出书面申请。 1.2员工主管与辞职员工积极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1.3辞职员工填写员工辞职申请表,经各级领导签署意见审批后,递交行政人事部。 1.4审批通过后,部门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到离职日期当日办理离职移交手续。 1.5辞职员工完成全部必需的离职手续后,将员工离职交
2、接表交行政人事部存档、结算薪资。 1.6试用期职员或未签订劳动合同者,视岗位的重要性应提前3-7天提出申请。 1.7审批权限: 岗位审批人一线岗位(装卸工、生产线员工、厨师、清洁工等)基层治理岗位(文职岗位、仓管、质检、秘书、助理、出纳、统计、班组长等)中层治理岗位(各部门主管、会计) 高层治理岗位(副总经理、总经理)部门主管副总行政人事部总经理董事会 2、辞退、除名 2.1有以下状况的予以辞退: 1)员工严峻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的; 2)经考核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经过屡次培训不能胜任工作,又不听从另行安排或重新安排工作仍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不能胜任工作的; 3)损害单位利
3、闪,造成严峻后果以及严峻违反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坏影响的; 4)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恫吓威逼领导、严峻影响工作秩序各社会秩序的; 5)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情节严峻但不够成刑事处分的; 6)受到刑事惩罚的;消失以上状况的员工由其部门经理填写员工辞退通知单呈准后,作辞退处理。部门经理级以上的由总经理填写。交由行政人事部审核。 2.2辞退员工收到行政人事部的员工辞退通知单后,办理离职移交手续。部门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 2.3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连续三天者,视为自动离职,作除名处理。 3、离职面谈员工辞职、辞退时,该部门负责人与该员工进展离职面谈;如有必要,可请其他人员帮助。
4、谈话完成以下内容: 1)审查文件、资料的全部权; 2)审查其了解公司隐秘的程度; 3)审查其把握工作、进度和角色; 4)说明公司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5)员工离职面谈记录表经员工和谈话经理共同签字,并交行政人事部存入员工档案。 4、移交、监交 4.1员工获准离职或作辞退处理时,依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4.2离职员工应填写员工离职交接表一式三份,并由移交人、接交人及监交人签名盖章。 移交清单由移交人、接交人各持一份,一份送行政人事部备查。 4.3移交事项 1)现款、有价证券、帐表凭证 2)原物料、财产设备、器具、印鉴 3)规章、技术文件、业务等有关资料 4)其他应交办事项 5)未完成事项 4.4监
5、交 1)经理级以上员工由总(副)经理监交,但状况特别者,仍由在握董事长指派专人帮助监交。 2)主管级以下员工由直属经理监交。 5、薪资 5.1除名员工不发放薪资。 5.2员工办妥离职手续后,由行政人事部依劳动合同办理劳动合同终止、退保及结算工资等相关手续。 5.3辞退员工薪资依据劳动法发放。 5.4全部离职员工需承受财务部的审计,通过后才可发放薪资,不通过者公司有权追究其经济责任,情节严峻者通过司法机关处理。 5.5离职、辞退、员工薪资另外作表,不表达在当月的薪资表中,审计通过的财务部于次月发薪时一起发放,如有特别状况可以与当事人协商后再另定发放时间。 6、治理 6.1员工离职时必需办妥离职手
6、续,否则员工本人将担当由此造成的损失,必要时将要求其担当法律责任。 6.2辞退或除名的员工,部门主管或相关部门需事先通知对方。 6.3在通知期内,如有关员工有意缺勤或未尽全力执行任务,或因不尽职责而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追究其经济责任。 6.4移交人于离职6个月内,经发觉有亏空、舞弊或业务上不法事情,除应负担赔偿责任外,情节严峻者,将追究法律责任。如监交人知情不报或有意疏失,需受连带处分。 7、附则 (1)公司员工的离职工作以保密方式处理并保持工作连贯、顺当进展。 (2)辞职员工的辞职手续办理完毕后,辞职者即与公司脱离劳动关系,公司亦不受理在二个月内提出的复职要求。 四、本制度解释权归
7、于行政人事部。 离职员工治理制度2 1、目的 标准公司离职员工的多种结算活动和交接工作,以利于工作的连续性;爱护员工和公司免于离职纠纷;与离职人员的面谈可供应治理方面的改良信息,帮忙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部员工的离职工作。 3、关键词 3.1辞职: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员工自动提出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3.2擅自离职:合同期内,员工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员工已递交辞职申请但未经批准就擅自离岗、或员工辞职申请虽获批准但未履行完毕离职手续就擅自离岗。 3.3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合同期限已满,员工或公司一方提出不再续签合同。 3.4辞退:员工因各种缘由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
8、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或因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由公司提出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3.5开除:员工严峻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国家法律法规,由公司提出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4、离职审批权限 4.1总监级及其以上员工:收到员工离职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由其直接上司签署意见并报送分管副总审核后,报送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总监在3个工作日内会签完毕后报送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在3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反应人力资源部。 4.2总监级以下员工:收到员工离职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上司在2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报送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总监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并提出意见,报送人力资源分管副总复核,人力资源分
9、管副总在2个工作日内复核完毕后,报送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在3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反应人力资源部。 4.3会签人对手续办理的合规性和合理性负责,不具有打算权,但具有拒绝权。 5、离职申请 5.1辞职 5.1.1试用期内;员工提前7天向其直接上司提交员工离职申请表。 5.1.2合同期内;员工提前30天向其直接上司提交员工离职申请表。 5.2擅自离职 由部门负责人在发觉后当日,至财务部、行政部查清该员工是否存在拖欠财务等遗留问题,向人力资源部门书面递交员工离职状况报告,由人力资源部按开除处理。 5.3劳动合同到期 5.3.1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员工应提前30天将离职申请表报送人力资源部。 5.3.2公司
10、提出不再续签:部门负责人提前2个月填写辞退员工申请表,并供应详细的表达员工不胜任的,监察部供应员工详细的工作过失表现和惩罚材料,报送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提前30天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并办理相关手续。证据 5.4辞退 5.4.1试用期内:人力资源专员在试用期满前3天通知员工,员工收到通知后按按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5.4.2合同期内:部门负责人提前2个月将辞退员工申请表报送人力资源部,监察部在1个半月前将该员工的惩罚资料和工作过失行为报送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提前30天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员工收到通知书后按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5.5开除 对于
11、符合开除条件的员工,公司可随时进展开除,无需提前通知。由其直接上司其办理离职手续。公司有权向其追偿相应的补偿金。 6、离职面谈 6.1面谈预备工作 6.1.1在得到员工离职信息的第一时间内,与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准时进展沟通、确认。 6.1.2员工信息收集整理:主要内容为与所属离职员工有关的个人信息,包括职位信息、心理状况信息、阅历与阅历信息、家庭背景信息、生活状况信息;与员工有关的绩效和薪酬信息,包括所获得的荣誉和嘉奖信息、薪酬福利信息、绩效表现等内容;员工离职信息,包括离职缘由、离职后的目标单位、目标岗位等。 6.1.3预备面谈主题。 6.2离职面谈留意事项 6.2.1留意平衡维护企业、部门
12、主管和员工三方的利益。 6.2.2面谈场所和时间选择:场所一般选择轻松光明的空间,面谈时间一般掌握在20分钟40分钟。 6.2.3不要过分劝慰,不提员工表现。 6.2.4不承诺做不到的事,不谈及他人。 6.3面谈人的选择 6.3.1总监级及其以上员工:由人力资源分管副总或总经理负责离职面谈。 6.3.2主管级及其以上员工:由人力资源负责人负责离职面谈。 6.3.3主管级认下员工:由人力资源专员负责离职面谈。 6.4挽留原则 6.4.1看该员工是否是公司的骨干力气。 6.4.2看该员工现阶段的工作是否处于关键阶段,离开后是否会导致工作无法正常进展。 6.4.3看该员工是否认同公司的文化。 6.5
13、面谈完毕后,将员工面谈结果与部门负责人意见和离职员工信息比照,与同岗位在职员工沟通,核实面谈信息的精确性。考整理分析面谈结果,提出分析观点和建议,报送人力资源分管副总,并进展归档治理。 7、离职手续办理 7.1离职办理程序:离职审批通过后,由人力资源专员安排离职员工进展离职手续办理。办理次序依次为离职员工所在部门行政部售前部(北京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 7.2离职通知 7.2.1人力资源部在收到人力资源分管副总或总经理审批意见的2个工作日内,由人力资源专员以邮件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及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确定交接时间。 7.2.2人力资源专员负责整个离职手续办理工作的监视工作,由人力资源部向离职员工发
14、放员工工作交接清单,交接工作严格依据员工工作交接清单进展。 7.3离职手续办理 7.3.1用人部门 A、确认员工离职日期及薪资结算日期。 B、帮助离职员工办理工作交接事宜。 C、资料交接:工作文件、客户资料、合同等,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 D、工作交接: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进度、代办事项、工作联系人等。 7.3.2行政部 A、考勤卡或门禁权限的解除;电脑(笔记本)、名片及办公用品的回收。 B、本月考勤状况说明。 C、邮箱等账号的禁封,通讯录删除。 D、其它事项。 7.3.3人力资源部 A、合同解除。 B、离职证明的出具。 C、五险一金终止日期及其减员。 D、确定档案、户口和福利关系的转出日期
15、。 E、其它事项。 7.3.4财务部 A、借款支票。 B、借款现金。 C、工资结算:包括应发工资、经济补偿金(发送)、赔偿金(扣除)及其发放时间和方式。 7.3.5员工工作交接清单一式二份,由离职员工(移交人)、接收人和监交人三方分别签字确认后,移交人保存一份,另一份报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7.3.6移交人员:由用人部门负责人指定接收人。如临时如适宜的接收人,原则上由移交人的直接上司作为接收人。 7.3.7一般员工由其直属主管监交。 7.3.8主管级及其以上员工由其直接上司监交或由人力资源部指定人员监交。 8、离职治理 8.1员工离职时必需办妥离职手续,工资及相应补偿金等只有在办妥离职手续后才予
16、以发放。否则员工本人将担当由此造成的损失,必要时将要求其担当法律责任。 8.2凡违纪辞退、除名的员工,公司不需要进展事先通知和作任何补偿。 8.3在通知期内,如有关员工有意缺勤或未尽全力执行任务,或因不尽职责而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追究其经济责任。 8.4移交人于离职6个月内,经发觉有亏空、舞弊或业务上不法事情,应负担赔偿责任;情节严峻者,将追究法律责任。如监交人知情不报或有意疏失,须受连带处分。 8.5正常工作任务需要跨期执行的(应收账款回收,客户追踪),由移交人帮助接收人熟识工作各种工作关系,交接后由接收人连续处理。如造成损失,由接收人全责担当。 9、经济补偿 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
17、定的离职行为,由公司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10、经济追偿 凡员工在离职时具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公司有权对其进展经济追偿: 10.1擅自离职者。 10.2工作交接未清,给公司造成损失者。 10.3违反国家法律与公司保密协议,泄露公司业务隐秘情节者。 10.4挪用公款者。 10.5其它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声誉损失者。 11、离职薪资结算 离职员工根据离职流程办妥离职手续,将离职申请表、工作交接清单交至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将工作交接清单和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复印件报送财务部,财务部依据上面的资料进展离职员工的薪资结算,并于次月的发薪日发放。 12、离职后续工作 12.1人力资源部 12.1.1检
18、查提交的离职手续是否完备。 12.1.2向行政部供应离职人员名单。 12.1.3调整公司员工花名册。 12.1.4离职手续归档。 12.2行政部 12.2.1调整公司通讯录。 12.2.2办公用品的归档或销毁。 13、制度修订 13.1本制度将随着公司战略调整与运营进展不断调整;并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不断修订完善; 13.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全部。 离职员工治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员工正常流淌秩序,标准员工离职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其次条本制度中“公司”指“康泰霖医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高层治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副总经
19、理”,“中层治理人员”指“公司各部门经理”,“基层员工”是指除以上人员之外的公司其他正式员工。 第四条员工离职包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两种状况。 其次章合同终止 第五条合同终止是指公司与员工在合同期满或商定的合同终止条件成立时终止合同关系的行为,主要指合同到期不续签的状况。 第六条合同到期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合同时,由公司行政事业部在合同到期两周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办理合同终止的相关手续;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合同时,应在接到行政事业部关于续签合同通知的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反应(员工离职申请单附件四)。合同另有商定的,按商定条款办理。 第七条行政事业部须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完成员工合同续签
20、意见审批。 第三章合同解除 第八条合同解除指合同订立后,尚未完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缘由导致合同一方或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公司所指合同解除包括试用期合同解除、辞职、擅自离职、辞退、除名。 第九条试用期合同解除 (一)员工试用期表现不佳未能到达岗位说明书要求,由用人部门与行政事业部、员工本人在试用期满前一周内进展沟通,沟通后不能达成全都的,由行政事业部在试用 期完毕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进展试用期合同解除手续的办理。 (二)员工本人试用期提出合同解除,应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用人部门,办妥相关手续前方可离职。 第十条辞职 (一)员工在合同期内辞职,应提前三十天(劳动合同另有商定的按商定执行)
21、向其直接上级提出,并提交员工离职申请单(见附件四)按本制度第十六条规定程序审批后,由公司行政事业部办理相关手续。 (二)员工合同期内提出辞职,公司应在一周内做出同意、不同意或暂缓待审议的答复;做出同意辞职答复的应明确离职时间、交接要求等。 (三)辞职员工所在部门及行政事业部应主动了解员工辞职缘由,做好辞职沟通工作,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应引导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沟通记录并已书面形式留存。 第十一条擅自离职 (一)擅自离职是指员工未递交辞职申请就擅自离岗、或员工已递交辞职申请但未经批准就擅自离岗、或员工辞职申请虽获批准但未履行完毕离职手续就擅自离岗。 (二)擅自离职按员工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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