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主体自然人公民.ppt
《民事主体自然人公民.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民事主体自然人公民.ppt(395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五、民事主体:自然人(公民)v(一)自然人v(二)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v(三)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v(四)监护v(五)公民民事身份的证明文件和场所(一)自然人v自然人v特殊的自然人主体自然人v1、中国公民v2、我国领域内的外国籍人v3、我国领域内的无国籍人特殊的自然人主体v1、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v2、个人合伙v3、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财产责任v县委干部张某的爱人胡某是服装个体户,每年的收入都有数千元,家里已有积蓄4万余元。但不幸的是,一次外出采购时,胡某因车祸身亡。这时,信用社找到张某说,胡某这几年共欠有贷款3万余元,要求张某替妻还债。v张某却认为,他爱人以个人名义申请登记个体工商户,他是
2、国家干部,不参加她的经营活动。他们家庭积蓄只有4万元,2v依继承法,只有2万元是胡的遗产,因此只能用这2万元再加上她经营中剩下的那些东西来清偿胡某的债务。信用社则说,2万元现款我们先拿走,你爱人的那些衣服你自己处理吧,我们不要;不过告诉你,我们通过了银行,你要不还钱,你那其余的2万元也别想用,我们要冻结它。v张某认为信用社是利用他们和银行的特殊关系侵犯了其个人的合法财产权利,故诉至法院。案 例v合同:某村农民杨某等6户农民于1990年10月与村委会签订了砖窑承包合同。合同规定;杨某等6户农民使用村砖窑和村里的荒地开办砖厂,承包期3年,杨某等6户农民每年向村里交承包金1万元,砖厂所需设备由承包人
3、购置,合同期满偶设备无偿移交村集体组织。v合同签定后,到公证处办了公证手续。v6户农民共同投资购买了制砖机等生产设备,苦心经营,1991年赢盈利3万元。6户农民致富,有些村主要干部见有利可图,他们以承包基数太低,集体吃亏为由,进行种种刁难,强令砖厂停工,并将承包的土地分给其他村民,为此杨某等6户承包人起诉至法院。要点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合法权益应受法律保护1、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v(1)成立:前者要依法核准登记,后者不要,而依承包合同发生v(2)财产责任:无限责任(但应保留家庭成员生活必需品和必要的生产工具 )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 家庭经营的(含个人申请或从事而共有投资或收益共享),以
4、家庭财产承担案例v某乡地处交通要道,每天过往车辆行人不断。本乡农民甲乙丙协商确定在此地开一餐馆,三方达成合伙协议:甲出房屋门面,折10000元,乙出现金15000元,丙出技术即当厨师,折合10000元。按上述比例分担收益和风险。但开张不到一年,由于经营不善即亏损12000元,此时发生矛盾导致合伙解散。v当债权人找到三个合伙人要求清偿债务时,甲丙表示经营一年,未获利,因此无力承担债务,乙虽有偿还能力,但认为债务是三人合伙经营餐馆所欠,他只按约定的比例负担其中的哟半。阴险只偿还了债权人6000元。债权人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偿还全部债务。这一要求能否得到支持?如得支持,应如何偿还?要点合伙人应对合伙企
5、业的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2、个人合伙v(1)构成要件v(2)债务责任v(3)入伙、退伙与合伙的终止(1)个人合伙构成要件v两个以上自然人组成,但不得都是一个家庭的成员v共同出资(含实物、技术或劳务),(共同经营),共负盈亏v须订书面协议,依法核准登记 无此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协议也可认定(2)个人合伙债务责任v无限责任: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或协议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v连带责任:当其他方无力清偿时,有清偿能力一方先对外全部清偿,再对内追偿(3)入伙、退伙与合伙的终止v入伙:书面协议未约定的,须竟全体合伙人同意,否则无效v退伙:对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负连带责任v合伙的终止:对
6、合伙财产的处理考虑多数人的意见或占全部合伙额多的合伙人意见处理3、私营企业(独资、合资)v1、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是法人,而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是特殊的自然人主体v依法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即具有民事主体资格(二)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v1、始于出生v2、终于死亡案例v张某的孩子才8岁,很有绘画天才。他的三幅作品被编进了一本少年儿童获奖作品选。张某知道这个消息后,就找到了出版这本画册的出版社,向出版社索要送给入选作品的作者的样书。接待他的是位刚工作不久的年轻编辑,他还没听完张某的要求,就打断他的v话说,你儿子才八九岁,连选举权都没有,哪有著作权?大人写了书才有稿费和样书。我们出儿童文选,是为了
7、鼓励儿童们画画,根本就赚不了钱,能把你儿子的画收进来,已经是很照顾你们了,别想入非非了!v张某认为,著作权法上说公民和法人都享有著作权,难道我儿子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1、始于出生v为保护婴儿权益,在继承法中规定为胎儿保留继承权,但并不意味着胎儿有民事权利2、终于死亡v(1)自然死亡v(2)宣告失踪v(3)宣告死亡宣告失踪的条件和程序v下落不明持续满2年v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v法院依法定程序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v失踪人的财产由代管人管理 但代管人只有管理权,而无处分权(含事实处分和法律处分)v失踪人的债务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案例3v陈某,男,原系江苏省淮阴县某乡农
8、民。1978年2月经人介绍与张某结婚。在婚姻存续期间,陈某患病,于1986年7月离开家里去上海治疗,从此杳无音讯,经多方寻找至今下落不明。张某于1995年4月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宣告陈某死亡。v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于1995年5月在江苏某报上发出了寻找陈某的公告。公告发出一年后,陈某仍无下落。为此人民法院于1996年5月15日判决,宣告陈某死亡。这一判决是否合乎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条件和程序v下落不明满4年 意外事故(含战争)满2年v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出申请顺序: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其他v法院公告期 下落不明1年,意外事故3
9、个月案例1v1990年,申请人沈守业和村里的两个年轻人一块去深圳打工。1991年春季时,沈守业的一个伙伴回来,带回沈打工所得的5000元钱和沈写给妻子的缠绵的家书。但从此以后,沈守业便杳无音讯。一连四年没有任何消息。1995年,沈的打工同伴王某返乡告知沈妻其丈夫得了重病,在深圳抢救无效不幸身亡。沈妻痛苦不堪,万般无奈,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人沈守业死亡。2v法院受理后,发出寻找失踪人沈守业的公告,1年后仍无任何消息,即判决宣告失踪人死亡。v沈守业被宣告死亡后,家庭财产由妻儿继承。王某告知沈妻沈打工期间欠其1万元,要求沈妻代为偿还,同时沈妻归还了沈生前的欠债。由于沈守业打工期间邻居李妈对沈家颇为
10、照顾,沈妻付给李妈5000元以表感谢。1996年沈妻带孩子改嫁到邻村。3v改嫁不到一年时,沈守业突然返乡,看到妻子离去,财产已尽,顿感冷落、恼怒,意识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法院撤销死亡宣告,并确认其原有的婚姻关系有效,同时要求王某、李妈返还其财产。v宣告死亡判决是否有效?沈守业是否有权向法院申请撤销死亡宣告?原告沈守业与其妻的婚姻关系能否自动恢复?王某所得原告财产是否应当返还?原告能否对李妈所得5000元钱主张权利?案例v某甲婚后与妻子生有一子。某甲父母双亡,只有一个哥哥,他性小由哥哥和嫂子抚养成人。v6年前,某甲和村里的两个年轻人一块儿去西藏干木匠活赚钱谋生。第一年春节时,某甲的一个伙伴回来了
11、,带回3500元钱,还有某甲的一封信。从此以后就音信渺茫。2v一连四年没有任何消息,某甲的妻子痛苦不堪,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人某甲死亡。法院受理这一案件后,在全国性的报刊上发出了寻找失踪人某甲的公告。一年后仍无任何消息,法院即宣告失踪人某甲死亡。v某甲被宣告死亡以后,家庭财产由妻子和儿子继承。不久,妻子带着孩子改嫁到邻村。改嫁时某甲的妻子提出要卖房子,但因村里的人无人敢买,只好空着。3v谁知某甲的妻子改嫁还不到一年,和某甲一块去西藏的另一个伙伴也回来了。他说某甲在回来的路上得了重病,因抢救无效死亡。他带回某甲临终时写的一份自书遗嘱,上面说他死后家产分一半给哥哥和嫂子,以感谢哥嫂对他的抚养。
12、4v某甲的哥嫂拿着这份遗嘱去找村民委员会,提出他们要继承某甲的房产。村民委员会叫来了某甲的妻子,某甲的妻子说,这个遗嘱是某甲3个月前写的,某甲写这份遗嘱时,他已被宣告死亡半年了。失踪人在被宣告死亡之后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还具有法律上的效力吗?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v在原住所范围内参与的民事法律关系与自然死亡发生相似的后果。如婚姻关系消灭、遗产继承开始、代理关系终止v在其他地域进行的民事活动仍然有效v自然死亡前实施的法律行为与被宣告死亡引起的法律后果相抵触的,以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为准。死亡宣告的撤销v条件:申请v后果 未再婚自行恢复,再婚即使再离也不得自行恢复 继承所得有权请求返还,但第三人合法所得
13、可不予返还 子女被依法收养有效,但双方同意可返还(三)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v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v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v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案例年满16周岁的姑娘能不能自己当家?v某女刚满16岁,但又会绣花,又会养蚕,每年收入都是上千元。她父母双亡,和舅舅、舅妈在一起生活。舅妈虽然在生活上照顾她,但每年都将她的收入控制在自己手里,拿去给自己的儿子盖新房准备结婚。v某女觉得自己完全可以独立生活了,因此要求和舅舅、舅妈分开过日子。v为了帮助某女独立生活,村农工商联合公司与某女单独签定了养蚕承包合同,由村里向她提供蚕种和饲料,年底按蚕茧产量提成付钱。能不能自己当家?v到了交茧的时候,由于茧看涨,村
14、里决定有多少收多少。某女的舅妈一天乘她外出,将某女养的蚕茧以自己的名义买了钱,将全部收入据为己有。某女找到村民居委会,要求村里为自己作主。可其舅就和舅妈对村里的人说,这是我们自己家的事,别人最好少管。v某女现在还不到18岁,一个女孩子又没有出嫁,签合同不经我们同意,能算数吗?我们卖的是自己家的茧,至于是舅舅的还是外甥的,能分得那么清吗?村里人见某女的舅就和舅妈这么厉害,都不愿管这件事。某女没有办法,只好起诉到人民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包袱自己的合法利益。要点公民的行为能力从内容上看,包括意思能力、取得能力、处分能力和责任能力。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是以意思能力为基础的。意思能力又包括判断能力和认识能力
15、,是指合理的认识能力和预期能力。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v前提:精神、智力正常v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v16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案例v蒋小明现年16周岁,初中毕业后想从事个体工商业,个体工商户王某得知此情况后便与其协商,上访当面拟定合同内容;小明出资2万元,王某的原由个体商业资产估价为10万元,共同劳动、共同经营,盈余按出资比例分享。v不久,小明的父亲发现其在家存放的现款2万元不翼而飞,经再三追问,小明承认是他拿走,用以作为与王某合伙的投资。小明的父亲素知王某为人狡诈,其资产不足万元,便以小明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与忘某所订的合伙合同应属无效,要求王某退回2万元。要点未满18
16、周岁的公民,又无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自己生活的主要来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v1018周岁的未成年人v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含痴呆症人)v行为是否有效 行为与本人生活关联程度;能否理解其行为;能否预见行为后果;行为标的数额大小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v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v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含痴呆症人)v接受奖励、赠与、报酬的行为有效案例1v钱某只有一个儿子,大学毕业后即分到了边疆工作。老俩口又收养了一个女孩。现在养女已经14岁,老伴也于两面前去世,就剩下钱某和养女一起生活。v有一天,钱某将房门钥匙忘在屋里,想从邻居的阳台上翻到自己家里去取,却不慎从四楼失
17、足坠地,抢救无效,不幸身亡。钱某死后,除了家具衣物等外,尚留有存款3万余元。2v由于养女才14岁,还正在钱某所在单位的技工学校读书,所以必须给她找个监护人。单位领导给钱某的儿子发了电报,其子连夜赶回奔丧。他见到单位领导后表示,边疆生活很艰苦,小妹如果跟着他,对于她现在学习和将来工作都有极大困难,所以父亲留下的钱他只要一半,其余留给妹妹,他只拿一些父亲留下的衣物作纪念。他的意见是让妹妹回到生父母那儿生活。3v但该女的生父母都在农村,他们知道这一小学后,向法院表示,孩子已在城里上学,我们远在农村,事实上也无法照顾她,如果真需要有人管管她的事,该女有个胞兄,即他们的大儿子,现在正好在城里作包工头,他
18、见多识广,还是让他做监护人吧。4v而该女有一位舅舅,与钱家来往甚密,他找到单位反映,该女的这个胞兄,人不老实,如果染让此人管这些钱,肯定要捣鬼,作为该女的舅舅,他愿意作监护人。可该女的胞兄则反驳说,这位舅舅做监护人才是冲着钱来的,动机不纯呢!v双方争执不下,最后诉至法院。5v法院让单位先指定。单位研究后认为,该女再有两年就要技校毕业了。到那时她就满16周岁,就有了正式的工作,完全可以独立生活。这两年学习期间,吃饭住宿学校全负责,其他困难老师、同学、单位都可以帮助解决。所以即使其他亲戚朋友不插手,该女的学习和生活也完全不成问题。为减少将来可能车厢的麻烦,单位认为由厂工会担任该女的监护人最合适。该
19、女自己也觉得这样办好。要点v民法通则第1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 首先是父母,父母已经死亡或无监护能力的,由以下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v祖父母、外祖父母v兄姐v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没有上述监护人的,由上述单位、组织或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案例2v李有田夫妇婚后有三个儿子、一个女儿。三个儿子长大后,先后工作结婚。可李的女儿在读中学时患精神分裂症。1989年和1990年,李有田夫妇先后去世。v父母去世后,李家三兄弟谁都不愿意担负走过其妹妹生活的责任。后经亲属出面说服,由居民委员会指定由李家长兄对
20、患有精神病的妹妹负责监护。其他两兄弟同意将其父母遗留的2万元遗产及其他物品归其兄长继承。长兄对此未提出异议。要点有监护能力的监护人应当尽监护的责任(四)监护v1、监护人的设立v2、监护人的职责1、监护人的设立v(1)法定监护v(2)指定监护(1)法定监护v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 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所在单位v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 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经病人所在单位同意;所在单位(2)指定监护v所在单位在近亲属中指定v指定不服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v法院按法定顺序指定或择优指定案例v甲乙丙
21、丁都是某市前进小学的三年级学生。1991年3月16日下午,四人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分两伙边走边玩。其中甲乙在沙堆上各手持木棍打闹,在相互用木棍挑打中,乙乙将甲甲手中的木棍挑起后飞向一边,正刺中也在一旁玩耍的丙丙的左眼,致使丙的左眼失明。丙先后在几家医院治疗,花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等共计千余元。v经医院有关专家鉴定,丙今后仍需继续治疗,为此,丙家长起诉到法院,要求甲乙的父母培养医疗费用、护理费、误工费以及为丙继续治疗所需费用。v问:谁该承担对丙伤害的民事责任?要点v未成年人致人损害,监护人应负赔偿责任案例v被告李某,系山东省烟台市汽车运输公司汽车司机,因患精神病,于1993年6月与妻子王易美离婚
22、。其父李金田成为李某的法定监护人,并将被告接回家加以照料。1994年1月10日,李某跑回汽车运输公司,从此以后,李金田对被告再未尽监护责任。第三人即山东省烟台市汽车运输公司用被告每月的病休工资为他支付生活费用被告李某由于无人看管,整天四处乱跑。v1994年4月5日中午,原告杨某与几位朋友在农贸市场的一家餐馆喝完酒后走出饭馆时与被告相遇。原告对被告出言不逊,并朝被告身上打了一拳。被告激怒,随手操起一把铁锹朝原告的面部铲去,致原告的右面颊软组织裂伤和右鼻翼穿透。原告共花医疗费等12620元,便向法院起诉,要求原告承担赔偿责任。要点v本案中被告山东省烟台市汽车运输公司是否可以作为李某的监护人v被告父
23、亲李金田应负何责v监护人的法定职责是什么2、监护人的职责v1、健康与生活的保护v2、财产的管理和保护v3、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v4、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对被监 护人造成他人损害承担民事责任。要点法定指定监护人的监护权能否被撤销案例v王芳(女)与李华于1989年5月结婚,婚前王芳患精神分裂症,婚后李华四处求医,在生活上给予多方照顾,但王芳病情日趋严重,经常训斥、打骂李华。夫妻感情逐渐破裂。1994年10月,李华以王芳患精神分裂症多方治疗未见好转为由,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离婚。共有财产1万元判归王芳所有。法院指定王母作为王芳的监护人,王母以年龄大无力照顾为由拒绝监护。此时在外地做生意的胞
24、兄王海v回到家,表示愿意监护,于是法院指定王海作王芳的监护人。v两年后,王芳胞姐王兰由部队复员回家乡某机械厂工作,发现王海动用了王芳的1万元存款做生意且由于经营不善赔进去不少后,立即向其胞兄提出王芳离婚判决所得财产用以保障王芳的生活,他人不得动用,要求接替王海做监护人。(五)公民民事身份的证明文件和场所v1、公民民事身份的证明文件利 (1)户口簿 (2)身份证: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人v2、住所 经常居住地,指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地方,但不包括住院治病的情况。本节练习题v一、填空题v二、判断题v三、选择题一、填空题v1、公民从-起到-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
25、担民事义务。v2、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v3、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v4、公民以他的-为住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2v5、公民下落不明满-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v6、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之日起计算。v7、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承担;家庭经营的,以-承担。v8、合伙人投入的财产,使用管理权由合伙人-;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所有权归合伙人-。3v9、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承担清偿责任。v10、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年以上的地方,为经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民事 主体 自然人 公民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