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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省、市“稳增长、促改革、调构造、惠民生”政策落实到位,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安康进展和转型升级。根据区政府工作安排,打算在全区开展对“稳增长、促改革、调构造、惠民生”系列政策措施落实状况的大督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紧紧围绕省、市、区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各项重大工程、重点工程,特殊是对培育消费和出口增长点、增加公共产品有效投资、促进民营经济进展、鼓舞“群众创业、万众创新”、破解民生“十困”、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推动新型城镇化、实施生态环境三大爱护规划、推动产业升级等重点任务开展督查工作。 (二)仔细查看重点领域改革是否取得新突破,经
2、济运行是否真正受益。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推动部门履职尽责,充分发挥督办督查在推动各项“稳增长、促改革、调构造、惠民生”政策落实中的作用。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推动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稳增长、促改革、调构造、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状况督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督办督查局),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同志兼任专职副主任,负责处置大督查详细事务,有关工作状况将全部反应至办公室汇合上报有关领导和部门决策后,协调有关部门准时处置与改善。 三、督查内容和对象 全区各相关部门贯彻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构造、惠民生”
3、系列政策措施的状况,以及审计发觉问题的整改状况。同时,依据需要延长至局部企业和建立工程。 四、督查方式和督点 实行全面督查和重点督查相结合、会议督查和实地督查相结合、实时督查和整改督查相结合等方式,对相关行业政策部署状况的督查横向到边,对各项措施详细落实到工程的督查纵向究竟。重点督查以下方面: (一)根本状况 1.各部门根据职责范围和分工,制定详细落实措施、任务分解、工作进展和完善制度保障等状况。 2.各部门相关落实措施的详细内容、时间表、路线图和执行进度,以及取得的实际效果。 (二)重点工程 1.“稳增长”:列为省的重大工程和重点工程建立和投资完成状况、加快电子商务进展、加快旅游业进展、增加
4、消费增长点的系列措施、促进民营经济进展、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大力进展会展业等。 2.“促改革”:经济体制改革、城市规划建立治理改革等八大类改革措施。 3.“调构造”:支持县域经济进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等。 4.“惠民生”:新型城镇化建立(“疏老城、建新城”、畅通工程二期、生态环境三大爱护规划、扶贫搬迁、轨道交通、市域快铁、新农村建立等)、保障性住房等十件实事、民生十困等。 (三)审计工程 1.对2023年市级明确的23项审计工程中涉及区的工程,开展审计工作的落实状况; 2.对审计查出的问题的整改落实状况; 3.2023年新增审计工程落实状况。 五、分级督查和时间安排 (一)分级督查 本次督查由
5、区督办督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牵头负责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安排部署,并实行分级督查。 1.区级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督办督查局)详细负责组织实施稳增长等政策措施落实状况的督查和综合性报告,并对各责任单位的整改落实状况进展重点抽查。 2.部门自查:各相关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人,对本单位重大工程的推动和政策落实进展调度讨论、推动落实,并定期对本部门工作落实状况开展自查自纠,形成自查报告经分管区领导批阅后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3.审计督查:请区审计局严格落实督点中三项工作任务,仔细开展涉及区的工程审计,并于每季度末(3月、6月、9月及12月的25日前)将工作完成状况梳理总结后报区督办
6、督查局汇总。 (二)时间安排 本次督查自2023年2月24日开头,分为三个阶段,实行月度和季度相结合、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督查。 第一阶段:前期预备(2023年2月24日至3月底)。各相关部门负责对比省和市关于稳增长等政策措施的工作部署,收集区一级涉及本系统本行业稳增长等政策措施文件(特殊是重点督查工程的),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汇总后提交领导小组审核。 其次阶段:全面督查(2023年4月至10月)。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联合督查小组,根据领导小组工作安排,依据自身职责对各责任单位各项稳增长促改革调构造惠民生的政策措施落实状况进展督查,并按要求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督查报告
7、。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2023年10月至11月)。相关责任部门对督查中发觉的问题加强整改落实,并按要求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整改报告。 第四阶段:总结通报(2023年12月上旬)。依据全年督查状况,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向领导小组提交总结报告并通报各有关单位和部门。 六、工作要求和结果应用 (一)高度重视,抓好组织实施。督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国家、省、市相关工作安排,高度重视、仔细履责,对督查中发觉的问题要准时指出、明确责任主体并提出整改要求或意见,催促责任主体准时整改落实,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对发觉的新问题要仔细讨论,同时要明确专人负责,按时提交督查报告。 (二)上下协调,抓好政策连接。督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行业监管和指导职责,做好上下沟通的“桥梁”,做到与市级相关部门的无缝对接。 (三)严格纪律,抓好结果运用。各督查组要遵守各项廉政纪律、审计纪律、保密纪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反映状况。督查工作实行“回头看”制度,由领导小组对整改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进展约谈;约谈后仍未根据要求整改完毕的责任单位,由领导小组在全区通报批判;状况严峻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程序提请有关部门问责。落实到位且成果显著的、积极整改出实效的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在全区通报表扬。督查结果纳入各责任单位年终绩效目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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