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民事诉讼法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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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事诉讼法(2016年)主讲人:刘福泉电话:13517313417办公室:办公楼2008室邮箱:第一章第一章 绪论绪论第一节第一节 民事诉讼法学概述民事诉讼法学概述第二节第二节 民事纠纷及其解决民事纠纷及其解决第三节第三节 民事诉讼法概述民事诉讼法概述第一节第一节 民事诉讼法学概述民事诉讼法学概述一、民事诉讼法学的界定一、民事诉讼法学的界定二、民事诉讼法学的地位二、民事诉讼法学的地位三、民事诉讼法学的体系三、民事诉讼法学的体系四、民事诉讼法学的教学四、民事诉讼法学的教学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绪论篇原理篇程序篇总则篇基本原则基本制度管辖制度当事人制度证据制度其他诉讼制度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再审
2、程序执行程序特殊程序民事诉讼目的民事诉讼价值诉讼法律关系民事诉权民事之诉既判力民事诉讼法学概述民事纠纷及其解决民事诉讼法概述涉外、涉港澳台民事诉讼程序第二节第二节 民事纠纷及其解决民事纠纷及其解决一、民事纠纷概述一、民事纠纷概述二、民事纠纷解决机制二、民事纠纷解决机制一、民事纠纷概述一、民事纠纷概述(一)民事纠纷的含义(一)民事纠纷的含义民事纠纷,又称民事冲突、民事争议,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习题11(二(二)民事纠纷的类型)民事纠纷的类型按纠纷内容的不同,民事纠纷可以划分为若干类型,分类情况详见民事纠纷分类图民事纠纷类型民事纠纷类型人格权纠纷婚姻家庭、继承纠
3、纷债权纠纷物权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劳动人事争议海事海商纠纷铁路运输民事纠纷公司证券票据纠纷v习题12二、民事纠纷解决机制二、民事纠纷解决机制民事纠纷解决机制自力救济诉讼自决和解调解仲裁行政裁决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民间调解普通仲裁劳动仲裁涉外仲裁行政附带民事诉讼v习题13ADR是英文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 的缩写,翻译为替代性(代替性、选择性、审判外、诉讼外、判决外、非诉讼、法院外)纠纷解决方式,是指审判之外由中立的第三者参与解决纠纷的方式或机制的总称 民事诉讼民事诉讼(1 1)民事诉讼主管(2 2)民事诉讼与ADR的关系 民事诉讼主管民事诉
4、讼主管(1)民事争议案件(2)民事非争议案件(3)选民资格案件 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与ADRADR的关系的关系1 1、民事诉讼与调解的关系、民事诉讼与调解的关系 民事诉讼优先;司法最终解决。2 2、民事诉讼与仲裁的关系、民事诉讼与仲裁的关系(1)民事诉讼与普通仲裁:仲裁协议优先;一裁终局;法院实质审查。(2)民事诉讼与劳动仲裁:仲裁前置;有条件一裁终局;司法最终解决。(3)民事诉讼与涉外仲裁:仲裁协议优先;一裁终局;法院形式审查。3 3、民事诉讼与行政裁决的关系、民事诉讼与行政裁决的关系 行政裁决前置(或非前置);行政裁决排除民事诉讼习题14第三节第三节 民事诉讼法概述民事诉讼法概述一、民事诉讼
5、法的界定一、民事诉讼法的界定二、中国民事诉讼制度史二、中国民事诉讼制度史三、民事诉讼目的三、民事诉讼目的四、民事诉讼价值四、民事诉讼价值五、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五、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一、民事诉讼法的界定一、民事诉讼法的界定(一)狭义的民事诉讼法与广义的民事诉讼法(一)狭义的民事诉讼法与广义的民事诉讼法 狭义的民事诉讼法是指民事诉讼法典;广义的民事诉讼法除民事诉讼法典之外,还包括其他法中有关民事诉讼的规定。习题15(二)民事诉讼法的属性(二)民事诉讼法的属性 民事诉讼法有(1)程序法(2)民事法(3)基本法(4)普通法等属性。二、中国民事诉讼制度史二、中国民事诉讼制度史(一)先秦时期(一)先秦时期(二
6、)秦代(二)秦代清代清代(三)中国近现代(三)中国近现代 (一)先秦时期(一)先秦时期 “在人类社会初期,没有立法机关,甚至也没有明确的立法者,法律还没有达到成为习俗的程度,而仅是一种简单的习惯。用一句法国俗语说叫氛围。唯一有权判断是非的是根据事实作出的司法判决”。英梅因:古代法 “以两造禁民讼,入束矢于朝,然后听之”。周礼秋官大司寇 李悝公元前407年著法经六篇,其中第三篇囚法、第四篇捕法等均系诉讼法。(二)秦代(二)秦代-清代清代 秦代至清代律典均设诉讼篇章。以清代为例,大清律例所载“诉讼”篇之律条虽仅11条,但所附条例却达到52条之多,此外,诉讼法规还可见于清会典事例、六部则例。南宋绍熙
7、五年(公元1194年)七月,理学名家朱熹任潭州知府时曾颁布约束榜,对起诉规则作出了详细的规定。杨一凡、王旭编:古代榜文告示彚存(第一册)“我国诉讼初审事件均于州县衙门。其手续甚繁,相沿习之习例亦甚多,自州县以上,各受审衙门手续较简,办事亦多沿成规,无习例可言”。清石孟涵辑:广西调查诉讼习惯报告书(三)中国近现代(三)中国近现代1907年各级审判厅试办章程1935年 南京国民政府制定的民事诉讼法1943年陕甘宁边区军民诉讼暂行条例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共270条(2007年10月28日,第一次修订19处,修订后共268条。2012年8月31
8、日,第二次修订60处,修订后共284条。)三、民事诉讼目的三、民事诉讼目的(一)何谓民事诉讼目的(二)何为民事诉讼目的(一)何谓民事诉讼目的(一)何谓民事诉讼目的 所谓民事诉讼目的,“就是以观念形态表达的,国家进行民事诉讼所希望达到的目标或结果。”李祖军:民事诉讼目的论(二)何为民事诉讼目的(二)何为民事诉讼目的 民事诉讼目的是具有程序、实体双重属性,利益保障、价值实现、权利保障、纠纷解决统一协调之目的体系。刘福泉:民事诉讼目的论构筑之基点四、民事诉讼价值四、民事诉讼价值(一)民事诉讼价值的含义(二)民事诉讼价值的体系(一)民事诉讼价值的含义(一)民事诉讼价值的含义 民事诉讼价值,是指民事诉讼
9、法具有的对价值主体的利益需求予以满足的有用性。(二)民事诉讼价值的体系(二)民事诉讼价值的体系民事诉讼价值民事诉讼正义民事诉讼秩序实体性正义程序性正义实现民事正义维护民事秩序程序私益之保障程序公益之保障习题16五、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五、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一)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结构(二)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要素(三)民事诉讼上的法律事实(一)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结构(一)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结构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结构分析可以从多个视角进行:从主体来看,它是法院、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交错联系而成的诉讼法律关系系统;从实现诉讼目的之功能来看,它是基础性诉讼法律关系、辅助性诉讼法律关系与附随性诉讼法律关
10、系的有机结合;从纵向来看,它还是前诉讼法律关系、诉中诉讼法律关系和后诉讼法律关系递进发展的动态法律关系。刘福泉: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结构分析(二)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要素(二)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要素民事诉讼法律关系要素主体内容客体法院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诉讼义务诉讼行为人身利益物人民检察院(三)民事诉讼上的法律事实(三)民事诉讼上的法律事实民事诉讼上的法律事实,是指能引起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事实。民事诉讼上的法律事实包括诉讼行为和诉讼事件。习题17习题习题1-11-1:哪些纠纷可提起民事诉讼?:哪些纠纷可提起民事诉讼?、张小山因赌博被县公安局罚款元,张小山认为处罚过重,遂要求
11、撤消县公安局的处罚决定。、李某与王某合伙做生意,因经营管理不善发生亏损,李某与王某为债务分担问题发生了争执。、小张与小易相恋,双方商定结婚,但遭到小张父母的强烈反对,对小张进行辱骂、殴打、威胁,小张最后服毒自杀,县公安机关遂对此案开始侦查。习题习题1-21-2:指出民事纠纷的类型:指出民事纠纷的类型、某甲向某乙借款万元,到期后,某甲请求延期归还,某乙不同意,二人为此发生纠纷。、某甲与某乙两兄弟共同出资修建一栋楼房,房子建成之后,两人为房屋分配问题产生纠纷。、李博士请白教授指导自己撰写的一篇论文,白教授修改后,署上自己姓名发表,两人产生争执。、某甲因某乙拒绝还款,遂将某乙殴打致轻微伤,某乙要求某
12、甲承担民事责任。、甲、乙未婚生育一子某丙,事后甲与他人结婚,乙要求确认甲与丙的父子关系。习题习题1-31-3:案例分析:案例分析案情:某甲因邻居修建住房对自家房屋采光造成较大影响,遂与邻居多次发生争执。为彻底解决这个问题,某甲全家一起商量对策。某甲主张,如果邻居执意要修建,就要阻工。某甲母亲认为,忍一忍算了。某甲的父亲认为可以和邻居去商量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某甲的叔叔主张由村委会出面协调解决,再不行,报告乡国土所解决。读法律的弟弟主张直接去法院告状。问题:、本案提出了哪些民事纠纷解决机制?、你主张采取何种方式解决该纠纷?为什么?习题习题1-41-4:案例分析:案例分析案情:王某系某化工厂聘用的
13、锅炉工,在上班期间,王某的左手食指被挤压致伤,并导致伤残,王某与某化工厂就伤休待遇和伤残待遇问题产生争议。问题:王某可通过何种途径解决自己与化工厂之间的纠纷?习题习题1-51-5:下列哪些属于广义的民事诉讼法?:下列哪些属于广义的民事诉讼法?1、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2012年通过)2、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湖南省人大常委会2002年通过)3、西藏自治区实施的若干变通办法(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1983年通过)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5、婚姻法第11、32、47、48条关于离婚诉讼的规定6、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国务
14、院2006年颁布)7、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司法部2000年颁布)8、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第5、42、43条关于民事诉讼的规定(中国1979年加入)9、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案件质量若干问题的规定(长沙市中院审判委员会(2005)第16次会议通过)10、执行实践当中对执行异议案件实际采用的听证做法。习题习题1-61-6:观点点评:观点点评在民事审判经验座谈会上,法官们谈了下述意见,请根据民事诉讼价值独立性理论阐释这些观点。1、法官甲:开庭只是一种形式,程序走对走错无足轻重,但对案件的判决一定要正确。2、法官乙:民事权利的实现不是取决于民法,而是取决于民事诉讼法,只要诉讼程序做到合理合法,对案
15、件的正确判决是水到渠成,否则,也不存在什么民事权利了。3、法官丙:遵守开庭程序和作出正确判决同等重要,如果开庭程序违法,法官很难作出正确判决,即使判决正确,要想使当事人服判也十分困难。习题习题1-71-7:案例分析:案例分析案情:某区法院审判员甲与人民陪审员乙、丙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原告张某诉被告李某房屋继承纠纷一案,王某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诉,因原告张某为间歇性精神病人,故由其妻子江某代为参诉,被告委托律师罗某代为诉讼。开庭时,丁某出庭作证,估价师戊某出庭宣读房屋估价书,部分市民进行了旁听。本案开庭当中,原告张某精神病发作,而第三人王某在本案执行阶段病故。问题:1、本案出现了哪些民事诉
16、讼法律关系主体?2、本案出现了哪些诉讼行为和诉讼事件?第二章 诉权与诉一、诉权二、诉 民事诉权一、为何研究诉权?二、什么叫做诉权?三、为何赋予诉权?四、怎样才有诉权一、为何研究诉权“歌德巴赫猜想”:私法诉权说、抽象诉权说、具体诉权说和司法保护请求权说、本案判决请求权说、二元诉权说等。诉权理论是从权利视角解释当事人为何可以诉讼的问题而提出的理论范畴。诉权保护与滥用诉权问题。二、什么叫做诉权?民事诉权是当事人享有的启动诉讼、进行诉讼和终结诉讼,要求法院依法履行审判职责,解决争议,保护权利,保障其实体利益和程序利益的公法上的权利。三、为何赋予诉权?世界人权宣言序 言:鉴于对人类家庭所有成员的固有尊严
17、及其平等的和不移的权利的承认,乃是世界自由、正义与和平的基础。第八条:任何人当宪法或法律所赋予他的基本权利遭受侵害时,有权由合格的国家法庭对这种侵害行为作有效的补救。四、怎样才有诉权?启动诉讼的诉权要件:作为原告的当事人应当向法院提交符合法定要求的起诉状。进行诉讼的诉权要件:案件属于审判权界限、案件为法院管辖、当事人能力、当事人有诉讼能力或有合法诉讼代理人、支付诉讼费用等。终结诉讼的诉权要件:具有诉的利益、当事人适格。民事之诉一、诉的含义二、诉讼标的三、诉的种类四、诉的合并、变更与追加五、反诉一、诉的含义诉,是指当事人依法向法院提出的保护其合法权益的请求。二 诉讼标的(一)为何研究诉讼标的(二
18、)诉讼标的的识别(一)为何研究诉讼标的案情:市民甲因乘坐公交车受伤,遂以公交车公司为被告,认为其损害为被告的过错行为所致,遂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之诉,要求被告赔偿损失。问题:1、如果原告未在诉讼中提出被告违反运输合同的主张,法院能否以被告违约为由判令被告败诉?被告有没有必要就自己没有违约进行答辩?2、如果原告在诉讼中提出被告违反运输合同的主张,是否构成诉的合并?或者,原告将诉讼请求变更为追究违约责任,是否构成的诉的变更?3、法院以侵权不成立为由驳回起诉,原告能否再以被告违反运输合同为由起诉?(二)诉讼标的的识别1.旧实体法说2.诉讼法说3.新实体法说v习题21.旧实体法说旧实体法说,或称传统诉讼
19、标的理论、旧诉讼标的理论,认为诉讼标的是原告在诉讼上所提出的具体的实体法上的权利或法律关系主张。2.诉讼法说诉讼法说,又称新诉讼标的理论,该说从诉讼法的立场出发,利用原告在诉状中提出的诉的声明以及事实理由,来构筑诉讼标的的概念与内容,将旧实体法学说的实体权利和法律关系的主张作为当事人的攻击防御方法或者法院作出裁判时的法律观点或者地位。诉讼法说的发展先后经历了“二分肢说”和“一分肢说”两个阶段。(1)二分肢说二分肢说,也称二节诉讼标的理论,该学说以诉的声明与事实关系来定义和识别诉讼标的,两者均为单数时,诉讼标的为单数;两者任何一方面为复数时,诉讼标的就是复数。支票案。支票案案情:某甲与某乙签订了
20、买卖合同,某甲按照约定了货物,某乙向某甲签发无记名支票支付货款,因支票不能承兑,某甲遂以违约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支付价款,并赔偿损失。问题:根据二分肢说,原告能否以票据不能承兑为由,再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承兑支票,并赔偿损失?(2)一分肢说一分肢说,又称为一节的诉讼标的理论,认为诉讼标的的识别,不必借助事实关系,而单独依据诉的声明来决定。诉讼标的是原告在其诉讼中提出的,要求法院进行裁判的要求(声明)。一分肢说修正了二分肢说的诸多理论缺陷,使其在德国得到许多学者接受。但是其同样存在诸多理论缺陷。等额借款案。等额借款案案情:某甲在同日先后两次向某乙借款,每次借款金额均为1万元,借款的利息和归
21、还日期亦相同,借款到期后,某甲拒绝归还所有借款。某乙遂向法院起诉,要求某甲归还借款一万元及其利息。问题:根据一分肢说,某乙在第一次起诉之后,能否再次向法院起诉,要求某甲归还借款一万元及其利息?3.新实体法说新实体法学说认为区别诉讼标的的异同仍然以实体法上的权利主张为标准,在请求权竞合的情况下,有必要重新考量民事实体法的请求权理论。新实体法说认为一个事实关系所发生的几个请求权的情形称为“请求权基础竞合”。在请求权基础竞合时,请求权单一,诉讼标的单一。几个事实关系发生的几个请求权,同时请求的内容又是相同的情形才是真正的请求权竞合。请求权竞合时,请求权多个,诉讼标的也有多个。离婚案。离婚案案情:某甲
22、结婚之后,经常受到其丈夫某乙的虐待,并且,某乙同时与另一女子以夫妻名义同居。某甲以虐待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问题:根据新实体法说,某甲能否再以重婚为由起诉离婚?三、诉的种类诉的种类确认之诉给付之诉变更之诉积极确认之诉消极确认之诉现在给付之诉将来给付之诉程序法上的变更之诉实体法上的变更之诉v习题3四、诉的合并、变更与追加诉的合并,是指人民法院把几个独立的诉,合并在一个案件中进行审理和裁判。诉的合并的条件:一是必须是数个独立的诉,彼此有牵连;二是合并审理,便于法院办案和当事人诉讼。诉的追加与变更是指诉的任一要素发生追加或变更,广义上诉的变更包括诉的追加,狭义的诉的变更并不包括诉的追加。五、反诉习题
23、41、一般要件:符合民诉法第119条,管辖除外;2、特定要件:(1)反诉原告为本诉被告,反诉被告为本诉原告(2)反诉只能向本诉法院提起(即使该法院无地域管辖权),但不得违反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和级别管辖 (3)反诉必须与本诉均适用第一审诉讼程序(4)反诉必须在第一审过程中提出(5)反诉与本诉存在事实或法律牵连习题1案情:某区法院开庭审理原告张某(学生)诉被告某学校体罚学生一案,王某(被告教职工)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因原告张某为未成年人,由其父亲代为参加诉讼,被告委托了律师罗某代为诉讼。开庭时,学生丁出庭作证,鉴定人戊宣读了对张某的鉴定结论。最后,法院判决如下:第三人对原告实施体罚,
24、侵犯了原告人身权,被告作为学校,应当对王某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赔偿损失,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问题:出席法庭的人员当中,哪些人享有诉权,享有何种意义上的诉权?习题2请判断下列诉讼的诉讼标的:1、患者某甲在某医院就医时,因医生过错,导致医疗事故的发生,某甲遂起诉某医院,要求赔偿损失。2、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合同生效后,乙公司拒绝支付合同价款,甲公司遂起诉乙公司,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损失。3、某甲(男)与某乙(女)未婚生育一女某丙,事后,某甲拒绝认领某丙,某乙遂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某甲与某丙的父女关系。习题3请指出下列提起的诉分别属于诉的何种类型?1、某甲(男)与某乙(女)未婚生育一女某
25、丙,事后,某甲拒绝认领某丙,某乙遂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某甲与某丙的父女关系。2、某甲与其亲戚某丙共谋,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将其财产转让给某丙,导致某乙的债权难以实现,某乙遂起诉,请求撤销某甲与某丙的转让行为。法院判决驳回某乙的诉讼请求,某乙遂提起上诉。3、某甲与某乙签订买卖合同,交货期届满之前,某甲以书函的形式告知某乙,合同取消,某乙遂向法院起诉,要求某甲承担违约责任。习题4案情:某公司将其门面出租给某乙,租期为两年,合同履行一年后,某公司提出解除合同,某乙不同意,拒绝返还门面。某公司遂起诉,请求确认其单方解除合同行为有效,并要求某乙返还门面。某乙认为某公司提前收回门面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遂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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