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法规常用知识bypi.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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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法律法规常用知识pp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之间的关系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之间的关系 p法律-全国人大颁布的,具有最高司法解释权;p法规-国务院颁布的为行政法规,地方人大颁布的为地方法规;p规章-部级颁布的为部门规章,省(市)政府颁布的为地方规章;p规范性文件-省(市)局级机关颁布的;p劳动法劳动法与其他法律法规的关系与其他法律法规的关系l效力顺序,从高到低:法律、法规、规章l法律法规的效力原则 行政法规优于地方法规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新法优于旧法 入职入职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的订立订立在职在职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的变更变更离职离职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解除、终止 目 录
2、 内容概述内容概述阶段阶段阶段阶段要项要项要项要项序号序号序号序号讲解要点讲解要点讲解要点讲解要点入职1建立劳动关系1-1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1-2劳动关系何时建立?2签订劳动合同2-3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后果?入职-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1-1 1-1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主体不同劳动关系一方是符合劳动年龄具有劳动能力的自然人;另一方面是符合劳动法所规定条件的用人单位劳务关系劳务关系不限于自然人的与用人单位之间,还可以是单位之间、自然人之间,并且可能是两个主体以上关系的稳定性不同劳动关系 双方当事人的关系比较稳定劳务关系劳务关系多为一次性的工作,一般以完成特定
3、工作为目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劳动者除了工资外,还享有社会保险、带薪休假等待遇劳务关系劳务关系一般只涉及到劳动报酬,无其他待遇入职入职 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1-21-2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关系何时建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关系何时建立?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第 7 7 条、第条、第1010条条p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p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入职 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2-1 2-1 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后果?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后果?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p补签书面劳动合同,不承担后果。超过一个月
4、不满一年p应当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并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补丁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向劳动者支付2倍工资。满一年p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方立即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p在补签之前按上条所述支付2倍工资;p违反上述规定,仍不补签的,每月支付2倍工资。9入职入职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的订立订立在职在职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的变更变更离职离职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解除、终止 目 录 内容概述内容概述阶段阶段阶段阶段要项要项要项要项序号序号序号序号讲解要点讲解要点讲解要点讲解要点在职1试用期1-1试用期的期限1-2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1-3转正的操作流程和关键控制点2“三期”
5、女职工2-1何为女职工的“三期”2-2“三期”有何特殊之处3工资、休息、休假3-1最低工资保障3-2加班费3-3休息休假权利 内容概述内容概述阶段阶段阶段阶段要项要项要项要项序号序号序号序号讲解要点讲解要点讲解要点讲解要点在职4服务期、竞业限制与违约金4-1服务期4-2竞业限制4-3违约金5续订劳动合同5-1续订劳动合同的操作规程5-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职 试用期试用期1-1 1-1 试用期的期限试用期的期限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第1919条条合同期限3个月不得约定试用期3个月合同期限1年试用期 1个月1年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 2个月合同期限 3年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 6个月p 同一用人
6、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p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p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在职 试用期试用期1-2 1-2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法条规定法条规定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内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情规定试用期内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形p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劳动合同;p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不胜任工作;p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得其他工作的。在职 试用期试用期p试用期内的提前通知期限至少为试用期结束前三天,p试用期是双方相互考查的期限,在
7、“试用期试用期内内”有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有权依法解除合同。p出具有效证据有效证据说明劳动者不胜任工作。1-21-2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注意事项总期限约总期限约总期限约总期限约804804804804天天天天在职 “三期三期”女职工女职工2-12-1 何为女职工的何为女职工的“三期三期”1孕期:怀孕至产前15天最长280天2产期:通常指产假期间(基础产假98天+晚育假30天+难产/剖腹产15天+多胞胎每多1胎增加15天)最长约158天3哺乳期:产后至小孩满一周最长366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女职工
8、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在职 “三期三期”女职工女职工2-22-2“三期三期”有何特殊之处有何特殊之处 不得解除、不得终止不得解除、不得终止不得降低工资原则不得降低工资原则协商一致、合理调岗协商一致、合理调岗p用人单位不得以女职工妊娠、生育和哺乳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p“三期”期间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应续订劳动合同至相应情形结束。p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妊娠期、产期和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p对从事易引起流产、早产岗位的女职工,应征得本人同意后暂时调做其他适当岗位或酌情减轻工作量。l孟女士通过近五年的打拼,升职为销售主管,月薪8000元。但随着孟女士怀孕,企业认为孟女士怀孕后的形象不再适宜从事销售工作,以
9、孟女士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单方对其进行了岗位调换,安排孟女士从事内部文秘工作,并将其工资降低为3500元。多次与企业沟通无果后,孟女士提起仲裁申请,要求企业支付工资差额。在职 “三期三期”女职工女职工p孟女士所在的企业,一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孟女士不能胜任原工作岗位,二又未与孟女士协商一致,即单方变更了孟女士的工作岗位,法院因此判令企业支付孟女士因岗位调换产生的工资差额。在职 工资、休息、休假工资、休息、休假3-13-1 最低工资保障最低工资保障国家以法定形式确定最低工资标准:国家以法定形式确定最低工资标准:p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定期调整;p鄂尔多斯准格尔旗目前月最低工资标准1
10、5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2.2元。属于自治区一类地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内政办发201467号)在职在职 工资、休息、休假工资、休息、休假3-2 3-2 加班费加班费延长劳动时间p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p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工资报酬。法定假日p法定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在职 工资、休息、休假工资、休息、休假3-33-3 休息、休假权利休息、休假权利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 8小时,平均
11、每周不超过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040小时的工时制度。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小时的工时制度。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p生产经营需要;p用人单位必须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p延长工作时间的长度必须符合劳动法的规定:(1)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2)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在职在职 工资、休息、休假工资、休息、休假3-2 3-2 年休假年休假已满1年不满10年5天10年不满20年10天已满20年15天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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