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劳动合同法的主要内容及实务ctzl.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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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修订劳动合同法的新修订劳动合同法的主要内容及实务主要内容及实务 一、关于劳动合同相关知识 二、关于劳动合同的订立 三、关于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四、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五、关于劳务派遣用工 六、关于非全日制用工 七、案例分析一、关于劳动合同相关知识 (一)劳动合同的概念(一)劳动合同的概念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二)劳动合同的种类(二)劳动合同的种类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的形式(三)劳动合同的形式法定形式:书面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四)(四)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的内
2、容必备条款必备条款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约定条款约定条款 1.试用期;2.培训;3.保守秘密;4.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五)劳动合同无效规定(五)劳动合同无效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二、关于劳动合同的订立 (一)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一)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 用人单位必须是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个体经济组织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及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必须是有劳动能力、年满16周岁的劳动者。从事繁重体力劳动的,还必须是年满18周岁的劳动者。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确需招用未满16周岁的文艺工作者、运动员和
4、艺徒时,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二)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二)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1.建立劳动关系之前,订合同(先签约后用工)。2.建立劳动关系之时,订合同(同时用工和签约)。3.建立劳动关系之后,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合同(先用工后签约)。(三)订立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必须遵守的规定(三)订立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必须遵守的规定1.不得扣押劳动者证件,不得要求提供担保或者向劳动者收取财物。2.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3.劳动合同文本双方各持一份。4.建立职工名册并进行用工备案。(四)(四)用人单位不订立劳动合同的责任用人单
5、位不订立劳动合同的责任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支付两倍工资,补订劳动合同。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不订合同:满一个月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期间支付两倍工资;从满一年的当日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五)劳动者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处理(五)劳动者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处理1.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
6、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六)试用期规定(六)试用期规定试用期的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3个月-1年,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1年-3年,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或无固定期限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工资的规定: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且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次数的限制: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仅约定试用期的处理: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
7、限。违法约定试用期的责任: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七)(七)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定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定有下列3种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
8、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八)违约金规定(八)违约金规定 1.服务期及违约责任服务期及违约责任服务期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只有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才能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违约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这里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
9、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2.竞业限制及违约责任竞业限制及违约责任竞业限制的人员范围: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人员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竞业限制期间,用人单位要按月给被限制人员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条款须支付违约金三、关于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一)(一)劳动合同履行的原则劳动合同履行的原则全面履行亲自履行协作履行 (二)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履行中的义务(二)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履行中的义务 1.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处理:(1)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支付令;(2)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
10、0%-100%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3)劳动者可即时解除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2.2.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权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权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3.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三)(三)履行地与注册地不一致有关劳动标准的处理履行地与注册地不一致有关劳动
11、标准的处理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且合同约定按注册地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四)劳动合同变更有关要求(四)劳动合同变更有关要求1.依法且协商一致;2.采用书面形式;3.变更后的合同文本双方各执一份。变更劳动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
12、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四、关于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一)劳动合同的解除(一)劳动合同的解除 协商解除(第条)协商解除(第条)预告解除(第条)预告解除(第条)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 即时通知解除(第条)即时通知解除(第条)单方解除单方解除 即时通知解除(第条)即时通知解除(第条)单位单方解除单位单方解除 预告解除(第条)预告解除(第条)经济性裁员(第条)经济性裁员(第条)1.1.协商解除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特点:当事人双方均有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权(但是由谁提出对于经济补偿金
13、来说,事关重大)须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才能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解除不受任何条件约束(不得损害他人利益)2.2.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 (1)预告解除:预告解除:试用期内提前试用期内提前3 3天通知天通知 劳动合同期内提前劳动合同期内提前3030天书面通知天书面通知 (2)即时通知解除即时通知解除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在
14、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3)无需通知,立即解除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3.用人单位单方解除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1)即时通知解除即时通知解除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1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2)预告解除预告解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3)经济性裁员经济性裁员 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
16、重困难的;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4.对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对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5)本单位工作连续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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