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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节第二节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含义及特征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含义及特征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含义: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含义: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指营业地位于不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指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转移货物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转移货物所有权的协议。国际货物买卖都是通所有权的协议。国际货物买卖都是通过订立和履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来完过订立和履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来完成的。成的。可否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可否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案案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具有以下特征: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具有以下特征:1合同当事人的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合同当
2、事人的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即合同具有国际性。即合同具有国际性。2合同内容的复杂性。合同内容的复杂性。3合同的标的是货物,或称有形动产。合同的标的是货物,或称有形动产。4合同的主要特征是货物所有权的转移。合同的主要特征是货物所有权的转移。5合同是确立当事人权利义务的依据。合同是确立当事人权利义务的依据。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基本内容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基本内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都包括前言、合同条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都包括前言、合同条款、结尾三个部分。款、结尾三个部分。(一一)前言前言(二二)合同条款合同条款是合同的核心,明确规定当事人具体的是合同的核心,明确规定当事人具体的权利、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十
3、一条款:权利、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十一条款:1标的物条款。标的物条款。2价格条款。价格条款。3运输条款。运输条款。4保险条款。保险条款。5支付条款。支付条款。6商检条款。商检条款。7免责条款。免责条款。8不可抗力条款。不可抗力条款。9索赔条款。索赔条款。10法律适用条款。法律适用条款。11仲裁条款。仲裁条款。(三三)结尾结尾三、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形式三、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形式订立合同的形式一般有三种:一是书面协订立合同的形式一般有三种:一是书面协议;二是口头形式;三是以行为表示。议;二是口头形式;三是以行为表示。四、格式合同四、格式合同格式合同,又叫标准合同,是由某一有关格式合同,又叫标准合同,
4、是由某一有关的国际组织或一国国内某外贸商业组织,的国际组织或一国国内某外贸商业组织,或某一家外贸公司所制定的,具有固定样或某一家外贸公司所制定的,具有固定样式和既定的条文内容,印制成文本的空白式和既定的条文内容,印制成文本的空白合同。合同。第三节第三节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概述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概述 一、公约简介一、公约简介(一一)公约的产生、现状及结构公约的产生、现状及结构该公约于该公约于1980年在维也纳召开的外交年在维也纳召开的外交会议上获得通过,并于会议上获得通过,并于1988年年1月月1日日起对包括我国在内的起对包括我国在内的11国生效。至国生效。至2003年年3月止,参加和核准公
5、约的已有月止,参加和核准公约的已有62个国家。个国家。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1980)二、公约的适用范围二、公约的适用范围(一一)公约适用的主体范围公约适用的主体范围 根据公约第根据公约第1条的规定,当事人要适用条的规定,当事人要适用公约,必须满足两个条件:公约,必须满足两个条件:第一,货物的买卖必须具有国际性。第一,货物的买卖必须具有国际性。第二,买卖合同与公约的一个或一个第二,买卖合同与公约的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缔约国具有公约所规定的某种以上的缔约国具有公约所规定的某种联系。联系。(二二)公约适用的客体范围公约适用的客体范围公约排除了以下几种买卖:公约排除了以下几种买卖:(
6、1)以直接私人消费为目的的买卖。以直接私人消费为目的的买卖。(2)拍卖。拍卖。(3)依执行令状或法律授权的买卖。依执行令状或法律授权的买卖。(4)公债、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和货公债、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和货币的买卖。币的买卖。(5)船舶、气垫船和飞行器的买卖。船舶、气垫船和飞行器的买卖。(6)电力的买卖。电力的买卖。三、公约总则三、公约总则(一一)公约的解释和适用公约的解释和适用各国法院或仲裁机构在解释和适用公约时应遵循以下各国法院或仲裁机构在解释和适用公约时应遵循以下原则:原则:1促进公约适用的统一性原则。促进公约适用的统一性原则。2促进诚信原则的遵守的原则。促进诚信原则的遵守的原则
7、。3未决事项适用公约的一般原则的原则。未决事项适用公约的一般原则的原则。(二二)当事人行为的解释当事人行为的解释 公约规定,对当事人行为的解释要遵循以下三点:公约规定,对当事人行为的解释要遵循以下三点:1一方当事人所作的声明和其他行为,应依照他的一方当事人所作的声明和其他行为,应依照他的意旨解释,如果另一方当事人已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意旨解释,如果另一方当事人已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此一意旨。此一意旨。2如果另一方当事人对一方行为人行为的如果另一方当事人对一方行为人行为的理解与行为人的本意不一致时,当事人所理解与行为人的本意不一致时,当事人所做的行为,应按照一个与另一方当事人同做的行为,应按照一个与
8、另一方当事人同等资格、通情达理的人处于相同情况中应等资格、通情达理的人处于相同情况中应有的理解来解释。有的理解来解释。同等资格指与另一方当事人在行业或职业同等资格指与另一方当事人在行业或职业能力上基本相同;通情达理,指具有一般能力上基本相同;通情达理,指具有一般应具有的理智、谨慎、知识等。应具有的理智、谨慎、知识等。同等资格同等资格通情达理通情达理例子例子3在确定一方当事人的意旨或一个通情达理在确定一方当事人的意旨或一个通情达理的人的理解时,应适当地考虑到与事实有的人的理解时,应适当地考虑到与事实有关的一切情况关的一切情况。第四节第四节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 一、要约一
9、、要约(一一)要约的含义及构成要件要约的含义及构成要件要约的几个构成要件:要约的几个构成要件:1是一个订立合同的建议。是一个订立合同的建议。2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发出。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发出。3应具有应具有“十分确定十分确定”(sufficierltly definite)的内容。的内容。4应表明一经对方承诺即受约束的意思。应表明一经对方承诺即受约束的意思。(二二)要约的生效时间及撤回要约的生效时间及撤回(三三)要约的撤销要约的撤销要约的撤销要约的撤销与要约的撤回不同,它指要约送达受要约与要约的撤回不同,它指要约送达受要约人生效以后,在受要约人承诺以前,要约人将要约取人生效以后,在受
10、要约人承诺以前,要约人将要约取消,使其效力归于消灭。英美法和大陆法存在着严重消,使其效力归于消灭。英美法和大陆法存在着严重的分歧。的分歧。公约对英美法和大陆法的冲突作了平衡,原则上采用公约对英美法和大陆法的冲突作了平衡,原则上采用英美法系的原则,英美法系的原则,即认为要约可以撤销,但又根据大即认为要约可以撤销,但又根据大陆法的原则,对要约的撤销作了较严格的限制。陆法的原则,对要约的撤销作了较严格的限制。公约第公约第16条规定,在未订立合同之前,要约得予撤销,条规定,在未订立合同之前,要约得予撤销,如果撤销通知于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送达受要如果撤销通知于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送达受要约人。
11、但是,如果要约写明承诺的期限或以其他方式约人。但是,如果要约写明承诺的期限或以其他方式表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或者如果受要约人有理由信表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或者如果受要约人有理由信赖该项要约是不可撤销的,而且受要约人已本着对该赖该项要约是不可撤销的,而且受要约人已本着对该要约的信赖行事,则要约不可撤销。要约的信赖行事,则要约不可撤销。按照公约的规定,对撤销要约的限制按照公约的规定,对撤销要约的限制有两种情形:有两种情形:第一种情形是要约自身表明要约是不第一种情形是要约自身表明要约是不可撤销的,这既可以以写明承诺期限可撤销的,这既可以以写明承诺期限的方式表明,也可以用其他方式表明。的方式表明,也可
12、以用其他方式表明。第二种情形是受要约人对要约有理由第二种情形是受要约人对要约有理由信赖并已按该信赖行事。信赖并已按该信赖行事。比如建筑商甲要求乙报比如建筑商甲要求乙报1万吨钢筋的价格,万吨钢筋的价格,并告诉乙此报价是为了计算向某工程的投并告诉乙此报价是为了计算向某工程的投标,投标将于标,投标将于6月月1日进行,日进行,6月月15日即可知日即可知道结果。道结果。5月月20日乙向甲发出要约,既未规日乙向甲发出要约,既未规定承诺期限,也未表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定承诺期限,也未表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6月月10日乙通知甲撤销要约,日乙通知甲撤销要约,6月月15日甲中日甲中标并立即电告乙接受要约,应当认为
13、,乙标并立即电告乙接受要约,应当认为,乙6月月10日的撤销无效。日的撤销无效。(四四)要约的终止要约的终止1要约的有效期限已满。要约的有效期限已满。2可撤销的要约于要约人撤销要约的通知送达受可撤销的要约于要约人撤销要约的通知送达受要约人时终止,但该通知的送达时间须早于受要要约人时终止,但该通知的送达时间须早于受要约人的承诺通知发出时间。约人的承诺通知发出时间。3要约,即使是不可撤销的,于受要约人的拒绝要约,即使是不可撤销的,于受要约人的拒绝通知送达要约人时终止。通知送达要约人时终止。二、承诺二、承诺(一一)承诺的含义及构成要件承诺的含义及构成要件承诺承诺(acceptance)是合同订立的第二
14、个也是最后是合同订立的第二个也是最后一个程序,在贸易实务中也被称为一个程序,在贸易实务中也被称为“接受接受”,它,它指受要约人声明或作出其他行为表示同意一项要指受要约人声明或作出其他行为表示同意一项要约。约。一项法律上有效的承诺必须具备以下构一项法律上有效的承诺必须具备以下构成要件。成要件。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2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3承诺是对要约内容的同意,即对要承诺是对要约内容的同意,即对要约中所提出的具有确定内容的交易条约中所提出的具有确定内容的交易条件表示接受。件表示接受。甲甲5月月20日向乙发出要约,出售某批货物,日
15、向乙发出要约,出售某批货物,以坚固袋子包装,乙以坚固袋子包装,乙5月月28日表示接受,但日表示接受,但包装要求用新袋子。甲收到乙的承诺通知包装要求用新袋子。甲收到乙的承诺通知后,没有作意思表示,后,没有作意思表示,5月月30日起该货价格日起该货价格暴跌,乙便以甲未确认新包装货为理由通暴跌,乙便以甲未确认新包装货为理由通知甲其原承诺无效,甲已发货并坚持合同知甲其原承诺无效,甲已发货并坚持合同成立,双方就此发生纠纷。在本案中,应成立,双方就此发生纠纷。在本案中,应判定合同已经成立,乙应履行合同。因为判定合同已经成立,乙应履行合同。因为承诺中所包含的关于包装的更改并非实质承诺中所包含的关于包装的更改
16、并非实质性更改,而甲在收到更改后并未表示反对性更改,而甲在收到更改后并未表示反对这种更改,本案中合同的条件就是甲要约这种更改,本案中合同的条件就是甲要约中的条件加上乙对包装的更改。中的条件加上乙对包装的更改。关于承诺的表达方式关于承诺的表达方式(二二)承诺生效的时间承诺生效的时间英美法采用投邮生效原则英美法采用投邮生效原则德国民法典则规定德国民法典则规定与承诺生效时间有关系的是要约的有与承诺生效时间有关系的是要约的有效期从何时开始计算的问题效期从何时开始计算的问题公约第公约第20条作了规定条作了规定(三三)承诺的撤回承诺的撤回 第五节第五节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履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履行 一、卖
17、方的义务一、卖方的义务(一一)交付货物交付货物 1交货地点交货地点如果合同对交货地点没有作出规定,可根如果合同对交货地点没有作出规定,可根据公约第据公约第31条的规定确定交货地点。条的规定确定交货地点。2有关运输的义务有关运输的义务3交货时间交货时间(二二)提交有关货物的单据提交有关货物的单据(三三)品质担保义务品质担保义务德国民法典第德国民法典第459条规定条规定英国货物买卖法第英国货物买卖法第1215条规定,卖条规定,卖方所出售的货物应符合默示条件方所出售的货物应符合默示条件(implied condition)美国统一商法典将卖方的货物担保义美国统一商法典将卖方的货物担保义务分为明示担保
18、和默示担保务分为明示担保和默示担保公约第公约第35条规定条规定:卖方交付的货物必须与卖方交付的货物必须与合同所规定的数量、质量和规格相符,并合同所规定的数量、质量和规格相符,并须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方式装箱或包装,除须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方式装箱或包装,除双方当事人另有协议外,货物除非符合以双方当事人另有协议外,货物除非符合以下规定,否则即为与合同不符:下规定,否则即为与合同不符:(1)货物适用于同一规格货物通常使用的货物适用于同一规格货物通常使用的目的;目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题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题(2)货物适用于订立合同时曾明示或默示货物适用于订立合同时曾明示或默示地通知卖方的任何
19、特定目的,除非情况地通知卖方的任何特定目的,除非情况表明买方并不依赖卖方的技能和判断力,表明买方并不依赖卖方的技能和判断力,或者这种依赖对他是不合理的;或者这种依赖对他是不合理的;(3)货物的质量与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货物货物的质量与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货物样品或样式相同;样品或样式相同;(4)货物按照同类货物通用的方式装箱或货物按照同类货物通用的方式装箱或包装,如果没有此种通用方式,则按照包装,如果没有此种通用方式,则按照足以保全和保护货物的方式装箱与包装。足以保全和保护货物的方式装箱与包装。(四四)卖方对货物的权利担保义务卖方对货物的权利担保义务权利担保权利担保指卖方应保证其所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指卖
20、方应保证其所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权利,并且法的权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权利,并且任何第三人都不会就该项货物向买方主张权利。任何第三人都不会就该项货物向买方主张权利。二、买方的义务二、买方的义务买方的基本义务是支付货款和收取货物。买方的基本义务是支付货款和收取货物。(一一)支付价款支付价款1履行必要的付款手续履行必要的付款手续2支付价款的地点支付价款的地点3付款时间付款时间(二二)收取货物收取货物按照公约第按照公约第60条规定,买方收取货物的条规定,买方收取货物的义务包括两方面:义务包括两方面:1采取一切理应采取的行动,以期卖方采取一切理应采取的行动,以期卖方能交付货
21、物。能交付货物。2接收货物。接收货物。三、货物风险的转移三、货物风险的转移(一一)概述概述(二二)公约关于风险转移的规定公约关于风险转移的规定 公约第公约第66条至第条至第70条作了详尽规定条作了详尽规定 1风险转移所产生的后果风险转移所产生的后果如果货物的灭失或损坏归因于卖方时,买方则如果货物的灭失或损坏归因于卖方时,买方则免除付款的义务。免除付款的义务。2涉及货物运输时风险转移的时间涉及货物运输时风险转移的时间3路货的风险转移时间路货的风险转移时间 公约第公约第68条规定,对于在运输途中销售的货物,条规定,对于在运输途中销售的货物,从订立合同时起,风险就转移到买方承担。从订立合同时起,风险
22、就转移到买方承担。4其他情况下的风险转移时间其他情况下的风险转移时间对于买方到卖方营业地接收货物的情况对于买方到卖方营业地接收货物的情况对于货物存放在公共仓库的情形对于货物存放在公共仓库的情形5卖方根本违反合同对风险转移的影响卖方根本违反合同对风险转移的影响第六节第六节 国际货物买卖中的违约责任和免责国际货物买卖中的违约责任和免责一、违约一、违约卖方的违约行为,主要有不交货、延迟交货或卖方的违约行为,主要有不交货、延迟交货或所交货物与合同不符、不提交有关的单证等。所交货物与合同不符、不提交有关的单证等。买方的违约行为,主要有无理拒收货物、拒不买方的违约行为,主要有无理拒收货物、拒不履行付款手续
23、、不付款等。履行付款手续、不付款等。公约对违约的规定有一个重要的特点,那就是公约对违约的规定有一个重要的特点,那就是把违反合同的行为分为根本违反合同和非根本把违反合同的行为分为根本违反合同和非根本违反合同行为,并分别采用不同的补救方法。违反合同行为,并分别采用不同的补救方法。根本违反合同根本违反合同 概念概念构成根本违反合同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一构成根本违反合同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行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利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行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害;一是违约的后果是违约方益造成了重大损害;一是违约的后果是违约方可以预知或者一个同等资格、通情达理的第三可以预知或
24、者一个同等资格、通情达理的第三人处于相同情况下可以预知的。人处于相同情况下可以预知的。对于根本违约,公约规定受损方可以解除合同,对于根本违约,公约规定受损方可以解除合同,而对于非根本违约,受损方一般不能解除合同。而对于非根本违约,受损方一般不能解除合同。二、几种主要的违约补救方法二、几种主要的违约补救方法公约所规定的买卖双方都可使用的违约公约所规定的买卖双方都可使用的违约补救方法主要有解除合同、损害赔偿和补救方法主要有解除合同、损害赔偿和实际履行。实际履行。(一一)解除合同解除合同1解除合同的前提条件解除合同的前提条件2解除合同的生效解除合同的生效3解除合同的效果解除合同的效果(二二)损害赔偿
25、损害赔偿 1无过失责任原则无过失责任原则 2损害赔偿额计算的一般规则损害赔偿额计算的一般规则公约第公约第74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应负的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应负的损害赔偿额,应与另一方当事人因他违反合同损害赔偿额,应与另一方当事人因他违反合同而遭受的包括利润在内的损失额相等。而遭受的包括利润在内的损失额相等。3宣告合同无效时损害赔偿额的计算宣告合同无效时损害赔偿额的计算 4减轻损失的义务减轻损失的义务(三三)实际履行实际履行实际履行实际履行(Specific Perfonnance),指当合同,指当合同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违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违约
26、方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义务。约方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义务。三、卖方违约时的补救方法三、卖方违约时的补救方法(一一)实际履行实际履行(二二)给予履行宽限期给予履行宽限期(三三)接受卖方的主动补救接受卖方的主动补救 (四四)解除合同解除合同(五五)减价减价(六六)部分货物不符时买方的补救方法部分货物不符时买方的补救方法(七七)提前、超量交货时买方的补救方法提前、超量交货时买方的补救方法(八八)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四、买方违约时的补救方法四、买方违约时的补救方法(一一)实际履行实际履行(二二)给予宽限期给予宽限期(三三)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四四)订明货物规格订明货物规格(五五)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四、买方违约时的补救
27、方法四、买方违约时的补救方法(一一)实际履行实际履行(二二)给予宽限期给予宽限期(三三)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四四)订明货物规格订明货物规格(五五)损害赔偿损害赔偿五、保全货物的义务五、保全货物的义务 (一一)保全货物义务的情形保全货物义务的情形(二二)履行保全货物义务的方法履行保全货物义务的方法1存人仓库存人仓库 国际货物买卖中的违约合同的履行国际货物买卖中的违约合同的履行2出售货物出售货物六、免责六、免责(一一)一定障碍的构成要件一定障碍的构成要件(二二)第三方行为作为免责的障碍第三方行为作为免责的障碍(三三)免责期间免责期间(四四)免责的范围免责的范围(五五)通知义务通知义务第七节第七节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中止、变更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中止、变更和终止终止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中止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中止(一一)中止履行的条件中止履行的条件(二二)中止的取消条件中止的取消条件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变更和终止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变更和终止(一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变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变更(二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终止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终止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