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北京清华附中重大安全事故案例分析4734.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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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清华附中清华附中12291229钢筋体系坍塌钢筋体系坍塌防微杜渐 警钟长鸣 在北京市海淀区清华附中体育馆及宿舍楼工程工地,作业人员在基坑内绑扎钢筋过程中,筏板基础钢筋体系发生坍塌,造成10人死亡、4人受伤。第一章第一章 基本情况 第二章第二章 事故原因 第三章第三章 事故处理 目录 追责分析第四章第四章 事故教训与启示第五章第五章 清华大学附属中学体育馆及宿舍楼工程(以下简称“清华附中工程”)位于中关村北大街清华大学附属中学校园内,总建筑面积20660平方米,是集体育、住宿、餐厅、车库为一体的综合楼。该建筑地上五层、地下两层。地上分体育馆和宿舍楼两栋单
2、体,地下为车库及人防区。工程情况一、基本情况建设单位清华大学设计单位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北京华清技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总包单位北京建工一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劳务分包单位安阳诚成建设劳务有限责任公司事发部位位于基坑3标段,深约13米、宽约42.2米、长约58.3米。现场情况如下:l已经完成3标段下层钢筋的绑扎、马凳安放、上层钢筋的铺设等工作l马凳采用直径25mm或28mm的带肋钢筋焊制(方案要求32mm),安放间距为0.9至2.1米(方案要求1米);l马凳横梁与基础底板上层钢筋网大多数未固定;l马凳脚筋与基础底板下层钢筋网少数未固定;l上层钢筋网上多处存有堆放钢筋物料的现象。事发时
3、,上层钢筋整体向东侧位移并坍塌,坍塌面积2000余平方米。一、基本情况一、基本情况现场勘验:一、基本情况l经查,北京建工一建公司及其和创分公司存在非本企业员工以内部承包的形式承揽工程的行为,年收取管理费用一千余万元。l根据对相关人员调查情况及上述认定的事实,经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定:在该项目投标、合同订立期间,北京建工一建公司涉嫌允许杨泽中以本企业名义承揽清华附中工程项目。一、基本情况一、基本情况工程承揽一、基本情况2014年7月,北京建工一建公司清华附中工程项目部制定了钢筋施工方案,方案经监理单位审批同意后,项目部未向劳务单位进行方案交底。一、基本情况一、基本情况一、基本情况2014年1
4、0月,与安阳诚成劳务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未按照要求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劳务单位相关人员进场后,未接受交底情况下,组织筏板基础钢筋体系施工作业。2014年12月28日下午,劳务队长张焕良安排塔吊班组向上层钢筋网上方吊运钢筋,经调看现场监控录像,共计吊运24捆。2014年12月29日6时20分,作业人员到达现场实施墙柱插筋和挂钩作业。8时20分许,筏板基础钢筋体系失稳整体发生坍塌,将在筏板基础钢筋体系内进行绑扎作业和安装排水管作业的人员挤压在上下层钢筋网之间。事故经过:一、基本情况一、基本情况清华附中钢筋坍塌示意图1、未按照方案要求堆放物料。施工时违反方案规
5、定,将整捆钢筋直接堆放在上层钢筋网上,堆料过多,且局部过于集中,致使基础底板钢筋整体坍塌。2、未按照方案要求制作和布置马凳,未按方案规定的32mm钢筋直径加工马凳,未按规定的1m间距布置马凳,导致马凳承载力下降。3、马凳及马凳间无有效的支撑,马凳与基础底板上、下层钢筋网未形成完整的结构体系,抗侧移能力很差,不能承担过多的堆料载荷。二、事故原因直接原因:4、施工现场管理缺失。一是技术交底缺失,未按照要求对作业人员实施钢筋作业的技术交底工作,擅自减小马凳钢筋直径、随意增大马凳间距,降低了马凳的承载能力。二是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施工现场钢筋作业人员存在未经培训上岗作业的现象。三是对劳务分包单位管理不
6、到位,未及时发现其为抢赶工期、盲目吊运钢筋材料集中码放在上层钢筋网上的隐患,导致载荷集中。二、事故原因二、事故原因二、事故原因直接原因:1、备案项目经理长期不在岗、专职安全员配备不足。二、事故原因二、事故原因2、经营管理混乱。北京建工一建公司存在非本企业员工以内部承包的形式承揽工程的行为。3、监理不到位。4、行业管理部门监督检查不到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事故调查组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二、事故原因间接原因:三、事故处理三、事故处理建设单位追责2人总包单位追责21人监理单位追责5人政府机关追责2人劳务单位追责6人个人处罚个人处罚方面,5家单位共计36人被追究党纪政纪
7、、行政、刑事等责任三、事故处理三、事故处理三、事故处理l 4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l 2人受到行政处分l 2人被建议追刑责l 4人受到党纪行政处分l 2人被建议追刑责l 5人被追刑责l 2人受到行政处分总承包单位21人被追责,涉及集团总部、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各层级:三、事故处理刑责、党纪政纪处分、行政处罚北京建工集团 4人:1、戴彬彬 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 行政警告2、丁传波 北京建工集团副总经理 行政记过3、杨 楠 北京建工集团安全监管部部长 行政记大过4、高永植 北京建工集团经营部部长 行政记大过三、事故处理三、事故处理集团总部三、事故处理刑责、党纪政纪处分、行政处罚北京建工一建公司 6
8、人:1、郭向东 法定代表人 上一年度收入60%的罚款、撤职处分 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2、刘 船 总经理 立案侦查,另追刑责3、徐敬贤 生产副总 立案侦查,另追刑责4、闫德中 总会计师 上一年度收入100%的罚款5、赵普彤 常务副总经理 撤职6、孙京燕 安全总监兼安全施工管理部部长 撤职三、事故处理三、事故处理公司公司三、事故处理北京建工一建和创分公司 4人:1、杨冬先 分公司经理 立案侦查,另追刑责2、王巨禄 分公司生产副总 立案侦查,另追刑责3、吕金庆 分公司安全施工管理部部长 开除4、王 妍 分公司质量技术部部长 开除三、事故处理三、事故处理刑责、党纪政纪处分、行政处
9、罚分公司三、事故处理清华附中项目部7人:1、杨泽中 项目实际负责人 判处6年2、叶耀东 清华附中工程项目备案项目经理 吊销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终身不予注册3、王京立 项目执行经理 判处4年6个月4、曹晓凯 项目技术负责人 判处4年5、王英雄 项目生产经理 判处3年6个月6、荆鑫 项目施工员 判处3年6个月7、韩宝元 项目安全员 开除 三、事故处理三、事故处理刑责、党纪政纪处分、行政处罚项目部三、事故处理1、张换丰 劳务单位法定代表人 判处6年2、张焕良 劳务单位现场负责人 判处4年6个月3、赵金海 劳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 判处4年4、田勇只 劳务单位钢筋工工长 判处3年6个月5、李雷 劳务单位钢
10、筋班长 判处3年6、李成才 劳务单位钢筋组长 判处3年三、事故处理三、事故处理劳务单位6人被追责:劳务单位刑责、党纪政纪处分、行政处罚三、事故处理1、张永刚 公司总经理 上一年度收入60%的罚款、撤职终身不得 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2、郝维民 公司副总兼项目总监 判处5年3、张明伟 项目执行总监 判处4年6个月4、田克军 土建兼安全监理工程师 判处4年5、耿文彪 土建监理工程师 判处3年缓刑3年三、事故处理三、事故处理监理单位5人被追责:刑责、党纪政纪处分、行政处罚监理单位三、事故处理1、保其长 清华大学基建规划处处长 记过2、盖世杰 基建规划处规划设计科科长兼 清华附中工程项目建
11、设单位负责人 撤职 三、事故处理三、事故处理建设单位2人被追责:刑责、党纪政纪处分、行政处罚建设单位三、事故处理1、李 程 海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行业管理处副主任 严重警告、降级2、樊力强 海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行业管理处五科科长 严重警告、撤职三、事故处理三、事故处理政府监管部门2人被追责:刑责、党纪政纪处分、行政处罚政府机关三、事故处理三、事故处理三、事故处理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劳务单位三、事故处理3单位被给予行政处罚:1、北京建工一建公司 360万元的罚款、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吊销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2、北京华清技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200万元的罚款、吊销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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