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解析(77页PPT).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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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解析 单 位:苏州德富信会计师事务所 电 话:051262791990 手 机:18626177533 E-mail:11/8/20221常见问题解答及最新政策解析一、收入类1.跨年度一次性收取租金如何确认收入?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9条的规定,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实施条例第9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11/
2、8/20222常见问题解答及最新政策解析2.企业取得的债务重组收入,所得税如何处理?答:债务重组收入,是指债务人按照其与债权人达成的债务重组合同或协议,所获得的债务豁免额。债务重组收入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其他收入,应在债务重组合同或协议生效时计入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另,财税【2009】59号文件规定,企业重组同时符合特殊性处理5个条件的,企业债务重组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占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50%以上,可以在5个纳税年度的期间内,均匀计入11/8/20223常见问题解答及最新政策解析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3.企业取得的股权转让所得,所得税如何处理?答:股权转让所得是指股权转让收入扣除
3、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的差额。企业股权转让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4.企业取得的财产转让所得,如何进行所得税处理?11/8/20224常见问题解答及最新政策解析答:企业取得财产(包括各类资产、股权、债权等)转让收入、接受捐赠收入、无法偿付的应付款收入等,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非货币形式体现,除另有规定外,均应一次性计入确认收入的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企业已分5年平均计入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的,对尚未计算纳税的
4、应纳税所得额,应一次性作为2010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5.股权出资成立公司评估增值的企业所得税如何计算?11/8/20225常见问题解答及最新政策解析例1:甲公司以一个全资子公司的100%股权评估作价与乙公司合资成立A公司。甲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成本1000万元,评估作价2200万元占A公司55%股权;甲公司以子公司的股权评估对外投资,增值的1200万元是否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企业所得税?答:以上行为是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属于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的视同销售行为,相应评估增值1200万元应作为企业所得计入应纳税所得额。6.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5、,这里的11/8/20226常见问题解答及最新政策解析应付未付款项是否包括无法支付的其他应付款,税务机关如何认定企业确实无法偿付?答:应付款项是指企业在经济活动中应当支付而尚未支付的各种款项,包括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和其他应付款。实际执行中,企业应对超过三年的应付未付款项(不包括应付职工薪酬)作出合理解释,并提供能够偿付的相关证据(如证明债权人没有按规定确认损失并在税前扣除的证据),经税务机关确认后,可以不并入应纳税所得额。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或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应并11/8/20227常见问题解答及最新政策解析并入应纳税所得额征税。对已并入应纳税所得额的应付未付款项在以后年度实际支付时,在支付年
6、度据实扣除。7.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的手续费收入是否纳税?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6条规定,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当作为应税收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8.企业从县级以上财政和其他部门取得的财政性资金是否纳税?答:企业在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11/8/20228常见问题解答及最新政策解析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1)企业能够提供资金拨付文件,且文件中规定该资金的专项用途;(2)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
7、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3)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11/8/20229常见问题解答及最新政策解析注:企业将符合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重新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收入总额;重新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11/8/202210常见问题解答及最新政策解析9.企业从政府取得的政策性搬迁收入如何处理?答:企业
8、政策性搬迁和处置收入,是指因政府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性原因,企业需要整体搬迁(包括部分搬迁或部分拆除)或处置相关资产而按规定标准从政府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或处置相关资产而取得的收入,以及通过市场(招标、拍卖、挂牌等形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收入。对企业取得的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应按以下方式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1)企业根据搬迁规划,异地重建后恢复原有或转换新的生产经营业务,用企业搬迁或处置收入11/8/202211常见问题解答及最新政策解析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用途或者新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重置固定资产),或对其他固定资产进行改良,或进行技术改造,或安置职工的,
9、准予其搬迁或处置收入扣除固定资产重置或改良支出、技术改造支出和职工安置支出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2)企业没有重置或改良固定资产、技术改造或购置其他固定资产的计划或立项报告,应将搬迁收入加上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入、减除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和处置费用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11/8/202212常见问题解答及最新政策解析企业所得税。(3)企业从规划搬迁次年起的五年内,其取得的搬迁收入或处置收入暂不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在五年期内完成搬迁的,企业搬迁收入按上述规定处理。(4)企业利用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购置或改良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现行税收规定计算折旧或摊
10、销,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注:企业应将政府搬迁文件或公告,搬迁协议和搬迁计划,企业技术改造、重置或改良固定资产11/8/202213常见问题解答及最新政策解析的计划或立项,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技术改造、重置或改良固定资产和购置其他固定资产等向税务机关进行备案。注:企业从政府取得搬迁收入,政府可以委托其他相关部门代为支付,但必须提供政府相关文件。二、扣除类10.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税收处理与财务、会计处理之间存在差异,如何处理?答: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所得税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法规定不一致的,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不11/8/202214常见问题解答及最新
11、政策解析明确的,在没有明确规定之前,暂按企业财务、会计规定计算。11.关于以前年度职工福利费余额如何进行处理?答:企业2008年以前按照规定计提但尚未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2008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首先冲减上述的职工福利费余额,不足部分按新税法规定扣除;仍有余额的,继续留在以后年度使用。企业2008年以前节余的职工福利费,已在税前扣除,属于职工权益,如果改变用途的,应调整增加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注:“尚未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是指2008年11/8/202215常见问题解答及最新政策解析度之前每年按计税工资总额的14%计算而未实际使用的累计部分,不包括企业以前年度计提但按税法规定已
12、作纳税调增的应付福利费部分。企业在以前年度按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增的应付福利费,且企业未进行相关账务处理,企业在年度申报时应提供证明材料,并报送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过渡项目申报表。例2:某企业2009年底应付福利费会计余额为80万元,税收余额为180万元,2010年实际发放工资1071万元(即福利费限额为150万元),试析在实际发生福利费200万元、380万元的情况下,如何11/8/202216常见问题解答及最新政策解析进行纳税调整?如果会计余额为180万元,税收余额为80万元,其他情况不变,又如何进行纳税调整?解析:会计余额为80万元,税收余额为180万元(1)实际使用200万元,纳税调增100
13、万元(2)实际使用380万元,纳税调增50万元会计余额为180万元,税收余额为80万元(1)实际使用200万元,纳税调减100万元(2)实际使用380万元,纳税调增50万元11/8/202217常见问题解答及最新政策解析12.列入职工福利费核算的补贴包括哪些?答: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注:财企【2009】242号文件中关于工资和福利费的口径不适用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13.
14、企业组织职工旅游发生的费用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支出还是作为工资薪金支出?11/8/202218常见问题解答及最新政策解析答:根据企业财务通则规定,企业不得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旅游费。因此,对企业组织职工发生的旅游支出,应计入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扣缴个人所得税的,可按照工资薪金支出规定在税前扣除,否则不得扣除。14.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如个人的学历教育费用等是否可以作为职工教育经费列支?答: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上的学历教育以及个人为取得学位而参加的在职教育,所需费用应由个人承担,不能挤占企业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15.工会经费按税收规定扣除,应提供哪些凭证?11/8/202219常见问题解答及最新政策解
15、析答:自2010年7月1日起,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由地税部门代征的工会经费,可凭地税部门开具的票据作为税前扣除凭证。16.单位对供销人员通过制作工资单而发放的业务费,是否允许企业作为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一次性扣除?答:企业的供销人员,不论采取大包、中包还是小包承包方式,企业以工资形式支付的业务费,11/8/202220常见问题解答及最新政策解析按规定扣缴个人所得税的,按照工资薪金支出在税前扣除。已包含在业务费中的业务招待费、差旅费,不得重复扣除。17.企业年底奖金要到年底考核结束后才
16、能发放,上年度并未提取,造成跨年度列支费用,是否需进行纳税调整?答:企业在所属年度未提取的工资,应在实际发放年度扣除;提而未发的,凡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前支付的,均可作为所属年度的工资薪金支出税前扣除,发放年度不得重复扣除。18.对于使用计划价核算的企业,在商品“货到单11/8/202221常见问题解答及最新政策解析未到”的情况下,会计上允许其暂估入账,次月初红字冲销。在年末,当暂估商品已销售且已转成本,势必影响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此部分商品已转的成本是否需要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答:企业购入商品的相关凭证,只要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收到,即可计入当年度成本,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11/8/202
17、222常见问题解答及最新政策解析19.企业若以后年度取得成本费用支出的扣除凭证,应如何税前扣除?答:企业在年度终了时已经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如果在汇算清缴期内取得合法凭证的,可以在当年计算企业所得税时税前扣除,如果在汇算清缴期内仍未取得合法凭证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允许税前扣除,企业应在取得合法凭证年度税前扣除。上述有关成本费用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20.企业使用企业人员的个人车辆发生的汽油费、维修费等能否允许税前扣除?11/8/202223常见问题解答及最新政策解析答:企业使用企业员工个人的车辆,须与个人签订租赁协议,如租赁协议中明确规定该车发生的汽油费、维修费等支出由企业负担
18、的,可以在税前扣除。汽车的年检费用等应归属于车主的费用,不允许税前扣除。同时,也不允许提取折旧。21.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滞纳金,能否在税前扣除?答:可以税前扣除。22.企业向非金融企业、个人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是否必须开具发票才能税前扣除?答:企业向非金融企业、个人借款发生的利息11/8/202224常见问题解答及最新政策解析支出,应凭借款合同(或协议)、支出凭证以及相关票据,在税前按规定标准扣除。23.企业对外投资时资金不足,向银行借款,此笔借款产生的借款利息能否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是否需要资本化?答:凡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该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
19、资本额与在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其不属于企业合理的支出,应由企业投资者负担,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投资者资本金到位,企业因对外11/8/202225常见问题解答及最新政策解析投资资金不足而发生的借款费用,且符合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的,允许税前扣除。24.企业与其他企业或个人共用水、电,无法取得水、电发票的,如何进行税前扣除?答:企业与其他企业、个人共用水电的,可以凭双方的租赁合同、电力和供水公司开具给出租方的原始水电发票的复印件以及经双方确认的水电分割单等凭证,据实进行税前扣除。25.企业自有房屋的装修费,如何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答:企业装修如果是发生在房屋投入使用前
20、的,11/8/202226常见问题解答及最新政策解析应计入房屋原值;如果是在投入使用后发生的,装修费用符合固定资产改建支出或大修理支出条件的,按税收规定执行;装修费用不符合固定资产计税基础条件的,应当在下次装修前的期间内分期摊销扣除,但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房产税相关规定: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国税发【2005】173号)11/8/202227常见问题解答及最新政策解析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
21、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财税【2010】121号)26.租入店铺的首次装修费用如何进行摊销?答:企业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对固定资产的初次整体装修支出,凡符合规定的,可以做为长期待摊费用支出,不得低于3年摊销。今后发生的装修支出,作为当期费用一次性在税前11/8/202228常见问题解答及最新政策解析扣除。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后尚未税前扣除的装修费,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27.企业购买名贵花木(用于厂区绿化)、盆景(用于厂内景观)、玉雕、石雕、木雕(厂内陈设)等应如何进行相应
22、的财务及税务处理?答:对于用于厂区绿化的名贵花木,由于其受益期较长,应计入“固定资产”,按照固定资产规定进行折旧;生长期较短、价值较低的绿化支出,计入“管理费用”,直接在税前扣除。对于有投资性质、用于提升企业形象的投资品如玉雕11/8/202229常见问题解答及最新政策解析等,可作为投资资产处理,持有期间不得折旧或摊销扣除,转让时可将转让差额所得(或损失)计入应纳税所得额。28.企业内设职工食堂、职工浴室、医务所等集体福利部门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如何进行税务处理?答: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医务所等集体福利部门,所使用的设备、设施等固定资产按照税收规
23、定计提的折旧费,属于职工福利费支出,应按照职工福利费的有关规定计算扣除。11/8/202230常见问题解答及最新政策解析29.企业固定资产会计折旧年限长于税收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年度纳税申报时其会计折旧是否可以根据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进行调整?答:企业固定资产会计折旧年限长于税收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年度纳税申报时其会计折旧小于按税收规定最低年限计提的折旧,因其会计处理方面并未实际提取,因此不能做纳税调减处理。注:对企业应提未提折旧的,可进行会计差错更正,未进行差错更正的,不得进行纳税调减。30.企业购进旧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应如何确定?答:企业购进旧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不得短于11/8/202
24、231常见问题解答及最新政策解析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减去已经计提折旧的年限。计税基础为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关于企业取得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认定问题:如果能够取得前环节固定资产使用情况的证据,如初始购置发票、出厂日期等能够证明已使用年限的证据,则可就其剩余年限计提折旧;对无法取得上述证据的,应当根据已使用过固定资产的新旧磨损程度、使用情况以及是否进行11/8/202232常见问题解答及最新政策解析改良等因素合理估计新旧程度,然后与该固定资产的法定折旧年限相乘确定。31.固定资产暂估入账,折旧能税前扣除吗?答: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
25、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待发票取得后进行调整。但该项调整应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进行。对超过12个月仍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固定资产,不得继续计提折旧,已计提的折旧额应当在12个月期满的当年度全额进行纳税调增。11/8/202233常见问题解答及最新政策解析32.资产评估增值部份所提折旧是否作纳税调整?答:企业各项资产成本的确定应遵循历史成本原则。纳税人发生合并、分立和资本结构调整等改组活动,有关资产隐含的增值或损失在税收上已确认实现的,可按经评估确认后的价值确定有关资产的成本。不符合上述规定,即评估价值与计税基础存在差异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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