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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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节第一节 产品质量法概述产品质量法概述一、产品一、产品产品的概念(选择题)产品的概念(选择题)我我国国产产品品质质量量法法中中的的产产品品主主要要是是指指经经过过加加工工、制制作作有有使使用用价价值值并并用用于于销销售售的的产产品品。天天然然产产品品、建建筑筑工工程程、初级产品,不属于本法所称的产品。初级产品,不属于本法所称的产品。第1页/共54页不属于不属于产品的物品产品的物品建设工程建设工程军工产品军工产品服务、劳务服务、劳务初级农产品初级农产品产品应产品应具备的条件具备的条件经过加工经过加工制作的物品制作的物品须用于销售须用于销售应是动产应是动产 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
2、品。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第2页/共54页二二 产品质量的概念产品质量的概念产品质量是指产品符合人们需要产品质量是指产品符合人们需要的内在素质与外观形态的各种特的内在素质与外观形态的各种特性的综合状态。性的综合状态。“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法”中的中的“产品质量产品质量”还应与法律联还应与法律联系起来,即指由国家的法律、法系起来,即指由国家的法律、法规、质量标准等所确定的或由当规、质量标准等所确定的或由当事人的合同所约定的有关产品适事人的合同所约定的有关产品适用、安全、外观等诸种特性的综用、安全、外观等诸种特性的综合。其特征为:合。其特征为: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适用性、安全性
3、、可靠性、经济性、可维修性、环境性经济性、可维修性、环境性第3页/共54页第4页/共54页三、产品质量法的概念及原则三、产品质量法的概念及原则(一)产品质量法的概念产品质量法,是指为了调整产品生产与销售,以及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而由国家制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从产品质量法的立法宗旨、内容、特性及其所体现的现代经济立法趋势看,它不属于传统的私法,而应属于经济法体系。我国于1993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该法在我国原有的一大批有关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又吸收了西方关于产品责任法的原则精神和具体内容,是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产品质量法。2000年7月8日全国
4、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进行修改,自2000年9月1日起施行。第5页/共54页(二)产品质量法的立法原则(二)产品质量法的立法原则1、坚持产品质量标准原则。2、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统一立法,区别管理的原则。3、贯彻奖优罚劣的管理原则。4、实行管理和监督相结合的原则。5、国家监督与企业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原则 5、国家监督与企业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原则第6页/共54页 第二节第二节 产品质量的监督与管理产品质量的监督与管理 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体制,是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职权划分制度的统称。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产品质量监督
5、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第7页/共54页 二、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一)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一)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 企业质量体系认证是指依据国家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标准,由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对自愿自愿申请认证的企业的质量体系,进行检查、确认、颁发认证证书,以证明企业质量体系和质量保证能力符合相应标准要求的活动。第8页/共54页(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第9页/共54页(三)产品质量检验制度(三)产品质量检验制度 产品质量检验,是指按照特定的标准,对产品质量进行
6、检测,以判明产品是否合格的活动。(四)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四)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五)奖惩制度(五)奖惩制度第10页/共54页第三节 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生产者、销售者是承担质量义务的承担主体,其义务包括可为和不可为的行为。第11页/共54页一、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对内在质量的法定要求对包装标识的法定要求(裸装食品或其他根据特点难以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示,如:鲜鱼、鲜肉)(判断题)对特殊商品的特殊要求。第12页/共54页生产者的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产品质量义务对产品质量的默示对产品质量的默示和明示担保义务和明示担保义务 对产品真实对产品真实标
7、识的义务标识的义务特殊产品包装特殊产品包装要求的规定要求的规定生产者不得生产者不得从事的行为从事的行为 必须满足的国家法律、必须满足的国家法律、法规对产品质量的规定法规对产品质量的规定以文字或行为表示对产品以文字或行为表示对产品质量承担保证和承诺义务质量承担保证和承诺义务 易碎、易燃、易爆、易碎、易燃、易爆、剧毒、不能倒置及有其他剧毒、不能倒置及有其他特殊要求的产品。特殊要求的产品。作出警示标志、说明,作出警示标志、说明,标明储运注意事项。标明储运注意事项。第13页/共54页对产品真实标识的义务对产品真实标识的义务 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有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有产
8、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按产品特点和使用要求标识按产品特点和使用要求标识 限期使用产品标识限期使用产品标识 安全使用标识安全使用标识 产品标识的例外规定产品标识的例外规定 第14页/共54页生生产产者者不不得得从从事事的的行行为为不得生产国家明令禁止的产品不得生产国家明令禁止的产品不得伪冒他人的厂名、厂址不得伪冒他人的厂名、厂址不得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不得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认证标志不得搀假、搀杂、以假充真、以次不得搀假、搀杂、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的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充好以不合格的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第15页/共54页二二 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9、1.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2.采取措施,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3.遵守产品质量表示制度;不得为法律禁止实施的行为。第16页/共54页销销售售者者的的产产品品质质量量义义务务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保持销售产品质量保持销售产品质量不得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不得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 销售产品的标识销售产品的标识 符合法律规定符合法律规定 不得伪造产地、伪造或冒用他人的厂不得伪造产地、伪造或冒用他人的厂名或厂址名或厂址。不得伪造或冒用认证、名优等质量标志不得伪造或冒用认证、名优等质量标志 销售产品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不得掺杂、掺假,
10、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格产品。第17页/共54页第四节第四节 违反产品质量法的法律责任违反产品质量法的法律责任(一)含义(一)含义 违反产品质量法违反产品质量法的法律责任,是指生的法律责任,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产品产者销售者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产品质质量法规定的产品质量义务所应承担的法量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律后果。第18页/共54页一、产品质量责任的确认有下列条件之一的,生产者、销售者应承担产品质量责任:1.国家法律法规对有关产品质量有要求的,产品必须符合要求。2.生产者、销售者等自身对产品质量作出保证或者承诺的,产品必须符合
11、保证或承诺。3.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使用者人身、财产受损的。第19页/共54页免责条件:(判断题)如果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不承担产品缺陷民事赔偿责任:生产者能够证明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生产者能够证明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生产者能够证明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第20页/共54页产品质产品质量责任量责任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刑事责任赔偿责任赔偿责任产品存在缺陷产品存在缺陷 存在损害事实存在损害事实 产品缺陷与损害事产品缺陷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责任的排除责任的排除赔偿义务主体赔偿义务主体赔偿范围赔偿范围
12、销售者、生产者销售者、生产者 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没收违法所得,生产、销售的产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罪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罪举证责任举证责任第21页/共54页(一)民事责任合同责任:销售者对售出的不合格产品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消费者、用户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填空)2.产品责任:又称产品侵权责任,是指因产品的缺陷造成他人人身、缺陷产品以外其他财产损害的,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依法应承担的责任。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限
13、为两年。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用户、消费者满十年丧失。第22页/共54页【案例】吴某于1999年9月从市场买回一只高压锅,保修期为3年,使用初期,高压锅能正常使用,未出现异常。2005年10月7日,当吴某做饭时,高压锅发生爆炸,锅盖飞起,天花板被冲裂,玻璃震碎,放在橱柜上的微波炉也因此损坏。事故发生后,吴某找高压锅的生产厂家要求赔偿,该厂提出,吴某购买的高压锅已经已过了保修期,因此厂家不负任何责任。吴某与该厂交涉多次无果,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厂赔偿损失计5000元。请问:厂家以保修期已过为由拒绝承担责任的理由能否成立,为什么?第23页/共
14、54页【案例分析】厂家的理由不能成立。因为保修期的约定只是说明厂家提供给消费者免费修理其产品的期限,但这并不意味着消费者丧失了请求法院保护的权利。二者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产品质量法规定,产品质量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用户、消费者满10年丧失。只要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都是有效的。第24页/共54页(二)行政责任(二)行政责任责令停止生产、销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售没收违法产品没收违法产品罚款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营业执照第25页/共54页(三)刑
15、事责任(三)刑事责任生产者、销售者生产者、销售者的刑事责任的刑事责任第26页/共54页国家工作人员的刑国家工作人员的刑事责任事责任其他人员的刑事责其他人员的刑事责任任第27页/共54页第十二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8页/共54页第29页/共54页第一节第一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一、消费者概念指为满足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个人。(选择题)第30页/共54页 指为了生活消费而需要购买、指为了生活消费而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人。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人。消消费费者者商业交换商业交换生活消费生活消费生产消费生产消费 消费者是购买、使用商品或接消费者是购买、
16、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自然人受服务的自然人 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的服务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的目的是生活需要的目的是生活需要第31页/共54页(1)消费者主要指个人;但也包括购买生活消费品以满足本单位个人成员消费需要的组织。(国外与我国不同)(2)消法中的生活消费是相对于生产消费而言的。生产消费是为商品的再生产而消耗物质资料和劳动力的行为和过程;生活消费是人们为了生存与发展需要消耗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的行为和过程。第32页/共54页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概念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调整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其独特的调整对象,即在保护消费者权益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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