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局法制工作简报.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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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司公司20132013年法制工作回顾年法制工作回顾(一、法制工作整体运作情况)一、法制工作整体运作情况)2013年,公司围绕法制工作三年规划目标,全面推进法制工作。现将整体运作情况及对各单位法制工作日常管理、年终考核等情况回顾如下:一、法制工作整体运作情况一、法制工作整体运作情况 1、加强组织体系建设 第一,总法律顾问制度:第一,总法律顾问制度:公司聘任了副总法律顾问。各单位除设法制经理外,还未设置总法律顾问岗位,有必要对此进行筹划。第二,法律事务机构建设:第二,法律事务机构建设:目前,14家单位成立法律事务机构,第一分局、第三分局、第五分局为独立的职能部门,其他有5家单位配备了法律事务联
2、络员。第三,项目法律顾问:第三,项目法律顾问:第一分局、第五分局在各项目配备了兼职法律事务工作人员,对落实项目法律顾问制度指明了方向,也反映出项目亟需法律专业知识支撑。第四,外聘法律顾问:第四,外聘法律顾问:公司总部聘请专业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第四分局则聘请社会律师为分局常年法律顾问;深圳地铁、宝兰铁路等重点项目也外聘了律师,为项目提供法律服务。第1页/共36页 2、建立健全法制工作制度体系 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公司修订补充了涉及法律事务管理、经营行为法律审核、法律纠纷案件管理、法制工作考核、普法宣传工作、投资业务法律事务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3、加强法制人才队伍建设
3、一是扩大队伍规模。一是扩大队伍规模。全公司法律工作人员增加到29人。第一分局、第三分局、第五分局配备部门负责人和专职人员,明确分管领导;国际公司在内部挖掘法律人才,安排专业人员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二是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二是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2013年5月,公司下文要求法律工作人员必须参加年度法律顾问考试,提高业务水平。各单位积极组织人员报名,组织参与电建集团法律顾问考试培训,并为他们提供学习时间、报销培训费用,给予了良好的支持。同时,第二分局提出到2014年底,专职法制工作人员的持证率达到80%;第三分局督促法律事务人员参加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力争达到公司持证上岗的要求。公司公司20132
4、013年法制工作回顾年法制工作回顾(一、法制工作整体运作情况)一、法制工作整体运作情况)第2页/共36页 4、强化法律审核,有效融入经营管理 一是加强法律审核制度建设;一是加强法律审核制度建设;公司修订经营行为法律审核工作实施细则,部分单位也进行了有效执行,制定了本单位法律审核制度,包括第一分局、第三分局和第四分局。二是法律审核融入考核体系;二是法律审核融入考核体系;法律审核已融入考核体系,部分单位也制定了考核办法。其中,第一分局、第三分局、第四分局、第五分局的法制工作考核办法,明确将法律审核融入法制工作考核。三是检查法律审核的落实情况;三是检查法律审核的落实情况;法律事务部监督检查各单位法律
5、审核落实情况,第一分局将法律审核工作落实到基层,于本年度到项目部对合同进行审核,提出了防范合同风险的建议。四是推行合同范本。四是推行合同范本。公司制定并推广了施工退场协议书(范本)。各单位也进一步在项目上进行宣贯,第三分局借助全面风险培训的契机,深入各项目推行退场协议书,有效规避此类法律风险。公司公司20132013年法制工作回顾年法制工作回顾 (一、法制工作整体运作情况)一、法制工作整体运作情况)第3页/共36页 5、关注重大法律风险防范,充分体现法制工作价值 妥善处理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妥善处理重大法律纠纷案件。一是公司重点关注了发生的标的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纠纷案件进展情况,并
6、提出处理意见;二是通过密切配合,妥善解决了甘肃永靖建筑总公司等几起恶意诉讼案件;三是各单位注重重大权益保护。第一分局、第二分局、第六分局在重大遗留案件处理上,积极应对,取得较理想的效果。参与公司物资设备招标活动。参与公司物资设备招标活动。2013年以来,公司总部法律事务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物资设备招标活动,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减少了招标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各单位在配备专职法律事务工作人员的基础上,可以依照总部做法,使法律工作融入招投标活动。注重项目前期策划。注重项目前期策划。2013年,法律事务工作人员与市场开发人员共同参与项目的实地调研,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对各单位的个别项目的前期策划进行评审,
7、就其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指导。各单位法律工作人员也有必要开展此项工作。公司公司20132013年法制工作回顾年法制工作回顾 (一、法制工作整体运作情况)一、法制工作整体运作情况)第4页/共36页 6、持续开展普法教育培训活动 一是普法活动形式多样化。一是普法活动形式多样化。公司充分利用普法平台,以法制工作简报、普法读物、普法考试等方式进行宣传教育。第一分局开办法制月报,广泛宣传法制动态。各单位在项目上也以“法律进项目”、“12.4”普法宣传等方式开展普法活动。二是法律知识培训常态化。二是法律知识培训常态化。本年度,公司组织人员参加了电建集团国际业务知识培训。法律事务部宣贯了法律事务管理制度,在经
8、营管理培训班上作了法律知识专题培训。各单位也积极开展培训活动,第一分局、第三分局、第五分局开展了法律知识培训,国际公司还邀请集团国际公司人员作专题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公司公司20132013年法制工作回顾年法制工作回顾(一、法制工作整体运作情况)一、法制工作整体运作情况)第5页/共36页公司公司20132013年法制工作回顾年法制工作回顾 二、各单位法制工作亮点二、各单位法制工作亮点 第一分局:第一分局:深入推进法律审核工作;深入推进法律审核工作;将法律审核工作落实到基层。本年度,第一分局法律工作人员深入海东高铁新区平安项目部A-6片区,现场对建筑施工合同及合同范本与高铁新区平安项目部领导
9、进行认真探讨并审核,并提出了合同的风险防范提出了建议,进一步提高了项目部对经营行为法律审核工作实施细则的认识。第一分局深圳地铁项目还外聘了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对项目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合同审核,提供法律咨询以及处理法律纠纷案件等,拓宽了法律审核工作。第二分局:第二分局:建立案件通报制度;建立案件通报制度;2013年,将与某公司的施工合同纠纷案,以文件形式在全局范围内进行通报,尤其要求各项目汲取教训,防范此类案件的发生。同时,要求加强合同审核,坚持“先签合同、后结算及支付”的原则,严格分包签证、结算、支付程序;要求以案件通报情况,进行法律知识的培训,举一反三、规避风险。第五分局:第五分局:普法工作
10、有制度保障,开展形式多样。普法工作有制度保障,开展形式多样。制定了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五分局普法宣传工作实施细则,使分局普法工作有了制度保障。在2013年“12.4”法制宣传日,印发关于参加全国普法宣传日活动的通知,要求各项目开展普法工作,形式不限于悬挂横幅、展出展板、召开座谈会、电子显示屏播发普法信息等。在法律培训方面,举办了法律事务培训班,共计35人参加了培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分局所属的各项目部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第6页/共36页 三、各单位法制工作存在的问题(五点)三、各单位法制工作存在的问题(五点)第一,部分二级单位领导还不够重视;第一,部分二级单位领导还不够重视
11、;法制建设是一项长期工作,与领导的重视息息相关。但公司部分二级单位领导对此还不够重视,某些领导对法制工作的理解还仅仅停留在“打官司”上。当出现纠纷案件时,才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对法律风险的事前防范没有一个清醒的认识。第二,法制工作组织体系还不完善;第二,法制工作组织体系还不完善;公司各二级单位已设置法制经理,但没有一家单位设立总法律顾问岗位;除一分局、三分局、五分局外,其他单位法律事务机构不独立,未独立开展工作;项目法律顾问制度还处于起步阶段,仅停留在配备兼职工作人员的水平,法制工作未纳入项目工作体系。公司公司20132013年法制工作回顾年法制工作回顾(三、各单位法制工作存在的问题)三、各单
12、位法制工作存在的问题)第7页/共36页 第三,法制工作水平不能满足公司发展需要;第三,法制工作水平不能满足公司发展需要;一是专职率未达到要求。一是专职率未达到要求。法律事务机构负责人多数处于兼职状态;报送的法律事务专职人员,还肩负其他工作,没有专职专干,专职率低下。公司总体的专职率不到50%,与三年规划目标相去甚远。二是持证率存在较大差距。二是持证率存在较大差距。持证率对公司来说是一个瓶颈,总部及各二级单位法律事务工作人员的持证率还远远达不到股份公司的要求,取证工作日益突显。三是法律审核业务能力不强。三是法律审核业务能力不强。在建立健全法律审核规章制度的基础上,没有深入推进法律审核工作,各二级
13、单位包括项目法律工作人员对法律审核还不够重视,未完全参与其中。审核人员业务能力不能满足审核需求,法律审核意见书不够专业,与“实现三大法律审核全面达到100%”的目标存在较大差距,法律审核率需要进一步提高。四是风险处置能力有待提高。四是风险处置能力有待提高。从纠纷案件的统计数据来看,各二级单位在风险处置方面,基本停留在被动地位,纠纷处理不积极,缺乏主动维权意识,需要进一步提高意识,降低发案率,减少经济损失。第四,项目人员缺乏法律底线思维;第四,项目人员缺乏法律底线思维;结合公司发生的法律纠纷看,有些项目人员欠缺法律知识,不能有效识别和防范法律风险。而且,还存在漠视合同约定,突破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
14、的现象;主观意识强烈,不能识别对违约行为所带来的法律后果,存在着认识上的思维定势,缺乏法律底线思维。公司公司20132013年法制工作回顾年法制工作回顾(三、各单位法制工作存在的问题)三、各单位法制工作存在的问题)第8页/共36页 第五,法制工作日常管理存在的问题。第五,法制工作日常管理存在的问题。一是一是部分法律事务岗位人员对公司法律事务文件没有认真学习,对所要做的工作和日常报送的资料没有“吃透”,导致出现资料报送不及时、资料不全面、不对称等问题;二是二是法制工作日常管理中,各项工作缺乏证明性材料,资料整理、保存和归档存在不足。法律纠纷案件管理要有台账、有资料、有分析;普法宣传要有安排、保存
15、文字、影像资料;法律审核要有法律部门、岗位人员参与审核的签认资料等等;三是三是没有及时向公司法律事务部报送本单位法制动态信息,法制宣传工作没有深入开展。各单位在投稿方面,主动性差,没有主动向公司法制工作简报投稿;四是四是大部分二级单位法律事务管理制度不健全,法制工作没有制度保障;单位经营管理规章制度没有及时修订,未明确法律事务工作人员参与单位生产经营活动;五是五是法律事务工作人员中有部分专岗或兼岗人员工作年限短,很难独立参与到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去。需要尽快熟悉单位工作流程、工作内容和工作职责,加强专业学习,考取企业法律顾问证书或律师执业证书;公司公司20132013年法制工作回顾年法制工作
16、回顾(三、各单位法制工作存在的问题)三、各单位法制工作存在的问题)第9页/共36页 四、各单位法制工作改进方向四、各单位法制工作改进方向 针对法制工作存在的问题,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组织体系建设、制度体系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围绕法制工作三年规划目标,实现法律审核、法律纠纷、普法宣传等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促使法制工作融入生产经营活动,实现法制工作价值创造功能。根据根据20132013年度管理业绩考核情况,对各单位分别提出改进方向及措施年度管理业绩考核情况,对各单位分别提出改进方向及措施:第一分局:第一分局:资料保存工作要加强,避免发生资料缺失;及时履行法院生效判决,避免法院强制执行,对公司
17、信誉造成负面影响。第二分局:第二分局:及时报送资料,按公司要求开展合同文件的法律审核工作;为法律事务工作开展制定有力制度保障,岗位职责要明确;避免发生资料缺失;及时履行法院生效判决,避免法院强制执行,对公司信誉造成负面影响。第三分局:第三分局:及时履行法院生效判决,避免法院强制执行,对公司信誉造成负面影响。第四分局第四分局:涉及到的法律事务工作资料及时报备,及时履行法院生效判决,避免法院强制执行,对公司信誉造成负面影响。第五分局:第五分局:资料整理、汇总、上报工作要加强;避免发生资料缺失;请以文件方式及时报送本单位法律事务人员信息。公司公司20132013年法制工作回顾年法制工作回顾(四、各单
18、位法制工作改进方向)四、各单位法制工作改进方向)第10页/共36页 第六分局:第六分局:加强资料整理、保存工作,避免发生资料缺失;制定相关制度,使法制工作纳入综合业绩考核体系。第七分局:第七分局:未报送年度考核资料;请以文件方式及时报送本单位法律事务人员最新信息;及时报送法律纠纷案件;加强资料保管工作。安装分局:安装分局: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法律事务人员岗位职责;并使法制工作纳入综合业绩考核体系。基础分局:基础分局: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法律事务人员岗位职责;并使法制工作纳入综合业绩考核体系。水工厂:水工厂:及时报送日常及年终各项工作资料,按公司要求开展合同文件的法律审核工作;及时报
19、送出现的法律纠纷案件。勘测设计院勘测设计院:需以文件方式及时报送本单位法律事务人员信息。健全法制工作规章制度,将法制工作纳入综合业绩考核体系。明珠物业明珠物业:健全规章制度,明确法律事务人员岗位职责;将法制工作纳入综合业绩考核体系。尼那电厂尼那电厂:制定相关制度,保证法制工作纳入综合业绩考核体系;对本单位法制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及经费保障。培训中心:培训中心:结合教学实践,加强普法宣传工作。公司公司20132013年法制工作回顾年法制工作回顾(四、各单位法制工作改进方向)四、各单位法制工作改进方向)第11页/共36页 2013年,是落实法制工作三年规划目标的关键之年,公司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已建成,现
20、将本年度法律纠纷案件情况,回顾如下:一、案件总体情况一、案件总体情况 1 1、本年度,杜绝了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发生。全年新发法律纠纷案件46件,涉案标的额3388.86万元。其中,已结案件39件,占案件总数的85%;已结案件标的额2807.64万元,占总标的额的83%。2 2、在这些法律纠纷案件中,买卖合同纠纷13件,施工合同纠纷10件,租赁合同纠纷7件,承揽合同纠纷5件,劳动争议类3件,劳务合同纠纷3件,侵权纠纷3件,运输合同纠纷2件。其中,买卖合同纠纷和施工合同纠纷占纠纷案件的一半,标的额占总标的额的57%。3 3、在涉案项目上,36件法律纠纷案件发生在宁杭客专项目,涉及金额2596.24
21、万元,占总标的额的77%。其他涉案项目分布在青海、四川、新疆、湖北等地方。4 4、从解决方式上看,已结法律纠纷案件中,调解结案的29件,标的额2239.46万元;判决结案的5件,标的额196.48万元;撤诉结案的5件,标的额371.7万元。其中,以调解和撤诉结案的标的额达到2611.16万元,占已结案件标的额的93%。20132013年法律纠纷案件情况回顾年法律纠纷案件情况回顾 一、案件总体情况一、案件总体情况第12页/共36页 二、案件起因及处理情况二、案件起因及处理情况 本年度,法律纠纷案件数量较往年有所增加,但标的额只是去年的一半。探究案发原因,绝大多数为物资设备采购及租赁欠款、工程结算
22、欠款引起,还有劳动用工不规范、安全事故造成人身损害、法律意识不强等原因。但是,多数案件都得到了妥善处理。1 1、资金紧张,欠款增多,导致纠纷发生;、资金紧张,欠款增多,导致纠纷发生;宁杭项目发生法律纠纷案件的原因,除项目管理存在一定漏洞外,主要是因为主体工程结束后,受宏观因素影响,业主资金不到位,施工中拖欠的工程结算款、材料款、租赁款都不能及时给付。在宁杭项目发生的36件法律纠纷案件中,标的额较大的有与宜兴市新长丰五金机电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与连云港鼎阳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和与江苏浩文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三起案件标的达到709.79万元。2 2、个别项目
23、经营管理人员法律意识不强。、个别项目经营管理人员法律意识不强。2013年的法律纠纷案件,我方全部为被告或被申请人。并且,在处理纠纷的过程中,个别项目经营管理人员应对的主动性较差,维权意识淡薄。同时,项目部拖欠款项后,对分包队伍的起诉或仲裁动机置之不理。尤其是收到律师函、催款函、催告函等函件时,没有积极采取协商、补救措施予以化解,最终导致分包商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纠纷。项目经营管理人员法律意识不强,是诱发法律纠纷案件的原因之一。20132013年法律纠纷案件情况回顾年法律纠纷案件情况回顾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24、xxxxxxxxxxxxxxxxxxxxxx第13页/共36页 三、遗留案件处理情况三、遗留案件处理情况 1 1、总体情况;、总体情况;本年度,处理了2012年的14件遗留法律纠纷案件,其标的额达到2374万元。其中,标的较大的如甘肃永靖建筑工程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河南东风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合同纠纷、江苏通用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等案件,在今年已全部结案。14件遗留案件挽回近1140万元的损失。2 2、甘肃永靖建筑工程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甘肃永靖建筑工程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甘肃永靖建筑工程总公司意图通过恶意诉讼,获取不正当利益,要求再支付工程款为325万元
25、,利息180万元。该案原审我公司败诉,遂提起上诉,高院裁定重审,在重审中,我公司胜诉,对方提起上诉,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对方上诉,维持重审判决,最终挽回损失325万元。宜兴市新长丰五金机电有限公司诉我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要求货款2653986.89元及逾期付款利息。经过我方积极沟通,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支付2253986.89万元,并免除逾期利息,挽回损失40多万元。与连云港鼎阳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和江苏浩文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实则为我方拖欠部分工程结算款引起,但最终也是以调解方式结案,挽回了利息损失。宁杭项目其他纠纷案件除张予京、周小杰、盐城市益阳防水有限公司、江苏新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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