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电子商务税收筹划33668.ppt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企业电子商务税收筹划33668.pptx(20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企业电子商务税收筹划 国际互联网的迅速发展推动了世界经济的发展,同时也给税收筹划提供了新的内容。第14章 企业电子商务税收筹划 v14.1 税法与电子商务的不相适应为企业带来了税收筹划的空间 v14.2 电子商务中企业税收筹划的切入点 v14.3 电子商务筹划应注意的问题 14.1税法与电子商务的不相适应为企业带来了税收筹划的空间 v电子商务的特点在某种程度上为企业税收筹划创造了条件。包括:v 1.无国界性。v2.虚拟性。v 3.数字化、无形化。v电子商务的三个特点为传统的税收管理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14.1税法与电子商务的不相适应为企业带来了税收筹划的空间v首先,互联网的使用者极具流动性、隐
2、匿性,过去必须“出场”的经济活动,现在可以通过互联网足不出户就可以进行。v税务当局很难跟踪判定服务的所在地和产品的使用地,把某项所得的来源,同特定的地理位置建立起有机的联系,变得非常困难v从而导致来源国面对实质未源于该国境内的所得,却无从征税的局面。14.1税法与电子商务的不相适应为企业带来了税收筹划的空间v其次,电子商务不需要从事经济活动的当事人必须在交易地点“出场”:产生了常设机构的认定问题v还有,网络贸易中,服务器允许国内外任何满足条件的客户下载数字化产品,那么该常设机构就有可能有多个国家的来源收入v由于产品被谁下载难以确认,导致这部分利润难以统计、划分,造成征税上的困扰 14.1税法与
3、电子商务的不相适应为企业带来了税收筹划的空间v最后,对无形的、数字化商品或劳务征收增值税困难。v互联网上一切可数字化的产品都能通过互联网以电子形式传递转让,使得产品和服务的界限变得模糊不清。v再有能数字化的信息一般都有版权法保护,在互联网上传输时往往己经加密,在其被解密还原之前v税务当局很难确认所得为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还是特许权使用费。14.2 电子商务税收筹划的切入点 v14.2.1 利用所得性质的筹划 v14.2.2 利用常设机构的筹划 v14.2.3 电子商务中税收筹划其他切入点 14.2.1 利用所得性质的筹划 v电子商务将原先以有形财产形式提供的商品转变为数字形式提供,使得网
4、上商品购销和服务的界限变得模糊。v对这种以数字形式提供的数据和信息应视为提供服务所得还是销售商品所得,目前税法还没有明确的规定。v税法对有形商品的销售、劳务的提供和无形资产的使用规定了不同的税收待遇。14.2.1 利用所得性质的筹划 v而且,从事电子商务服务的电讯企业与普通企业执行的营业税税率不一v从事电子商务服务的电讯企业按3%税率缴纳营业税v而从事电子商务服务的普通企业则需缴纳5%的营业税v那么,被定性为什么样的企业就成为税收筹划的关键问题。14.2.1 利用所得性质的筹划 v再如,对来源于中国的特许权使用费收入,须缴纳所得税和营业税,而在境外提供劳务有可能在中国免缴税。v另外,从事电子商
5、务的企业因性质不同,将享受不同的税收优惠。v其中,我国税法就中国居民的全球所得及非居民来源于我国的所得征税,对不同类型的所得,税法对收入来源的判断标准不一。14.2.2 利用常设机构的筹划 v我国与外国签订的税收协定并未对非居民互联网网址是否构成常设机构等涉及电子商务的问题做出任何规定。v此外,如果固定通过网络服务供应商的基础设施在国内商议、签发定单,该网络服务供应商是属于独立代理人还是己构成常设机构的非独立代理人也不明确。14.2.2 利用常设机构的筹划 v国际纳税筹划的切入点有两个:v一是尽量避免同时被两国征税;v二是在不被重复征税的同时,尽量缴纳低税国的税收。v既然互联网网址不构成常设机
6、构,则一国非居民公司通过在该国建立的网址进行的交易v如果筹划得当,则可能不用缴纳该目的税收。14.2.2 利用常设机构的筹划 v当然,在适当的时候进行反方向筹划,也可以节省部分税款。vP.378 例14-1 v此外,外国互联网络往往通过在一国的接线员向该国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v由于该接线员依照法律规定不能被认定为是常设机构,则该国政府不能对其销售所得征税。vP.379 例14-214.2.3 电子商务筹划其他切入点 v1.税收管辖权在电子商务中不能得到正常行使。v2.电子商务信息加密系统、无纸化操作及其流动性等特点为转让定价应用提供了广阔的空间v3.针对网上订单是否属印花税的应税范围的不确定性进
7、行税收筹划。14.2.3 电子商务筹划其他切入点v从以上可以看出,税法在电于商务方面的空白成为企业筹划的切入点v由于没有相关的法律作为衡量标准,税务机关无依据认定企业的行为是否违法v因此,在此基础之上进行的纳税筹划,也无所谓“违法”。14.3 电子商务筹划应注意的问题 v 1.电子商务对增值税有负面影响 v2 网络公司不存在免税问题 1.电子商务对增值税有负面影响 v提供电子商务平台的企业很有可能通过电子网络进行交易v这种处理方式使得购进货物的企业无法抵扣利用电子商务采购的原材料或商品的进项税额。v这样,企业利用电子商务购进原材料或商品不仅没有降低成本,反而还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1.电子商务对增值税有负面影响 v而且,目前我国采用的生产型增值税,企业购入的固定资产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v从事电子商务交易的企业为了保证网上交易的质量,需要大量投入资金购置机器设备v而这种不允许抵扣的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电子商务的发展。2 网络公司不存在免税问题v一般来说,电子商务只是网络公司经营范围的一部分v但除了电子商务外,网络公司还有其他若干经营范围,如网页制作、软件开发、网络接人等,v因此,对于电子商务暂不征税并不意味着网站不纳税v这一点,纳税人在进行筹划时也应该注意,以免做出错误的决策。演讲完毕,谢谢观看!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