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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正当防卫的含义、实质和满足的条件2.紧急避险的含义和满足条件3.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区别自主学习第1页/共28页 一天晚上,田华从同学家归来,路过一条偏僻的胡同时,从胡同口跳出一个持刀青年黄某。黄某把刀逼向田华并让他交出钱和手表。田华扭头就跑,结果跑进了死胡同,而黄某持刀紧随其后,慌乱害怕中,田华拿起墙角的一根木棒,向黄某挥去,黄某应声倒下。此时有路过群众报警,当警察赶来时,黄某已死亡。死者黄某家属认为田华的行为属于死者黄某家属认为田华的行为属于“过失杀过失杀人人”,于是向法院起诉。,于是向法院起诉。如果你是法官,你会认定田华有罪么?为什么?第2页/共28页 法官最终认定,本案中,田华对正
2、在进行的抢劫犯罪,法官最终认定,本案中,田华对正在进行的抢劫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黄某死亡,不属于过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黄某死亡,不属于过失杀人,不负刑事责任。田华对正在进行持刀抢劫的失杀人,不负刑事责任。田华对正在进行持刀抢劫的黄某采取的防卫行为,属于黄某采取的防卫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正当防卫。第3页/共28页 正当防卫正当防卫,就是当我们的人身、财产安全或者其,就是当我们的人身、财产安全或者其他权益遭受不法侵害的时候,他权益遭受不法侵害的时候,可以进行正当的反可以进行正当的反抗或反击抗或反击,如果这时给对方造成了伤害,我们是,如果这时给对方造成了伤害,我们是不用承担刑事责
3、任的。不用承担刑事责任的。是公民在特定条件下的合法防卫权正当防卫的实质:第4页/共28页 一天晚上,田华从同学家归来,路过一条偏僻的胡同时,一天晚上,田华从同学家归来,路过一条偏僻的胡同时,从胡同口跳出一个持刀青年黄某。黄某把刀逼向田华并让他交从胡同口跳出一个持刀青年黄某。黄某把刀逼向田华并让他交出钱和手表。田华扭头就跑,结果跑进了死胡同,而黄某持刀出钱和手表。田华扭头就跑,结果跑进了死胡同,而黄某持刀紧随其后,慌乱害怕中,田华拿起墙角的一根木棒。紧随其后,慌乱害怕中,田华拿起墙角的一根木棒。黄某见田黄某见田华反抗,扔下刀转身逃走,田华追上黄某,并持木棒对其打击,华反抗,扔下刀转身逃走,田华追
4、上黄某,并持木棒对其打击,直至黄某失去反应,黄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直至黄某失去反应,黄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你认为田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么?为什么?你认为田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么?为什么?第5页/共28页 正当防卫,必须要有一定的限度。正当防卫,必须要有一定的限度。如果我们的防卫、反击明显超过了必要如果我们的防卫、反击明显超过了必要的限度,造成重大损害,自己就成了侵的限度,造成重大损害,自己就成了侵害者,构成害者,构成防卫过当防卫过当,要承担一定的法,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律责任。第6页/共28页 正当防卫必须满足的条件正当防卫必须满足的条件第7页/共28页 2016 2016年年3 3月月2323
5、日,南方周末发表日,南方周末发表刺死辱母者刺死辱母者一文。文中讲述了一文。文中讲述了发生在山东聊城的一个惨剧。催债人用极端手段侮辱被告于欢的母亲。发生在山东聊城的一个惨剧。催债人用极端手段侮辱被告于欢的母亲。有人报警,民警来到进入接待室后说有人报警,民警来到进入接待室后说“要账可以,但是不能动手打人要账可以,但是不能动手打人”,随即离开。于欢和母亲欲离开但被阻止,于欢情急之下拿刀刺向催债,随即离开。于欢和母亲欲离开但被阻止,于欢情急之下拿刀刺向催债人,人,4 4个催债人被刺中,其中一人失血过多死亡。个催债人被刺中,其中一人失血过多死亡。20162016年年1212月月1515日,聊城市中级法院
6、开庭审理此案。日,聊城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此案。20172017年年2 2月月1717日,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法院一审山东省聊城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案件披露以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案件披露以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一种观点认为一种观点认为“于欢为了于欢为了保证自身和母亲的人身安全及尊严,做出的反抗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应保证自身和母亲的人身安全及尊严,做出的反抗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应判无罪判无罪”;另一种观点认为另一种观点认为“于欢不能正确处理冲突,持尖刀捅刺多人,于欢不能正确处理冲突,持尖刀捅刺多人,致一人死亡、二人重伤、一人轻伤,其行为构
7、成故意伤害罪,判决合理致一人死亡、二人重伤、一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决合理”结合本节课所学,小组内交流,谈谈你的观点结合本节课所学,小组内交流,谈谈你的观点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第8页/共28页 2017 2017年年5 5月月2727日,该案二审公开开庭审理。山东省高日,该案二审公开开庭审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采取微博直播的方式通报庭审相关信息。级人民法院采取微博直播的方式通报庭审相关信息。20172017年年6 6月月232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于欢属防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于欢属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有期徒刑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有期
8、徒刑5 5年。年。第9页/共28页李某在某市场以卖水果为生。2007年1月15日,李某守在水果摊前卖水果。王某要买水果,于是过来询问价格,感觉价格合适并买了5斤水果。傍晚王某来到李某的摊位前,说是因为水果不好吃想退掉已买的水果,李某不同意。于是王某拿起水果扔向李某,李某随即躲闪没有打到李某。王某因为水果没有打到李某,更加愤怒,于是上去朝李某的脸部打了两拳,因李某长得瘦小,王某长得高大,不敢还手,还是躲闪。王某于是上去掐住李某的脖子朝其腹部用脚猛踢。李某想跑,王某拽住他继续殴打。李某情急之下拿起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朝王某腹部刺去,王某倒地。李某拨打了110与120,王某经鉴定构成重伤。正当防卫,其防
9、卫行为虽然造成了王某重伤,但是李某是在面对将要严重危及自己人身和生命安全的暴力侵害情况下,对王某进行的反击行为,因此是属于具有无限防卫权的正当防卫行为,没有超过必要限度,因此不应负刑事责任,也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第10页/共28页2016年4月29日0时30分许,沈阳市沈河区乐郊路一家造型店内,店主李兵(化名)在店内睡觉时发现进入店内实施盗窃的闻某。闻某向李兵走来,同时进行言语威胁。李兵为了防卫,用木棒击打闻某头部,闻某硬膜外血肿开颅术后为重伤二级,颅骨骨折为轻伤二级,头皮裂伤为轻微伤。法院认为,李兵对正在实施盗窃行为的闻某予以打击,本属正当防卫但防卫行为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闻某重伤的结果,应
10、当承担故意伤害罪(重伤)的刑事责任。第11页/共28页1第12页/共28页2第13页/共28页孙某驾驶满载乘客的公共汽车以25公里的时速由东向西行驶,当行到某大街时,迎面开来一辆高速行驶的失控的汽车,孙某为避免与失控汽车相撞,急忙向右打舵,将车开到人行道上造成撞伤一人的后果。孙某的行为是否应负刑事责任。孙某的行为是在两车即将相撞,车毁人亡的危险已直接威胁到孙某及满车乘客的危急关头,又没有其它更好的选择来避免这一危险的情况下实施的。这是在法律所保护的两个利益必须牺牲其中一个的情况下发生的,两个合法利益不能两全,孙某用牺牲一个较轻的合法利益的办法,保全了国家财产和全体乘客的生命安全这个较大的合法利
11、益。这种行为是符合紧急避险的要求,对社会是有利的,因而不具有社会危害性。故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孙某的行为不负刑事责任。第14页/共28页 紧急避险紧急避险,就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就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第15页/共28页张某是食品厂保管员,1982年3月23日,食品厂附近居民陈某家将一小桶柴油误认为食油倒入沸腾的油锅里,顿时起火,烧毁周围平房30多间时,消防队员才赶到现场,由于平房两侧小棚子多,通道狭
12、小,消防车进不去,在消防队员的指挥下,拆掉通道两旁的煤棚,消防车通过,接上水龙头。此时,食品厂管理员张某认为消防队拆除的火道太窄了,火越烧越旺,有可能烧到食品厂的生产车间,就指挥生产工人将孙某等六户居民住的平房拆掉。孙某等人当即反对。他们说:“消防队已拆除火道,火有可能扑灭,能多保一栋,就多保一栋。”但张某不听劝阻,强行将孙某等六户居民住房给拆毁。由于消防队员的奋力扑火,火势没有蔓延到孙某等六户房屋处,就被全部扑灭。张某拆除孙某等六户居民住宅的行为是出于保护其所工作的食品厂的利益,以免受火灾的危险。其行为符合刑法规定的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但是,他在消防队员已经赶到并且已经采取了拆除通道旁边的煤
13、棚,接通水龙头开始灭火的措施的情况下不听他人的劝告强行拆除房屋,造成对他人财产权不必要的损害。其行为构成刑法规定的紧急避险过当的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第16页/共28页 紧急避险需要满足的条件紧急避险需要满足的条件第17页/共28页 结合本节课所学知识,以小组为单位进行交流,结合本节课所学知识,以小组为单位进行交流,找一找找一找“正当防卫正当防卫”与与“紧急避险紧急避险”的的共同点与共同点与不同之处。不同之处。共同点:共同点:(1 1)主观目的都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主观目的都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他人的合法权益;(2 2)成立的前提是合法权益正在遭受危险
14、;)成立的前提是合法权益正在遭受危险;(3 3)都有某种限度的制约,否则,都有可能在一定条件)都有某种限度的制约,否则,都有可能在一定条件下成为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下成为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第18页/共28页结合本节课所学知识,以小组为单位进行交流,找一找结合本节课所学知识,以小组为单位进行交流,找一找“正当防卫正当防卫”与与“紧急避险紧急避险”的的共同点与不同之处。共同点与不同之处。共同点:共同点:(1 1)主观目的都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主观目的都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益、本人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2 2)成立的前提是合法权益正在遭受危险;)成立的前
15、提是合法权益正在遭受危险;(3 3)都有某种限度的制约,否则,都有可)都有某种限度的制约,否则,都有可能在一定条件下成为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能在一定条件下成为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罪行为。第19页/共28页内容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危害来源行为对象实施条件必要限度对行为主体的要求人所实施的不法侵害行为不仅限于人的不法侵害行为,还可以是自然不可抗拒的力等不法侵害者本人损害的只能是与危险的发生无关的第三者的利益行为人必须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作为排除危险的唯一方法时才能实施无这样的要求,即使在当时的情况下能够用其他方法来避免造成的损害,允许等于或者大于不法侵害行为所可能造成的损害不适用于在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避免本人危险只要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都可以实行所损害的合法权益必须小于所保护的合法权益不同之处不同之处第20页/共28页3第21页/共28页4第22页/共28页课堂小结一、正当防卫1.含义2.成立条件3.防卫过当二、紧急避险1.含义2.成立条件三、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区别第23页/共28页5第24页/共28页第25页/共28页第26页/共28页第27页/共28页感谢您的观看!第28页/共2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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