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c认证学习.pptx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05.gif)
《质量c认证学习.ppt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质量c认证学习.pptx(27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第一部分:产品认证制度第一部分:产品认证制度 CCC简介简介 3C 3C认证即是认证即是“中国强制认证中国强制认证”,其英文,其英文名称名称“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缩,缩写为写为CCCCCC。CCCCCC认证的标志为认证的标志为“CCC”CCC”,是,是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强制性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产品认证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5 5号)制定的号)制定的 第1页/共27页中国的
2、认证起源与发展:中国的认证起源与发展:80年代,中国实行认证制度(CCEE、CCIB标志)相继导入IS09000、CE、UL、VED认证标志)IS09000是国际标准化组织认证标志,CCIB是中国国家商品检验局进口商品质量认证中心认证标志,CCEE是中国电工认证委员会认证标志,CE是欧洲联盟产品认证标志,UL 是美国UL安全检定公司认证标志,VDE是德国国家产品标志等。第2页/共27页中国的认证起源与发展:认证的类别和属性体系认证产品认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愿性产品认证产品认证的益处给顾客提供信心促进国际贸易、提高企业竞争力贯彻法规、标准的有效措施提高制造水平、保证产品质量第3页/共27页1.1.
3、产品安全认证系统产品安全认证系统 由以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由以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检验与检疫部门执行(进出口检验与检疫部门执行(CIQ)中国的认证起源与发展:n中国强制性认证的历史中国强制性认证的历史 过去过去所有进口商品必须要有两种产品认证方可进口所有进口商品必须要有两种产品认证方可进口:2.2.进出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进出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 由以前的中国质量和技术监管部门负责监管(由以前的中国质量和技术监管部门负责监管(CSBQTS)CSBQTS)第4页/共27页中国的认证起源与发展:+中国进出口检验与检疫中国进出口检验与检疫(CIQ)中国质量与技术监管中国质量与技术监管(CSBQTS)中
4、国强制认证中国强制认证(CCC)=为什么要整合两种认证系统?为什么要整合两种认证系统?1.1.中国加入中国加入WTOWTO的要求的要求2.2.国内国际进出口方的需求国内国际进出口方的需求3.3.提高政府部门工作效率提高政府部门工作效率之前进口需要两种证书,两种标记,两种产品目录,两种标准,之前进口需要两种证书,两种标记,两种产品目录,两种标准,两种申请流程两种申请流程 现在现在新制度自新制度自20022002年年5 5月月1 1日起实施,日起实施,20032003年年5 5月月1 1日起强制执行日起强制执行第5页/共27页指定的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 包括包括19大类,大类,132种产品种产品1
5、1)电线电缆(共)电线电缆(共5 5种);种);2 2)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共)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共6 6种);种);3 3)低压电器(共)低压电器(共9 9种);种);3 3)低压电器(共9种)漏电保护器、断路器(含漏电保护器、断路器(含RCCBRCCB、RCBORCBO、MCBMCB)、熔断器、低压开关(隔离器、隔离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其他电路保护装置保护器类:限流器、电路保护装置、过流保护器、热保护器、过载继电器过载继电器、低压机电式接触器低压机电式接触器、电动机启动器、继电器(36V电压1000V)、其他开关(电器开关、真空开关、压力开关、接近开关、脚踏开
6、关、热敏开关、液位开关、按钮开关、限位开关、微动开关、倒顺开关、温度开关、行程开关、转换开关、自动转换开关、刀开关)、其他装置(接触器、电动机起动器、信号灯、辅助触头组件、主令控制器、交流半导体电动机控制器和起动器)、低压成套开关设备。第6页/共27页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 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对列入目录中的产品实施强制性的检测和审核。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没有获得指定认证机构的认证证书,没有按规定加施认证标志,一律不得进口、不得出厂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摘要)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摘要)第五条第五条列入目录的产品必须经认证合格、加施认证标志后,方
7、可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伪造、变造、盗用、冒用、买卖和转让认证标志以及其他违反认证标志管理规定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第7页/共27页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第五章第五章 罚罚 则则 第二十五条 目录中的产品,未按本规定实施认证的,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罚款,责令限期实施认证。第二十六条 目录中的产品获得认证证书、未按规定使用认证标志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罚款。第二十七条 伪造、冒用认证证书、认证标志,以及其他违反国家有关产品安全质量许可、产品质量认证法律法规的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
8、处罚。第二十八条 指定认证机构和为其提供服务的指定检测机构和检查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或者伪造有关文件,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二十九条 本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各地质检行政部门依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行政案件办理程序的有关规定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摘要)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摘要)第8页/共27页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AQSIQ)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地方质检行政部门实施机构实施机构监督管理机构监督管理机构认证机构检查机构检测机构认证标志发放机构相关机构相关机构咨询机构认证代理申办机构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机构体系第9页/共27页1认证模式及选择认证模式及选择型式试验+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质量 认证 学习
![提示](https://www.taowenge.com/images/bang_tan.gif)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