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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瘢痕的类型瘢痕的类型根据瘢痕的形态及形成过程的不同,可将根据瘢痕的形态及形成过程的不同,可将根据瘢痕的形态及形成过程的不同,可将根据瘢痕的形态及形成过程的不同,可将瘢痕分为:瘢痕分为:瘢痕分为:瘢痕分为:1.1.浅表性瘢痕:浅表性瘢痕:浅表性瘢痕:浅表性瘢痕:也称为扁平瘢痕也称为扁平瘢痕,局部平,局部平 坦,质地一般较为柔软坦,质地一般较为柔软,与与 深部组织无紧密粘连,通深部组织无紧密粘连,通 常不引起周围器官功能障常不引起周围器官功能障 碍。碍。第1页/共26页2.2.增殖性瘢痕增殖性瘢痕增殖性瘢痕增殖性瘢痕:也称为增生性瘢痕也称为增生性瘢痕,瘢痕局,瘢痕局 部增殖,高出周围皮面,质部增殖
2、,高出周围皮面,质 地较硬。外观呈肉红色或紫地较硬。外观呈肉红色或紫 红色,与皮下组织粘连不紧。红色,与皮下组织粘连不紧。第2页/共26页3.3.瘢痕疙瘩:瘢痕增殖,明显高出周围皮瘢痕疙瘩:瘢痕增殖,明显高出周围皮 面,并向周围组织扩展,边面,并向周围组织扩展,边 缘明显隆起,质地通常较硬缘明显隆起,质地通常较硬 或坚硬。外观与增殖性瘢痕或坚硬。外观与增殖性瘢痕 相似,相似,但增殖性瘢痕不向邻但增殖性瘢痕不向邻 近健康组织生长。近健康组织生长。第3页/共26页4.4.萎缩性瘢痕:组织很薄,表面平坦、局萎缩性瘢痕:组织很薄,表面平坦、局萎缩性瘢痕:组织很薄,表面平坦、局萎缩性瘢痕:组织很薄,表面
3、平坦、局 部供血差,与深部组织黏部供血差,与深部组织黏部供血差,与深部组织黏部供血差,与深部组织黏 连紧密,质硬而不活动。连紧密,质硬而不活动。连紧密,质硬而不活动。连紧密,质硬而不活动。5.5.凹陷性瘢痕:低于正常皮肤表面,瘢痕凹陷性瘢痕:低于正常皮肤表面,瘢痕凹陷性瘢痕:低于正常皮肤表面,瘢痕凹陷性瘢痕:低于正常皮肤表面,瘢痕 基底部常与肌肉、神经、基底部常与肌肉、神经、基底部常与肌肉、神经、基底部常与肌肉、神经、骨膜黏连。骨膜黏连。骨膜黏连。骨膜黏连。第4页/共26页第5页/共26页第6页/共26页瘢痕肉眼观察随时间变化的关系 第7页/共26页瘢痕瘢痕的法医学检查的法医学检查 在观察瘢痕
4、时,应当着重检查瘢痕的位置、性质、质地、形状、边缘、颜色改变、走向、瘢痕周围的划痕在观察瘢痕时,应当着重检查瘢痕的位置、性质、质地、形状、边缘、颜色改变、走向、瘢痕周围的划痕及其周围组织的改变等。及其周围组织的改变等。第8页/共26页 瘢痕的质地包括瘢痕的质地包括:柔软、较硬、坚硬等。瘢痕的形状包括柔软、较硬、坚硬等。瘢痕的形状包括:规则的、不规则的、规则的、不规则的、线条状、块状等。线条状、块状等。瘢痕的边缘包括瘢痕的边缘包括:整齐的、不整齐的等。瘢痕的颜色改变包括整齐的、不整齐的等。瘢痕的颜色改变包括:色素沉着的、色素沉着的、色素减退的、颜色改变不明显的等。色素减退的、颜色改变不明显的等。
5、第9页/共26页 线条状瘢痕的走向除描述其与体表解剖位置的关系以外,还应当观察其与皮线条状瘢痕的走向除描述其与体表解剖位置的关系以外,还应当观察其与皮纹的关系。可能影响邻近器官功能的瘢痕纹的关系。可能影响邻近器官功能的瘢痕,也应当予以必要的检查。也应当予以必要的检查。第10页/共26页 对上述检查结果中的阳性内容和重要的阴性内容都应当准确地记录。对于不对上述检查结果中的阳性内容和重要的阴性内容都应当准确地记录。对于不规则的线条状瘢痕,不宜采用分段测量再行相加的方法。该方法可能因测量规则的线条状瘢痕,不宜采用分段测量再行相加的方法。该方法可能因测量次数的增加而增加误差的机会。次数的增加而增加误差
6、的机会。第11页/共26页法医学实践中遇到的问题法医学实践中遇到的问题 1.1.瘢痕长度及面积测量方法的规范瘢痕长度及面积测量方法的规范 瘢痕长度的测量方法很多,其中分规测量法、比例照相固定法是较好的方法。瘢痕长度的测量方法很多,其中分规测量法、比例照相固定法是较好的方法。同比曲线测量法常适用于不规则创口的测量,用粗细硬度合适的金属软线,同比曲线测量法常适用于不规则创口的测量,用粗细硬度合适的金属软线,同比弯曲成与创口一致的形状,并使金属丝的曲率与创缘的曲率完全吻合,同比弯曲成与创口一致的形状,并使金属丝的曲率与创缘的曲率完全吻合,然后将其拉直测量。然后将其拉直测量。第12页/共26页第13页
7、/共26页 比例照相测量法,在创口旁放上比例尺,垂直位照相,照片能真实比例照相测量法,在创口旁放上比例尺,垂直位照相,照片能真实反映创口的长度,是不可缺少的测量手段。反映创口的长度,是不可缺少的测量手段。第14页/共26页 2.2.瘢痕长度与面积的折算瘢痕长度与面积的折算瘢痕长度与面积的折算瘢痕长度与面积的折算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中,仅具体规定了面部瘢痕长度和面积大小的绝对值,但是,对躯干和肢体损伤和瘢痕面积只有占体表总面积百分比的相对面积值,而无具体的绝对面积值条款。第15页/共26页 另外,在另外,在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中,也存在单一规定损标准
8、中,也存在单一规定损伤瘢痕面积或长度的漏洞伤瘢痕面积或长度的漏洞,有的仅规定了瘢痕绝对面积值,有的虽既规定有的仅规定了瘢痕绝对面积值,有的虽既规定了瘢痕面积值又规定了瘢痕长度值,但仍缺乏片状与条形瘢痕之间的折算了瘢痕面积值又规定了瘢痕长度值,但仍缺乏片状与条形瘢痕之间的折算关系。关系。致使在同时存在达不到标准的损伤面积与长度的情况下,却不能进行面积致使在同时存在达不到标准的损伤面积与长度的情况下,却不能进行面积与长度累加。与长度累加。第16页/共26页 如如1 1例交通事故伤致面部片状瘢痕例交通事故伤致面部片状瘢痕4 cm24 cm2和条形瘢痕和条形瘢痕8cm8cm,根据条,根据条“面部面部瘢
9、痕形成,面积瘢痕形成,面积6cm26cm2以上,或面部线条状瘢痕以上,或面部线条状瘢痕10cm10cm以上以上”,两类瘢痕均,两类瘢痕均不构成伤残。不构成伤残。文献介绍的方法:瘢痕面积文献介绍的方法:瘢痕面积/0.5=/0.5=瘢痕长度;瘢痕长度瘢痕长度;瘢痕长度0.5=0.5=瘢痕面积瘢痕面积 上述案例中,瘢痕累计长度为上述案例中,瘢痕累计长度为16cm16cm,瘢痕面积累计为,瘢痕面积累计为8cm8cm2 2,均达到十级,均达到十级伤残。伤残。第17页/共26页 3.瘢痕鉴定时限的掌握瘢痕鉴定时限的掌握 一个瘢痕要达到完全机化,即稳定下来,短则数月,长达数年。由于法医一个瘢痕要达到完全机化
10、,即稳定下来,短则数月,长达数年。由于法医鉴定实践属于司法活动范围,按照鉴定实践属于司法活动范围,按照刑法刑法和和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等法律规定,要受到诉讼时间限定的制约,不可能无限地或长时间地等瘢痕完全机化后进要受到诉讼时间限定的制约,不可能无限地或长时间地等瘢痕完全机化后进行鉴定。在何时进行鉴定既不违反司法程序,瘢痕又相对稳定呢?行鉴定。在何时进行鉴定既不违反司法程序,瘢痕又相对稳定呢?第18页/共26页 在损伤后最初一个月内,疤痕收缩幅度较大,基本上每在损伤后最初一个月内,疤痕收缩幅度较大,基本上每7 7天要收缩天要收缩1%-2%1%-2%,这与该时间段处于炎症期愈合阶段,损
11、伤软组织的肿胀程度消退很快有关,这与该时间段处于炎症期愈合阶段,损伤软组织的肿胀程度消退很快有关,3030天以后至天以后至9090天,收缩幅度逐渐变慢,在天,收缩幅度逐渐变慢,在6060天左右的时间里,缩短长度仅天左右的时间里,缩短长度仅在在1%1%左右,相对比较稳定,伤疤痕处于修复期,超过左右,相对比较稳定,伤疤痕处于修复期,超过9090天以后,特别是在天以后,特别是在180180天至天至270270天之间,就更加稳定,这时伤疤痕基本塑形成熟。天之间,就更加稳定,这时伤疤痕基本塑形成熟。第19页/共26页 在法医临床学鉴定实践中,如果在损伤后在法医临床学鉴定实践中,如果在损伤后3030天内对
12、伤疤痕进行鉴定,误差天内对伤疤痕进行鉴定,误差很大,也不符合我国损伤程度鉴定的总则精神,在伤后很大,也不符合我国损伤程度鉴定的总则精神,在伤后180180天以内进行鉴定天以内进行鉴定也有较大的误差,也有较大的误差,鉴定的最佳时期应为伤后鉴定的最佳时期应为伤后180180天至天至270270天之间,这样既考天之间,这样既考虑到临床的科学性,也符合司法的规定。虑到临床的科学性,也符合司法的规定。第20页/共26页4.根据瘢痕长度推算创口长度,当推算根据瘢痕长度推算创口长度,当推算值处于临界值时,易引起争议。值处于临界值时,易引起争议。根据现实观察及统计研究,新鲜伤口与瘢痕长度差距的客观事实是明显的
13、。第21页/共26页 文献报道,锐器创瘢长度的收缩率约为文献报道,锐器创瘢长度的收缩率约为12.4%12.4%,钝器创瘢长度的收缩率约,钝器创瘢长度的收缩率约为为15.9%15.9%。3 3个月后面部瘢痕收缩率最大个月后面部瘢痕收缩率最大,可达可达15.4%;15.4%;头皮瘢痕收缩率最小,为头皮瘢痕收缩率最小,为10.1%;10.1%;躯干和四肢瘢痕收缩率介于两者之间,为躯干和四肢瘢痕收缩率介于两者之间,为13.6%13.6%;规则锐器创瘢痕;规则锐器创瘢痕收缩率最大,达收缩率最大,达16.1%16.1%。第22页/共26页在实际检案中,应该尽量避免使用学术上尚有争议的研究成果。如果不可避免,则应尽量参考比较权威的著作的意见。第23页/共26页5.对于首诊记录,我们应该重视而不是迷信。对于首诊记录,我们应该重视而不是迷信。临床医生对于外伤病人的观察和处理,与法医鉴定侧重的焦点不同。医生对临床医生对于外伤病人的观察和处理,与法医鉴定侧重的焦点不同。医生对伤口大小通常是大概估计而极少用标尺测量,更无拍照,所以与实际有误差,伤口大小通常是大概估计而极少用标尺测量,更无拍照,所以与实际有误差,法医学鉴定不能仅依靠手术记录草率作出判定。法医学鉴定不能仅依靠手术记录草率作出判定。第24页/共26页谢谢各位!谢谢各位!第25页/共26页感谢您的观看!第26页/共2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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