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统一上航执法业务培训班.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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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统一上航执法的必要性统一上航执法的必要性海事局(处)航道处(站)运管处(水上运管所)京杭运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苏北航务管理处下辖的各船闸及航道站江苏省水上行政执法部门(交通系统)港口局 一直以来,水上的几个一直以来,水上的几个执法部门都是各行其是,一执法部门都是各行其是,一艘船一个航次下来,要接受艘船一个航次下来,要接受海事的检查,接受航道部门海事的检查,接受航道部门的检查,接受运管部门的检的检查,接受运管部门的检查,船民每到一地,要在不查,船民每到一地,要在不同的地方跑来跑去,船主、同的地方跑来跑去,船主、船员等办理有关交费手续、船员等办理有关交费手续、过闸手续、船舶签证等常常过闸手续、船舶签
2、证等常常要跑十多公里路程,找到三、要跑十多公里路程,找到三、四个部门才能办齐。既影响四个部门才能办齐。既影响了办事效率,又增加了船民了办事效率,又增加了船民负担,而且造成了一些影响负担,而且造成了一些影响执法人员执法廉正性,影响执法人员执法廉正性,影响政府和部门形象,影响社会政府和部门形象,影响社会和谐发展的一些不稳定因素。和谐发展的一些不稳定因素。第1页/共29页统一上航执法的必要性统一上航执法的必要性各执法机构独立执法,缺乏统筹调配,难以各执法机构独立执法,缺乏统筹调配,难以形成监管合力,执法效能被削弱。形成监管合力,执法效能被削弱。执法职能分散在多个部门,造成资源的浪费。执法职能分散在多
3、个部门,造成资源的浪费。原原水水上上执执法法模模式式的的弊弊端端执法职能分工过细,多头管理,职能交叉执法职能分工过细,多头管理,职能交叉第2页/共29页统一上航执法的必要性统一上航执法的必要性 实施水上统一上航执法体制改革,是交通运输管理体实施水上统一上航执法体制改革,是交通运输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实施水上统一上航执法,推动水上执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实施水上统一上航执法,推动水上执法从分散执法向综合执法转变,是解决多头管理、重复执法从分散执法向综合执法转变,是解决多头管理、重复执法的突出问题,更加方便管理相对人、服务改善民生的重法的突出问题,更加方便管理相对人、服务改善民生的重要手段,也是交
4、通运输部门集中管理资源、提高管理效率,要手段,也是交通运输部门集中管理资源、提高管理效率,推动水运业又好又快发展、加快现代交通运输业发展的重推动水运业又好又快发展、加快现代交通运输业发展的重要举措。要举措。第3页/共29页省政府省政府“三定三定”规定规定 省政府办公厅关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运输于印发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苏政办发(苏政办发20092009142142号)号)第4页/共29页省政府省政府“三定三定”规定规定 其中对于省地方海事局的职责权限有以下规定:其中对于省地方海事局的职责权限有以下规定:“4 “4
5、、省地方海事局(省船舶检验局、省水上执法总队)、省地方海事局(省船舶检验局、省水上执法总队)负责除长江和沿海以外本省通航水、港口的水上安全监管、负责除长江和沿海以外本省通航水、港口的水上安全监管、水上安全检察和水上安全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承担救助打捞、防水上安全检察和水上安全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承担救助打捞、防止船舶污染、船舶和船员管理工作;承担船舶和水上设施及船用止船舶污染、船舶和船员管理工作;承担船舶和水上设施及船用产品检验工作;承担航政和水上运政的上航执法工作;承担全省产品检验工作;承担航政和水上运政的上航执法工作;承担全省重大内河(长江除外)水上人民搜救的组织协调工作。重大内河(长江除外)
6、水上人民搜救的组织协调工作。”第5页/共29页省交通厅省交通厅“三定三定”规定规定 鉴于省政府的鉴于省政府的“三定三定”规定,省交通厅及时调规定,省交通厅及时调整职能,制定了整职能,制定了关于明关于明确有关工作职责的通知确有关工作职责的通知(苏交政(苏交政201020108 8号)号)第6页/共29页省交通厅省交通厅“三定三定”规定规定 对于上航执法的职责进一步明确:对于上航执法的职责进一步明确:“二、关于上航执法的职责调整二、关于上航执法的职责调整 (一)省地方海事局(省水上执法总队(一)省地方海事局(省水上执法总队)承担上航执法职责。负责对船承担上航执法职责。负责对船舶违反交通运输法律法规
7、行为的检查、制止、强制和处罚。舶违反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行为的检查、制止、强制和处罚。(二(二)将由厅航道局行使的将由厅航道局行使的江苏省航道管理条例江苏省航道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四)第二十八条第(四)项禁止项禁止“船舶超过航道等级限制使用航道船舶超过航道等级限制使用航道”和第(六)项禁止和第(六)项禁止“占用通航占用通航水域过驳作业水域过驳作业”的检查、制止、强制和处罚职责划由省地方海事局(省水的检查、制止、强制和处罚职责划由省地方海事局(省水上执法总队)行使。上执法总队)行使。除上述以外涉及保护航产航权需要依法检查、制止、强制和处罚的职除上述以外涉及保护航产航权需要依法检查、制止、强制和处罚
8、的职责,任由厅航道局行使。责,任由厅航道局行使。(三)将由厅运输管理局行使的上航执法权,包括检查、制止、强制和(三)将由厅运输管理局行使的上航执法权,包括检查、制止、强制和处罚职责划给省地方海事局(省水上执法总队)行使。处罚职责划给省地方海事局(省水上执法总队)行使。”第7页/共29页省交通厅省交通厅“三定三定”规定规定 随后省交通厅根据职能随后省交通厅根据职能调整,制定了调整,制定了关于印发江关于印发江苏省地方海事局(省船舶检苏省地方海事局(省船舶检验局、省水上执法总队)主验局、省水上执法总队)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规定的通知(苏交政(苏交政201020
9、103737号)号)第8页/共29页省交通厅省交通厅“三定三定”规定规定 在职责调整部分规定如下:“1、将江苏省航道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四)项禁止“船舶超过航道等级限制使用航道”和第(六)项禁止“占用通航水域过驳作业”的检查、制止、强制和处罚职责划入;2、将由厅运输管理局行使的上航执法权,包括检查、制止、强制和处罚职责划入。”第9页/共29页省交通厅省交通厅“三定三定”规定规定 根据职能调整根据职能调整新增设了新增设了水上执法监督科水上执法监督科 “(十一)水上执法监督科(十一)水上执法监督科 宣传贯彻执行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监管、航政和运政上航宣传贯彻执行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监管、航政和运政上航执
10、法有关政策、法规、规章,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和意见;执法有关政策、法规、规章,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和意见;负责对船舶违反水上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行为的检查、制止、负责对船舶违反水上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行为的检查、制止、强制、处罚的指导和监督;负责对船舶存在海事违法、超过强制、处罚的指导和监督;负责对船舶存在海事违法、超过航道等级限制使用航道、占用通航水域过驳作业、擅自从事航道等级限制使用航道、占用通航水域过驳作业、擅自从事营业运输以及超越经营范围行为的检查处理进行指导和监督;营业运输以及超越经营范围行为的检查处理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指导通航水域、港口的巡航、通航秩序监督管理和交通负责指导通航水域、港口的巡
11、航、通航秩序监督管理和交通管制工作;指导和监督市县水上执法机构的上航执法工作,管制工作;指导和监督市县水上执法机构的上航执法工作,负责水上执法业务培训。负责水上执法业务培训。”第10页/共29页省水上执法监督科职责省水上执法监督科职责 根据根据“三定三定”规定,省地方海事局制定了规定,省地方海事局制定了关于印发江苏省地方海事局水上关于印发江苏省地方海事局水上执法监督科工作职责的通知执法监督科工作职责的通知(苏地海事(苏地海事201120115151号),号),进一步明确职能科室进一步明确职能科室的职责,以指导推进水上统一上航执法工作的职责,以指导推进水上统一上航执法工作:第11页/共29页省水
12、上执法监督科职责省水上执法监督科职责 职责主要有以下几项:职责主要有以下几项:一、贯彻执行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监管、航政和运政上航执法有关政策、法规、规章。一、贯彻执行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监管、航政和运政上航执法有关政策、法规、规章。二、研究制定全省水上统一上航执法监督发展政策、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二、研究制定全省水上统一上航执法监督发展政策、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三、组织领导全省水上统一上航执法监督管理工作。三、组织领导全省水上统一上航执法监督管理工作。四、在全省辖区统一指导行使海事、水上运政及部分航政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和行政检查权。四、在全省辖区统一指导行使海事、水上运政及部分航
13、政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和行政检查权。(一)负责对船舶违反水上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行为的检查、制止、强制、处罚的指导和监督;(一)负责对船舶违反水上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行为的检查、制止、强制、处罚的指导和监督;(二)负责船舶存在海事违法行为的检查处理的指导和监督;负责超过航道等级限制使用航道和占(二)负责船舶存在海事违法行为的检查处理的指导和监督;负责超过航道等级限制使用航道和占用通航水域过驳作业行为的检查处理的指导和监督;用通航水域过驳作业行为的检查处理的指导和监督;(三)对全省辖区内(包括长江水域江苏段)从事经营活动的船舶经营资质进行检查,以及从事营(三)对全省辖区内(包括长江水域江苏段)从事经营
14、活动的船舶经营资质进行检查,以及从事营业运输以及超越经营范围等违规行为的检查处理进行指导和监督。业运输以及超越经营范围等违规行为的检查处理进行指导和监督。五、组织指导全省辖区通航水域、港口的巡航和通航秩序管理工作。五、组织指导全省辖区通航水域、港口的巡航和通航秩序管理工作。六、指导监督全省辖区通航水域的交通管制。组织协调全省辖区重大涉水活动的交通管制。六、指导监督全省辖区通航水域的交通管制。组织协调全省辖区重大涉水活动的交通管制。七、对全省水上统一上航执法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督市水上执法支队和(县、市区)水上七、对全省水上统一上航执法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督市水上执法支队和(县、市区)水
15、上执法大队的上航执法工作。执法大队的上航执法工作。八、组织开展水上统一执法业务培训工作。八、组织开展水上统一执法业务培训工作。九、协助做好全省水上统一上航执法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的起草、修改工作。九、协助做好全省水上统一上航执法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的起草、修改工作。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第12页/共29页省水上执法总队的成立省水上执法总队的成立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汪祝君为省水上执法总队揭牌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汪祝君为省水上执法总队揭牌第13页/共29页各市水上统一上航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各市水上统一上航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目前,全省已有目前,全省
16、已有1212个市参照省里模式,由市编办批复同意成立个市参照省里模式,由市编办批复同意成立“市水上执法市水上执法支队支队”,并有,并有3 3个市已挂牌,正式对外履行职责。另有个市已挂牌,正式对外履行职责。另有1 1个市仍未获得批复增设个市仍未获得批复增设“市水上执法支队市水上执法支队”。第14页/共29页全省水上统一上航执法工作大事记全省水上统一上航执法工作大事记 1 1、20092009年年1212月月2525日省政府出台了日省政府出台了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定(苏政办发(苏政办发20092009142142号)。号)。2 2
17、、20102010年年2 2月月2121日省交通厅印发了日省交通厅印发了关于明确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明确有关工作的通知 (苏交政(苏交政201020108 8号)。号)。3 3、20102010年年5 5月月1414日日省省交交通通厅厅出出台台了了江江苏苏省省地地方方海海事事局局(省省船船舶舶检检验验局局、省省水水上上执执法法总队)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总队)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苏交政(苏交政201020103737号)号)4 4、20112011年年1 1月月2121日日,江江苏苏省省水水上上执执法法总总队队在在南南京京正正式式揭揭牌牌成成立立并并对对外外履履职职,该该总总
18、队队与与江苏省地方海事局、江苏省船舶检验局合署办公。江苏省地方海事局、江苏省船舶检验局合署办公。5 5、20112011年年3 3月月2222日日至至2828日日,由由省省厅厅汪汪祝祝君君副副厅厅长长带带队队,厅厅政政治治处处、厅厅法法规规处处、省省地地方方海海事事局局有有关关领领导导及及其其它它人人员员组组成成联联合合调调研研组组,对对仍仍未未批批准准成成立立“水水上上执执法法支支队队”的的南南京京、镇江、常州、徐州和南通等五个交通运输局,就水上统一上航执法落实情况进行了调研。镇江、常州、徐州和南通等五个交通运输局,就水上统一上航执法落实情况进行了调研。6 6、20112011年年7 7月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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