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汉代法律制度(1)baos.pptx
《第五章汉代法律制度(1)baos.ppt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五章汉代法律制度(1)baos.pptx(42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第五章第五章 汉代法律制度汉代法律制度(前前202202年年公元公元220220年年)本章重点:本章重点:1 1汉代法律思想的变化。汉代法律思想的变化。2 2汉代的刑制改革。汉代的刑制改革。3 3汉代法律的儒家化。汉代法律的儒家化。4 4春秋决狱春秋决狱5 5汉代的刑罚适用原则汉代的刑罚适用原则第一节第一节 汉代法律思想的变化汉代法律思想的变化 二、二、汉武帝以后汉武帝以后:一、一、汉初汉初文景时期文景时期:以黄老思想为主、以法家思想为辅黄老思想为主、以法家思想为辅“与民休息与民休息”、“宽省刑罚宽省刑罚”以儒家思想为主,以法家思想为辅以儒家思想为主,以法家思想为辅“礼法并用礼法并用”、“德主
2、刑辅德主刑辅”例例题题:下下列列哪哪些些属属于于西西汉汉中中期期以以后后的的法法制制指指导思想导思想()。A A以德配天以德配天 B B德主刑辅德主刑辅C C明德慎罚明德慎罚 D D出礼入刑出礼入刑一、汉初一、汉初:以黄老思想为主、以法家思想为辅黄老思想为主、以法家思想为辅4 4汉初统治者比较清醒地看到了当时存在的问题和汉初统治者比较清醒地看到了当时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困难.(一)背景(一)背景1 1经济上经济上,长期的战乱使长期的战乱使社会生产遭到严重破坏社会生产遭到严重破坏;2 2政治上,政治上,统治根基不牢根基不牢;3 3军事上,军事上,与周边民族此消彼长;一、汉初一、汉初:以黄老思想为主、
3、以法家思想为辅黄老思想为主、以法家思想为辅对当时政局的稳定和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以及政局的稳定和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以及国力的增强起了积极的作用国力的增强起了积极的作用。(二)内容(二)内容 恢复农业,轻徭薄赋,约法省刑,安定百姓,与民休息;萧规曹随萧规曹随(三)意义(三)意义二、二、汉武帝汉武帝以后:以后:以儒家思想为主,以法家思想为辅以儒家思想为主,以法家思想为辅3 3董仲舒董仲舒把儒学改造成维护封建大一统和专制皇权的神学化了的把儒学改造成维护封建大一统和专制皇权的神学化了的儒家思想。儒家思想。1 1汉初社会政治汉初社会政治经济的恢复与发展经济的恢复与发展,为有为奠定了经济基础为有为奠定了经济基础
4、。2 2汉武帝即位后,面临着一系列新的问题:汉武帝即位后,面临着一系列新的问题:对内政策上对内政策上,“无为”导致农民为逃避赋税而脱离户籍,成为农民为逃避赋税而脱离户籍,成为“亡人亡人”;汉初分封的诸侯王势力逐渐强大,竭力摆脱中央控制;汉初分封的诸侯王势力逐渐强大,竭力摆脱中央控制;边境地区,外患不断边境地区,外患不断 ;思想上,各种学说纷争,容易导致统治阶级集团内部思想分歧思想上,各种学说纷争,容易导致统治阶级集团内部思想分歧和社会思想的混乱和社会思想的混乱 。董仲舒的董仲舒的“大一统大一统”主张主张 在法律上,要求在法律上,要求“大德小刑大德小刑”,德主刑辅。,德主刑辅。在政治上,要求实行
5、中央集权在政治上,要求实行中央集权。思想上,思想上,“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也。今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指意不同,是以上谊也。今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指意不同,是以上亡以持一统;法制数变,下不知所守。臣愚以为诸不在六亡以持一统;法制数变,下不知所守。臣愚以为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邪辟之说灭息,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邪辟之说灭息,然后统纪可一而法度可明,民知所从矣。然后统纪可一而法度可明,民知所从矣。”“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第二节第二节 汉代的立法概况及法律形式汉代的立法概况及法律
6、形式(一一)律律 (二二)令令 (三三)科科 (四四)比比一、汉初的主要立法活动及其成果一、汉初的主要立法活动及其成果(一)汉初(一)汉初汉武帝汉武帝 汉律六十篇汉律六十篇1萧何定萧何定九章律九章律 :新增户兴厩:新增户兴厩2 2叔孙通叔孙通傍章律傍章律18183 3张汤越宫律张汤越宫律2727与赵禹朝律与赵禹朝律6 6(二)武帝以后立法的发展变化(二)武帝以后立法的发展变化1武帝以后法律的扩充:律令武帝以后法律的扩充:律令359359章,大辟之刑章,大辟之刑409409条条18821882事,事,死罪决事比死罪决事比1347213472事事2 2光武帝时期汉律的恢复:恢复了西汉旧律光武帝时期
7、汉律的恢复:恢复了西汉旧律 3 3章帝时期汉律的删简:定大辟之刑章帝时期汉律的删简:定大辟之刑200200条,耐、赎罪条,耐、赎罪28002800条条 4 4献帝时期汉律的整理献帝时期汉律的整理二、法律形式的定型化二、法律形式的定型化九章律九章律是汉高祖刘邦命萧何在法经和秦律是汉高祖刘邦命萧何在法经和秦律基础上制定而成,因有九篇而得名,是基础上制定而成,因有九篇而得名,是汉朝最主要的法典;共九篇,盗、贼、汉朝最主要的法典;共九篇,盗、贼、囚、捕、杂、具、户、兴、厩。通常所囚、捕、杂、具、户、兴、厩。通常所说的汉律主要是指九章律。说的汉律主要是指九章律。“决事比决事比”是是汉代的法律形式之一。汉
8、代的法律形式之一。“比谓类似。比谓类似。”即可以用来比即可以用来比照断案的典型判例。汉朝广泛照断案的典型判例。汉朝广泛采用采用判例断案,判例断案,“比比”能补能补充律令之不足,对维护封建统治更具有灵活性,但也为司充律令之不足,对维护封建统治更具有灵活性,但也为司法官吏破坏法制提供了方便条件。法官吏破坏法制提供了方便条件。第三节第三节 汉代的刑制改革及刑法制度汉代的刑制改革及刑法制度二、二、改革以后的刑罚制度改革以后的刑罚制度 一、一、汉代的刑制改革汉代的刑制改革 三、三、刑罚原则的发展变化刑罚原则的发展变化四、四、主要罪名主要罪名一、汉代的一、汉代的刑制改革刑制改革 其次,为后世确立笞、杖、徒
9、、流、死的封建五刑体系奠定了其次,为后世确立笞、杖、徒、流、死的封建五刑体系奠定了基础。基础。(一)(一)历史背景历史背景(二)刑制改革的内容(二)刑制改革的内容1 1废除肉刑的改革废除肉刑的改革2 2劳役刑期的确立劳役刑期的确立(三)历史意义三)历史意义首先,使刑罚由极端野蛮残酷向相对宽缓人道转变,首先,使刑罚由极端野蛮残酷向相对宽缓人道转变,扩大了剥削对象,有利于生产的发展与经济的恢,扩大了剥削对象,有利于生产的发展与经济的恢,客观上促客观上促进了社会的进步;进了社会的进步;(一)汉初刑制改革的历史背景(一)汉初刑制改革的历史背景3.3.肉刑既是对生产力的一种破坏,也阻塞了犯人的自肉刑既是
10、对生产力的一种破坏,也阻塞了犯人的自新之路新之路 。1.1.汉初新旧刑罚体系混杂不清汉初新旧刑罚体系混杂不清 ,既有旧的奴隶制五刑,既有旧的奴隶制五刑,又补充增加了许多新的的刑罚种类,如徒刑、身体刑、又补充增加了许多新的的刑罚种类,如徒刑、身体刑、耻辱刑等。耻辱刑等。2 2汉初虽废除酷法,但本质上与秦王朝并无区别。汉初虽废除酷法,但本质上与秦王朝并无区别。惠帝时,废除了挟书令惠帝时,废除了挟书令 ;吕后时废除了妖言罪,缩小了夷三族的适用范围,吕后时废除了妖言罪,缩小了夷三族的适用范围,并废除了具五刑并废除了具五刑 。4 4文帝继位以后,进一步实行文帝继位以后,进一步实行“休养生息休养生息”的政
11、策,经的政策,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为改革刑制提供了良好的社会条件。济发展,社会稳定,为改革刑制提供了良好的社会条件。1.1.汉初废除肉刑的改革汉初废除肉刑的改革当斩右趾者,弃市。当斩右趾者,弃市。恢复斩右趾恢复斩右趾直接原因直接原因缇萦上书缇萦上书改革内容改革内容 :凡当完者(臣瓒注:完应为髡凡当完者(臣瓒注:完应为髡 ),完为城旦舂;),完为城旦舂;当黥者,髡钳为城旦舂;当黥者,髡钳为城旦舂;当劓者,笞三百;当劓者,笞三百;二百二百一百一百当斩左趾者,笞五百;当斩左趾者,笞五百;三百三百 二百二百书奏天子,天子怜悲其意,遂下令曰:书奏天子,天子怜悲其意,遂下令曰:“今法有肉刑今法有肉刑三,而
12、奸不止,其咎安在?非乃朕德之薄而教不明与三,而奸不止,其咎安在?非乃朕德之薄而教不明与?吾甚自愧。?吾甚自愧。夫刑至断支体,刻肌肤,终身不息,夫刑至断支体,刻肌肤,终身不息,何其刑之痛而不德也!岂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刑,何其刑之痛而不德也!岂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刑,有以易之;及令罪人各以轻重,不亡逃,有年而免。有以易之;及令罪人各以轻重,不亡逃,有年而免。具为令。具为令。”缇萦上书曰:缇萦上书曰:“妾父为吏,齐中皆称其廉平,今坐法妾父为吏,齐中皆称其廉平,今坐法当刑。妾伤夫死者不可复生,刑者不可复属,虽后欲当刑。妾伤夫死者不可复生,刑者不可复属,虽后欲改过自新,其道亡繇也。妾愿没入为官婢,
13、以赎父刑改过自新,其道亡繇也。妾愿没入为官婢,以赎父刑罪,使得自新。罪,使得自新。”2 2劳役刑期的确立劳役刑期的确立 此令颁行前,被判处附加肉刑的城旦舂刑徒,已服刑此令颁行前,被判处附加肉刑的城旦舂刑徒,已服刑一年以上,且不属终身禁锢罪者,可按完城旦舂的服一年以上,且不属终身禁锢罪者,可按完城旦舂的服刑期限执行。刑期限执行。判处完城旦舂刑者,服刑三年降为鬼薪、白粲,再服刑判处完城旦舂刑者,服刑三年降为鬼薪、白粲,再服刑 一年降为隶臣妾,再服刑一年释放为平民;一年降为隶臣妾,再服刑一年释放为平民;55年年)判处隶臣妾刑者,服刑二年降为司寇,再服刑一年释判处隶臣妾刑者,服刑二年降为司寇,再服刑一
14、年释放为平民;放为平民;33年年判处司寇刑者,则服刑二年释放为平民;判处司寇刑者,则服刑二年释放为平民;22年年服刑期间逃亡,或重犯耐刑以上罪者,不适用此制;服刑期间逃亡,或重犯耐刑以上罪者,不适用此制;二、改革以后的刑罚制度二、改革以后的刑罚制度(一)死刑(一)死刑增加增加“殊死殊死”(二)肉刑(二)肉刑:基本沿袭秦制墨、劓、剕、笞、宫刑基本沿袭秦制墨、劓、剕、笞、宫刑(三)劳役刑三)劳役刑徒刑徒刑新增加了女徒新增加了女徒“顾山顾山”(四)罚金刑:四)罚金刑:“犯陛,当罚金犯陛,当罚金”(五)徙边:五)徙边:(六六)禁锢禁锢减减死一等的代用刑死一等的代用刑 刑罚与移民相结合刑罚与移民相结合“
15、贾人、赘婿及吏坐赃者,皆禁锢不得为吏贾人、赘婿及吏坐赃者,皆禁锢不得为吏”“一人犯罪,禁至三属,莫得垂缨仕宦王朝,如有贤才一人犯罪,禁至三属,莫得垂缨仕宦王朝,如有贤才而没齿无用而没齿无用”允许女劳役刑徒每月缴纳三百钱允许女劳役刑徒每月缴纳三百钱。三、三、刑罚原则的发展变化刑罚原则的发展变化 (四四)先自告除其罪先自告除其罪(一)矜老怜幼的(一)矜老怜幼的恤刑原则恤刑原则(二)(二)亲亲得相首匿亲亲得相首匿的相隐原则的相隐原则(三)保障官僚贵族封建特权的上请原则(三)保障官僚贵族封建特权的上请原则 上请的范围上请的范围,由起初的郎中或六百石以上官吏,逐渐扩大到公侯嫡子及三百石以上官员。汉律的自
16、首叫“自告”or自出:2对犯罪集团的出谋划策者,自首也不免其罪对犯罪集团的出谋划策者,自首也不免其罪1数罪并发,只免除其自首之罪。数罪并发,只免除其自首之罪。亲亲得相首匿的容隐原则亲亲得相首匿的容隐原则 论语记载论语记载:叶公语孔子曰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吾党有直躬者,其其父攘羊父攘羊,而子证之。而子证之。”孔子则曰孔子则曰:“:“吾党之直躬者异吾党之直躬者异于是于是:父为子隐父为子隐,子为父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直在其中矣。”汉宣帝地节四年诏:汉宣帝地节四年诏:“自今子匿父母,妻匿夫,孙自今子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子
17、,夫匿妻,大父母匿孙,罪殊死,皆上请廷尉以闻。匿孙,罪殊死,皆上请廷尉以闻。”亲亲得相首匿(亲亲得相首匿(亲属相隐)指指在在直直系系三三代代血血亲亲和和夫夫妻妻之之间间,除除谋谋反反、大大逆逆外外,均均可可互互相相隐隐匿匿犯犯罪罪行行为为,而而且且减减免免刑刑罚罚。最最早早提提出出这这一一原原则则的的是是孔孔子子。他他主主张张“父父为为子子隐隐,子子为为父父隐隐”。汉汉代代儒儒家家思思想想定定为为一一尊尊后后,亲亲属属相相隐隐便便成成为为汉汉律律中中定定罪罪量量刑刑的的一一项项原原则则。根根据据这这一一原原则则,卑卑幼幼首首匿匿尊尊长长,不不负负刑刑事事责责任任;尊尊亲亲长长首首匿匿卑卑幼幼,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第五 汉代 法律制度 baos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