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一经济法概论学习资料(担保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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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担保法保证保证抵押抵押质押质押留置留置定金定金 第一节第一节 担保法概念和特征担保法概念和特征一、担保的概念及特征一、担保的概念及特征1、概概念念:对对已已成成立立的的债债权权债债务务关关系系提提供供的的保保障债权实现的法律措施。障债权实现的法律措施。2、合同的担保分类:、合同的担保分类:(1)分分为为一一般般担担保保(债债务务人人的的责责任任财财产产对对所所有有债债务务的的担担保保)和和特特别别担担保保(对对特特定定债债务务的的担保)。担保)。(2)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 担保的特征担保的特征 1、从属性;、从属性;2、补充性;、补充性;3、相对独立性、相对独立性人保与物保人
2、保与物保约定担保与法定担保约定担保与法定担保反担保反担保反担保又可称为求偿担保,反担保又可称为求偿担保,偿还约定书获反保证书。是指为保障偿还约定书获反保证书。是指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的担保。第二节第二节 保证保证 (一)保证的概念(一)保证的概念 第第三三人人与与债债权权人人约约定定,债债务务人人不不履履行行债务,由债务,由保证人保证人履行的担保方式。履行的担保方式。法律关系:法律关系:保证人、债权人、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债务人 二、保证合同1、保证合同当事人:保证人、债
3、权人、保证合同当事人:保证人、债权人2、保证人的资格:有代偿能力的自然人、其他组织或法人。、保证人的资格:有代偿能力的自然人、其他组织或法人。例例外外:国国家家机机关关不不得得为为保保证证人人,但但经经国国务务院院批批准准为为使使用用外外国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学学校校、幼幼儿儿园园、医医院院等等以以公公益益为为目目的的的的事事业业单单位位、社社会会团团体体不得为保证人。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企业法人的分支机
4、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提供保证。3、保证合同条款(一)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保证的方式;(四)保证担保的范围;(五)保证的期间;(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三、保证的方式保证的方式 1、一一般般保保证证:债债务务人人不不能能履履行行时时,保保证证人才代为履行,承担补充责任。人才代为履行,承担补充责任。2、连连带带保保证证:债债务务人人未未履履行行,债债权权人人既既可可请请求求债债务务人人、又又可可请请求求保保证证人人履履行行债债务务,承担连带责任。承担连带责任。四、保证的范围和期间四、保证的范围和期间 1、保证范围:主债权;利
5、息;违约金;、保证范围:主债权;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必要费用。赔偿金;实现债权的必要费用。2、保证期间:当事人约定;无约定的,、保证期间:当事人约定;无约定的,自债务人履行迟延之日起自债务人履行迟延之日起6个月。过期保个月。过期保证责任消灭。证责任消灭。保证期间保证期间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个月。在合同约定的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未对债
6、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中断的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起6个月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主合同变更
7、对保证合同的影响主合同变更对保证合同的影响 1、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2、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3、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
8、书面同意,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按照约定。五、保证债务的消灭与保证人的追偿权五、保证债务的消灭与保证人的追偿权 1、消灭的特别原因:向债务人请求除去保证。、消灭的特别原因:向债务人请求除去保证。2、消灭的一般原因常见的有:、消灭的一般原因常见的有:a.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b.保证期满,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期满,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履行;c.债务人未经债权人同意转移债务;债务人未经债权人同意转移债务;d.主债协商变更,未经保证人同意
9、。主债协商变更,未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在履行了保证债务后,可以向债务保证人在履行了保证债务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人追偿。第三节第三节 抵押权抵押权一、抵押权的概念一、抵押权的概念 抵押权抵押权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不移转占有不移转占有而供担保而供担保的不动产及其他财产,优先清偿其债权的权利。的不动产及其他财产,优先清偿其债权的权利。抵押权的特征:抵押权的特征:1 1、抵押权的标的物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特定不动产、动、抵押权的标的物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特定不动产、动产或者权利;产或者权利;2 2、抵押物不移转占有;、抵押物不移转占有;3 3、抵押权是就抵押物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权
10、是就抵押物优先受偿的权利。当事人:抵押人、抵押权人(债权人)当事人:抵押人、抵押权人(债权人)二、抵押权的标的范围二、抵押权的标的范围 (一)可以抵押的财产(物权法第(一)可以抵押的财产(物权法第180180条)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1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2 2、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3 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经营权;4 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11、5 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6 6、交通运输工具;、交通运输工具;7 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单独抵押或者一并抵押。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单独抵押或者一并抵押。(二)禁止抵押的财产(物权法第禁止抵押的财产(物权法第184184条)条)1、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四荒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四荒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地使用权可以抵
12、押)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三、抵押权的设立三、抵押权的设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公示方法)公示方法)(一)抵押合同(第(一)抵押合同(第185185条)条)抵押合同内容:抵押合同内容:1 1、被担保的主
13、债权的种类和数额;、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和数额;2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3 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使用权权属属或使用权权属4 4、抵押担保的范围;、抵押担保的范围;5 5、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备上述内容的,当事人可以补正。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备上述内容的,当事人可以补正。流押条款无效流押条款无效(即约定无法清偿债务抵押物归债权人)(即约定无法清偿债务抵押物归债权人)形式:形式:书面形式书面形式(二)抵押登记(二)抵押登记 1 1
14、、强制(法定)抵押登记、强制(法定)抵押登记(必须必须办理抵押登记的财产)办理抵押登记的财产)(抵押权从(抵押权从登登记记之日设立)之日设立)(1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2 2)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3 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 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土地承包经营权;(4 4)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正在建造的建筑物 。(主要适用于不动产和不动产的用益物权)(主要适用于不动产和不动产的用益物权)登记登记生效要件生效要件(抵押合同有效,但是不登记抵押权不成立)(抵押合同有效,但是不登记抵押权不成立)
15、2 2、自愿抵押登记(抵押权从、自愿抵押登记(抵押权从合同成立合同成立之日设立)之日设立)以下列财产设定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以下列财产设定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1 1)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2 2)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3 3)交通运输工具;)交通运输工具;(4 4)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现有的以及将有)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16、(登记机关:工商(登记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行政管理部门;)主要适用于动产和准不动产。主要适用于动产和准不动产。登记登记为对抗要件(未登记抵押权为对抗要件(未登记抵押权有效有效,但是不得对抗第三,但是不得对抗第三人。即:人。即: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抵押财产的买受人。)关于抵押财产的特别规定关于抵押财产的特别规定 1 1、建筑物与其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建筑物与其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182182条,条,200200条)条)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
17、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押。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并抵押。(182182条)条)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土地上新增的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
18、无权优先受偿。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200200条)条)2、乡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乡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 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物权法物权法 183183条条 但实现抵押权后,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土地但实现抵押权后,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用途。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用途。物权法物权法 201201条条 案 例 开元公司建设商住楼向银
19、行贷款,双方协议约定:开元公司建设商住楼向银行贷款,双方协议约定:银行向开元公司贷款银行向开元公司贷款20002000万元,开元公司以在建工程万元,开元公司以在建工程为抵押,到期不还,该工程归银行所有,充抵贷款。为抵押,到期不还,该工程归银行所有,充抵贷款。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同时开元公司向大发公司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同时开元公司向大发公司借款借款500500万元,开元公司以同一在建工程作抵押,为万元,开元公司以同一在建工程作抵押,为减少税费,双方签订了抵押借款合同,未办理抵押登减少税费,双方签订了抵押借款合同,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后来,开元公司又向中原公司借款记手续。后来,开元公司又
20、向中原公司借款300300万万元。到期后,开元公司未能偿还上述三笔款项,除在元。到期后,开元公司未能偿还上述三笔款项,除在建工程外又别无其他财产。现中原公司等诉至法院,建工程外又别无其他财产。现中原公司等诉至法院,要求开元公司还款。本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要求开元公司还款。本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1、银行抵押权有效,但是涉及流押条银行抵押权有效,但是涉及流押条款,流押条款无效,从拍卖在建工程款,流押条款无效,从拍卖在建工程的价款中优先清偿的价款中优先清偿20002000万元万元;2、大发公司抵押权未成立,为一般债大发公司抵押权未成立,为一般债权;权;3 3、中原公司为无担保的一般债权;、中原公
21、司为无担保的一般债权;4 4、大发和中原公司债权,从拍卖工程、大发和中原公司债权,从拍卖工程的余款中按比例的余款中按比例5 5:3 3清偿清偿.四、抵押权的效力范围四、抵押权的效力范围 (一)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范围(一)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范围 当事人可以约定,约定优先;当事人可以约定,约定优先;如无约定,法定担保范围:如无约定,法定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其利息主债权及其利息 违约金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损害赔偿金 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二)抵押财产的代位物:(二)抵押财产的代位物: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
22、金、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174条)条)五、抵押权当事人的权利五、抵押权当事人的权利 (一)抵押人的权利(一)抵押人的权利 1 1、收取抵押物孳息的权利;、收取抵押物孳息的权利;2 2、可就抵押物为他人设定抵押权:即、可就抵押物为他人设定抵押权:即余额再抵余额再抵 3 3、抵押人可出租其抵押物、抵押人可出租其抵押物租赁与抵押的关系:租赁与抵押的关系:先租后押先租后押: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
23、产已出租的,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先押后租先押后租: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案案 例例 甲公司为某一项目的开发,需要向银行贷款甲公司为某一项目的开发,需要向银行贷款10001000万元,万元,遂与乙银行达成协议,由该银行提供贷款,借款期限为遂与乙银行达成协议,由该银行提供贷款,借款期限为1 1年,年,甲公司以一栋办公楼(价值甲公司以一栋办公楼(价值900900万元)和两辆奔驰轿车(价值万元)和两辆奔驰轿车(价值200200万元
24、)设定抵押,均办理了抵押登记。万元)设定抵押,均办理了抵押登记。1 1年后,由于市场年后,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开发产品市场需求冷淡而损失惨重,无力偿还乙竞争激烈,开发产品市场需求冷淡而损失惨重,无力偿还乙银行的贷款。乙银行拟行使抵押权,经查,该办公楼有一层银行的贷款。乙银行拟行使抵押权,经查,该办公楼有一层已经于半年前出租给丙公司,租期两年;轿车之一,已经准已经于半年前出租给丙公司,租期两年;轿车之一,已经准备出卖给丁,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尚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备出卖给丁,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尚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但车已经交付丁使用;轿车之二,因某次董事长驾车外出,但车已经交付丁使用;轿车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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