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与纳税管理知识分析概述(47页PPT).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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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纳税会计王红云王红云 编著编著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纳税会计作者:王红云王红云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国家课题研究成果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日期:2011年07月版次:第2版ISBN:978-7-04-029369-2第一章第一章 纳税会计概述纳税会计概述教学重点和难点教学重点和难点理解纳税会计概念,了解纳税会计与财务会计的联系与区别,掌握纳税会计的核算特点。重点:纳税会计的概念。难点:税务登记,尤其是开业税务登记。第一节第一节 纳税会计的概念纳税会计的概念 纳税会计是近代新兴的一门会计学的边缘学科,我国是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人们才开始引进“纳税会计”这个概念,并研究它。
2、纳税会计税收会计,纳税会计=税务会计,为了与国际惯例一致,本教材仍用“纳税会计”。一、企业对纳税会计管理岗位的需求现企业对纳税会计管理岗位的需求现状状1.纳税是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和税务处理时必须加以考虑的重要问题。2.国际和国内的经济快速发展促使会计岗位需要进行细分。3.纳税会计师管理岗位成为高薪热门职位。近些年来,纳税会计师成为人力市场宠儿,纳税会计师列职员需求榜不只一次位列前10位。二、纳税会计的概念二、纳税会计的概念纳税会计是以纳税人为会计主体,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依据国家现行的税收法规,运用会计基本理论和方法,对企业资金运动中的有关纳税的内容进行连续、系统、全面的核算与筹划,目的在于
3、使纳税人在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及时、准确地缴纳税金并向税务部门提供税务信息的会计学科,其会计主体是负有纳税义务的独立纳税人,包括法人和非法人。纳税会计是为了专门适应纳税人的需要,将会计的基本理论、方法同纳税活动相结合形成的一门边缘学科。三、纳税会计与财务会计的联系与区三、纳税会计与财务会计的联系与区别别(一)纳税会计与财务会计的联系1核算原理相同2纳税会计以财务会计为基础(二)纳税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区1目的不同2核算依据不同3对象不同4目标不同5.计算损益的程序不同四、纳税会计与税收会计的联系与区别四、纳税会计与税收会计的联系与区别(一)纳税会计与税收会计的联系1.二者都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
4、2.以税法为准绳,利用会计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对税款进行核算和监督的专业会计。(二)纳税会计与税收会计的区别主体不同。对象不同。核算的依据不同。记账基础不同。第二节第二节 纳税人须知的税务纳税人须知的税务登记登记税务登记亦称纳税登记,是税务机关对纳税务登记亦称纳税登记,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开业、变动、歇业以及生产经营范税人的开业、变动、歇业以及生产经营范围变化实行法定登记的一项管理制度。建围变化实行法定登记的一项管理制度。建立税务登记制度,对于纳税人依法纳税和立税务登记制度,对于纳税人依法纳税和税务机关依法征税都有重要意义。税务机关依法征税都有重要意义。根据2007年11月22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
5、办理纳税人涉税事项操作指南规定,纳税人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主要需要注意以下事项一、设立登记设立登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到税务机关领取税务登记表,填写完整后提交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一)设立登记(单位纳税人)(一)设立登记(单位纳税人)1.适用于单位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办理税务登记。2.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1份(联合办证2份);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联合办证需提供2份)。3.办理税务登记应当出示、提供以下证件资料(所提供资料原件用于税务机关审核,复印件
6、留存税务机关)(二)设立登记设立登记(个体经营个体经营)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到税务机关领取税务登记表,填写完整后提交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2.办理税务登记应出示、提供以下证件资料(所提供资料原件用于税务机关审核,复印件留存税务机关):二、变更登记变更登记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登记;纳税人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其变更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应当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或者
7、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登记。(一)变更登记(涉及税务登记证件内容变化的)如果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税务登记。1.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变更税务登记表,1份2.纳税人应提供资料(二)变更登记(其他)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税务登记。1.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变更税务登记表,1份2.纳税人应提供资料: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三、停业登记三、停业登记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停业的,应当在发生停业的上月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停业登记;已办理停业登记的纳
8、税人停业期满不能及时恢复生产经营的,应当在停业期满前向税务机关提出延长停业登记申请。1.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停业复业(提前复业)报告书,2份2.纳税人应提供资料:(1)税务登记证正、副本;(2)发票领购簿及未使用的发票四、复业登记四、复业登记纳税人按核准的停业期限准期复业的,应当在停业到期前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复业登记;提前复业的,应当在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复业登记。纳税人应提供资料:停业复业(提前复业)报告书五、注销税务登记五、注销税务登记六、外埠经营登记六、外埠经营登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
9、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在经营活动结束后向外出经营地税务机关申报核销。七、扣缴义务人登记七、扣缴义务人登记 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扣缴义务发生后向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件上登记扣缴税款事项,税务机关不再发给扣缴税款登记证件。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不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扣缴义务发生后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税务机关核发扣缴税款登记证件。八、税务登记证的验证、换证八、税务登记证的验证、换证税务登记证件是国家税务机关颁发给符合法定条件的纳税人,允许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法律文
10、书。(一)纳税人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才能办理的经济事项1.开立银行账户;2.申请减税、免税、退税;3.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4.领购发票;5.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6.办理停业、歇业;7.其他有关税务事项。(二)税务机关对税务登记证件实行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纳税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持有关证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验证或者换证手续。1.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税务登记表,1份2.纳税人应提供资料(1)税务登记证正、副本(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3.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第三节第三节 纳税人须知的纳税纳税人须知的纳税申报申报一、纳税申报一、纳税申报纳税申报是纳税人员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手续
11、。(一)纳税申报的方式1.税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制度。2.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二)纳税人纳税申报时报送的资料1.财务会计报表及其说明材料;2.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及凭证;3.税控装置的电子报税资料;4.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完税凭证;5.境内或者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6.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实行定期定额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可以实行简易申报等申报纳税方式)(三)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报送的资料1.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2.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四)申请延期纳税的规
12、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可以延期办理。但是,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当查明事实,予以核准。二、税款征收主要方式二、税款征收主要方式1.查账征收2.核定征收3.定期定额征收4.代收、代扣代缴5.委托代征6.查验征收7.网上办税8.税务代理三、税务机构设置和税收征管范围三、税务机构设置和税收征管范围(一)税务机构的管理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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