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代持协议书简版股份代持协议书简版范本(15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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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股份代持协议书简版股份代持协议书简版范本(15篇)股份代持协议书简版 股份代持协议书简版范本篇一 甲乙双方就乙方代甲方持有中诺*司股份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持有中诺*司的股份状况: 甲方实际持有中诺*司股份,并由乙方代持,甲方已支付对价,甲方就乙方代为持有的以上股份享有作为中诺*司股东的一切权利义务。 二、乙方根本状况: 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三、托付事项 甲方承诺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托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中诺*司的股东参加公司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四、托付事项的处理原则
2、 乙方代为持有的中诺*司中所行使的股东权利必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事先告知甲方,均由甲方作出打算。 如遇紧急状况,乙方应本着和善治理人的角度,从有利于甲方利益的方向,可以先行处理相关事务,但事后必需准时告知甲方,并补办相关托付协议。 由于乙方自身缘由,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五、代持股份的处理方式 1、乙方处理代为持有的股份所产生的一切,由甲方担当。 2、甲方需出售乙方代为持有的股份时,甲方需出具书面托付书,载明价格和股份数额。乙方必需在三个工作日将处理结果告知甲方,若出售胜利,应马上将净收益金额汇入甲方账户。如乙方不按时划转的,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支付违约金。 六、保密责任 未经甲
3、方许可,乙方不得将本协议所涉及的全部事项向第三方明示。 七、争议解决 因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当地法院提请诉讼。 八、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全都可以书面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双方各持一份。 股份代持协议书简版 股份代持协议书简版范本篇二 甲方(隐名股东):_ 身份证号:_ 住址:_ 联系电话:_ 乙方(显名股东):_ 身份证号:_ 住址:_ 联系电话:_ 丙方:_ 身份证号_ 住址:_ 联系电话:_ 丁x:_ 身份证号:_ 住址:_ 联系电话:_ 甲、乙、丙、丁四方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托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以及设立公司、分
4、红等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照执行:_ 第一条设立事项 甲乙丙丁四方分别出资_元、_元、_元、_元共同设立_有限公司,通过公司名义拍卖购置位于_的房产,公司打算使用该房产出租赚取收益,所得收益根据实际出资比例分红。 其次条 托付内容 甲方自愿托付乙方作为自己对_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出资人民币_元占目标公司10%的股权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丙方自愿承受甲方、乙方的托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丙方、丁x作为甲乙双方股份代持事项的见证者。 第三条 托付行使权利 甲方托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_ 1、由乙方依据甲方在目标公司的出资额为限以自己的名义在目标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
5、名; 2、代甲方以股东名义签署依法规定应由目标公司股东签署的文件; 3、代甲方出席股东会并依据甲方的指示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目标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目标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 公司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全部权、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赠与、放弃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等处置行为)。 2、在托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需要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乙方须无条件同意
6、并签署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权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工程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担当;在乙方将代持股权转为以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乙方担当。自甲方负担的上述费用发生之日起内,甲方应将该等费用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否则,乙方有权在甲方的投资收益、股权转让收益等任何收益中扣除。 3、作为托付人,甲方负有根据目标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展准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为限,担当一切投资风险。双方特殊明确,乙方未实际参加公司设立及运营中的任何事务,因此应本项托付所产生的任
7、何损失乙方均不担当责任,如被追索而导致实际担当任何责任的,乙方均有权向甲方连续追索该等损失。因甲方未能准时出资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均应由甲方担当。 4、甲方作为目标公司的股权的实际全部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展监视与订正。 5、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恳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托付并要求乙方协作将其代甲方持有的股权转让给托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的相关手续,但必需提前书面通知乙方。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作为受托人,乙方得以登记为目标公司的股东,但除经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以甲方股东的名义从事任何行为。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_ 转
8、托付第三方持有上述股权及其股东权益; 转让其名下属于甲方的股权; 不得对其所持有的股权及其全部收益进展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 3、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所属甲方的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并保证不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乙方承诺将其将来所收到的因股权所产生的任何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安排)、其他应归属于甲方的资金或财产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资金或财产后_日内将该等资金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或将财产交付给甲方。 5、在甲方通知乙方向目标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的时限内无条件准时帮助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条 托付持股费
9、用 甲方与乙方的此项托付关系为托付,乙方无权就此托付事项向甲方收取酬劳。 第七条 保密责任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 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旧连续有效。除法律规定应当出示及双方因本协议发生纠纷外,双方均不得将本协议出示给目标公司股东以外的任何个人或是机构。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展解释。 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
10、,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1、本协议在执行期中,如有一方需要变更协议条款,必需在前提出书面意见,经双方同意后执行,不经双方同意,均不得单方违约。否则,由违约一方担当责任。 2、凡对本协议进展修改、补充或变更,须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局部,同原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甲方有权随时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此种情形下,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指示通过合法途径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转移代甲方持有的股权份额或甲方认可的股权收入。 4、乙方提出解除本协议的,应当将代为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份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5、甲方拟转让乙方代为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
11、的,可将股权优先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应就转让价款进展协商并达成全都意见,如乙方不愿受让甲方的股权或无法达成全都意见的,甲方可将股权转让给任何第三人。 6、甲方以合理价格向乙方或第三人转让该目标公司股权的,本协议应股权转让协议的生效而终止。 7、如乙方局部或完全丢失民事行为力量,致使其不能履行本协议的,本协议自动终止,协议终止后,乙方之法定代理人、权利继受人应当按甲方的指示通过合法途径向甲方转移代甲方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或甲方认可的股权收入。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有意或重大过失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损失。 2、甲方违反诚恳信用原则或者经营不适当导致乙方担当任何责任的,应向乙方
12、支付违约金_元。 3、乙方违反诚恳信用原则,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处置代甲方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的局部或全部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元。 第十一条 生效及其他事项 1、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四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公司解散并办理注销公司登记之日终止。 2、丙方、丁x签字或盖章视为已知悉上述协议的全部内容,并确认上述安排有利于增进各方共同利益,如甲方后期情愿显名登记于工商系统及公司股东名册,丙方、丁x同意履行必要的协作手续(即对有关决议案持赞同意见)。 3、本协议附件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协议正文有冲突之处,以协议正文为准。 4、未尽事宜,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
13、协议一式肆份,甲方、乙方、丙方、丁x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为签字页,无正文) 签订地点:_ 甲方:_年_月 乙方:_年_月 丙方:_年_月 丁x:_年_月 股份代持协议书简版 股份代持协议书简版范本篇三 股份代持协议(隐名股东协议) 股权代持协议目前越来越普遍,特殊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确定了隐名股东协议的有效性。如何做到既爱护原始出资人的利益,又不让名义股东担当实质风险,同时又对善意第三方不形成权利行使障碍?这里,供应一份股权代持协议书仅供参考。(这里是指转让过程中的代持,有的公司是新设形式,可以参照本合同条款根底上调整相应的背景及表述) 股份代持协议书 协议编号:gfdcxy20_
14、-01 实际出资人(甲方):王 身份证号:【】 名义股东(乙方):王 身份证号:【】 鉴于,甲方王拥有宁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其中,甲方欲将其中【40】%股份按托付给其兄长乙方王代为持有。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规定范围框架下,双方就本协议股份代持的有关事宜,经协商全都,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份代持关系的界定 1.1为明确代持股份的全部权,甲、乙双方通过本协议确认,代持股份实际由甲方全部并实际出资,并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持有。 1.2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代理甲方对外持有股份,并依据甲方意愿对外行使股东权利,并由甲方实际享受股权收益。 1.3依据本协议,甲方托付乙方并以乙
15、方名义代为行使的股东权利包括:在股东名册上具名;根据甲方意愿,参加公司股东会并依据甲方意愿行使表决权利;代理甲方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项下的其他股东权利;代领或代付相关利润款项、投资款项;对外以股东名义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1.4股份代持关系,可以理解为隐名股东、隐名代理等类似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相关规定。 二、代持股份 2.1代持股份:甲方将其拥有的*公司40%的股权,计出资金额200万元人民币(*公司注册资本金为500万元),通过本协议作为“代持股份”。 2.2代持股份将通过工商变更登记程序,登记至乙方名下,并托付乙方以自己名义对外代为持有。 2.3甲方作为实
16、际出资人,在设立*公司时对代持股份已完成了实际出资。乙方作为名义股东,仅为代持目的,在工商变更登记时不再支付相关股权转让款。 2.4乙方应依据本协议的托付目的,根据甲方的意愿代持股份,未有甲方指令,乙方不得将其名义下的代持股份进展转让、质押以及进展增、减资等处分行为。 三、股份收益权利 3.1代持股份项下的股份收益(含利润分红),由甲方实际受益人全部。 3.2乙方根据甲方真实意思或指令,对*公司的利润安排等重大事宜,以股东名义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 3.3如财务治理关系,*公司的利润分红款将汇入乙方名义股东账户或由乙方名义股东领取的,乙方在代领包括利润分红在内的股权收益后,将马上汇至甲方账户或由
17、甲方指令安排。 四、其他股东权利 4.1除上述股权收益的行为以外,乙方作为名义股东,应当根据甲方意愿,履行股东权利。 4.2乙方作为名义股东,应根据甲方意愿行使公司法规定的股东各项权利,包括参与股东会、行使表决权、派遣董事会成员、签署股东会决议文件、行使股东知情权利、参与股东诉讼等。 4.3鉴于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且为*公司的最大股东,甲方同时托付乙方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甲方意愿行使*公司法定代表人职责。 五、甲方的声明与承诺 5.1甲方承诺:将代持股份以工商变更形式过户至乙方名下之前,甲方已完成实际出资,并对代持股东享有合法、完整的权利,包括不存在任何质押、担保等权利瑕疵的情形。 5.2
18、甲方有权以实际出资人名义,直接行使*公司的股东权利,乙方协作甲方行使股东权利程序。甲方参与*公司股东会,乙方根据甲方意愿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利签署相关股东会决议。 5.3甲方有权实际享受代持股份项下的利润分红在内的股权收益,或就该股权收益的详细处置,享有最终的打算权。 5.4甲方有权对代持股份,根据自己的意愿进展处置,包括转让、质押等。乙方根据甲方意愿,协作甲方完成代持股份的相应处置。 5.5甲方承诺,乙方根据甲方意愿行使股东权利的各项行为的经济盈亏与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受。 5.6如乙方未根据甲方意愿,超越权限或擅自行使股东权利,包括擅自转让、质押、擅自对外代表公司对外签署合同、借款、担保等损
19、害*公司情形,甲方除有权马上收回代持股份外,乙方上述行为造成甲方或*公司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六、乙方的声明与承诺 6.1乙方承诺:其将依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以及甲方的意愿或指令,合法实施代持行为,保障和实现甲方对代持股份的合法权益。 6.2乙方有权依据甲方意愿,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框架范围内,对外行使股东权利。 6.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代持股份进展任何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质押代持股份。 6.4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本协议项下的代持股份的全部或局部事务进展转托付、转代持。 6.5乙方在行使股东权利之前,应当事先与甲方保持充分沟通并了解甲方实际出资人真实意
20、愿。 6.6乙方依据甲方意愿和指令,以名义股东行使股东权利或履行股东义务的行为,其经济盈亏与法律责任等均由甲方担当。 七、代持期限及协议终止 7.1自代持股份工商变更至乙方名下之日起的【三】年。 7.2代持期限届满后,未有甲方书面终止通知的,本代持协议连续有效,代持期限连续持续。 7.3代持期限内,甲方可以依据公司运行的实际状况终止代持关系,或对代持关系进展调整。 7.4如消失乙方超出或违反甲方意愿行使股东权利等情形,甲方可以随时终止本协议并收回代持股份。 7.5如遇甲方消失丢失全部民事行为力量或死亡情形的,乙方应当作为和善治理人连续履行本代持协议,并根据甲方书面遗嘱或其他书面指令连续对外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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