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范文(8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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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范文(8篇)第一篇: 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在党风廉政建立和反腐败斗争中肩负着重要的职责。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素养如何打算着纪检监察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影响着纪检监察作用的发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立和反腐败斗争的信念。据基层调研发觉,局部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履职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坚持“无禁区、全掩盖、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要求有肯定差距。 一、主要问题表现 (一)干部思想不稳定。基层尤其是乡镇纪检干部思想不够稳定,产生不满心情。日常工作任务繁重,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很辛苦,从事的工作往往又是“栽刺不栽花”“出力不讨好”,日常简单因
2、工作而得罪人。在本乡镇怕自己管严了、限制多了,会成为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绊脚石”,影响当地党委政府工作业绩,从而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对可查可不查的大事便不了了之。经济待遇也不高,与某些部门干部相比,收入差距大;在政治待遇方面,干部沟通时机少,提拔时机更少。 (二)队伍建立不完善。乡镇纪委目前虽然配备了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专干及纪委委员,但纪委副书记、纪检专干、纪委委员都是兼职,他们大局部时间都从事当地党委、政府其他工作,不钻研纪检监察工作业务,查办案件更是无从下手。派驻纪检组,目前派驻的一般只有一个组长,没有其他工作人员,发挥不了监视执纪问责职能作用,影响了纪检监察各项职能的发挥
3、。 (三)业务素养不全面。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长、向纵深推动,纪检监察机关监视执纪问责任务越来越艰难。而在实际工作中,很多基层乡镇纪委书记是从其他行业和部门调任或提任过来的,没有具备纪检监察业务学问,更没有案件查办力量和水平,缺乏专业人才,执纪力量滞后,协调力量不强,直接影响着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 二、缘由分析 (一)熟悉存在误区。一些乡镇(或基层单位)形成以经济利益为导向的工作机制,重经济进展,轻党员、干部的教育、治理。个别党政主要领导认为惩办了其治理和使用的党员、干部,就等于给其脸上抹黑,影响自己任内的政绩,对基层纪委、纪检组工作特殊是案件查办工作重视、支持不够;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除纪委
4、书记专职外,副书记、专干及纪委委员都是兼职,履行监视执纪问责主业的责任心不够强,党性原则不强,怕得罪人,监视执纪问责工作“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 (二)体制机制不畅。监视制约不力造成工作力度较弱,当前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和治理体制打算了乡镇纪委必需承受同级党委的领导,而且乡镇纪委书记是副科级配置,这在肯定程度上制约了乡镇纪委全面履行监视执纪问责工作的力度和质效。另一方面乡镇纪委书记都担当有肯定的包村经济工作、脱贫攻坚、惠农夫生等中心工作任务,又必需承受政府一把手的领导。既要承受他们的领导又要对他们进展监视,开展工作难度大。 (三)业务力量不强。乡镇纪检干部非专业人员较多,岗位培训时
5、机少,业务学问技能得不到有效提升,学问构造单一,协调力量不强,真正能“战斗”的更少,执纪监视方式方法滞后,业务素养参次不齐。加之多数是“半路出家”,对法律、审计、财经等专业学问了解不深,纪检监察理论和业务水平低,开展监视执纪问责工作有心无力,纪委委员角色意识虚化。 (四)“三转”不够到位。虽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跟中心步伐,大力推动“三转”,但局部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人专职不专”“名专实不专”,工作中仍存在职能泛化、事事参加、职责弱化等不良现象,加之一些乡镇的人员职务等调整变化太快,导致难以有足够的精力和力量去真正履行纪检监察职能。 三、对策建议 (一)强化思想政治教育。要结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思
6、想和工作实际,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思想政治教育,以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教育为核心,引导广阔纪检监察干部坚决信念,增加斗志,把思想统一到中心关于党风廉政建立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上来。同时要抓好自身廉政教育。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努力成为党风廉政建立和拒腐防变的楷模,成为党员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的模样。 (二)加强业务学问培训。实行走出去的方法,有规划地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到上级机关参与业务学问培训、跟班轮训和参加办案,提升“实战”力量。对新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除搞好岗前培训外,还需常常举办业务培训,促其加快从不懂到较懂到精通的进程,提高他们的综合素养和业务力量,使每个纪检监
7、察干部都能成为业务精通、学问全面的多面手,从而增加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履行职责的力量、驾驭全局的力量、科学决策的力量和抓班子带队伍的力量。 (三)供应鼓励机制保障。要进一步明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所属内设机构的规格,在政策法规允许的状况下,进一步提高纪委常委、各部室主任和乡镇纪委书记等各个层次纪检监察干部的级别待遇。同时,为基层纪检干部供应宽松的工作环境,让干部有作为,乡镇党委、政府要尽量少抽调和借用纪检干部。进一步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统一治理,彻底转变派驻机构出名无实、形同虚设的为难局面。在政治上,疏通纪检监察干部输出渠道,工作到达肯定年限、工作业绩突出、综合素养良好的,优先考虑提拔重用,提高干部工作
8、的积极性。 其次篇: 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监视是纪委监委的根本职责、第一职责。监察体制改革以来,XX市监视对象大幅增加,目前全市共有XX名党员,XX名监察对象。面对这么多的监视对象,如何对其实施精准有效监视,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摆在纪检监察机关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存在问题 发觉问题是监视工作的生命线。从目前监视工作来看,2023年,XX市纪委监委处置的XX件问题线索中,日常监视发觉问题线索XX件,仅占比XX%,这说明我们的监视工作还有很大差距和缺乏。 (一)站位不高,思想熟悉有偏差。党章规定,纪委是党内监视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视执纪问责;监察法规定,监委是履行国家监察职
9、能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视调查处置。无论是纪委还是监委,监视都是第一任务、第一职责,都要求坚决把监视挺在前面。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政治机关的定位把握不准,不擅长从政治上端详、分析和查处问题,重审查轻监视,认为办案是硬指标、监视是软任务,无论是监视检查室还是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都忙于办案而疏于监视;有的对监视的“再”监视熟悉不到位,消失监视“越位”、外行监视内行的现象;有的担当精神不强,主动亮剑不够,认为监视简单得罪人,导致监视弱化、虚化。 (二)职责不清,权限职能有穿插。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视执纪工作规章专设监视检查一章,明确监视重点,标准监视方式,使监视更加有力。但是,规
10、章对纪委监委各监视主体谁来统筹、职责分工、如何协作等没有具体规定。比方:第十二条规定,党风政风监视部门应当加强对党风政风建立的综合协调,做好催促检查、通报曝光和综合分析等工作。而监视检查室详细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视,派驻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视,与党风政风监视室在作风监视的职责上有穿插、有重合。同时,监视检查室的日常监视和派驻机构的派驻监视在对象、内容上边界模糊,职责定位不够清楚,监视关系没有理顺,导致消失“九龙治水”、无序监视,或推诿扯皮、无人监视,或多头监视、资源内耗问题。 (三)机制不畅,统筹运行有阻力。党中心一体推动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形成纪律、监察、派驻、巡察“四个全掩盖”的
11、监视格局,为强化监视职责供应了重要支撑。实际工作中,党风政风监视室担当专项监视的安排部署、综合协调工作;监视检查室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视(纪律监视、监察监视);派驻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视;市委巡察办负责巡察监视,但是“四个监视”各管一块、单兵作战、行无定式,没有打破孤岛、聚集五指,致使监视效果大打折扣。如:巡察办与监视检查室、派驻机构之间没有实现信息共享;监视检查室对派驻机构的联系指导作用没有发挥;党风政风监视室在专项监视上无力统筹“四个监视”,没有形成监视合力。 (四)手段不多,方式方法有欠缺。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视执纪工作规章对列席会议、听取汇报、廉政档案、意见回复等常规的
12、监视方式均有点题,但在实践运用中,各监视主体普遍感到茫然,监视方法不多、方式不新,致使监视效果不佳。比方:监视检查室建立了领导干部廉洁档案,但是仅仅实现了档案见面、材料扫描,对监视对象的性格特征、岗位职责和廉政风险并不了解,这种粗放式的监视,形式大于内容;派驻机构在派驻监视上缺乏全局观念,未将“病树”“歪树”放在“森林”的整体之下分析研判,对驻在部门的政治生态和班子状况心中很多、画像不准;党风政风监视室在对“四风”问题的监视检查上依靠看资料、查账目等传统手段,不会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对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束手无策。 二、缘由分析 从监视方面的诸多问题可以看出,监视乏力已经成为制约纪检监察
13、工作高质量进展的瓶颈之一,究其缘由主要表现为“四个不匹配”。 (一)力量素养和监视理念不匹配。从实际状况看,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业务力量与当前形势还不相适应。一是监视意识不强,不会督。监察体制改革后,如何根据监察法要求和“四种形态”标准对成倍增加的监察对象开展日常监视,显得力不从心。二是思维模式固化,不想督。局限于“安排什么干什么”“看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对日常监视、派驻监视抓什么、怎么抓、如何抓考虑不深不细。三是担当意识缺乏,不敢督。受熟人社会影响,有些纪检监察干部在开展监视工作中拉不下脸、下不了手,弱化了监视工作的严厉性。 (二)职责权限和监视格局不匹配。从外表看,“四个监视”是简洁
14、的1+,但目前4个1+小于4,由于各监视主体的职责权限不能有力支撑起“四个监视”一体化的格局。一是组织架构上,没有指导统筹“四个监视”的领导机构,监视缺少研判、规划统筹,导致各监视主体各说各的,各干各的,没有同向发力。二是职责定位上,监视职责、监视领域有穿插,也有留白,消失了重复监视或无人监视的逆境和为难。三是人员力气上,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监视检查室的人员力气缺乏,在保障办案的前提下,很难有精力开展监视工作。 (三)制度体系和监视模式不匹配。目前,监视工作尚处于探究创新阶段,没有可以“照单”监视的制度体系。一是监视重点上,“四个监视”根本都可以“包打天下”,没有各自的主攻方向和侧重点,相互之间
15、的信息共享、沟通协作机制还不完善。二是监视程序上,除了巡察监视比拟标准外,日常监视、派驻监视如何请示报告、如何发觉线索、如何整改落实均没有现成的制度标准。三是监视方式上,习惯于按老套路、老方法开展工作,不擅长抓早抓小,特殊是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监视的手段不多。四是监视对象上,派驻监视和日常监视的对象根本一样,对各自的监视层级和监视重点没有明确的区分,影响了监视效果。 (四)考核方式和监视实效不匹配。尽管XX市纪委监委机关对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和各部室每年进展考核,但是考核治理不精细,致使监视工作没有动力和活力。一是考核导向上,以案件数量论英雄,让监视工作“出力不讨好”,从主观上丢失了对监视工作的积
16、极性。二是考核方式上,指标设置不科学,让考核显失公正,致使监视工作形式化、外表化。三是考核结果上,由于监视工作“一体两面”的特别性,既要防止数量化,以发觉问题的数量论英雄,又要防止形式化,以监视工作的资料称豪杰,需要注意工作实绩,进一步建立科学公正的考核体系。 第三篇: 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目前,我县共XX个派驻纪检监察组,掩盖监视XX个部门(单位),通过近几年努力,派驻监视工作成效明显,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显著增加,工作标准性明显提高,各单位的风险防控体系渐渐健全,干部队伍作风建立明显改观。但是,详细工作开展中,也存在着一些亟需解决的难题,详细汇报如下: 一、工作中存在
17、的问题 (一)政治监视首责意识还不够强。有的派驻机构对派驻监视的本质是政治监视的熟悉还不到位,监视重点有偏差,注意详细人和事,停留在“就事论事”层面,没有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来熟悉和把握监视工作,没有从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心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心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高度开展监视工作,没有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派驻监视工作全过程。 (二)执纪监视理念转变不到位。执纪监视理念还没有完全转变,以至派驻的职能作用不能全面发挥。主要表现有:一是纪法不分。执纪变成执法,把公民不能违反的法律底线作为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底线。二是履职错位。指导变成参加,把本该交给主责部门和机关纪委的事项,依
18、旧以惯例为由,以指导为名,不同程度地参加进去,导致监视上角色错位。三是认知偏差。派驻机构干部在监视中顾忌多,存在不敢监视、监视职能弱化的问题。 (三)执纪审查力量参差不齐。面对纪律监察体制改革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派驻机构在执纪审查上还存在诸多与新形势不适应的地方。主要表现有:一是运用纪律检查建议的意识不强。对于信访反映的涉及权力运行方面的问题,仅仅局限于查清问题,不擅长运用纪律检查建议方式提出预防性对策或制度性建议。二是运用“四种形态”方式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尚未形成常态。对于一些尚处在萌芽状态或消失违纪苗头的问题听之任之,派驻机构既没有主动提示和警示,也没有要求驻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对
19、其约谈,致使党风廉政建立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分管领导“一岗双责”等主体责任落实上打了折扣。三是派驻机构干部开展执纪审查还存在本事恐慌。对准则和条例未能深入把握要领,查处违纪案件时证据意识和党纪条规运用水平不高,执纪监视中对问题线索的发觉和处置力量有待提高,等等。 二、相关意见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熟悉。一是要深刻熟悉派驻监视的本质是政治监视,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来熟悉和把握监视工作,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派驻监视工作全过程,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贯彻执行。二是要熟悉到派驻机构是派出机关的重要组成局部,派驻纪检监察组与驻在部门是监视与被监视的关系,本质是上级监视,而不是同级
20、监视,代表纪委监委对驻在部门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履行监视职责,要在工作中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处理好敢于监视和蔼于监视的关系,切实放下和坚决消除不敢监视的思想顾虑,大胆监视、坚决监视、勇于担当、秉公执纪执法。 (二)聚焦主责主业,创新方式方法。一要加强协作,丰富监视手段。要加强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之间、纪检监察组与机关部室之间的沟通协作,探究开展派驻机构联合监视机制、穿插检查机制,不断提升派驻监视效率和质量,切实做到派驻监视“有效掩盖”。二要探究运用“大数据”监视手段,通过利用信息共享等机制准时把握被监视单位相关动态,准时发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探究充分调动发挥社会监视、群众监视力气的方式方法,充分发挥特
21、约监察员、新闻媒体的作用,进展立体化监视,形成各方发力、同频共振的监视网络。 (三)加强队伍建立,激发干部活力。一是加强选人用人治理,把品德好、业务优、作风实的干部充实到派驻机构中来,并有规划地选调一批熟识经济、法律、审计、纪检监察业务的干部,统筹考虑派驻机构人员的构造配置和梯队建立,从源头上优化和加强派驻机构干部队伍建立。二是加大对派驻机构干部的教育培育力度。通过加强业务培训、上挂下派、以案代训等形式,不断提高其履职力量和工作水平。要制定适应新时期派驻机构特点的沟通轮岗、提拔任用制度,打通派驻机构和纪委监委机关的干部沟通、培育、晋升渠道,切实提升派驻机构人员工作积极性。 第四篇: 纪检监察工
22、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动纪检监察工作的理念创新、方法创新和机制创新,是当前纪检监察部门最迫切最重要的中心工作。在全面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创新过程中,要不断提升创新实践的科学性、实效性,实现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的可持续性进展,努力取得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理论思索和实践探究“双丰收”。 一、破旧立新,继承发扬 在纪检监察工作创新过程中,很多不符合、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陈规旧俗必定被摒弃。但是,任何创新都是生产要素与生产要件的重新组合,不行能与历史传统完全“断脐”。因此,纪检监察工作创新首先必需正确处理新与旧的关系。 纪检监察工作创新是对过去的反思、批判和超越,而不是心血来潮式的“作秀”。
23、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应当不求“轰动效应”,拒绝“形象工程”。为此,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的由头,往往都是工作中遇到难题需要解决,或者发觉可以预见的难题需要拿出“预案”。这种工作创新带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针对性、可操作性,同样,也只有这样的工作创新才有生命力,才能真正表达纪检监察部门求真务实、贴近实际的工作作风,成为全社会崇尚创新、务实创新的典范。 二、完善机制,改良方法 就纪检监察工作创新而言,工作机制是最重要的内因,方法创新是外因;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立是内因,全面开创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是外因。只有正确处理“内外”关系,才能真正实现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的新跨越。要尤其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对资源配置、放大
24、、倍增的作用,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好各种纪检监察资源,努力挖掘纪检监察资源的整体潜力,努力形成符合科学进展观要求的工作运行机制,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效益。 三、立足现实,着眼将来 现实是将来的根底,而将来是现实的进展;现实是立足点和动身点,而将来是着眼点和目标点。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只有立足现实,着眼将来,才能适应内外环境的变化和进展,从而长期保持主动和领先,把握和赢得将来。 我们要不断强化高举旗帜、效劳民生、科学进展、以人为本、公正正义等理念,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运行进展的力量水平,构建更加阳光的纪检监察工作运行机制,使纪检监察工作的成效始终表达在为人民谋利益求幸福上,不断增加纪检监察工作的分散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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