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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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别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治理暂行方法2023 年 12 月 24 日国家市场监视治理总局令第 21 号公布第一条 为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别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监视治理,标准广告审查工作,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方法。其次条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别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的审查适用本方法。未经审查不得公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别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第三条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别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会的内容。广告主应当对药品、医疗器械、保
2、健食品和特别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第四条 国家市场监视治理总局负责组织指导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别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视治理部门、药品监视治理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别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 依法可以托付其他行政机关具体实施广告审查。第五条 药品广告的内容应当以国务院药品监视治理部门核准的说明书为准。药品广告涉及药品名称、药品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药理作用等内容的,不得超出说明书范围。药品广告应当显著标明禁忌、不良反响,处方药广告还应当显著标明“本广告仅供医学药学专业人士阅读”,非处方药广告还应当
3、显著标明非处方药标识OTC和“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置和使用”。第六条 医疗器械广告的内容应当以药品监视治理部门批准的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说明书内容为准。医疗器械广告涉及医疗器械名称、适用范围、作用机理或者构造及组成等内容的,不得超出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说明书范围。推举给个人自用的医疗器械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请认真阅读产品说明书或者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购置和使用”。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中有禁忌内容、留意事项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禁忌内容或者留意事项详见说明书”。第七条 保健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以市场监视治理部门批准的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注册或者
4、备案的产品说明书内容为准,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保健食品广告涉及保健功能、产品成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含量、适宜人群或者食用量等内容的,不得超出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说明书范围。保健食品广告应当显著标明“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并显著标明保健食品标志、适宜人群和不适宜人群。第八条 特别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以国家市场监视治理总局批准的注册证书和产品标签、说明书为准。特别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涉及产品3名称、配方、养分学特征、适用人群等内容的,不得超出注册证书、产品标签、说明书范围。特别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应当显著标明适用人群
5、、“不适用于非目标人群使用”、“请在医生或者临床养分师指导下使用”。第九条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别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广告批准文号。第十条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别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中应当显著标明的内容,其字体和颜色必需清楚可见、易于识别,在视频广告中应当持续显示。第十一条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别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不得包含以下情形:一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队单位或者军队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或者利用军队装备、设施等从事广告宣传。二使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行
6、业协会或者专家、学者、医师、药师、临床养分师、患者等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举、证明。三违反科学规律,明示或者示意可以治疗全部疾病、适应全部病症、适应全部人群,或者正常生活和治疗病症所必需等内容。四引起公众对所处安康状况和所患疾病产生不必要的担忧和恐惊,或者使公众误会不使用该产品会患某种疾病或者加重病情的内容。五含有“安全”、“安全无毒副作用”、“毒副作用小”;明示或者示意成分为“自然”,因而安全性有保证等内容。六含有“热销、抢购、试用”、“家庭必备、免费治疗、免费赠送”等诱导性内容,“评比、排序、推举、指定、选用、获奖”等综合性评价内容,“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等保证性内容,怂恿消费者任意、过量
7、使用药品、保健食品和特别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内容。七含有医疗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诊疗工程、诊疗方法以及有关义诊、医疗询问 、开设特约门诊等医疗效劳的内容。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含有的其他内容。第十二条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别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证明文件或者备案凭证持有人及其授权同意的生产、经营企业为广告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申请人可以托付代理人办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别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申请。第十三条 药品、特别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申请应当依法向生产企业或者进口代理人等广告主所在地广告审查机关提出。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审查申请应当依法向生产企业或者进口代理人
8、所在地广告审查机关提出。第十四条 申请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别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应当依法提交广告审查表、与公布内容全都的广告样件,以及以下合法有效的材料:一申请人的主体资格相关材料,或者合法有效的登记文件;二产品注册证明文件或者备案凭证、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标签和说明书, 以及生产许可文件;三广告中涉及的学问产权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经授权同意作为申请人的生产、经营企业,还应当提交合法的授权文件;托付代理人进展申请的,还应当提交托付书和代理人的主体资格相关材料。第十五条 申请人可以到广告审查机关受理窗口提出申请,也可以通过信函、 、电子邮件或者电子政务平台提交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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