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经济法第三版模块十一票据法电子课件.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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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职)经济法第三版模块十一票据法电子课件(工信版)法律决非一成不变的,相反地,正如天空和海面因风浪而起变化一样,法律也因情况和时运而变化。黑格尔:法哲学原理法律名言:关 键 词 票据法概述、票据行为、票据权利、票据抗辩、票据权利的瑕疵票据是适应商品经济的发展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在商品经济的发展过程中,票据制度发挥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因此有人赞誉票据是“商品交易血管中流动的血”。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充分发挥票据的功能和作用,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学 习 目 标 模块模块11 11 票票 据据 法法 通过学习,能掌握以下问题:什么是票据关系、非票据关系和票据基础关系?票据
2、背书、承兑、代理?票据行为成立有效条件?票据权利取得、消灭时效、保全、补救?票据抗辩与抗辩的限制?票据的瑕疵:伪造、变造、更改?票据法概述11-1票据行为11-2票据权利11-3内容票据权利的瑕疵11-511-4票据抗辩票据法概述11-1票据法概述11-1案例11-1P228【分析】(1)乙公司不享有票据权利,无权要求甲银行承担票据责任。首先,根据票据法第20条的规定,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甲公司虽然签发了汇票,但是汇票在向乙公司交付前被遗失,故甲公司并未完成出票的票据行为,乙公司也未实际持有该汇票。乙公司据以主张权利的是汇票的复印件,但是该复印件上没有出票人的签章
3、,汇票无效,并且甲银行虽然在复印件上的持票人栏盖章,但是未承兑,另附的甲银行说明函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所以乙公司不能享有票据权利,无权要求甲银行承担票据责任。(1)乙公司是否有权要求甲银行承担票据责任?为什么?(2)乙公司的权力如何得到保护?(2)乙公司可以向甲公司行使利益返还请求权。票据法第18条规定,持票人因超过票据权利时效或者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的,仍享有民事权利,可以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本案中,乙公司因票据无效丧失了票据权利,但是对甲公司的债权并未丧失,乙公司与甲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是票据原因关系,属民法调整,乙公司可以根据民法的有关规
4、定,向甲公司主张债权。1票据的概念1)票据关系2)非票据关系3)票据基础关系2票据法律关系 汇 票本 票支 票基本当事人不同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出票人和收款人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票据的性质不同委付票据己付票据委付票据出票人身份不同可以是银行,也可以是银行之外的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银行没有身份的限制付款人身份不同无限制无限制出票人的开户银行付款时间不同见票即付、出票后定期付款、见票后定期付款、定日付款见票即付见票即付票据法概述11-1案例11-2P229【分析】正确答案:D。票据关系一经形成,就与基础关系相分离,基础关系是否存在,是否有效,对票据关系都不起影响作用。本题中,甲是不能对抗丙的,但
5、是可以要求乙返还与票据金额相当的预付款。3票据关系与民事权利票据法概述11-1案例11-3P230【分析】谭某开具本案支票时只填写了数额,没有填写收款人名称,该支票系属空白支票。根据票据的无因性原则,公司以其他债权债务关系取得本案空白支票并在收款人栏填写自己的名称,已经取得了相应的票据权利,有权向付款银行就票面金额提示付款;在其提示付款因谭某账户余额不足未能实现的情况下,依法可以请求作为出票人的谭某返还与其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谭某签发空头支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负向公司返还支票所载明金额的义务。你认为法院应如何判决?请适用相关法律推理分析。谭某主张与公司没有债权债务关系,但是
6、否具有债权债务关系并不影响公司以票据的无因性取得票据权利;谭某主张公司已经丧失票据权利,但票据权利是否丧失并不影响公司依法请求谭某返还与其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的权利;谭某主张已经以现金方式向彭某偿还了债务,但其是否偿还债务的事实与公司主张票据权利并无关联性,因此谭某的主张均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依法不能成立。依以上法律推理,法院应判决谭某返还该公司与其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票据法概述11-1票据行为11-2票据行为11-21票据行为成立的有效条件纳税人标准纳税人标准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2票据行为成立的形式有效条件1)签章知识链接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及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7、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分析】正确答案:B、C、D。根据规定,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该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本题中,出票人甲公司加盖的是“合同专用章”,即签章不符合规定,则票据无效,所以丙银行可以拒绝付款,持票人也不享有票据权利,不能向甲、乙追索。案例11-4P2312)记载事项2票据行为成立的形式有效条件票据行为11-2【分析】正确答案:A、B、C。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否则,票据无效,A正确。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B
8、正确。法人和其他使用票据的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为该法人或者该单位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章,C正确。案例11-5P232票据行为11-23票据行为的种类背书、承兑纳税人标准1)背书(1)背书的必要记载事项(2)背书连续原则(3)背书转让的限制情形(4)特殊的转让背书2)承兑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4票据行为的代理(1)票据行为的代理必须具备的条件(2)无权代理(3)越权代理票据行为11-2【分析】正确答案:B、D。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的,应当就其超越权限的部分承担票据责任。案例11-6P234票据行为11-2票据权利11-3票据权利11-31票据权利付款请求权追索权次 序第一次权
9、利第二次权利,非因付款请求权受阻不得行使对 象承兑人或付款人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行 使 条 件票据未过时效;持票人持有票据原件;票据所载金额必须一次性得以完整履行;持票人得到付款后必须向付款人移转票据有法定追索原因;已依法提示承兑或提示付款;作成相关证明;在追索时效内行 使 次 数一次数次,可一直追索至票据权利义务消灭金 额票据金额票据金额、法定利息、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发出通知的费用消 灭 时 效汇票和本票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内有效;见票即付的汇票和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内有效;支票自出票日起6个月内有效自被拒绝承兑或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再追索权时效为清偿日或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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