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 婚姻法继承法.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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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一、现行婚姻法的原则1、婚姻自由原则2、一夫一妻制原则3、男女平等的原则4、实行计划生育原则5、夫妻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第1页/共42页2二、结婚1 1、结婚的条件:1 1)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2 2)必须达到法定婚龄;3 3)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第2页/共42页2 2、禁止结婚的条件:1 1)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中表婚的问题 2 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或暂缓结婚的疾病。第3页/共42页3 3、结婚的程序1 1、申请:2 2、审查:3 3、登记:第4页/共42页六礼纳彩 问名 纳吉 纳币 请期 亲迎第5页/共42页64、无效婚姻 是指不符
2、合结婚的实质条件的男女两性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合法效力的婚姻。1)违反一夫一妻制的重婚;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姻3)患有禁止结婚疾病的婚姻;4)未达到法定婚龄的婚姻第6页/共42页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无效婚姻是违法婚姻,自始不发生合法婚姻的效力。在当事人之间不产生夫妻人身及财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外,按共同共有处理。当事人所生的子女为非婚生子女,与婚生的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第7页/共42页85 5、可撤销婚姻是指已成立的婚姻关系,因欠缺结婚的真实意思,受胁迫的一方当事人可依法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在撤销前,现
3、存婚姻关系具有法律效力,一旦被撤销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 1年内提出。事实婚姻:没有配偶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结合。同居关系:男女双方并未办理结婚登记又不符合结婚实质条件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第8页/共42页9四、离婚1、离婚的程序:1)协议离婚2)诉讼离婚2、诉讼离婚的两种特殊规定:1)现役军人的配偶(非军人)要求离婚,须得军人的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2)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第9页/共42页103、判决离婚的法律原则概括性条款: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4、1)看婚姻基础2)看婚后感情3)看离婚原因4)看夫妻关系的现状5)看有无和好的可能列举性条款:一方有严重过错及其他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事由第10页/共42页法定准予离婚的情形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第11页/共42页4、离婚的法律后果人身关系:因夫妻身份而确定的相互抚养的权利义务、相互继承的权利、监护关系、共同生活关系均因离婚而消灭,同时当事人获得再婚的权利。财产关系:离婚中止了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发生夫妻共同生活财产
5、与个人财产的认定和分割、债务的定性与清偿、特定情形下的经济补偿、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等法律后果。第12页/共42页五、夫妻财产关系(一)法定夫妻财产制1、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以的的财产;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第13页/共42页2、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应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14页/共42页第二节 继承法一、继承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在继承中,遗留财产的死者称为被继承人;死者的财产称为遗产;取得遗产的
6、人称为继承人;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权利称为继承权。调整财产继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称为继承法。继承法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第15页/共42页二、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的范围、继承顺序以及遗产分配原则的一种继承方式。由于这种继承只是在没有遗嘱时才发生法律效力,故又称无遗嘱继承。(一)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华人顺序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指依法享有继承权,列入继承顺序的人的范围。第16页/共42页1.配偶 我国婚姻法第18条第1款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作为死者遗产继承人的配偶,指的是在被继承人死亡时,与被继承人有合法夫妻关系的人。如果在被继承人死亡时已经离婚,不能作为被继承人
7、的配偶参与继承关系。2.子女 子女是最近的直系血亲。婚姻法第18条第2歉规定:“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继承法第10条第3款规定:“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第17页/共42页3.父母 父母是被继承人最近的直系尊(长辈)亲属。生父母有权继承其子女的遗产,养父母有权继承其养子女的遗产,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也有权继承其继子女的遗产。4.兄弟姐妹 从血缘关系上说,兄弟姐妹是被继承人最近的旁系血亲。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我国婚姻法第23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姊,对于父母
8、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抚养的义务”。根据权利义务的一致性,兄弟姐妹间应该互有继承权。第18页/共42页5.祖父母和外祖父母6.和丧偶女婿。第19页/共42页我国继承法将继承顺序规定为两个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20页/共42页遗产的分配原则 当被继承人死亡时,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为两人以上时,便发生遗产分配问题。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分配时应遵守以下原则:1同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份额,一般应当均等。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
9、当给予 照顾。第21页/共42页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 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4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5法定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要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 的精神,协商处理遗产问题。第22页/共42页(二)代位继承和转继承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有权继承其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在代位继承中,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称为被代位人;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称为代位继承人。第23页/共42页代位继承的法律特征 1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且须先于被继承人
10、死亡,否则不发生代位继承问题。凡是有继承权的被继承人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该子女酌有继承权的子女,都有代位继承权。2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被代位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于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3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其死去的父母应得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人有两人以上的,他们只能共同继承和分割被代位人应得的份额。4对被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第24页/共42页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继承的制度。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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