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会计科目使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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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表101现金101现金102银行存款102银行存款103有价证券103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104暂付款105应收票据105库存材料106应收账款106固定资产108预付账款107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110其他应收款115财政应返还额度115材料116产成品117对外投资120固定资产124无形资产125财政应返还额度201应缴预算款201借入款项202应缴财政专户款202应付票据203暂付款203应付账款211 应付工资离退休费204预收账款212 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207其他应付款213 应付其他个人收入208应缴预算款209应缴财政专户款210应交税金行政单位22事业
2、单位47资产类行 8、事 13负债类行 6、事 11211 应付工资离退休费212 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213 应付其他个人收入301固定基金301事业基金303结余302固定基金303专用基金306事业结余307经营结余308结余安排401拨入经费401财政补助收入404预算外资金收入403上级补助收入407其他收入404拨入专款405事业收入409经营收入412附属单位缴款413其他收入501经费支出501拨出经费502拨出经费502拨出专款505结转自筹基建503专款支出504事业支出505经营支出509本钱费用512销售税金516上缴上级支出517对附属单位补助520结转自筹基建净资产
3、类行 2、事 6收入类行 3、事 7支出类行 3、事 10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资产类行政单位第 101 号科目现金1. 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的库存现金。2. 收到现金,借记本种目,贷记有关科目;支消灭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行政单位库存现金数额。3. 行政单位应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依据收付款凭证,依据业务的发生挨次逐笔登记。每日业务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井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 做到账款相符。第 102 号科目银行存款1. 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存入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2. 行政单位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时,
4、借记本科目,贷 记“现金”等有关科比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现金”等有关科目, 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行政单位银行存款数额。3. 行政单位应按开户银行、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依据收付款凭证,依据业务的发生挨次逐笔登记, 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份终了,行政单位账面结余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逐笔查明缘由,分别状况进展处理。属于未达账项,应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整表”,调整相符。第 103 号科目有价证券1. 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购入的有价证券。2. 购入有价证券时,依据实际支付的款项,借记本科目,
5、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兑付本息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本金和“其他收入”利息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尚未兑付的有价证券本金数。第 104 号科目暂付款1. 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发生的待核销的结算款项。2. 发生暂付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结算收回或核销转列支出时,借记“经费支出”等有关科目, 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尚待结算的暂付款累计数。3. 本科目应按债务单位或个人名称设置明细账。第 105 号科目库存材料1. 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大宗购入、需要库存的物资材料等。行政单位办公材料随买随用或没有大宗购入,不需要库存的,可以不设本科目。2. 购
6、入、有偿调入的材料,分别以购价、调拨价作为入账价格。材料选购、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运杂费等不计入库存材料价格, 直接列入有关支出科目核算。3. 购人材料并已验收入库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有关科比领用出库时,贷记本科目,借记有关支出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行政单位库存材料的实际库存数。4. 本科目应按库存材料的类别、品种等有关工程设置明细账,并依据库存材料入库、出库单逐笔登记。5. 行政单位的库存材料,每年至少应盘点一次。对于发生的盘盈、盘亏等状况,、应当查明缘由,属于正常的溢出或损耗,作为削减或增加当期支出处理:盘盈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支出科目盘亏时, 借记有关支出科目,
7、贷记本科目,属于非正常性的毁损,应按规定的程序报经批准后处理。库存材料变价处理,恢复存款。变价发生损溢, 相应增减当期支出。第 106 号科目固定资产1. 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的原价。2. 本科目的使用方法:购建、有偿调入固定资产时,借记有关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承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有偿调出、变卖的固定资产,按其账面价值销账。借记“固定基金”,贷记“固定资产”科目。盘亏、毁损、报废的固定资产,按削减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销账。毁损、报废固定
8、资产清理过程中发生的收入记入“其他收入”科目, 清理过程中的支出,记入有关支出科目。3.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行政单位全部固定资产价值的总额。4. 行政单位应设置“固定资产登记簿”或“固定资产卡片”,按固定资产类别进展明细核算。第 107 号科目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1.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的含义:是在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下,经各行政单位申请,财政部门审查批准,下达给各行政单位和代理银行的用款掌握额度。在用款额度内,由用款单位签发财政授权支付凭证支用款项。2. 本科目,借方记财政授权支用的额度数,贷方记用款单位签发支付令的支出数,余额在借方,寻常余额反映尚未支用的限额数,年终余额应注销。假设有跨年度使
9、用的限额,经财政部门批准后,转入下年使用。第 115 号科目财政应返还额度1. 本科目用以核算反映结转下年使用的用款额度,按支付方式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设置明细科目。本科目借方,登记年终结账后,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转入数及直接支付预算指标结余数;本科目贷方,登记次年转回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数及支用上年直接支付指标结余数,本科目年终余额在借方。事业单位第 105 号科目 应收票据1. 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因从事经营活动销售产品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2. 事业单位收到应收票据,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收入”等有关科目。应收票据到期收回的票面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
10、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为应收票据未到期数额。单位持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向银行贴现,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扣除贴现息后的净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贴现息局部,借记“经营支出”科目,按应收票据的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3. 事业单位应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每一应收票据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期、票面金额、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收款日和收回金额等资料。第 106 号科目 应收账款1. 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因供给劳务、开展有偿效劳及销售产品等业务应收取的款项。2. 发生应收账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科目;收到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
11、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待结算应收账款的累计数。3. 本科目应按债务单位或个人名称设置明细账。第 108 号科目 预付账款1. 本科目核算依据购货、劳各合同规定预付给供给单位的款项。2. 事业单位预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所购物品或劳务结算 时,依据发票账单等所列的金额,借记“材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补付的货款,借记本 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退回多付的货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为尚未结算的预付款项。预付款项业务不多的单位也可以将预付的账款直接记入“应收账款”科目的借方,不设本科目。3. 本科目应按供给单位名称设置明细账。第 110 号科
12、目 其他应收款1. 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以外的其他应收、暂付款项。包括:借出款、备用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2. 发生其他各种应收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收回各种款项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为尚未结算的应收款项。3. 本科目应按其他应收款的工程和债务人设置明细账。第 115 号科目 材 料1. 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库存的物资材料以及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低值易耗品等。事业单位随买随用的零星办公用品,可在购进时直接列作支出, 不适用本科目。2. 本科目使用方法:(1) 购入自用材料并已验收入库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
13、款”等科目。领用出库时 ,借记“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2) 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事业单位购进材料并已验收入库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领用出库时,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3) 属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购入非自用材料并已验收入库的,依据选购材料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选购本钱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领用出库时,按选购本钱不含税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4. 事业单位的材料,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发生盘盈、盘亏等
14、状况,属于正常的溢出或损耗,依据实际本钱,作增加或削减材料处理, 其中属于经营用材料同时相应冲减或增加“经营支出”,属于事业用材料应冲减或增加“事业支出”。5. 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为事业单位材料的实际库存数。6. 本科目应依据材料的保管地点、材料的种类和规格设置明细账,并依据材料的收、发凭证逐笔登记。第 116 号科目 产成品1. 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生产并已验收入库产品的实际本钱。从事劳务活动的单位,其劳务成果可视同产成品核算。2. 生产完成验收入库的产成品,借记本科目,贷记“本钱费用” 科目。产品出库销售时,按先进先出法或加权平均法计算实际本钱, 借记“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科目,贷记本
15、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库存产成品的实际本钱。3. 清查盘点消灭产成品盘盈或盘亏,作增加或削减产成品处理。盘盈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科目;盘亏时,借记“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4. 本科目应按产成品的种类、品种和规格设置明细账。第 117 号科目 对外投资1. 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通过各种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包括债券投资和其他投资。2. 事业单位购入各种债券形成的对外投资,应按实际支付的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事业单位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应按评估价或合同、协议确认的价值
16、借记本科目,贷记“事 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按账面原价,借记“固定基金”,贷记“固定资产”科目。属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向其他单位投出材料,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借记本科目,按材料账面价值不含增值税,贷记“材料”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扣除材料账面价值与应交增值税的销项税额的差额,借记或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同时按材料的账面价值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 科目。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事业单位对外投出材料,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借记本科目,按材料账面价值含税,贷记“材料”科目。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与材料账面价值的差
17、额,借记或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同时,按材料账面价值,借记“事业基金 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事业单位向其他单位投入的无形资产,按双方确定的价值,借记本科目,按账面原价,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同时按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事业单位以货币资金对外投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 科目;同时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3. 事业单位转让债券以及到期兑付的债券本息,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实际本钱贷记本科目。实收金额与账
18、面金额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其他收入”科目。同时,调整事业基金的明细科目。4. 本科目应按债券种类和投资对象进展明细核算。第 124 号科目 无形资产1. 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各种无形资产的价值。2. 事业单位购入或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无形资产应按实际支出数,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3. 各种无形资产应合理摊销。不实行内部本钱核算的事业单位, 其购入和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摊销时,应一次记人“事业支出”科目, 借记“事业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对于实 行内部本钱核算的事业单位,其无形资产应在受益期内分期摊销,摊销时借记“经
19、营支出” 科目,贷记本科目。4. 单位向外转让已入账的无形资产的全部权,其转让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事业收入”科目,结转转让无形资产的本钱,借记“事业支出其他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对外投资转出无形资产按“对外投资”科目的有关规定处理。5本科目的期末余额为尚未摊销的无形资产的价值。6本科目应按无形资产类别设明细账。负债类行政单位第 201 号科目应缴预算款1. 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按规定应缴人国家预算的款项。行政单位的应缴预算款主要包括:纳入预算治理的政府性基金、行政性收费、罚款、没收财物变价款、无主财物变价款、赃款和赃物变价款、其他依据预算治理规定应上缴预算的款项。2. 收到应缴预
20、算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上缴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本科目贷方余额, 反映应缴未缴数。年终,本科目应无余额。3. 本科目应按应缴预算款项的类别设置明细账。4. 执行“收支两条线”治理方法,实行代收财政资金直接缴库方式的单位,不使用该科目。但应当做备查账或者关心账。第 202 号科目应缴财政专户款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按规定代收的应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2。收到应上缴财政专户的各项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贷记本科目;上缴财政专户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本科目贷方余额, 反映应缴未缴数。年终,本科目应无余额。3. 本科目应按预算外资金的类别设置明细
21、账。4. 执行“收支两条线”治理方法,实行代收财政资金直接缴库方式的单位,不使用该科目。但应当做备查账或者关心账。第 203 号科目暂存款1. 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发生的临时性暂存、应付等待结算款项。2. 收到暂存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冲转或结算退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尚未结算的暂存款数额。3. 本科目应按债权单位或个人名称设置明细账。第 211 号科目应付工资离退休费1. 本科目核算向职工发放的工资或离退休费。2. 本科目按“在职人员”、“离休人员”、“退休人员”设二级科目进展明细核算。3. 单位发放工资时,借记相
22、关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拨入经费财政直接支付”、“财政补助收入财政直接支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或“现金”等科目。第 212 号科目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1. 本科目核算向职工发放的各类地方部门津贴补贴;2. 本科目按“在职人员”、“离休人员”、“退休人员”设二级科目进展明细核算。3. 单位工资时,借记相关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拨入经费财政直接支付”、“财政补助收入财政直接支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或“现金”等科目。第 213 号科目应付其他个人收入1. 本科目核算向职工发放除“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应付地方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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