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江区加强和规范房地产市场发展的补充意见(2023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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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苏州市吴江区加强和规范房地产市场发展的补充意见(2023)_物业经理人 苏州市吴江区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和标准房地产市场进展的补充意见的通知 吴政发202333号 各镇人民政府,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汾湖高新区、太湖新城管委会,区各委办局(公司),区各直属单位: 经区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争论通过,现将住房和城乡建立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四部门联合拟定的进一步加强和标准房地产市场进展的补充意见转发给你们,请仔细贯彻落实。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9日 进一步加强和标准房地产市场进展的补充意见 为仔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连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317
2、号)和省、市文件精神,进一步标准和促进我区房地产市场安康进展,在仔细分析总结近年来我区房地产市场进展形势的根底上,针对当前房地产市场进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以下补充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土地出让条件 上市地块须为净地出让,不得“毛地”出让,且场地平坦。特别状况报区政府一事一议。 二、进一步明确参加竞买人条件 实行参加竞买对象资格审查制度,凡不符合条件的不得参加竞买。特殊是参买人原已受让土地,但经认定未按土地出让合同商定支付土地出让金、滞纳金,存在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土地开发规模及开发要求超过实际开发力量的,在未整改到位前不得参加新出让地块的竞买。 三、进一步明确房产开发审批程序 土
3、地出让后,应严格执行一年内开工、三年内竣工的根本要求。国土交易中心应准时向财政部门供应宗地缴款通知书。受买人应准时办理工程立项、资质申报、规划方案审批、用地规划许可、环评报告、资金到账证明等手续。土地部门凭财政出具的结算单办理供地手续,不得按出让价款缴纳比例分割发放国有建立用地使用权证书。 规划建立部门依据土地使用权证办理建立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建立手续。规划方案经规划部门批准后不得擅自变更,若在后续过程中应供电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确需变更的,需持相关部门意见报规划部门变更。小区内停车、人防、供电等配套设施应与小区同步设计、同步报批、同步建立、同步验收。 四、进一步加强规划、建立过程监管 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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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市 吴江 加强 规范 房地产市场 发展 补充 意见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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