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及其会计处理.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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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值税属商品税类商品:(作为)资本商品和(用于)消 费商品。包括劳务商品税:对提供单位和个人费用的商品(劳务)所征的税。特征:1、可以转嫁,为间接税 2、广义的消费税,以商品的使用或消费为课税基础 3、流通税。第1页/共53页第一节 增值税概述 一、增值税的概念及历史沿革 (一)增值税的含义 增值税:是以货物或劳务在流转过程中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课征的一种税。增值额:理论上:W=C+V+M中的V+M 应用:法定增值额(作为增值税征 税对象的增值 额)两者往往不一致。原因:准允扣除项目与理论C不完全相等。(二)增值税的类型 p.53-54 1、生产型增值税:增值额大体上等同于国内生产总值(GDP)
2、2、收入型增值税:增值额相当于国内收入(V+M)。3、消费型增值税:增值额相当于当期国民消费总额。第2页/共53页 (三)增值税的特点 p.54 1、征税面上的普遍性,只要有增值额均应征税。2、征税环节上的连续性,“道道征收”(非全额)3、税收负担上的合理性。(1)同种W、售价相同,税负就相同。(2)只对销售额中本企业创造的没有征过税的部分(增值额)征税,不存在重复征税的问题。(四)增值税的优点 p.55 (五)增值税的历史沿革 1、萌芽时期:由美国耶鲁大学教授托马斯和德国商人、政府顾问威尔海姆范西门子博士提出,但未得到官方支持。2、法国增值税的创立 (1)1936年实行统一的生产税 (2)1
3、948年:分段课税 (3)1954年实行第3页/共53页3、推广阶段 (1)1962年西欧共同体推广 (2)1970年欧共体实行 (3)目前140多个国家实行4、在我国的发展:有关政策规定法规及有关规定增值税我国增值税制度的建立与发展.doc (1)1978年开始研究 (2)1979年提出实施设想,7月在部分地区试点 (3)1983.1.1两大行业三种产品(机器机械和农业机具两个行业以及自行车、缝纫机、电风扇三种产品)中征收。(4)1984年10月正式(第二步利改税,将工商税改为产品税,增值税和营业税)(5)8688年部分产品税改收增值税(在生产环节对部分工业品征收,产品税与增值税不交叉征收)
4、。(6)94年取消产品税,改为增值税。(7)2004.7在东北装备制造等8个行业实行消费型增值税;2007.7.1中西部6省26个老工业基地城市扩大试点。(8)2009.1.1全国实行消费型增值税。第4页/共53页二、增值税的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P.56 (一)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条例13;细则28、29、34条)1、小规模纳税人: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的纳税人。2、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即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3、认定标准:(1)年销售额在
5、规定标准以下;(工业50万元,商业80万元)(2)会计核算不健全;(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4、个人、非企业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P.57 5、从事货物零售业务的小规模企业。P.57第5页/共53页(二)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不能作为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的纳税人。1、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政策规定法规及有关规定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资格出新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doc 年应税销售额,是指
6、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2、可以申请为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认定: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并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1)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2)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第6页/共53页 3、不得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规定:(1)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2)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3)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4、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一般纳税人:(1)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2)其他一般纳税人。
7、5、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手续:申请;审核;认定。6、一般纳税人的监督管理:年审要求;发票使用;违规处罚;辅导管理。(三)增值税的扣缴义务人 第7页/共53页 三、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一)销售货物(货物指有形的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销售:有偿转让所有权的行为。特殊:1、视同销售(细则第4条):应当征收增值税。P.59 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
8、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2、混合销售(细则第5条):(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P.59 (1)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应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2)其他:应视同销售非应税货物,征收营业税。第8页/共53页 3、兼营非应税劳务:指增值税纳税人在销售货物和提供应税劳务的生产经营中,还兼营非应税劳务。纳税人分别核算的,应税劳务或货物征收增值税、非应税劳务征收营业税,纳税人不分别核算的,一并征收增值税。兼营的种类:兼营不同
9、税种、兼营不同税率、兼营免税。与混合销售行为的区别:混:货物与非应税劳务具有从属关系。兼:货物与非应税劳务为非从属关系。4、特殊项目:P.58 (1)征收增值税的项目: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在实物交割环节纳税;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业务的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物品的业务;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拨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集邮商品和发行的报刊业务。第9页/共53页 (2)不征收增值税的项目:供应或开采未经加工的天然水,不征收增值税,征收营业税;体育彩票的发行收入,不征收增值税,征收营业税;对增值税纳税人收取的会员费收入,不征收增值税。5、代购货行为:P.
10、60 (二)提供应税劳务:P.57 加工、修理修配 加工: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经销加工与纯粹加工)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三)进口货物第10页/共53页 四、增值税的税率(条例第2条):1、基本税率:17%2、低税率:P.60 13%基本为以下几种情况:与人的基本生活(包括物资和精神两方面)有关的货物;与农业有关的货物;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有关政策规定法规及有关规定增值税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doc 3、零税率:0%(出口)4、
11、征收率:2%;及4%;6%;小规模纳税人3%。p.61 5、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的从高计税。(条例第3条)五、增值税的纳税环节:销售、报关进口环节。六、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条例19条细则38条)P.70 七、增值税的纳税期限(条例第23条)P.61 第11页/共53页 八、增值税的纳税地点 P.62(条例第22条)(有变动)(一)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地点 1、固定业户: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 外出时: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回机构所在地。未开具的:销售地按6%。回机构所在地再申报,但 销售地已纳不抵扣。2、非固定业户:销售地;销售
12、地未纳,回机构或居住地补征。(二)进口货物:报关地海关 九、增值税的减税、免税 (一)起征点的规定(细则第37条)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有关政策规定法规及有关规定提高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11月1日起上调.doc 按月:货物及劳务:500020000元 广东:20000元 按次(日):300500 元 广东:500元 第12页/共53页 (二)免税 1、免税:指对货物或应税劳务在本环节的应纳税额(本环节增值部分的税额)全部予以免征。有关政策规定法规及有关规定增值税增值税免税项目.doc 2、免征的项目(货物)(条例第15条,细则第35条)P.62 3、免税与
13、零税率(出口)的区别 免税:免本环节的应纳税额(本环节的增值税 额),不退以前的。免税的商品是含税的.零税率(出口退税):出口的货物不含增值税(即税率为零),本环节不纳税并退还以前环节的税。即所有环节免征。零税率的商品是不含税的.(三)即征即退、先征后退(返)P.63 有关政策规定法规及有关规定流转税的优惠形式即征即退,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区别.doc (四)增值税减征 P.66(税率4%减半)十、增值税发票的使用和管理(条例第21条)P.66第13页/共53页第二节 增值税的计算与申报 当期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一、增值税的计税依据(销售额)(一)销售额确定的一般规定 P.7
14、1(条例第6条细则第12条)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第14页/共53页 1.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2.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3.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由国务院或
15、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4.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第15页/共53页 凡价外费用,不论会计准则、制度如何规定,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目的:防止以各种名目的收费减少销售额逃避纳税的现象。(1)会计制度规定不在“收入”中核算,而在“其他应付款”,“其他应收款”、“营业外收入”等中核算,使价外费用未核算其销项税额。(2)直接冲减有关费用 (二)销售额确定的特殊规定 1、折扣
16、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 P.72 有关政策规定法规及有关规定增值税销售折扣(商业折扣 现金折扣)销售折让 的 含义 区别.doc 税法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第16页/共53页 2、以旧换新方式 下的销售额 P.72 税法规定,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确定销售额。3、还本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 税法规定,纳税人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货物,不得从销售额中扣除还本支出。4、以货易货方式下的销售额 税法规定,以货易货双方都
17、应作正常的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应纳或应扣的增值税税额。5、包装物出租,出借方式下的销售额 P.72 税法规定,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租金应作为销售额的组成部分一并缴税。第17页/共53页 6、混合销售和兼营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 对属于征收增值税的混合销售行为,以及兼营非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的行为,其销售额均为应税货物和非应税劳务营业额的合计数。7、价款和税款合并收取,以及收取价外费用情况下的销售额。应按下列公式计算:P.73销售额(不含税)=含税销售
18、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8、以外汇结算的销售额 P.71 纳税人以外汇结算销售额的,其销售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天或当月1日的外汇市场价格。纳税人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确定后1年内不得变更。第18页/共53页 (三)视同销售及售价明显偏低又无正常理由情况下销售额的确定(细则16条)P.72 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3、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其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若为应税消费品,则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
19、税 成本是指: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第19页/共53页 二、增值税的计算 (一)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当期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P.78 1、销项税额的确定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或征收率)或=组成计税价格税率(或征收率)当期: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P.70(条例19条细则38条)(1)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 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采取托收承付和
20、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第20页/共53页 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
21、送的当天。(2)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3)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4)扣缴义务人 发生时间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的当天。第21页/共53页 2、进项税额的确定 (1)进项税额的基本涵义: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它与销售方收取的销项税额相对应。进项税额,分两大类抵扣:两种抵扣方法两种抵扣方法 内容内容(1)以票抵税以票抵税:即凭:即凭法定扣税凭证抵扣法定扣税凭证抵扣 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注明的增值税额;从海关取得的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从海关取得的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增值
22、税额。(2)计算抵税计算抵税:无法:无法定扣税凭证,但符合税定扣税凭证,但符合税法抵扣政策,准予计算法抵扣政策,准予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抵扣的进项税额。外购农产品:进项税额买价外购农产品:进项税额买价13%外购运输劳务:进项税额运输费外购运输劳务:进项税额运输费用用7%第22页/共53页 (2)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海关完税凭证上注明的;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包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规定缴纳的烟叶税。)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
23、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第23页/共53页 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运输费用金额,是指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包括铁路临管线及铁路专线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混合销售行为按规定应当缴纳增值税的,该混合销售行为所涉及的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所用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符合税法规定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以货易货等进项税额的处理;P.83第24页/共53页 (3)不准抵扣的进项税额。纳税人购进货物或
24、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上述第项至第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第25页/共53页 一般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者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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