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政策意见的实施细则(试行843.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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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政策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政策意见的实施细则(试行)意见的实施细则(试行)(青办发(青办发201066号)号)v四、几个主要文件四、几个主要文件v青海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政策意见(青发201027号)v青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政策意见的实施细则(试行)(青办发201066号)v青海省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发改委、经委、科技厅关于贯彻落实青海省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中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青财税2011318号)v五、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和项目的资格五、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和项目的资格认定
2、认定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国税局我省鼓励类产业(项目)优惠目录和鼓励额类产业企业的资格认定省经委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国税局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工艺技术及电厂(机组)资格认定省环保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国税局我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等资格认定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国税局我省鼓励类产业(项目)优惠目录和鼓励额类产业企业的资格认定v(二)几个关键词v鼓励类产业鼓励类产业v目前在实务中执行的是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05年本(国务院40号令)鼓励类的产业。随着国家进一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进产业结构和优化升级,国家的鼓励类产业目录有可能发生变化。同时,我省的鼓励类产业目录已由省发改委牵头
3、起草,待正式公布执行。企业或项目的主营业务无论是符合国家的产业目录还是我省的鼓励类产业目录,均可申请享受15%的优惠税率。v新办企业新办企业v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中,对新办企业给予了很多优惠。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新办企业认定标准的通知(财税20061号对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新办企业认定标准规定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定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设立登记,新注册成立的企业;新办企业的权益性出资人(股东或其他权益投资方)实际出资中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的累计出资额占新办企业注册资金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25。同时明确规定:一是办理设立登记的企业,在设立时以及享受新办企
4、业所得税定期减税或免税优惠政策期间,从权益性投资者及其关联方购置、租借或无偿占用的非货币性资产占注册资本的比例累计超过25%的,不得享受新办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二是现有企业新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不论其货币投资占了多大比例,均不得作为新办企业。v生产经营之日起生产经营之日起v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号)中的规定,“开始生产经营之日”为取得第一笔收入之日。另外,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出现了“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年度起”作为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年度。因此,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中的“生产经营之日”以取得第一笔收入的年度作为减免
5、税的起始年度。v认定之日认定之日v主要是对那些需要取得资格才能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规定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的起始年度,一般以该企业取得主管部门批复文件规定的年度或日期确定。如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从认定之日的年度起,可以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同时还可以在6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v减半征收减半征收v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规定,执行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规定过渡优惠政策及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的企业,在定期减免税的减半期内,可以按照企业适用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减半征收。因此,我省企业申请到
6、15%的优惠税率后,还可以享受青办发201066号规定的其他定期减免优惠。即:减半征收的企业所得税是按照15%的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减半征收。v地方分享部分地方分享部分v国务院关于印发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0137号)规定,从2002年1月1日起实施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其分享比例:2002年所得税收入中央分享50%,地方分享50%;2003年及以后年份,所得税收入暂按中央分享60%,地方分享40%执行。因此,青办发201066号规定的“地方分享部分”主要是指地方分享40%的部分。v(三)具体条款运用中的重点(三)具体条款运用中的重点v(1)对对设设在在我我省省境境内内的的国国家家
7、鼓鼓励励类类产产业业企企业业,在在2011年年至至2020年年期期间间,减减按按15%税税率率征征收收企企业所得税。业所得税。v对对符符合合条条件件的的科科技技企企业业孵孵化化器器、大大学学科科技技园园和和从从事事科科技技服服务务为为主主的的科科技技服服务务机机构构,减减按按15%的的税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v随着第二轮西部大开发的推进和我省经济结构的调整,除了个别限制发展的产业和企业,大部分企业(包括现有的存量企业)都可以享受到此项优惠政策,并且享受的门槛较过去有所降低(取消了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70%以上的限制)。v实务操作:企业2011年及以后发生符合鼓励类产业经营业
8、务,第一年由企业提出申请,重点说明企业的经营业务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并经税务机关审批后享受15%的优惠税率。在企业经营业务没有发生改变之前,次年及以后年度的第一季度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备案。企业应根据税务机关的批复或确认的备案通知,按15%的税率进行企业所得税的预缴和汇算清缴。v科技企业孵化器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人才的科技创业服务机构,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以科技型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为入孵企业提供研发、中试、生产、经营的场地和公共物业、办公设施,提供政策、法律、管理、财务、融资、市场推广和培训等方面的服务,以降低企业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提高企业成
9、活率和成功率,为社会培养成功的科技企业和企业家。其具体的认定范围及程序按照青海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规定执行。省科技厅负责青海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复审等管理工作。v(2)企企业业从从事事国国家家重重点点扶扶持持的的公公共共基基础础设设施施项项目目,符符合合条条件件的的环环境境保保护护、节节能能节节水水项项目目,自自项项目目取取得得第第一一笔笔生生产产经经营营收收入入所所属属纳纳税税年年度度起起3年年内内免免征征企企业业所所得得税税,第第4年年至至第第6年年减减半半征征收收企企业业所得税。所得税。v本条所指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是指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财税2008116号)
10、规定的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具体按照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财税2009166号)。同时,对于享受西部大开发15%优惠税率的企业,其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是以优惠税率计算出应纳税额后的减半征收。v新新办办的的属属国国家家战战略略性性新新兴兴产产业业和和装装备备制制造造业业的的,自自生生产产经经营营之之日日起起,2年年内内免免征征企企业业所所得得税税地地方方分分享享部部分分,第第3年年至至第第5年年减减半半征征收收企企
11、业业所所得得税税地地方分享部分。方分享部分。v本条是结合我省“十二五”期间产业发展和产业承接的重点出台的鼓励措施,其鼓励的重点是我省的具有发展优势的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油气加工、煤化工、特色轻纺业、生物医药等产业,具体新兴产业的界定按照省发改委等部门规定的产业执行。v(3)新新办办属属于于国国家家鼓鼓励励类类的的工工业业企企业业,自自生生产产经经营营之之日日起起3年年内内免免征征企企业业所所得得税税地地方方分分享享部部分分,第第4年至第年至第5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v新新办办的的不不属属于于国国家家鼓鼓励励类类的的项项目目,但但投投资资、生生
12、产产规规模模较较大大,应应纳纳税税所所得得额额、从从业业人人数数、资资产产总总额额超超过过法法定定小小型型微微利利企企业业标标准准的的工工业业企企业业,从从其其取取得得第第一一笔笔收收入入的的纳纳税税年年度度起起,3年年内内免免征征企企业业所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得税地方分享部分。v本条是为鼓励省外企业到我省新办工业企业新增的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投资、生产规模较大”在没有具
13、体标准制定前,可以参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执行。即: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超过100人,资产总额超过3000万元的工业企业。v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之日起,除按照国家企业所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之日起,除按照国家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享受优惠税率外,自其取得第一笔得税法的规定享受优惠税率外,自其取得第一笔收入的纳税年度起,收入的纳税年度起,6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科技型企业,自认定之日起留成部分;科技型企业,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免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第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第3年至第年至第5年减半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地方分
14、享部分。征收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v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二)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法人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三)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四)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其具体的范围及规定比例等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及其附件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执行。v科技型企业是指以科技人员为创业经营主体,主要从事研究与开发、技术中
15、介咨询、技术服务、新产品研制、生产和经营的企业。包括国有的科技型企业,由集体和个人集资兴办的民营科技型企业,由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各类企事业单位创办的实行国有民营的科技型企业。其具体的认定范围及程序按照青海省科技型企业认定办法(青科发政字2008162号)规定执行。v省科技厅联合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等部门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和省级科技型企业认定、复审等管理工作。v对对新新设设立立的的独独立立核核算算的的非非银银行行金金融融机机构构,自自获获利利年年度度起起,继继续续执执行行青青政政200134号号第第四四条条规规定定的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v“获利年度”是指按照税法的规
16、定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大于零的年度,主要是作为新兴的金融服务机构,在设立初期更需要税收政策的支持。其中青政200134号第四条规定:“企业自获利年度起,前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3-5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v新新办办独独立立核核算算的的咨咨询询业业(包包括括经经济济、规规划划、工工程程、管管理理、勘勘探探、设设计计、会会计计、审审计计、税税务务、法法律律、环环保保、证证券券、担担保保等等咨咨询询服服务务)、信信息息业业以以及及物物业业管管理理、社社区区服服务务的的企企业业或或经经营营单单位位,自自经经营营之之日日起起,2年年内内免免征征企企业业所所得得税税地地方方分分享享部部分分,第第3年至第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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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 深入 实施 西部大开发 战略 政策 意见 实施细则 试行 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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