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关于加强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2023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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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苏州市关于加强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2023)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电梯安全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苏府办2023196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加强电梯安全治理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仔细贯彻执行。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26日 (此件公开公布) 关于加强电梯安全治理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强化电梯安全治理,推动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有效预防和削减电梯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苏州实际,现就加强我市电梯安全治理
2、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认清严峻形势,高度重视电梯安全工作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进展和城镇化的加快推动,电梯应用已非常普遍。我市是电梯使用大市,在用电梯数量已近10万台,并仍在以较快速度增长;我市又是电梯生产大市,目前全市每年生产的电梯约占全国产量的四分之一。我市电梯安全治理面临面广量大、任务繁重的严峻形势,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各地、各部门必需充分熟悉电梯安全监管对促进民生保障和电梯产业安康进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加做好电梯安全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强化过程监视,推动责任落实,着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镇(
3、街道)属地治理、单位(业主)全面负责、社会监视支持的电梯安全多元共治工作格局,努力形成监管机制完善、安全措施到位、应急救援准时、冲突纠纷化解有效的电梯安全保障体系,不断提升我市电梯质量和安全水平,最大限度预防和削减电梯安全事故。 二、实行综合措施,强化电梯安全监管 (一)严格电梯生产质量安全监管。催促电梯制造企业树立“质量是生命,生命只有一次”的理念,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推行企业“质量首位制”,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质量安全第一责任。建立完善电梯产品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等各环节的质量安全治理制度,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全技术标准、标准进展生产和施工,将提升产品质量作为企业进展的核心
4、竞争力。对因设计、制造等缘由造成电梯存在危及安全的同一性缺陷的,催促电梯制造企业马上停顿生产,依法实施召回,准时消退安全隐患。组织第三方机构对电梯及主要零部件质量进展监视抽查,促进生产、安装环节的质量提升。 (二)强化电梯使用和维保质量安全治理。落实电梯使用治理单位履行安全治理主体责任,加强住户装修期间对电梯的治理和爱护工作,减轻装修过程对电梯的损坏。加大对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的监管力度,催促其严格根据安全技术标准进展维保,对学校、幼儿园、医院、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公众聚拢场所的电梯,依据运行实际状况增加维护保养频次和维护保养工程。积极推动由电梯制造企业直接进展电梯维护保
5、养,逐步建立以电梯制造企业为主体的电梯维护保养体系。住建和质监(市场监管)部门要建立对物业公司和电梯维保单位的联合检查机制,将电梯使用安全治理和电梯维保质量作为对物业公司和电梯维保单位的重要考核内容。 (三)抓好电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电梯安全日常监管,组织开展电梯安全隐患日常排查治理,重点加强对公众聚拢场所和故障频发电梯的隐患排查。电梯未明确使用单位的,不得投入使用。质监(市场监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安全监察、检验检测、稽查执法“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对存在严峻隐患的电梯可依法查封,推动电梯安全隐患处置的准时“闭环”。各地要组织相关部门加强联合监管,形成监管合力,准时发觉和查处影响电梯安全的违
6、法违规行为。 (四)加大住宅电梯修理改造更新力度。对于使用期超过15年,或运行故障率明显偏高、不能满意安全使用要求的住宅电梯,使用治理单位应当托付电梯检验检测机构进展安全风险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进展大修、改造或更新。讨论制订电梯修理申请使用住宅专项修理资金的相关方法,简化审批程序,加快办理速度。未交存住宅专项修理资金的老旧小区,所需费用由电梯全部人(业主)筹集或由当地政府出台相应补贴政策。 (五)推动电梯应急救援平台和物联网建立。深化“96333”等电梯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立,加快完善以电梯使用治理单位为主体、电梯维保单位为主力、社会救援力气为补充的电梯应急救援体系。各地应加快建立电梯应急救援平
7、台,2023年实现大市范围全掩盖。建立电梯物联网信息系统,充分发挥物联网信息技术在电梯动态监控、自动报警、快速处置、信用监管等方面的作用。积极开展电梯运行大数据的采集、分析和应用,定期向社会公布电梯维保单位不良记录、故障频发电梯、电梯困人救援等信息。 (六)做好电梯设置相关治理工作。加强对与电梯安全相关土建工程的监视治理,确保电梯机房、井道、底坑等设计与施工符合相关技术标准标准。完善电梯选购、招标工作,提高电梯配置水平,确保电梯的配置数量和参数性能与建筑构造、使用需求相适应,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标准。逐步提高精装修房的比例。 (七)实施电梯分类监管。全面实施电梯使用治理单位的分类监管,依据其安全治
8、理状况和电梯风险特性的综合测评结果,对排名靠后的电梯使用治理单位予以重点监管,加强工作指导和安全隐患督查。进一步推动电梯维保单位的分类监管,深化全市电梯维保单位星级评定工作,建立全市电梯维保单位“黑名单”制度,加大对主体责任不落实、违法违规现象多发、事故隐患整改不准时的电梯维保单位的检查频次和查处力度。 (八)构建电梯安全社会化监管格局。充分发挥电梯业商会的作用,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和效劳诚信体系建立,定期公布电梯维保指导价格,提倡公正、有序的竞争环境,引导电梯行业良性进展。畅通社会监视渠道,仔细讨论并准时接受群众对电梯安全工作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鼓舞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积极参加电梯安全监视。鼓舞
9、推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充分发挥责任保险机制事前预防、事中管控和事后补偿功能。 (九)建立健全电梯质量安全追溯和责任追究机制。针对电梯选型和配置、土建工程设计施工、选购招投标以及电梯生产、经营、安装、检验、维保、使用治理等各个安全环节,构建电梯质量安全全程监管链。建立电梯质量安全可追溯机制,完善各环节的质量记录,做到“一梯一档”。健全电梯安全责任追究机制,对发生电梯事故或重大影响的电梯突发大事,要仔细查明缘由,依法严厉追究相关单位的法律责任。 (十)加强电梯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电视、网络等宣传渠道,采纳现场询问、安全课堂、应急救援演练等多种方式,深入企业、学校、社区和人员密集的公共
10、场所,广泛开展电梯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使用学问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全社会电梯使用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力量。 三、落实各方责任,实行齐抓共管 (一)强化政府领导责任。各市、区政府(管委会)对本辖区电梯安全工作负总责,要加强对电梯安全工作的领导,催促相关部门仔细履行电梯安全监管职责,准时协调解决电梯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电梯安全治理,催促电梯制造企业和维护保养、使用治理单位履行各自安全主体责任,协调落实电梯日常安全运行的经费保障。要实行措施,推动解决“无物管、无维保、无修理资金”的“三无电梯”问题。 (二)明确部门监管责任。相关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电梯安全监管
11、工作。 质监(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依法实施对电梯制造企业、安装改造修理和维护保养单位、使用治理单位、检验检测机构的安全监察及相关作业人员的考核,加强质量监管,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组织电梯事故调查处理。 住建部门:负责对电梯机房、井道、底坑等设计与施工的质量监视,催促物业效劳单位加强对电梯维护保养活动的监视和相关效劳,协调解决电梯修理、更新、改造所涉住宅专项修理资金的使用事宜。 安监部门(安委办):将电梯安全纳入全市安全监管体系,依法参加电梯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 公安部门:负责电梯群体性突发大事应急处理、现场秩序和安全维护,依法查处破坏电梯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等违法行为。 消防部门:开展特别状况
12、下的电梯应急救援,实施电梯消防安全监视治理。 财政部门:保障电梯安全监管工作经费和有关装备投入。 发改部门:支持电梯安全的相关重点工程的建立,推动相关企业关键技术、产品和效劳的研发与产业化。 经信部门:对电梯物联网安全监控运行所需的信息通信赐予政策支持,推动电梯制造企业加强品牌建立、提升产品质量。 科技部门:支持电梯研发制造、检验检测环节的技术创新,对电梯相关科研工程赐予政策扶持。 人社部门:支持电梯行业人才培育、引进工作,对电梯安全监视治理、检验检测和电梯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等赐予政策支持。 工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会审并推广电梯托付使用治理合同及维护保养合同示范文本,依法查处电梯违法销
13、售经营行为。 民政部门:支持电梯行业协会标准进展。 保监部门:支持保险机构参加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承保工作,鼓舞保险机构充分发挥风险治理方面的专业优势,加强风险治理资源投入,提高风险事故的应急处理和理赔效劳水平,助力完善电梯安全管控和事故赔偿体系。 教育、交通、商务、卫生计生委、体育、旅游、铁路等部门负责本行业、本系统电梯使用安全监视治理和综合协调。宣传、新闻等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做好电梯安全治理工作的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 (三)落实电梯从生产到使用各环节的主体责任。涉及电梯安全的各责任主体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电梯安全责任制度,切实加强电梯安全治理。 电梯制造企业:对所生产的电梯质量实行终
14、身负责制,对出厂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维护保养、使用等环节加强监视和指导。亲密跟踪电梯运行状况,发觉存在隐患的,应准时告知电梯使用治理单位,并帮助使用、维保单位落实整改措施。 电梯经营单位:确保所售电梯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及标准的要求,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应当齐全。 电梯安装、改造、修理和维护保养单位:电梯安装、改造、修理单位应根据法律法规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进展施工,对施工质量、现场安全负责。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对其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根据维护保养合同及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标准、标准的要求,做好维护保养记录,确保维护保养质量。 电梯使用治理单位:对电梯安全使用负责,承办电梯使用登记,建立岗位
15、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治理制度和电梯事故风险防范机制,做好日常巡查工作。 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担当电梯安全法定检验、技术鉴定及风险评估工作,承受托付对应急申请使用修理资金的工程进展检测鉴定,对其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负责。严把电梯安全运行检验关,发觉超期未检、检验不合格等严峻事故隐患准时催促整改并上报当地政府监管部门。 四、加强工作保障,健全长效机制 (一)构建协调处理机制。建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电梯安全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各市、区政府(管委会)也要建立相应的电梯安全治理协调机制。要充分发挥基层政府的社会治理作用,建立健全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协调处置、相关部门和
16、社会组织参加的电梯冲突纠纷调解机制,妥当解决因安全事故、运行故障、修理改造更新资金不落实等问题可能引发的群体性纠纷,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二)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切实加大财政资金投入,保障电梯质量监视抽查、风险监测工作,推动电梯应急救援和物联网信息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支持电梯科技工程。积极探究多渠道、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推动建立切实可行的老旧住宅电梯修理改造更新经费筹措机制。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立。充实基层电梯监管力气,加大监管力度。建立电梯安全专家库,协作行政治理部门开展电梯招投标评审、技术鉴定、监视检查、事故调查等工作。针对电梯行业人才需求冲突突出的状况,要广泛组织开展岗位技能竞赛和培训,引
17、导企业加强人才培育,不断提高电梯生产、安装、维保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技能水平。 (四)推动电梯安全治理地方立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推动出台苏州市电梯安全治理条例,提高我市电梯安全治理工作的法治水平。 篇2:扬州市邗江区全区居民住宅电梯安全治理工作的意见(试行) 区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全区居民住宅电梯安全治理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技术开发区、维扬经济开发区、各园区管委会,区各有关部门: 关于加强全区居民住宅电梯安全治理工作的意见(试行)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讨论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仔细贯彻落实。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1日 (此件公开公布
18、) 关于加强全区居民住宅电梯安全治理工作的意见(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38号),切实加强我区居民住宅电梯(以下简称“电梯”)的安全使用和监视治理,有效治理和消退电梯安全隐患,保障居民乘用电梯安全和出行便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坚固树立“保安全、惠民生”理念,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各司其职、主动作为、协作联动的长效工作机制,努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
19、、镇(街道、园区)属地治理、业主自治、使用治理单位全面负责、检验技术把关、社会监视支持”的电梯安全治理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削减电梯事故及故障,不断提升我区电梯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安康进展。 二、责任分工 区政府成立区电梯安全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电梯安全治理工作的领导、指导和催促,协调解决电梯安全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区长任组长,区市场监管局、房管局、城乡建立局、财政局、安监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信访局和各镇、街道、园区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由其主要负责人担当办公室主任,详细负责电梯安全
20、治理各项日常工作。 各镇、街道、园区担当属地治理责任,做好本辖区内电梯安全使用的日常治理工作。积极引导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加强指导和治理,明确电梯的使用单位,催促电梯使用治理和维保单位履行各自安全主体责任;组织开展电梯安全隐患日常排查治理,帮助做好对电梯使用中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催促问题电梯的整改落实;协调处置涉及电梯安全问题的投诉和纠纷,负责因封停电梯引发的不稳定大事;协调落实电梯运行、维护保养和修理、改造、更新等经费;推动解决“无物管、无维保、无修理资金”的“三无电梯”问题。 区市场监管局发挥电梯安全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作用,牵头组织、统筹协调抓好全区电梯安全综合监管工作。负责电
21、梯安全监察工作,依法对电梯经营、安装、改造、修理、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视检查,依法查处电梯使用、维保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帮助组织电梯事故调查处理,依法负责封停存在严峻事故隐患的电梯;探究以政府购置效劳方式建立维保质量“黑名单”机制,公开维保单位资质、维保信息及行政惩罚信息;建立电梯安全监察大数据平台,利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提升电梯安全监管水平;开展电梯法律法规和安全学问宣传,建立和完善电梯应急救援体系,积极开展电梯应急救援演练;建立老旧电梯安全评估机制。 区城乡建立局负责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监视治理工作,加强新建住宅小区建立工程的监管,依法催促设计单位和审查机构严格
22、执行国家规定和标准;加大对井道等电梯附属设施工程质量的监视检查,依法催促责任单位对不符合技术标准标准的工程质量问题进展整改;催促房屋建立单位根据设计要求配置电梯;催促新建电梯住宅小区开发建立单位在正式移交物业治理单位前履行电梯安全治理职责。 区房管局牵头组织实施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大修工作;负责监视和指导物业效劳企业依法依约担当电梯使用安全治理主体责任,履行电梯安全治理义务,标准使用物业治理效劳费用于电梯日常运行维护;建立对物业效劳企业的联合检查机制,将电梯使用安全治理和维保质量作为对物业效劳企业考核的重要内容;推行住宅专项修理资金使用第三方审价制度和使用信息公告制度,监视和指导业主、业主委员会依
23、法使用住宅专项修理资金;协调解决电梯修理、改造、更新所涉及住宅专项修理资金、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的使用事宜,牵头制定全区电梯安全隐患整治资金筹集治理方法。 区财政局负责保障有关部门履行电梯安全监管职责所需必要工作经费、装备投入和老旧电梯安全隐患整治财政补贴资金的拨付和监管工作。 区公安分局负责电梯群体性突发大事应急处理、现场秩序和安全维护,依法查处破坏电梯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等违法行为。 区消防大队负责电梯消防安全监视治理,协作有关单位开展特别状况下的电梯应急救援。 区安监局履行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职能,将电梯安全纳入全区安全监管体系,催促相关部门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依法参加电梯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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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市 关于 加强 电梯 安全管理 工作 意见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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