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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卫生室药品质量治理制度目 录一质量治理人员及各主要工作岗位职责及主要责任(一 )药剂科主任职责(二)药房调剂人员岗位职责二 药品购货企业和购进药品合法资质审核制度三 药品购进治理制度四 药品验收治理制度五 药品储存治理制度六 药品养护治理制度七 药品摆放治理制度 八 药品拆零治理制度九 票据和凭证治理制度十 有关设施和设备使用和维护治理制度十一 特别药品治理制度十二 不合格药品治理制度十三 卫生和人员安康治理制度十四药品不良反响检测治理制度十五 药学人员培训教育治理制度药剂科主任职责1、在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指导本部门分管的调剂、制剂、药检、临床药学、教学、科研等各项专业技术工作,制定和完善各
2、项技术操作规程,指导下级药师做好工作,解决业务工作中的难题。2、指导和参与简单的药品调剂、制剂、药品质量掌握、药物询问方面的技术工作等,保证药品质量合格、药品使用安全、有效。3、参与建立临床药师制,常常深入临床了解药物应用状况,对药物临床应用提出改进意见,参与临床查房、病例用药争论,参与危重患者的救治工作,争论制定较为安全、有效、经济的用药方案,帮助 做好临床合理用药的工作。4、指导和组织参与药学科研,开展临床药学、临床药理、药物经济学、药事治理、药学信息等方面的争论,结合临床需要开展化学药品和中成药制剂、剂型的争论,组织引进、推广国内外药学的 理论、学问、技术、方法。5、组织解决技术上的重大
3、疑难问题和相关试验,并负责审核相关的技术试验报告。6、担当业务教学工作,指导下级药师、争论生、进修生、实习生的技术培育和理论提高。7、监视检查毒、麻、精神、贵重药品的使用和治理状况。8、副主任药师中、西职责参照主任药师职责执行。药房调剂人员岗位职责1 主要负责门诊药房的处方审核、调配、核对和发药及药品治理工作。2 必需严格遵守药房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药品调剂操作规程。3 调配处方时,做到“四查十对”,对其内容认真阅读审核,对不符合书写要求或错误的处方拒绝调配。 对有疑问的处方,必需核对无误前方可调配。4 对药品数量、金额、破损、丧失等负有直接责任。5 特别药品治理和调剂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6 对急
4、诊处方、特别优待人群的处方,优先配发。7 对取药患者以礼相待、态度和气,急躁解答患者的问题,不与患者争吵。8 保持药房和配方位置的干净、卫生,做好配方前的预备工作。下班前按规定整理、统计处方后,填写处方封皮和核对表,认真交接班。1、单位应严格审核供货单位、购进药品及销售人员的资质,确保供货单位和所经营药品的合法性。2、购进药品时必需索取以下资料购进药品时,应索取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合法证照复印件、药品质量标准、药品生产批准证明件;购进国家规定实施批签发制度的药品还应索取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与本单位进展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应供给药品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托付医院 原印章和医院法定代
5、表人印章或签字的法人托付授权书复印件,并标明托付授权销售药品的品种、地域、 期限、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号码;索取供货单位开具的标明供货单位名称、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批号、数量、价格等内容的销售凭证。除了这些,我们还需查看供货方的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药品GMPGSP证书、营业执照、生产企业还要查看药品注册证书、必要的话还要该批药品的检验报告书,企业法人的授权托付书及业务员的身份证。上述证件留意查看是否在有效期内,营业执照顾当每年进展年检。9 执行“调剂室安全工作制度”。管好门、窗、水、电,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非本药房人员不得擅自入内。药品选购治理制度1 药剂科负责全院药品的选购供给工作,并对
6、选购药品质量安全负有责任。2 必需向证照齐全的药品生产、经营批发企业选购药品,全面考核其人员、效益、规模、仓库条件、硬件、软件是否标准等及能否保障供货质量牢靠、效劳周到、价格合理。经考核合格,确定签署药品供需协议。3 选购员依据临床需要及药品库存状况定期制定选购打算,报科主任、主管院长审批后,方可进展药品选购。4 品购入需由临床科室提出书面申请、医院药事治理委员会争论通过前方能选购。5 临床特别急需的药品选购,需由临床使用科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报药剂科主任审核批准,报主管院长批准签字后,可一次性购入。药品仅供该患者使用,不作为院内供给药品常规使用。紧急状况可由药剂科主任签字,先购入后报主管院长,但
7、应注明状况。6 建立药品选购记录,内容包括购进药品的企业名称、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有效期等。7 特别药品的选购按特别药品治理方法执行。8 在选购活动中,不得收取、索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人员以各种名目、形式赐予的好处和药品回扣。药品验收治理制度1 质量验收工作由药库验收人员担当。2 购进药品必需经质量验收合格,才能办理入库手续。3 出库后退回的药品,亦应经过质量验收,验收合格的药品进入合格品区,供发货销售或退回原公司; 不合格的,依据具体状况做相应处理。4 质量验收工作应在药库待验区进展。5 同时到货的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的不同批号药品,应按批号分别进展验收。6 进展进口药品、出库后退
8、回药品验收时,应留意分别按各有关环节药品验收留意事项进展检查验收。7 验收人员主要查验与待验药品有关的证明材料凭证、药品外观性状检查和药品内外包装状况及标识的检查。8 验收人员应对验收符合规定的待验药品填写药品验收通知单或签字,作好仓储保管员办理入库手续的依据;不符合规定的应填写药品拒收单。9 验收人员应做好验收记录。药品储存治理制度1 药品储存的原则是:安全储存,降低损耗,保证质量,收发快速,避开过失事故。2 仓库报管人员的根本职责(1) 依据药品分类进展科学储存,预防过失、混淆、变质。(2) 做到数量准确,账目清楚,账物相符。3 依据规定做好在库药品的储存治理。(1) 药品应按贮藏温、湿度
9、要求,分别储存于低温库、阴凉库或常温库内。阴凉库:温度保持在0 20;常温库:温度保持在 030;低温库:温度保持在 210;相对湿度:保持在 45%75%。(2) 药品应依据药品性质,按分库、分类存放的原则进展储存保管,其中:药品与试剂等应分库存放;性质相互影响、简洁串味的药品应分库存放;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库或分区存放;不合格药品应存放在不合格区内,按不合格药品治理制度进展治理;退货药品应存放在退货待验区,待验收并确认为合格品后再移入合格区,确认为不合格的移入不合格区;药品按品种、规格、批号、生产日期及效期远近依次或分开堆垛;近效期药品应按季度填写近效期药品催销表。(3) 在搬运和堆垛等作业
10、中应严格依据药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搬运存放,不能倒置,要轻拿轻放, 严禁摔撞。(4) 药品的货跺应有肯定距离,具体要求如下:药品货位与货位的间距不小于 100cm;药品跺与墙、柱、屋顶、房梁的间距不小于30cm;药品跺与散热器或供暖管道、电线的间距不小于30cm;药品与 地面的间距不小于 10cm;库房间主要通道宽度不小于 200cm;照明灯具须承受防爆灯,垂直下方不准堆放药品,其垂直下方与药品跺之前的水平距离不小于50cm。(5) 在库药品实行色标治理,其中:黄色:为待验药品库区、退货药品库区;绿色:为合格药品库区、零货称取库区、待药品库区;红色:为不合格药品库区。(6) 搬运和堆垛应严格
11、遵守药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标准操作。怕压药品应掌握堆放高度,并定期翻跺。(7) 保管人员依据验收人员签字的“药品验收通知单”办理入库登记报告台帐。(8) 对货与单不符、质量特别、标签不牢、包装破损、标志模糊等状况,有权拒收并请药学部门及质量部门处理。(9) 保管人员应承受养护员有关储存方面的指导,与养护员共同做好仓库温、湿度治理,正确储存药品。(10) 严格执行药品出库复核的治理制度,未经复核人员复核并签字的药品不得出库发货。(11) 保管人员每月底进展库存盘点工作,做到账物相符。药品养护治理制度1 药品养护工作的原则是安全储存、科学养护、保证质量、降低损耗。2 从事药品养护工作的人员,应
12、生疏在库储存药品的性质与储存养护要求,以便指导并协作仓库保管员对在库药品进展合理储存保管。3 常常检查在库药品的储存条件,协作仓库保管员做好仓库温、湿度的监测和治理工作。每日定时对库内温、湿度进展记录。如库内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应准时实行调控措施,并予以记录。4 药品养护人员应定期对在库药品依据流转状况进展养护和质量检查,并做好养护记录。5 库存养护中如觉察质量问题,应准时悬挂明显标志和暂停发货,并尽快通知质量治理小组予以处理。6 定期汇总和上报养护检查、近效期或次时间、长时间储存的药品质量信息。7 负责养护在用仪器设备、温湿度监测和监控仪器、仓库在用计量仪器器具的维护、检定等治理工作。8
13、设备消灭特别应马上报修,同时向科主任及质量治理小组报告,以便尽快处理。药品摆放治理制度1 药库及各药房药品摆放均按此制度治理。2 药剂人员要依据本制度的规定摆放药品并随时检查摆放药品的质量。3 摆放药品的货架应保持清洁、卫生。4 需冷藏的药品应摆放在相应的冷藏设备内。5 药品应按类别分柜摆放,内用药、外用药、性质相互影响、易串味的药品应分柜摆放,标志明显、清楚。6 药品应按品种、用途或剂型分类摆放,标签使用恰当,放置准确,字迹清楚。7 拆零药品应集中于拆零药品专柜,售完前保存原包装的标签。8 摆放药品应避开阳光直射,需避光储存的药品要依据规定存放。9 上架药品应按月进展检查,并做好药品的质量检
14、查记录,消灭质量问题应准时下架,并按规定处理。10 凡质量有疑问的药品一律不予上架。11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质量参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治理方法。12 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治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展。13 中草药按其类别、性质、气味等状况进展合理摆放。药品不良反响和医用器械不良大事监测报告制度1 认真贯彻药品不良反响报告和监测治理方法,乐观做好本单位药品不良反响和医用器械不良大事的收集、整理、报告工作。2 医务人员应乐观参与药品不良反响和医用器械不良大事监测工作,觉察病人在用药过程中消灭一切与用药用械目的无关的特别状况,认真观看、诊断,并填好药品不良反响报告表。3 药品不良反响报告,按药品不良反响
15、报告和监测治理方法所规定的时限上报。4 应准时向医务人员通报有关药品不良反响和医用器械不良大事的信息,以保障患者用药安全。5 在本地药品不良反响监测中心的指导下,乐观参与或组织医院药品不良反响和医用器械不良大事的学术活动。6 为削减药品不良反响和医用器械不良大事的重复发生,发生严峻不良反响时应实行有效措施,准时上报准时处理。7 做好本院的药品不良反响医用器械不良大事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8 各科室信息联络员具体负责本科室的药品不良反响医用器械不良大事的收集上报工作,不得漏报瞒报。9 各相关科室要设立药械不良反响登记本,并具体记录。10 药品不良反响和医用器械不良大事监测工作作为本院的绩效考核
16、内容之一。各科室每月的药品不良反响报告数量应到达本科室当月出院人数量的 %。药品不良反响领导小组将对每月上报状况进展全院通报。11 院部将对药品不良反响和医用器械不良大事报告的科室每份嘉奖 10 元。对完不成上报数量的科室每份惩罚 20 元,对瞒报漏报的每例赐予100 元经济惩罚,造成后果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对表现突出的科室赐予肯定的经济嘉奖。对工作不力,表现较差的科室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拆零药品治理制度1 有专人负责药品拆零工作,必需每年参与安康体检,合格前方可从事本工作。2 配备拆零工具钥匙、药刀、拆零药袋、医用手套,随时保持拆零用工具的清洁、卫生。3 拆零前,对拆零药品须检查外观质量,凡
17、觉察质量可疑及外观性状不合格的药品不行拆零,交质量治理员处理。4 拆零后的药品集中存放在拆零专柜,不能与其他药品混放。5 拆零后的药品如不能保持原包装的,必需放入拆零药袋,粘贴拆零标签,写明品名、规格、用法、用量、批号、有效期等,并做好拆零记录。购进药品原始凭证治理制度1 所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需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日期和编号;承受凭证单位的名称、业务内容、数量、单位和金额;填制单位的名称和业务专用章;经办人员签章。内容必需真实、完整。2 药品购进时,要准时取得或编制原始凭证。经领导人、验收人、经办人签字后,准时送交药剂科或财务科。3 药剂科对原始凭证要认真进展审核。审核凭证对内容是否填写齐全,
18、数字计算是否正确。手续是否完备,书写是否清楚。对违反药品治理规定和财经制度、内容填写不全、计算有误、手续不完备、书写不清楚的原始凭证,药剂人员应拒绝验收入库,会计人员应拒绝付款。对于弄虚作假、营私舞蔽、伪造涂改凭证等违法乱纪行为,要拒绝执行并准时向有关单位报告。4 药剂科保存的药品购进原始凭证应准时装订成册,保存三年。有关设备维护治理制度(1) 养护员应对全部的仪器设备进展登记,并建立仪器设备治理台账以及档案卡。(2) 药房主任应对药房的仪器设备指定主要负责人,每月定期巡查和养护,并填写好仪器设备运行记录和设备修理保养记录,不能马虎填写。(3) 使用人员应生疏每一台设备,并能娴熟操作。(4)
19、养护员还要负责库房中的仪器设备,每个月都要进展全面检查,查看仪器设备的设置及运行状况, 如有问题应准时反响,实行处理措施,并具体填写库房营业厅巡检记录。(5 药房主任则应负责设备仪器以及设施的修理治理,如消灭问题,应准时处理,并实行有效措施。(6)保管员应按规定放置药房安全设施,不能随便挪用;药房主任则负责监视检查消防设施,使用到期后要进展更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治理制度1 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靠性,能成瘾癖的药品,精神药品是指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能使之兴奋或抑制,反复使用能产生精神依靠性的药品。精神药品分为一类精神药品和二类精神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治理与麻醉药品治理一样
20、。2 医院建立由主管院领导负责,医、药、护和保卫等部门参与的麻醉、精神药品治理小组,结合医院实际状况制定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治理制度和人员职责;定期组织专项检查,保证用药安全、合理。3 药学部门制定专人依据“印鉴卡”的申办规定,负责卫生行政治理部门申办、换发“印鉴卡”,申报用药打算及变更手续。按期报送药品购用状况统计报表。批准核发的“印鉴卡”由专人保管,除购置 药品之用外,不得带出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4 药库及调剂部门贮存的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必需有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贮存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必需使用专用保险柜,专人负责,双人双锁。5 各调剂部门与临床用药科室实行基数治理,基
21、数卡注明所用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由双方麻醉药品治理人员及负责人签字,人员变更时,须办理变更手续。6 药库特别药品治理人员依据药品用量和库存状况提出购药打算,药品选购员应向指定的药品经营单位选购药品。入库验收必需货到即验,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逐项填写验收记录,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并核验购药票据凭证无误后,办理入库手续。7 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全部贮存于专用库或保险柜内,库房、保险柜实行双人双锁治理。8 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库或保险柜钥匙实行备案治理,历任治理人员状况须在药学部门登记备案。9 各调剂部门指定专人凭领药打算领取药品。发药人和领药人需认真核对发药名称、数量、
22、产品批号、有效期后签字。领药人员领取药品后必需直接将药品存入专用保险柜、完成入账等相关手续。10 调剂部门应制定符合资质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治理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做到“日清日 结”,药品调剂应指定发药窗口,调剂时应认真审查处方:处方书写是否正确、完整,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核查处方与病历的全都性,将处方按年月日逐日编制挨次号;完整填写“麻醉药品、第 一类精神药品消耗量登记表”。对不符合规定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药师有权拒绝发药。每 班交接前,治理人员应核对药品和相关记录。11 临床科室需要留存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应于调剂部门建立基数卡,由双方麻醉药品治理人员、
23、负责人审核签字,临床需要变化时应准时变更基数卡。12 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治理人员调整时,须在组长监视下交接清点并记录,交接完成后报药学部门备案。13 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治理人员应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和质量状况,保证质量合格。过期药品须单独存放并有明显标识;药品验收时觉察缺少、破损的药品应当时解决;觉察质量问题应依据药品 质量处理程序处理。14 破损和过期的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统计汇总后报药剂科(药学部)主任审批后上报行政部门批准,并监视销毁、记录。15 药品使用中一旦觉察骗取、冒领者,或发生药品丧失、被盗、被枪案件,应马上报告药剂科药学部主任、医院保卫部门及主管院长、院长,并向
24、卫生主管部门、公安部门报告。16 药品临床应用(1) 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只能用于本医院医疗需要。(2) 开具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医务人员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经培训考核合格能正确使用麻醉药品。(3) 开具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应使用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4) 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书写完整、字迹清楚,处方医师签全名、盖章。调配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人员应严格审查处方并签字登记。(5) 为门(急)诊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 1 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 7 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 3 日常用量。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
25、剂,每张处方为 1 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 7 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 3 日常用量。哌醋甲酯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时,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 日常用量。(6) 为门(急诊)癌症苦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苦痛患者开具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建立癌 症苦痛患者病历。开具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 日常用量;控缓释制剂, 每张处方不得超过 15 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 日常用量。(7) 为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1 日常用量。(8) 对于需要特别加强管制的麻醉药品,盐酸哌替啶处方为1 次常用量
26、,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9) 晚期癌症患者每日使用吗啡无极量限制,不提倡使用哌替啶,手术患者可使用哌替啶。癌症患者因病情需要在开具控缓释制剂时,可同时使用即释麻醉药品。使用非甾体镇痛药不能到达镇痛目的的严峻慢性苦痛患者,可使用芬太尼透皮贴剂和羟考酮缓释制剂镇痛,临床使用时应严格遵守强阿片类药物治疗慢性非癌痛使用指南中的各项规定开具药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 8 周。医疗机构应当要求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患者和中、重度慢性苦痛患者,每 3 个月复诊或随诊 1 次。17 门诊药房不得为患者办理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退药。患者不再使用麻醉、精神药品时,应将剩余麻醉、精神药品无偿
27、交回医院药房,由药房按规定销毁。18 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账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麻醉药品处方登记册),处方保存 3 年备查。“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消耗量登记表”保存 3 年,其他专用账册的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 年。其次类精神药品治理制度1 选购其次类精神药品,应从药品监视治理部门批准的具有其次类精神药品经营资格的企业购置。2 依据临床用药需求制定选购打算,购入药品双人验收,查验购药凭证,清点药品数量,检查药品质量,具体记录相关信息。3 专柜加锁储存,储存药品必需有安全防范措施,严防药品丧失。4 出账、入账要有购(领)药或处方使用凭据,
28、做到购(领)入、发出、结存数量平衡。调剂部门使用药品要做到“日清日结”。5 遵循专用处方和用量要求,处方至少保存2 年。6 定期检查药品质量,对过期、损坏的药品要准时销毁,保证在用药品的账物相符和药品质量完好。7 依据规定审核处方,包括临床诊断、用法、用量等,对于单张处方超过用药天数的特别状况,必需由处方医师注明诊断并双签字前方可调配。不合理处方拒绝调配,防止重复取药。8 对过期、损坏的药品要登记造册,逐级上报,药库、药房负责人报告药剂科主任、院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申报销毁。易致毒化学品治理制度1 易致毒化学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可以用于致毒的主要原料,其次类、第三类是可以用于致毒的化学配制。2
29、持有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置印鉴卡的医疗机构,可购置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致毒化学品, 个人不得购置第一类、其次类易制毒化学品。3 购置其次类、第三类易致毒化学品应当在购置前将所购置的品种、数量,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个人自用购置少量高猛酸钾无需备案。4 购置易致毒化学品时必需严格依据购用证明上的数量购置,不得超过购置证明上所限定的数额。5 购用证明仅限本单位使用,应由购用单位派员前往销售单位购置,不得将购置证明以任何形式交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或其他单位或个人代为购置。6 所购置的易致毒化学品必需是本单位使用,不得以转让、转借等形式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 不得为其他单位代
30、为办理购用证明。7 易致毒化学品由专人治理、专柜储存、专账记录。药库、药房对进出专库(柜)的易致毒药品逐笔记录,领用人和复核人签字,做到账、物、批号相符。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易致毒化学品仓库。8 使用易致毒化学品,应留意易致毒化学品使用后残液的回收和处理。9 易致毒化学品发生丧失、被盗、被枪等,应当马上向当地公安部门及卫生主管部门报告。医疗用毒性药品治理制度1 毒性药品系指毒性猛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相近、使用不当会致人中毒或死亡的药品。2 药库、药房要对医疗用毒性药品进展严格治理,依据选购、验收、保管、领发、核对等有关规定妥当治理,防止丧失和违规使用,保证医疗使用,防止发生事故。3 毒性药品必需
31、专柜加锁,并由专人保管,严防混药。4 建立特地的收支账目,定期盘点,做到账物相符。5 调配毒性药品必需凭医师签名的处方,处方剂量不得超过2 日极量。6 药剂人员对毒性药品处方要加强核对,审查剂量,对用药目的不明确、超范围、超剂量、超疗程等处方可以拒绝调配,严格估量发药。7 调配处方时,必需认真负责,剂量准确,处方保存2 年备查。8 对处方未注明“生用”的毒性药品,应当付炮制品。9 如觉察处方有疑问时,须经原处方医生重审定后再行调配。10 中药房必需建立健全保管、验收、领发、核对等制度,毒性药品的包装容器上必需印有规定的毒药标志。11 需报损的毒性药品需经科主任、主管院长批准交上级主管部门集中销
32、毁,销毁要有记录,包括销毁时间、地点、品名、数量、方法等,必要时拍照。12 因保管不当、配方错误造成不良后果者,应快速追查缘由并准时上报。放射性药品治理制度1 放射性药品系指用于临床诊断或治疗的含有放射性核素的药品和制品,包括用于制备放射性药品的放射性核素、植入体内的放射性制品及体外放射性免疫试剂盒等。2 医院必需向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放射性药品生产许可证和放射性药品经营许可证, 并在有效期内的单位购置放射性药品。3 医院使用放射性药品必需获得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并按期申请审核换证,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有效期为 5 年,期满前 6 个月,医疗单位应向原发证的行政部门重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换
33、发证。4 医院应依据持有的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类别所许可的范围使用放射性药品,不得超范围使用。5 使用放射性药品的科室必需与其配备与其医疗任务相适应的仪器、设备和房屋设施,有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医师并经专业技术培训和有取得放射性工作人员证的专业技术人员。非核医学科专业技术人员或未经培训、批准,不得从事放射性药品使用工作。6 使用放射性药品的科室应具有保证放射性药品安全使用的规章制度,必需对购置、使用放射性药品状况进展具体登记,登记记录至少保持2 年。7 使用放射性药品,必需符合国家放射卫生防护治理的有关规定。使用单位必需依据放射性药品的放射性剂量和射线能量等状况。将放射性药品存放于相适应的
34、防护装置内,以确保对人和环境安全。8 制备放射性药品的医疗单位必需对所制备的放射性药品进展质量检验,并有原始资料记录,检验合格方可使用。9 对于临时不使用的放射性药品,要妥当保管,避开药品造成环境污染或丧失。10 持有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的医疗单位,在争论配制放射性制剂并进展临床验证前,应当依据放射性药品的特点,提出该制剂的药理、毒理等资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 报卫生部备案。制剂只限本单位内使用。11 使用单位必需留意收集所使用的放射性药品的不良反响等状况。放射性药品使用中如消灭不良反响,使用单位应准时处理、记录,并按规定的程序准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12 各种缘由造成放
35、射性药品内在质量(变质、失效、过期等)或外观质量(外包装严峻破坏、破损、字迹不清等)发生变化,不能再连续使用者按放射性废物处理。13 放射性药品使用后的废物(包括患者排泄物),必需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当处置。化学危急品治理制度1 凡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危急物质,在运输、装卸、生产、使用、储存、保管规程中,在肯定条件下能引起燃烧、爆炸,导致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事故的化学物品,统称为化学危急品。2 化学危急品必需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产地或专用储存室柜内,并设专人治理。3 化学危急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并依据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防火、防腐、报警、灭火、防
36、晒等安全措施。4 化学危急品应当分类、分项存放,堆垛之间的主要通道应有安全距离,不准超量储存。5 遇火、遇潮简洁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急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简洁积水的场地存放。6 受阳光照耀简洁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急品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气体、液体,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7 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危急品,不得在同一仓库或同一储存室内储存。8 化学危急品入库前,必需进展严格检查登记,入库后应当马上检查,对剧毒药品、炸药、放射性物品必需实行双人、双锁保管,由保卫、安全部门按规定监视。9 危急化学品库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10 包装过剧毒药品的箱、袋
37、、瓶、桶、等容器,必需严加治理,要统一回收,登记造册,指定专人负责,在保卫部门专人监护下进展销毁。11 报废的剧毒、易燃、易爆和放射性物品的处理,必需预先向安全、保卫部门提出申请,制定周密、安全的保障措施,并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处理。12 化学危急品的保管人员要选派责任心强、经过特地训练、熟知危急品性质和安全治理常识的人员担当,并按治理危急品的范围配备防护用品和器具,贮存剧毒物品场所应具备有肯定数量的解毒药品。不合格药品治理制度1 不合格药品的范围入库验收中觉察的不合格药品。在库养护中觉察不合格的药品。临床使用过程中消灭不合格的药品。国家公布质量不合格的药品或明令制止销售的药品,药品监视治理
38、部门抽查不合格的药品。 2 药库保管员和质量治理员负责质量不合格药品确实认和处理工作。3 不合格药品确实认及处理。入库验收时觉察验收不合格的药品,由药库药品治理员填写不合格药品登记及处理意见表, 当场封存,移入不合格品区,并按相关程序处理。在库养护中或临床使用过程中觉察不合格的药品,各库房治理员准时填写不合格药品登记及处理意见表,将其移入不合格品区,并按相关程序进展处理。质量治理员将国家公布的质量不合格的药品、明令制止销售的药品、药品监视治理部门抽查不合格的药品信息,通知各库房药品治理员,检查在库药品,各库药品治理员对不合格的在库药品统计汇总,移入不合格品区,填写不合格药品记录及处理意见表。按
39、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进展相关处理。4 不合格药品确实认、报告、报损、销毁按程序处理,并有完整的记录。5 质量治理员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状况,应定期进展汇总和分析,并上报药剂科主任,记录资料应存档三年备查。、卫生和人员安康治理制度医疗机构的药房和个人卫生应符合规定要求。一、做到每天早晚对药房各做一次清洁,保持药房的环境干净、卫生,无污染物及污染源。二、货架柜摆放的药品应保持无灰尘、无污染、药品摆放标准有序。三、在岗时应着装干净,头发、指甲留意修剪整齐。四、应定期进展安康体检,并建立安康档案。五、安康体检应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体检机构进展,体检的工程应符合任职岗位条件要求, 体检结果应存档备查。药
40、品不良反响大事报告治理制度一、药品不良反响ADR,主要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状况下消灭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响。为促进合理用药,提高药品质量和药物治疗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治理法、药品不良反响报告与监测治理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二、药品不良反响、医疗器械不良大事的报告范围;1. 上市 5 年以内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列入国家重点监测的药品、医疗器械,引起的全部不良反响 大事。2. 上市 5 年以内的药品、医疗器械,引起的严峻、罕见的或的不良反响。三、药品不良反响主要包括药品和未知作用引起的副作用、毒性反响及过敏反响等。严峻的药品不良反响主要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引起死亡;
41、致畸、致癌或缺陷;对生命有危急并能够导致人体永久的或显着的伤残;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导致住院或住院时间延长。四、一经觉察可疑药品不良反响需具体记录、调查,按规定要求对典型病例具体填写药品不良反响/大事报告表,并按规定报告。五、应定期收集、汇总、分析药品不良反响信息,每季度直接向当地药品不良反响监测中心报告,严峻、罕见的或的药品、医疗器械大事不良反响病例,最迟不超过15 个工作日。医疗机构各科室、药房工作人员应留意收集、分析、整理、上报本单位临床用药过程中消灭的不良反响状况。患者使用本医疗机构药品消灭不良反响状况,经核实后,应按规定准时报告,并上报区食品药品监视治理部门。药房工作人员发药时,
42、应留意询问患者有无药品不良反响史,讲清必需严格按药品说明书服用, 如用药后有特别反响,要准时停顿用药并向医生询问。六、防疫药品、普查普治用药、预防用生物制品消灭的不良反响群体和个体病例,须随时向所在地卫生局、区食品药品监视治理局、不良反响监测中心报告。卫生和人员安康治理制度医疗机构的药房和个人卫生应符合规定要求。一、做到每天早晚对药房各做一次清洁,保持药房的环境干净、卫生,无污染物及污染源。二、货架柜摆放的药品应保持无灰尘、无污染、药品摆放标准有序。三、在岗时应着装干净,头发、指甲留意修剪整齐。四、应定期进展安康体检,并建立安康档案。五、安康体检应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体检机构进展,体检的工
43、程应符合任职岗位条件要求,体检结果应存档备查。药品不良反响大事报告治理制度一、药品不良反响ADR,主要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状况下消灭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响。为促进合理用药,提高药品质量和药物治疗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治理法、药品 不良反响报告与监测治理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二、药品不良反响、医疗器械不良大事的报告范围;1. 上市 5 年以内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列入国家重点监测的药品、医疗器械,引起的全部不良反响大事。2. 上市 5 年以内的药品、医疗器械,引起的严峻、罕见的或的不良反响。三、药品不良反响主要包括药品和未知作用引起的副作用、毒性反响及过敏反响等。严
44、峻的药品不良反响主要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引起死亡;致畸、致癌或缺陷;对生命有危急并能够导致人体永久的或显着的伤残;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导致住院或住院时间延长。四、一经觉察可疑药品不良反响需具体记录、调查,按规定要求对典型病例具体填写药品不良反响/大事报告表,并按规定报告。五、应定期收集、汇总、分析药品不良反响信息,每季度直接向当地药品不良反响监测中心报告,严峻、 罕见的或的药品、医疗器械大事不良反响病例,最迟不超过15 个工作日。医疗机构各科室、药房工作人员应留意收集、分析、整理、上报本单位临床用药过程中消灭的不良反响状况。患者使用本医疗机构药品消灭不良反响状况,经核实后,应按规定准时报告,
45、并上报区食品药品监视治理部门。药房工作人员发药时,应留意询问患者有无药品不良反响史,讲清必需严格按药品说明书服用,如用药后有特别反响,要准时停顿用药并向医生询问。六、防疫药品、普查普治用药、预防用生物制品消灭的不良反响群体和个体病例,须随时向所在地卫生局、区食品药品监视治理局、不良反响监测中心报告。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教育治理制度1、参与医院组织的业务学习:全院认真参与医院安排的业务学校,了解临床医学进展动态,扩大学问面。2、全科集中组织学习:依据医院的要求,药剂科全体人员包括上下夜班的人员全部参与,重点安排大专 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人员讲授药学学问,提高本专业水平。全科组织学习时,记录参与人员 的名单,保存备查。3、各组组织学习:药剂科安排业务学习时,各组科依据状况自行安排学习,学习药学相关学问,做好记 录,将主讲人、讲课题目、讲稿留存备查。4、个人自学:个人抽时间安排学习,记录自学笔记,这也是自学的主要形式。个人应当依据不同学历、 不同职称层次以及不同年龄层次自行安排学习。5、要求:全科人员必需认真参与医院组织的业务学习,参与药剂科以及各组组织的讲座,同时搞好自学。 药剂科组织学习时,各组将参与学习的人员名单当日上报。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