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云南省饲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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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3年云南省饲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_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2023年水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近年来,各级渔业部门实行切实措施,不断推动安康养殖,加强质量监测,强化监视执法,特殊是经过2023年水产品药残专项整治和2023年助奥特别监管两大行动,水产品质量安全治理力量和水平明显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有所改善。但是,由于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治理工作起步较晚、根底薄弱,一些影响质量安全的因素、冲突和隐患仍旧存在,有些问题还非常严峻。为促进渔业安康进展,保障水产品消费安全,特制定2023年水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通过全面推动水产安康养殖
2、行动,切实加强水产苗种质量安全治理和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视抽查,连续强化执法监管,仔细排查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等措施,切实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二、工作目标严格许可制度,确保依法应领取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的苗种场领证率到达100%;杜绝在水产苗种繁育和养殖过程中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氯霉素等违禁药物行为。水产安康养殖示范场、出口原料备案基地、无公害水产品生产企业、水产苗种场等四类生产单位100%建立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监管率到达100%。产地水产品监视抽查标准化、公开化改革全面推动,水产品药物残留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分工明确、措施有力、保障有效、运转协调”的水产品质量安
3、全执法监管体系根本确立,阳性样品生产单位执法查处率到达100%。主要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摸查工作有效推动,应对水产品质量安全突发大事力量明显增加。三、整治重点(一)重点产品。突出整治对虾、贝类、罗非鱼、鳗鱼、大黄鱼和斑点叉尾鮰等主要出口品种和四大家鱼、鳜鱼、多宝鱼等国内主要消费品种以及海参、鲍鱼等高档消费品种,严查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孔雀石绿和氯霉素等禁用药物的使用。(二)重点单位。水产安康养殖示范场、出口原料备案基地、无公害水产品生产企业、水产苗种生产单位。(三)重点区域。沿海地区水产品年产量大于5000吨、中部地区水产品年产量大于3000吨、西部地区水产品年产量大于1000吨的重点渔业县。
4、四、整治任务(一)全面推动水产安康养殖。加强渔业科技入户和技术推广与工作,大力推广安全用药技术、方法,指导水产养殖科学防病,合理用药;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积极推动建立渔业执业兽医和用药处方制度。实施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推动规模化养殖、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加强水产安康养殖示范场创立,完善养殖场内部质量安全治理机制。加强重大水生动物疫病监测,科学指导水生动物疫病防控。(二)深入开展水产苗种专项整治。加强水产苗种场普查登记,全面摸清水产苗种生产根本状况。严格许可制度,对具备生产条件、但尚未领取生产许可证的苗种生产单位要限期领取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逾期未办理的按非法生产处理;对生产条件不合格、技术
5、标准未建立的苗种生产单位,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责令停顿生产。向自然水域增殖放流渔业资源的苗种必需经过检测合格,有禁药检测不良记录的水产苗种生产单位不得参加增殖放流。(三)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视抽查。建立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视抽查生产单位数据库,制订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视抽查工作标准,制定并完善水产苗种药残检测方法标准。改革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视抽查组织方式,实行异地检测、抽查结果公开制度。以主要出口品种和国内市场消费的大宗品种为重点,以苗种生产和养殖过程中使用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孔雀石绿、氯霉素等禁用药物为主要监测指标,加强产地水产品及苗种质量安全监视抽查工作。(四)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
6、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视治理机构要全面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要根据“标准、引导、监管、效劳”的原则,以水产苗种生产合法性、养殖企业生产档案制度建立状况、投入品使用状况和阳性样品查处为重点,切实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杜绝无证生产和非法用药行为,催促生产单位加强整改,严防不合格产品上市销售。要建立健全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岗位责任制度、执法监管台帐制度、整改复查制度和查结案件公开制度,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做到“程序合理、惩罚公正、高效利民”。(五)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摸排。以对虾、鳗鱼、罗非鱼、贝类等主要出口品种,四大家鱼、鳜鱼、多宝鱼、海藻等国内主要消费品种以及海参、鲍鱼等高档消
7、费品种为重点,对其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或苗头性问题进展摸查,对风险可能爆发的程度,危害状况以及对产业、市场、社会可能造成的影响进展深入分析,提出预警和处置意见。五、工作要求(一)提高熟悉,加强领导。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视治理机构要充分熟悉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根据我部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直接抓,要在人、财、物等方面赐予充分保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当进展。要依据工作需要,准时派出督导组,对重点地区和重点案件现场指导、督查督办,准时指导行动实施。(二)细化方案,落实责任。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根据本方案
8、要求,制定符合本辖区实际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到有阶段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指导、有责任追究。要切实落实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将领导责任、治理责任、监视责任落到实处,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对个别地区渔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视治理机构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监管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玩忽职守,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并带来严峻后果的,以及专项整治实施不力、存在问题得不到解决的,要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三)加强协作,形成合力。要充分发动渔业系统内行政、科研、技术推广、质检、执法等单位的力气,围绕本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明确分工,相互合
9、作,搞好连接,积极开展工作,防止消失死角和漏洞。同时,要主动加强与农业系统内畜牧、兽医等部门的合作,协作搞好渔药、饲料等重点投入品的专项整治。对属于工商、质检等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要积极协调沟通,妥当做好案件交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四)完善制度,标本兼治。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在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的同时,要连续健全水产品质量安全治理体制,完善各项制度,推动诚信体系建立,强化执法,完善引导、效劳、监管、惩罚、应急五位一体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到达标本兼治。同时,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内容和水产品安全消费等相关学问,准时曝光典型案例。六、工作安排(一)2月中旬:下发2023
10、年水产苗种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公布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视抽查工作标准,明确水产品产地监视抽查工作中抽样、检测和监视执法各环节的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二)2-3月:建立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视抽查生产单位数据库;开展水产苗种场普查登记;出台水产苗种药残检测方法标准;制定2023年产地水产品和水产苗种质量安全监视抽查规划;部署主要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摸查工作。(三)4月上旬:召开会议对2023年产地水产品和水产苗种质量安全监视抽查工作和执法工作进展部署。(四)4-8月:开展水产苗种质量安全监视抽查和生产检查,严格生产许可,催促不标准的苗种场按要求进展整改。(五)4-11月: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
11、渔政监视治理机构组织开展产地质量安全监视检查,对监视抽查中发觉阳性样品的生产单位进展监视整改。(六)6月和10月:组织开展2023年第1次和第2次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视抽查。(七)9月,召开水产品质量安全中期形势分析会,对水产品、水产苗种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摸查工作状况进展阶段性总结。(八)12月,对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总结。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规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厅(局)于2023年11月底前完成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将报我部渔业局市场与加工处。联系人:朱亚平、郭云峰联系电话:(010)59192925,59192927电子信箱:2023年兽药及兽药残
12、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2023年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为指导,强化兽药监管工作,提升兽药质量,降低兽药残留危害,促进养殖业稳定安康进展,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人民身体安康。二、工作目标加大假劣兽药和违法案件查办力度,进一步标准兽药生产经营秩序;强化兽药和兽药残留监管,兽药产品合格率平均提高2个百分点,畜禽产品兽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进一步提高。三、整治重点(一)重点产品1、禁用兽药(品种见农业部第202号公告、第560号公告)及未经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兽药;2、假劣兽药(品种见2023年兽药质量通报)及兽药标签组方违规产品;3、非法企业生产的非法产品;3、猪、禽、牛奶等动物性
13、产品中禁用药物、抗生素(抗菌剂)类药物残留;(二)重点单位1、列入农业部兽药质量通报的重点监控企业、假劣兽药生产企业;2、非法生产企业;3、列入农业部兽药质量通报的兽药经营企业;4、兽药使用单位(动物养殖场、动物诊疗所);5、兽药残留被取样单位。(三)重点区域1、兽药产品合格率偏低省份;2、兽药残留问题突出省份;3、畜牧主产区;4、动物性产品主要出口地区。四、整治任务(一)强化兽药GMp监管。完善兽药GMp检查验收标准,标准检查验收活动,保证兽药GMp质量。加强兽药GMp企业后续监管,加大GMp飞行检查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稳固兽药GMp成效,提升行业整体水平。(二)组织兽药市场整治。加
14、大兽药市场的整治力度,严峻打击重点区域非法企业、非法产品;加强兽药重大案件查处、曝光工作,进一步净化兽药市场;建立健全兽药重大案件查办、报告、督办及案件处理信息反应制度,标准执法行为。(三)加大兽药抽检力度。组织实施兽药监视抽检规划,完善兽药监视抽检制度,标准兽药抽检程序,建立兽药产品抽检与执法联动机制,加大假劣产品通报、惩罚力度,提高兽药合格率。(四)加强兽药使用治理。开展兽药安全合理使用政策、技术指导,建立兽药使用制度,完善养殖用药记录,加强安全用药学问普及,提高养殖用药水平。(五)加强兽药残留监控。组织实施动物性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规划,扩大残留监测品种、范围,完善残留超标追溯制度,降低残留
15、超标率。五、工作要求各地兽医部门要细化方案,明确责任,仔细组织落实本方案。一要提高熟悉、加强领导,成立省、地、县三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二要细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相应整治工作方案。三要严格执法、组织落实,在整治活动中实行专项检查与综合治理相结合,穿插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法规宣传与执法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把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四要通力合作、协同作战,积极会同公安、工商、技术监视等部门,加大整治、查处力度。五是突出重点、查处大案要案,根据“五不放过”原则,对大案要案追根溯源,一查究竟,严峻惩罚。六、工作安排本方案实施时间为2023年2月至12
16、月。(一)部署阶段2023年2月,我部制定下达2023年兽药监视抽检规划、2023年动物性产品中兽药残留监控规划,全面部署兽药质量监视检测和残留监控工作重点。(二)集中整治阶段1各地兽医行政治理部门组织开展兽药GMp监管、市场整治和安全用药活动,发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准时曝光。2各兽药和兽药残留检测任务担当单位按要求仔细完成兽药和兽药残留抽检工作,按时上报检测结果,积极协作兽医行政部门开展相关工作。3组织开展兽药市场执法重点检查和穿插互检活动。4加强兽药合理使用指导工作,结合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积极组织兽药法规、安全用药科普宣传报道和资料发放活动。(三)总结阶段各省级兽医行政治理部门
17、于6月30日和12月15日前分别向我部兽医局上报上半年和全年专项整治总结(包括实行措施、查处成效)。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实施“六大工程”,仔细搞好2023年环保专项整治工作,依据县委、县政府*发202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环境爱护工作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生态环境爱护,整治农业面源污染,重点整治畜禽养殖业污染,规模养殖户完成设施建立、小型养殖户完成初级治理;加强蔬菜加工业运行的整治,确保达标排放;连续抓好矿石开采与加工行业的综合治理,力争年底整治到位;全面整顿以砖瓦行业为重点的各类生产加工企业,打击非法经营,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关停一批
18、无合法资质、存在严峻安全隐患且整治不到位的企业;实施清洁水源工程,保证生产生活用水的安全;深入开展大气污染的治理,整体提升城乡环境质量。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的专项整治。详细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1、连续抓好畜禽养殖污染的治理。一是严把企业落户关口,加强源头掌握,新增的养殖企业,要严格环保审批,严格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治理方法。二是加强对散养户、小型养殖户的环境治理,改良养殖方式,推行清洁养殖,严禁散放、敞养,对散养户、小型户养殖要根据雨污分流、干湿分开、饮污分别的治理要求,完成防污设施的初级处理。三是加强规模养殖户的监管,生猪年出栏在50头以上的养
19、殖场所要完成沼气池、厌氧池、干粪堆集池等污染处理设施建立,重点抓好*镇南*养殖场、*镇阳光牧业、思民牧业、*乡赤眼湖养殖场、*镇宏玉科技养殖场等大型养殖的监管工作。四是在禁养区(水源爱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爱护区及城镇人口集中居住地等)的规模养殖企业一律退出。 2、连续抓好蔬菜加工业的治理。加强对已完成设施建立并验收合格的24家企业日常生产运行的监管,严禁偷排,严防整治后反弹;正在进展设施建立的*仙草等4家企业要组织好验收工作。 3、加强生态环境爱护。一是全面制止非法捕猎、非法捕捞(利用爆炸、放电、投毒等非法手段从事捕捞的)行为,二是抓好已损生态环境的修复工作,今年完成一个修复样板工程。 (二
20、)连续开展矿石开采与加工行业的综合整治。要严格遵循*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矿石开采与加工行业综合整治的通告、*县矿石开采与加工行业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精神,依法依规开展专项治理,详细根据*县矿石开采与加工行业综合整治指挥部的工作安排组织实施。 (三)深入开展砖瓦行业的专项整治。重点整治以下几个方面: 1、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 2、没有合法生产经营资质的; 3、在生产过程中没有落实“三同时“制度,没有污染防治设施和排烟管道降尘脱硫设施的; 4、企业选址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符合用地整体规划的; 5、毁林建窑,毁田取土进展生产的; 通过整顿,制造条件促成粘土砖瓦企业的环保转型,坚决依法关停污染严峻、
21、整治不到位且群众反映剧烈的砖瓦企业。 (四)加强重点水源爱护和污染治理。详细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重点水源爱护区(*河饮用水取水点、*一水库、*水库、金鱼垱水库、长江饮用水取水点)的治理,在爱护区内不得兴建或扩建与供水设施和爱护水源无关的建立工程,不得在爱护区内从事游泳、垂钓、野炊等可能污染水源的一切活动,不得在水域周边从事种植、放养畜禽、网箱养殖等污染水体的活动,制止向水域排放污水和有残留农药、化肥的农田水,制止倾倒工业废料、生活垃圾及任何污染物。杜绝污染水质的现象发生。二是加强水源水质的监测,重点水源爱护区每季度监测一次,建立从城镇集中式到农村集中式(含各个乡镇自来水厂、人口集居地饮
22、用水源)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的网点,实行定时监测报告制度,监测数据和有关记录要建立专档备查。三是加强养殖水面的治理,制止在大中水域种植莲藕、芡实等水生植物,制止*、水库投放未经发酵处理的猪粪和鸟粪、鸡粪等污染物,对水体水质超过国家标准的要严格掌握氮肥、磷肥和有机肥的投放,制止珍宝养殖,重点抓好*、*、*、*、*、*等大型水面的治理。 (五)整治非法生产加工企业。各乡镇要对本辖区内的生产加工企业进展全面清理,建立台帐。对“无手续、无环保设施、无生产资质”的非法生产加工企业一律停产整顿,催促办理各类手续,整顿不到位的予以关闭。对本辖区内非法生产加工企业要登记上报,不得瞒报或漏报。要
23、严把企业准入关,堵住新的污染源。 (六)全面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依据*市贯彻落实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规划实施方案的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全面整治燃煤锅炉。抓好燃煤锅炉的升级改造,推广天燃气等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替代燃煤,推广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今年城区10蒸吨以下(含10蒸吨)的燃煤锅炉根本改造到位,10蒸吨以上不能到达稳定排放的燃煤锅炉必需通过实施除尘设施提标改造及烟气脱硫、脱硝工程建立,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严禁企业、事业单位新上10蒸吨以下(含10蒸吨)的燃煤锅炉。 2、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的治理。交警部门要制订机动车污染治理的工作方案,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达标检验工作,加强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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