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指南(T-GSSES 002—20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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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甘肃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甘肃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运行维护指南指南甘肃省甘肃省环境科学学会环境科学学会2021 年 10 月I前言前言为推进甘肃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范农村污水治理设施的长效稳定运营,根据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银保监会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甘肃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方案、甘肃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62/T4014-2019),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指南。本指南
2、共包括 8 章内容:总则、术语、运行管护模式、农村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污泥废弃物处置和尾水排放、运维记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智慧运维服务、档案管理。随着技术的进步和时间的推移,本指南还将不断得到补充和完善,本指南及其内容均不能作为使用者规避或免除相关义务与责任的依据。本指南由甘肃省环境科学学会发布。本指南可用于生态环境行政管理部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单位的技术指导。本指南主要起草单位:兰州交通大学、甘肃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本指南主要起草人:王宝山、董志龙、苏艳芳、张泽玺、周静、高慧娟、杨庆、田鸿业、周添红、化希平。本指南由甘肃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解释。II目录目录第一章总则.1
3、1.1 编制目的.11.2 适用范围.11.3 规范性引用文件.1第二章 术语.3第三章 运维管护模式.53.1 责任主体.53.2 属地自行运行管护模式.73.3 第三方运行管护模式.73.3.1 政府购买服务模式.83.3.2 设施租赁模式.83.3.3 建设运行一体化模式.8第四章 农村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94.1 农户户内设施运维.94.1.1 农户户内设施设置检查.94.1.2 农户户内设施养护.94.1.3 农户户内设施维修.104.2 接户井运维.104.2.1 接户井设置检查.104.2.2 接户井养护.114.2.3 接户井维修.114.3 输送管道运维.114.3.1 输
4、送管道设置检查.114.3.2 输送管道养护.114.3.3 输送管道维修.124.4 检查井运维.124.4.1 检查井设置检查.124.4.2 检查井养护.13III4.4.3 检查井维修.134.5 提升泵站运维.134.5.1 提升泵站设置检查.144.5.2 提升泵站养护.144.5.3 提升泵站维修.144.6 格栅运维.154.6.1 格栅井及格栅设置检查.154.6.2 格栅井及格栅养护.154.6.3 格栅井及格栅维修.164.7 化粪池运维.164.7.1 化粪池设置检查.164.7.2 化粪池养护.174.7.3 化粪池维修.184.8 厌氧折流板反应床(ABR)运维.1
5、84.8.1 厌氧折流板反应床设置检查.184.8.2 厌氧折流板反应床养护.194.8.3 厌氧折流板反应床维修.204.9 生物接触氧化池运维.204.9.1 生物接触氧化池设置检查.214.9.2 生物接触氧化池养护.234.9.3 生物接触氧化池维修.234.10 SIBR 运维.244.10.1 SIBR 反应池设置检查.244.10.2 SIBR 反应池养护.254.10.3 SIBR 反应池维修.264.11AO 组合工艺运维.264.11.1AO 反应池设置检查.264.11.2AO 反应池养护.274.11.3AO 反应池维修.294.12 人工湿地运维.31IV4.12.1
6、 人工湿地设置检查.314.12.2 人工湿地养护.334.12.3 人工湿地维修.344.13 序批式潮汐生物接触氧化工艺运维.344.13.1 序批式潮汐生物接触氧化设备检查.344.13.2 序批式潮汐生物接触氧化设备养护.354.13.3 序批式潮汐生物接触氧化设备维修.354.14 MBR 设备运维.354.14.1MBR 设备检查.364.14.2 MBR 设备养护.364.14.3MBR 设备维修.374.15 好氧生物滤池设备运维.374.15.1 好氧生物滤池设备检查.374.15.2 好氧生物滤池设备养护.374.15.3 好氧生物滤池设备维修.384.16 运维人员注意事
7、项.39第五章 污泥、废弃物处置和尾水排放.415.1 污泥处置.415.2 废弃物处置.415.3 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415.3.1 监测频率和采样要求.415.3.2 监测项目.425.4 尾水排放.42第六章 运维记录.436.1 运维记录.436.1.1 处理设施身份证信息记录.436.1.2 检查记录.436.1.3 养护记录.436.1.4 维修记录.436.1.5 投诉反馈记录.44V6.1.6 培训记录.446.2 水质自检记录.44第七章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智慧运维服务.467.1 物联网平台功能.467.1.1 基础信息管理.467.1.2 运行监控.467.1.3
8、GIS 地图显示.477.1.4 设施实时数据查询.477.1.5 单设施透视.477.1.6 视频图像.477.1.7 报警预警.487.1.8 数据分析.487.1.9 移动端软件功能.487.2 数据上传.487.2.1 数据对接要求.487.2.2 数据安全要求.497.3.3 访问控制功能.497.3.4 网络安全控制.497.4 参数数据下发.507.5 物联网平台其他要求.507.6 智慧平台维护.50第八章 档案管理.52附表 1:行政村处理设施身份证.53附表 2:行政村处理设施巡查、检查记录表.56附表 3:行政村处理设施养护记录表.57附表 4:行政村处理设施维修记录表.
9、58附表 5:行政村处理设施进、出水水质自检记录表.591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1.1 编制编制目的目的为指导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长效稳定运营,推进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专业化、市场化、智能化为导向,因地制宜的采取有效措施,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地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指南。1.2 适用范围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甘肃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指南包含农村地区餐饮、娱乐、旅游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不包含农村地区工业企业及畜禽养殖、屠宰废水的处理设施运行维护。1.3 规范性引用文件规范性引用文件下
10、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指南的引用而成为本指南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指南。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指南。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农用污泥污染物控制标准GB4284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规范DB33/T8682农村生活污染物控制技术规范HJ574环境工程技术规范制订技术导则HJ526-2010厌氧-缺氧-好氧活性污泥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576生物接触氧化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09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运维及其安全技术规程CJJ60污水稳定塘设计规范CJJ/T54人工湿地污水处理技术导则RISN-TG0
11、06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05污水自然处理工程技术规程CJJ/T54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技术指南HJ2031农村生活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62/T 40143第二章第二章 术语术语2.1 农村生活污水农村生活污水农村居民生活活动所产生的污水,主要包括冲厕、洗涤和厨房排水等。2.2 污泥污泥是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半固态或固态物质。2.3 栅渣栅渣是指被格栅拦截下来的,经运维服务人员清掏打捞的固体颗粒物(悬浮物、漂浮物等)。2.4 黑水黑水指冲厕废水、粪便和尿液等营养盐含量较高的混合生活污水,受有机物、氮磷污染程度较高。2.5 灰水灰水指来源于洗浴、盥洗、衣物清洗、厨
12、房水槽和洗碗机等污染物含量较低的生活污水。2.6 农村生活污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治理设施设施对农村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的建筑物、构筑物及装备。由户内管网、户外管网系统和处理终端组成。2.7 分散式生活污水治理分散式生活污水治理对单户或多户农村居民产生的生活污水,通过处理设施就地就近处理的方式。42.8 集中集中式生活污水治理式生活污水治理通过较大范围的管网,对村庄或一定区域内产生的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并建设处理设施集中处理的方式。2.9 纳管纳管处理处理农村生活污水通过管网收集,就近输送到城镇污水收集管网,依托城镇处理厂处理的方式。2.10 合流制合流制用同一管道收集和输送农村生活污水和雨水的排水方式
13、。2.11 截截流流式合流制式合流制在生活污水处理前设置截流管道,少量雨水和生活污水通过截流管道进行污水处理后排放,超出负荷的雨水通过溢流管道直接排放的方式。2.12 分流制分流制用不同管道(渠)分别收集和输送农村生活污水和雨水的排水方式。5第三章第三章 运维管护模式运维管护模式3.1 责任主体责任主体建立健全运维组织架构。按照运维管理目标,健全完善管理架构,落实各级管理职责,探索建立以县级政府为责任主体、乡镇(街道)为管理主体、村级组织为落实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运维机构为服务主体的“五位一体”运维管理体系。各行政村为落实主体,可通过第三方运维机构实现村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运维
14、单位职责:(1)运维单位应参照本指南的要求开展处理设施的运维工作,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不断改善处理设施的运行效果。(2)按处理设施的属性,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的对象划分为户内设施、管网设施、终端设施的运维。户内设施除设置检查以外的运维由农户负责;户外设施的设置检查、管网设施和终端设施的运维由运维单位负责。(3)运维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4)运维单位应认真开展处理设施的养护、维修等工作,及时对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向业主反馈阶段性的运维结果。(5)运维单位应接受农户、村、乡镇等政府与主管部门和舆论的监督。(6)运维单位对设施运维应配备充足的检查、养护、维修、防6
15、护工具。(7)应根据国家和当地政府的要求合理处置运维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及其他固体废弃物,污泥处置要求按本指南第五章执行。(8)处理设施运维的检查、养护和维修及报修应及时形成相应的台账记录,台账记录的要求按本指南第六章执行。各乡(镇)政府是村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的管理主体,具体要求做到:(1)根据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实际情况和用电负荷,做好资金测算。(2)组织开展村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情况的检查,每季度检查不得少于 1 次,对检查发现的运行维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各村进行整改,并做好检查和整改落实情况记录。(3)做好各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年度考核,收集整理相关资料。
16、县(区)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为责任主体,负责对村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考核,随机抽检各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情况;负责培训村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村级管理员,指导本级财政部门做好村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资金的筹措、核定和拨付工作。县(区)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应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管理费用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建立县级财政补贴、市级财政奖补、社会力量参与、受益农户分担的多元化投入体制,根据7各县(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管理的实际情况,给予适当奖补。鼓励有条件的县区探索建立污水处理受益农户付费制度,提高农户自觉参与的积极性。运
17、行维护资金应做到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甘肃省生态环境厅负责组织专家培训,专家根据设计工艺对市级生态环境局及相关运维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环境意识、污水处理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技能、设施运行和日常操作、常见异常情况及处置措施等。3.2 属地自行运行管护模式属地自行运行管护模式一些经济发展水平不高、污水治理刚起步或者设施较为分散的村镇,可选择属地自行运行管护模式,管理主体宜为当地村委会。由于村镇缺乏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护经验,村民缺乏污水处理工艺及设施专业知识,设施出现故障难以自行解决,容易被遗弃荒废。此种模式下,设施非正常运行的情况较为普遍,因此设施维护需定期
18、跟踪检查,加强技术培训和专业指导。3.3 第三方运行管护模式第三方运行管护模式一些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工作基础较好的地区可推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第三方运行管护模式。该模式为政府部门与专业化公司签订委托协议,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以县区或乡镇为单位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连片打包,统一运行管理。具体又可分为政府购买服务、设施租赁服务等多种形式。83.3.1 政府购买服务模式政府购买服务模式一般是由政府投资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委托第三方(具备专业能力的企业或事业单位)进行运行维护;地方政府或村集体拥有设施产权,并对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根据污水治理的绩效向第三方支付费用。3.3.2 设施
19、租赁模式设施租赁模式设施租赁模式是一种新型市场化运作模式,由村镇委托第三方公司以租赁设施的形式,对污水进行达标处理并支付相关处理费用;污水处理设施产权归第三方,政府或村镇作为业主根据治理效果支付污水处理费用,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移除设施,合作形式灵活。3.3.3 建设运行一体化模式建设运行一体化模式建设运行一体化模式将设施建设与后期运行一体化捆绑,项目所在地政府根据运行绩效分期向企业拨付项目资金,有利于督促企业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有效运行。政府对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拥有监督权和调控权。特许期满,签约方的企业将该设施无偿或有偿移交给政府部门。采用第三方运维管护模式可提高地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专业化水平,
20、有利于设施长效运行,但增加地方长期财政负担。9第四章第四章 农村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农村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4.1 农户户内设施运维农户户内设施运维户内设施的运维包括设置检查、日常检查、养护和维修、报修。户内设施的设置检查由运维单位负责,户内设施日常检查、养护、维修由农户自行负责。4.1.1 农户农户户内设施设置检查户内设施设置检查(1)卫生间大小便器污水应接入化粪池;(2)化粪池建设和改造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3)农户农家乐、农户民宿等产生的厨房含油污水必须经隔油池处理后方可接入管网;隔油池设置应符合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以及地方的相关要求;(4)户内下水管存水
21、弯等设施的设置应方便养护、维修。4.1.2 农户农户户内设施养护户内设施养护(1)日常检查厨房污水、洗涤、洗浴污水的下水漏斗、存水弯、地漏、下水管,及时清理漏斗、地漏、存水弯、下水管的杂物;(2)日常检查和清理隔油池,及时清理拦渣、浮油等杂物,养护操作人员应佩戴相应护具;(3)当发生管道排水不畅或堵塞等问题时,应及时疏通;(4)日常检查管道包封、固定、过水等情况,当管道的包封和固定材料破损、缺失,应及时增补、加固;(5)日常检查化粪池清掏口、排气口等,对化粪池清掏口、排10气口的堆置物或堵塞物应及时清理;(6)化粪池应定期进行清掏,清掏周期不宜超过 12 个月;(7)化粪池粪渣的处理处置应根据
22、地方的要求执行。隔油池清理(掏)出的杂物、浮油可根据垃圾分类要求合理处置。4.1.3 农户农户户内设施维修户内设施维修(1)对破损、开裂、渗漏、堵塞无法疏通的户内管道,应及时进行维修、更换;(2)对管道包封、固定材料脱落、破损、缺失的,应及时修复、增补、固定;(3)对进出水管、过粪管堵塞的化粪池及时维修;(4)对由于二次施工、地面沉降及其它因素导致的化粪池破损、渗漏等问题,应及时维修、更换或新建;(5)对农家乐、民宿隔油池运行故障等自行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委托专业服务机构进行维修、更换,并支付相应的维修及服务费用。4.2 接户井运维接户井运维接户井运行维护包括接户井的设置检查、日常检查、定期
23、检查、养护、维修等,均由运维单位负责。4.2.1 接户井设置检查接户井设置检查(1)农户生活污水可通过接户井接入管网设施,可一户一井,也可一户多井;11(2)接户井须规范设置,井型和井盖设置应方便养护、维修。4.2.2 接户井养护接户井养护(1)应不定期检查接户井运行状况,发现杂物或堵塞时及时采用专用清渣工具清理,清除的杂物和沉渣应妥善处置;(2)接户井养护时应在井周围放置养护标识;(3)养护完成后应及时盖好井盖恢复原状。4.2.3 接户井维修接户井维修(1)对检查和养护过程中发现的塌陷、破损、渗漏的接户井应及时进行维修和翻建;(2)对破损、缺失的接户井井盖应及时进行更换和增补。4.3 输送管
24、道输送管道运维运维输送管道运行维护包括输送管道的设置检查、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养护、维修等,均由运维单位负责。4.3.1 输送管道设置检查输送管道设置检查输送管道主支管管径、管材选用、以及管道坡降均需根据接入户数合理设置,且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的要求。4.3.2 输送管道养护输送管道养护(1)应按巡检制度定期巡查管道污水输送情况,发现管道淤积、堵塞、破漏,管道回填面或盖板下陷、开裂等问题时应第一时间报修并作好巡检记录;12(2)不定期对管道进行疏通,清除淤积,防止管道堵塞;(3)管道检查、清淤、疏通应采用专用检查、清淤、疏通机械工具;(4)输送管道养护前应充分通风,必要时采取强制通风方式。4.
25、3.3 输送管道维修输送管道维修(1)堵塞的管道应及时疏通、清理,清理的堵塞物应纳入污泥处理系统;(2)破漏的管道应及时维修,必要时做管道二次渗漏检测;(3)管道回填面或盖板下陷、开裂的管段应及时进行修复,并深度检查下方管道有无破损或变形,破损、变形问题管道应采取整段开挖翻修方式进行维修;(4)输送管道维修前应充分通风,必要时采取强制通风方式。4.4 检查井检查井运维运维检查井运行维护包括检查井的设置检查、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养护、维修等,均由运维单位负责。4.4.1 检查井设置检查检查井设置检查(1)污水检查井设置位置、形制、规格、材料等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2)化粪池排出污水直接接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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